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热水锅炉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设备检查与启动前准备
2. 燃气系统管理
3. 水质处理与循环
4. 温度控制与调节
5. 安全操作与应急处理
6. 维护保养与故障排查
本操作规程旨在确保燃气热水锅炉的安全、高效运行,防止设备损坏,延长使用寿命,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同时保证供暖或生产用水的稳定供应。通过规范的操作流程,可以降低能源消耗,提高热效率,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符合企业的经济与环保双重利益。
1. 在启动前,务必检查锅炉及附件是否完好,燃气管道无泄漏,电气连接安全可靠。
2. 燃气系统应定期维护,确保燃气压力稳定,防止因供气不足或过压导致的设备故障。
3. 水质管理至关重要,应定期进行水质检测和处理,防止水垢形成,影响传热效率,甚至堵塞管道。
4. 根据实际需求调整锅炉温度,避免频繁启停,以减少能耗和设备磨损。
5.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遇异常情况,立即停机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6. 定期进行设备清洁和润滑,及时更换磨损部件,预防设备故障的发生。
7. 对于突发故障,应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并及时通知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维修。
8. 工作人员需接受专门培训,了解设备性能和操作方法,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
9. 始终保持现场整洁,消除火灾隐患,严禁在锅炉房内吸烟或存放易燃物品。
10. 注意观察运行参数,如压力、温度、流量等,确保其在正常范围内波动。
请所有操作人员严格遵守以上规程,以确保燃气热水锅炉的安全、稳定运行,为我们的生产活动提供有力保障。任何违反规程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处罚。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动力分场锅炉房20t燃气热水锅炉设备操作的技术条件和要求。
1.2本标准适用于平安高精铝业有限公司动力分场车间锅炉房20t燃气热水锅炉设备操作。
2内容
2.1凡操作锅炉的人员必须熟知所操作锅炉的性能和有关安全知识,持证上岗。非本岗人员严禁操作。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交接班应将设备及运行的安全情况进行交底。交接班时要检查锅炉是否完好。
2.2锅炉及安全附件应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2.3启炉前准备
2.3.1天然气阀门应保持在常开状态,燃气压力要保持在40mpa,不得超过50mpa,压力不正常时须立即通知调压站;
2.3.2检查水泵是否上水,否则打开放气阀,直至上水为止。打开上水系统的各个节门(包括水泵前后及锅炉的上水节门);
2.3.3检查压力管道上的阀门,应在开启位置;
2.3.4检查控制柜上的各个旋钮均处于正常位置;
2.3.5检查软化水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制造出的软水的各种指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2.4启炉运行
2.4.1打开总电源;
2.4.2启动循环泵;
2.4.3缓慢开启循环旋钮至50hz;
