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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锅炉运行操作规程

更新时间:2024-05-12

医院锅炉运行操作规程

有哪些

医院锅炉运行操作规程

一、设备准备与检查

1. 确保锅炉设备完好,无明显损伤或漏气现象。

2. 检查燃料供应系统,如油箱、燃气管道等,保证燃料充足且安全。

3. 检测水处理设备,确保水质符合锅炉运行标准。

4. 开启循环水泵,使锅炉系统内充满水,并保持适宜的水位。

二、启动与预热

1. 启动控制系统,按照指示操作,逐步升温至预热温度。

2. 监控各项仪表读数,如压力、温度、烟气排放等,确保在正常范围内。

三、运行调整

1. 当锅炉达到工作温度后,调整燃烧器以维持稳定燃烧。

2. 根据需求调整蒸汽输出,保持压力稳定。

3. 定期排污,防止水垢积聚影响效率。

四、故障处理

1. 若发现异常情况,如压力过高、过低或燃烧不充分,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必要时停机检查。

2. 设备故障应及时记录并报告给维修部门。

五、停机与保养

1. 停机前逐步降低负荷,待锅炉冷却后再关闭。

2. 定期进行设备保养,包括清洁、润滑及部件更换。

目的和意义

医院锅炉运行操作规程旨在确保医院供热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保障医疗设施的正常运转,同时减少能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通过规范的操作流程,可以预防设备故障,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质量。

注意事项

1. 操作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相关证书,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方法。

2. 在运行过程中,务必遵守安全规定,佩戴防护用品,防止烫伤、触电等事故。

3. 注意环境监测,确保排放指标符合环保标准。

4. 不得擅自修改控制系统参数,以免影响设备性能。

5. 遇到紧急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人员安全。

6. 记录运行数据,定期分析,以便优化运行策略和维护计划。

以上规程旨在为医院锅炉运行提供基本指导,具体操作应结合实际情况和设备手册进行。操作人员应始终保持警惕,灵活应对各种状况,以确保医院运营的顺利进行。

医院锅炉运行操作规程范文

一、司炉工必须经过技术学习训练,具备应有的安全操作知识,经考试及体格检查合格并持操作证者方可操作。

二、工作前必须检查设备各部位和安全附件(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排污阀及通风除尘设备)确认良好后,方可操作。

三、锅炉在正常运行中,应连续供水,保持中水位(60%至70%左右),不准烧低水位和满水。锅炉经“叫水”仍不见水位或水位下降及满水时,应采取措施处理。仍不见水位恢复,应停炉检修。

四、每班应冲洗水位表,不少于两次。密切注意两只水位表所示水位是否一致,如发现一只表失灵时,要立即修复;两只同时坏时,应停炉检修。如发现水位表有浮油现象,也应停炉检修。

五、司炉人员应定期作自动及手动排汽,以检查和确保安全阀的灵敏可靠。

六、锅炉运行中,锅炉压力应控制在额定范围内。如发现两只表相差超过规定值时,应设法找出失灵的表,并立即更换。

七、为确保排污阀的密封性和可靠性,每班应开启一次,并在运行稳定时及低负荷时选行排污,排污操作应戴手套。

八、锅炉在运行中,严禁在锅炉本体、阀门、人孔、手孔、管道等上面敲击。值班人员必须注意观察锅炉各个部位,如发现锅筒、炉管、人孔、手孔、安全伐、水位表、压力表、排污伐等有漏水或漏汽,要立即停炉检修。

九、每个司炉人员必须带头执行锅炉房的安全规定,未经许可,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内,外来参观人员未经有关领导部门同意,不准进入锅炉房。锅炉房内、炉顶、炉膛及锅炉四周不准烘烤衣物和堆放其它无关物品。

十、锅炉的除尘设备应保持完好,定期检查并清除所收集的尘埃。发现除尘设备严重失效时,应停炉检修。

十一、锅炉运行时,汽压表指针不得超过红线(规定压力),当超过时,应立即停止燃料供应,并打开安全伐。

十二、锅炉每年需进行一次外部检查,每2—3年对内部进行一次检查,每六年作一次超水压试验。新安装锅炉及停炉一年或移地安装的锅炉,应进行水压试验。否则不准点火运行。

十三、锅炉房内的操作地点,各种仪表处,应有足够照明。值班人员应熟知备用照明设备或灯具的存放地点和使用方法。

十四、发现不正常情况要立即报告领导和采取措施。发生事故时,除报告领导和抢救外,还要保护现场。

十五、下班时,锅炉汽压、水位应正常,安全附件应完好有效。应将室内打扫完毕,并填写运行记录后方可离去。

第2篇 医院锅炉运行操作规程制度

医院锅炉运行操作规程

一、司炉工必须经过技术学习训练,具备应有的安全操作知识,经考试及体格检查合格并持操作证者方可操作。

二、工作前必须检查设备各部位和安全附件(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排污阀及通风除尘设备)确认良好后,方可操作。

三、锅炉在正常运行中,应连续供水,保持中水位(60%至70%左右),不准烧低水位和满水。锅炉经“叫水”仍不见水位或水位下降及满水时,应采取措施处理。仍不见水位恢复,应停炉检修。

四、每班应冲洗水位表,不少于两次。密切注意两只水位表所示水位是否一致,如发现一只表失灵时,要立即修复;两只同时坏时,应停炉检修。如发现水位表有浮油现象,也应停炉检修。

五、司炉人员应定期作自动及手动排汽,以检查和确保安全阀的灵敏可靠。

六、锅炉运行中,锅炉压力应控制在额定范围内。如发现两只表相差超过规定值时,应设法找出失灵的表,并立即更换。

七、为确保排污阀的密封性和可靠性,每班应开启一次,并在运行稳定时及低负荷时选行排污,排污操作应戴手套。

八、锅炉在运行中,严禁在锅炉本体、阀门、人孔、手孔、管道等上面敲击。值班人员必须注意观察锅炉各个部位,如发现锅筒、炉管、人孔、手孔、安全伐、水位表、压力表、排污伐等有漏水或漏汽,要立即停炉检修。

九、每个司炉人员必须带头执行锅炉房的安全规定,未经许可,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内,外来参观人员未经有关领导部门同意,不准进入锅炉房。锅炉房内、炉顶、炉膛及锅炉四周不准烘烤衣物和堆放其它无关物品。

十、锅炉的除尘设备应保持完好,定期检查并清除所收集的尘埃。发现除尘设备严重失效时,应停炉检修。

十一、锅炉运行时,汽压表指针不得超过红线(规定压力),当超过时,应立即停止燃料供应,并打开安全伐。

十二、锅炉每年需进行一次外部检查,每2―3年对内部进行一次检查,每六年作一次超水压试验。新安装锅炉及停炉一年或移地安装的锅炉,应进行水压试验。否则不准点火运行。

十三、锅炉房内的操作地点,各种仪表处,应有足够照明。值班人员应熟知备用照明设备或灯具的存放地点和使用方法。

十四、发现不正常情况要立即报告领导和采取措施。发生事故时,除报告领导和抢救外,还要保护现场。

十五、下班时,锅炉汽压、水位应正常,安全附件应完好有效。应将室内打扫完毕,并填写运行记录后方可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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