1. 熟悉设备:司炉工应全面了解所操作的锅炉设备,包括其构造、性能和操作方式。
2. 定期检查:每日启动前进行设备检查,确保无异常情况。
3. 正确操作:遵循启动、运行、停机的标准化流程,不擅自改变设备设定。
4. 监控参数:密切关注锅炉运行参数,如压力、温度、水位等,确保在安全范围内。
5. 应急处理:制定并熟悉应急处置方案,遇到异常能迅速响应。
6. 维护保养: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7. 记录留存:做好操作日志,记录设备运行状态和维修保养情况。
本规程旨在规范工贸企业司炉工的安全操作行为,降低事故风险,保障生产安全和员工生命安全。通过明确的操作步骤和责任分工,提高司炉工的工作效率,确保锅炉设备稳定运行,减少设备故障,延长设备寿命,同时也有利于企业节能降耗,提升经济效益。
1. 司炉工必须持有有效证件,经过专业培训并熟悉应急预案。
2. 操作前确保设备周围无易燃物,保持工作区域整洁。
3. 严禁在设备运行中离开岗位,以免发生意外。
4. 如发现设备异常,立即停止操作,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
5. 定期检查安全阀、压力表等关键部件,确保其功能正常。
6. 锅炉水质管理要严格,防止结垢和腐蚀。
7. 妥善处理废弃燃料和灰渣,遵守环保规定。
8. 遵守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配合安全检查,积极参加安全培训。
本规程旨在为司炉工提供清晰的操作指导,但具体操作还需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应对。务必始终保持警惕,将安全放在首位,确保每一次操作都符合规程要求,为企业生产安全保驾护航。
1.锅炉运行人员必须遵守锅炉运行操作规程。无操作合格证者严禁独立操作。
2.工作前应认真检查锅炉设备、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计、给水系统、引、进风系统、排污等部位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并严格执行锅炉运行规程。司炉工在点火前必须按《规程》规定做好一切准备工作。
3.锅炉运行时,当班人员应有明确的分工。
4.锅炉运行中,应密切监视水位计、压力表和各种仪表参数。必须按《规程》检查各种安全附件和水、汽、煤、风及排污系统。
5.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①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计的下部可见边缘。
②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③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④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⑤水位计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⑥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⑦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
⑧其他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6.锅炉运行中,司炉工应做到勤看火、勤检查、勤分析、勤联系、勤调整。做到安全、经济、稳定地运行。
7. 锅炉停止运行时,在压力尚未降到零位以前司炉人员不准离开岗位。
8. 锅炉房内不准烘烤衣物,堆放杂物,不得带领无关人员进入锅炉房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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