2.4.4启动燃烧器观察系统压力是否达到设定值,否则开启补水泵进行补水直至设定值(如:设定压力为0.58mpa);
2.4.5出水压力设定值为0.58mpa ,回水压力值0.25mpa,否则不能启动;
2.4.6上述各项步骤完成后,“燃烧器控制”旋钮旋至“自动”点火系统开始运行。
2.4.7如果一次点火不成功,必须先进行检查排除故障后待2分钟以后才能再次点火,如3次点火不成功不得再次启动,报告上级检查处理故障原因;
2.4.8启动燃烧器时,负荷调节按钮必须先调到小火状态,然后才能启动燃烧器,15分钟后“负荷大火/小火”位色钮旋至“大火””;
2.5正常停炉:
2.5.1将热水锅炉“负荷大火/小火”旋钮旋至“小火”再熄火;
2.5.2关闭燃烧器,锅炉出水温降至50℃后,停止循环泵;
2.6紧急停炉
2.6.1关闭热水锅炉进出口阀门,打开紧急排放阀和紧急补水阀,关闭总电源开关,通知上级领导,检查设备故障;
第2篇 wns系列燃气热水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一、 锅炉点火前的检查工作
1、锅炉内部检查:详细检查锅筒、炉胆、火管、管板、封头及拉撑等受压部件是否正常,有无严重腐蚀或变形、裂纹,锅内有无水垢、杂质,锅的内部有无遗留的工具杂物等,特别是锅筒内部,在确认清理干净,锅内装置合格,并无人在炉内后,密闭人孔、手孔。
2、外部检查:除检查锅炉本体外部有无损坏,还应检查炉膛内受热面、绝热保温层是否完整无损。检查炉膛内是否有残留污垢。
3、燃烧器检查:检查燃烧器安装位置是否合理,是否便于维修,供汽管路是否畅通、严密,气压表是否正确,风机电机转向是否正确,风门开关是否灵活。负荷调节装置是否正确,点火电极、点火位置、小火位置、大火位置是否预设好。
4、锅炉附属设备检查:给水泵试运行无漏水、噪音及异常升温等现象,保持轴承箱内油位正常,冷却水畅通;水处理设备、除氧器试运转,检查锅炉给水是否达到gb1576-2008《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规定。锅炉给水要严格控制为:硬度≤0.03mmol/l,溶解氧≤0.1mg/l,ph值≥7,含油量≤2mg/l,含铁量≤0.3mg/l,悬浮物≤5mg/l。
5、锅炉测试、控制仪表检查:检查热工仪表和电器设备是否完好,其有效期限和铅封是否合格;检查压力表指针的位置,关闭压力表旋塞,在无压力时有限止钉的压力表指针应在限止钉处,无限止钉的压力表,指针距零位的数值不超过压力表规定的允许误差;检查温度表的指示是否合理;检查安全阀是否已调整到规定的始启压力,泄放管是否堵塞;检查压力控制器、温度传感器等电路畅通、动作灵敏准确。
6 五大系统检查
(1)、风烟系统检查:从进风口到出烟口进行检查,看燃烧器进风口是否畅通,烟道闸门开关是否灵活,烟道有无杂物;同时转动风机,调整风机转向;锅炉房还应有足够的通风孔,通风孔应畅通。
(2)、水系统检查:将软化水注满软化池,水泵使用前一定要排出空气,调整水泵的转动方向,然后逐步打开水泵到锅炉的阀门。检查工作结束后,可向锅炉进水,进水前打开锅炉顶部的空气阀,排出锅内空气,进水速度不宜过快,进水时,要检查人孔、手孔、法兰连接处和阀门等有无泄漏,有泄漏时,应停止进水,更换填料或修理。此时,不要急于点火,应稍停一下,注意观察锅内水位,维持不变,如水位逐渐降低,应查明原因设法消除。如关闭给水阀后,锅内水位继续上升,则说明给水阀漏水,应进行修理或更换。停止给水后,还应试开排污阀放水,检查有无堵塞。
试运行前,所有的阀门都应在规定的开关位置,检查时应按规定的位置进行调整。
锅炉给水系统:空气阀开、锅炉进水阀开。
锅炉排污系统:所有排污阀关。
(3)、电气系统检查:检查供电电源是否符合额定电压,推上电源,检查电源是否符合额定电压,进配电柜是否符合额定电压。去除主回路供电,模拟点火程序,看控制回路是否正常。
