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气密性试验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 准备工作:确保压力容器已清洁,无油脂和其他可能影响测试的物质。
2. 安装检查:连接好所有管道、阀门及压力表,确认无松动、损坏现象。
3. 充气:缓慢充入气体至规定试验压力,过程中密切观察压力表读数。
4. 检漏:使用肥皂水或其他检漏液涂抹密封部位,检查是否有气泡产生。
5. 稳压观察:保持试验压力至少30分钟,期间无明显压力下降视为合格。
6. 泄压:按照规定的降压速率缓慢泄压,不得突然放空。
7. 记录与报告:详细记录试验过程及结果,如有异常需及时上报。
压力容器气密性试验旨在验证其在工作压力下是否能保持良好的密封性,防止运行中发生泄漏,确保设备安全可靠,降低潜在事故风险,保障生产作业的连续性和效率。此规程的执行有助于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标准,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同时也有利于延长设备寿命,减少维护成本。
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熟悉设备操作及应急预案。
2. 实验前确保压力容器内部无残留物,以免影响试验结果或引发危险。
3. 气体充入和泄出过程中,严禁人员站在阀门出口处,以防意外喷射伤人。
4. 检漏时禁止使用明火,防止引发爆炸。
5. 试验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如压力表读数异常波动、泄漏等,应立即停止试验,查明原因后再行决定。
6. 试验后,须确保压力完全释放,方可进行后续操作,防止残余压力导致设备损坏或人员伤害。
7. 试验记录要真实、准确,便于追溯和分析,不可篡改或遗漏。
8. 试验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免湿度大或温度过高导致的误判。
本规程旨在提供一个基本的操作框架,具体操作应结合现场条件和设备特性,遵循相关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确保安全无误地完成压力容器的气密性试验。
⒈ 容器气密性试验应在水压试验合格后进行。对设计图纸要求作气压试验的压力容器是否需要作气密性试验,应在设计图纸中规定。气密性试验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压力容器气密性试验压力相等于容器设计压力。
⒉ 进行试验前,必须按有关规定严格做好以下准备工作,并进行确认:
⑴试验场地应划定安全防护区,要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和可靠的防护设施,安全距离不得小于30米;
⑵试验用的安全装置应安放在安全可靠、便于操作控制的地方;压力表的量程精度与刻度,必须与试验要求匹配,并便于观察和记录;
⑶ 可拆部件应拆卸,各紧固螺栓必须装配齐全、牢固;
⑷采用妥当的方法将容器内部剩余的介质全部清理干净;
⑸不参与试验的设备或管线、仪表应用盲板隔离或拆除后暂以短管相连,并有明显标记和记录,以便试验后能拆除复位。
⒊ 试验介质应为洁净的空气、氮气或其它惰性气体,气体温度不低于15℃。具有易燃介质的在用容器,必须进行彻底的清洗和置换,否则严禁用空气作为试验介质。
⒋ 试验升压程序及检查:
⑴首先应使试验系统压力保持平衡;
⑵ 缓慢通气,达到试验压力的10%(不小于1个表压)应暂停进气,对连接密封部位及焊缝等进行检查,若无泄漏或异常现象可继续升压;
⑶ 升压应分梯次逐级提高,每级一般可为试验压力的10---
20%,每级之间要适当保压,以观察有无异常现象;
⑷ 升压过程中,严禁工作人员在现场作业或进行检查工作; ⑸ 达到试验压力后,首先观察有无异常现象,然后由专人进行检察和记录;
⑹ 保压时间一般不少于10---30 分钟,保压过程中试验压 力不得下降。禁止采用连续加压以维持压力不变的做法;
⑺ 试验完毕后,应缓慢将气体排净。
⒌ 容器有压力时不得紧固、拆卸螺栓、锤击敲打或进行修理工作。
⒍ 对盛装易燃介质的容器,如果以氮气进行气密性试验,试验后,应保留0.05---0.1mpa的余压,以保持密封。
⒎升压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响声、裂纹(或压力下降)、鼓包时,应停止试验,卸压后查明原因,修复后再进行试验。
⒏ 泄漏检查除采用检漏计外,可用肥皂水,禁止用明火。
⒐试验合格后,按规定出具压力容器气密性试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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