(4)、燃料系统检查:先对燃气锅炉检查调压装置是否合适,球阀是否关严。供气管路上的阀门、过滤器、计量仪表是否齐全。另外燃气的浓度和热值也进行相应的检查,不宜低于极低值。检查锅炉后部防爆门的弹簧是否符合要求,烟道上的防爆门上安装的石棉板厚度不得大于3mm。检查瓦斯检测报警联锁装置是否灵敏可靠,是否投入运行状态,校对数值是否准确。瓦斯检测报警联锁装置要每班试验一次,保证灵敏可靠、指示准确。
(5)、消防系统检查:消防保压泵是否处于运行状态,压力值符合要求。消防泵处于良好备用状态,可随时启动运行。上述系统的水泵、阀门要每班进行一次检查,保持消防保压泵的良好运行和消防泵的良好备用,保证随时可投入运行。
(6)、其它检查:锅炉进水前,必须查明锅筒上的所有手孔盖均已完全严密关闭;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表应齐全并符合规程规定,要求灵敏、安全、可靠;各操作部位都要有良好的照明;操作平台、扶梯、设备应清洁,其上无杂物和垃圾堆放;要保证合格的软化水储备,给水设备、管路及其附件、支吊架等完好,所有水泵试运转10—20分钟正常;阀门都应连接齐全,管道支吊架应完整牢固;主供回水水管、补水水管道及排污管等法兰连接处应无堵板(盲板);所有阀门和旋塞都应开启灵活,关闭严密。
二、天然气气供气系统的检查
1、检查天然气一、二次阀门是否处于运行状态,燃气过滤器和气压表、计量表是否接入系统,天然气主管上的爆破片是否安装好,燃气散放管上的阀门是否处于严密关闭状态。
2、检查经燃气调压器调节后的燃气压力是否处于稳定状态,一般要求稳定在30-45kpa(稳压阀前)范围内。
3、天然气自动监测报警仪处于运行状态,与风机和强制通风装置的联锁装置处于运行状态,并保证灵敏可靠,经检测后甲烷浓度≤0.5%,一氧化碳浓度≤0.0024%,二氧化硫浓度≤0.00025%,硫化氢浓度≤0.00066%,方可投入锅炉运行。
4、锅炉房内的强制通风设施可以保证随时启动并可靠运行。
5、锅炉房内的防爆照明设施投入运行,非防爆照明及电气设备全部不得送电或运行。
6、有易燃、易爆的物品或燃气计量器等辅助配套设施应尽可能放置在防爆间内。
7、每班对燃气户外装置及各部位阀门等进行一次检查,查看各部阀门是否处于开启状态,观察气压表读数,发现气压不正常时,应及时查找原因。
8、每隔1小时,对天然气管道进行一次检查,确认其有无漏气,一旦发现漏气要立即关闭天然气主控阀门,并在漏气处理前严禁使用明火和人员入内,以防发生爆炸和人员窒息。
9、天然气压力计量和传感装置要严格按有关安全规定,定期进行检验。
10、点火电磁阀是否灵活开关,关闭是否严密,要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或调整,非专业人员严禁私自拆检和对其的开闭时间、开度大小等进行调整。
三、单机试运行
1、水泵的试运行
(1)、在运行前必须将水泵的进水阀门打开,先行充水,然后点动试验,确定电机方向是否正确,看是否转动灵活,有无异常响声和温升不正常现象。
(2)、启动水泵,逐渐打开出水阀门,并调节到所需的工况,连续运行10分钟左右,并用钳形表测量其额定电流,看电机负荷是否正常。
2、燃烧器的试运行(由锅炉专业生产厂家进行)
(1) 点火试验
a 检查天然气压力是否在适应的压力范围,根据锅炉负荷容量确认设定主气压。
b 点火用的燃气泄漏检查。
c 不输送燃料,用点火变压器确认火花。
d 转动燃烧器及二次风机,炉内充分吹扫后,确认点火燃烧器的点火状态是否稳定。测定点火燃烧器的光亮(除电流、电压外)。
(2) 连动装置的动作试验
a 把燃料调节板、一次挡板、二次挡板连接在中间轴上,用手动中间轴,确认连动装置的动作是否灵活。
b 动作时 如有不灵活现象,要调整连动装置。此外,转动时应事先涂上润滑油等。
c 安装连动杆,用手动电位差表使负载从全闭至全开,确认动作平滑。
(3) 主燃烧器的点火
a 确认燃料足够,无泄漏。
b 清洗滤网。
c 配管中的阀门动作确认。此外,确认密封垫是否垫紧。
d 配管中的阀门应全开,转动喷燃泵、进行配管抽气。
e 炉内前吹扫30秒以上。
f 点火燃烧器确认稳定。
g 打开主燃料阀点火。
h 着火后,确认燃料量与所定的燃料量相合,然后调节一次或二次空气,使燃烧状态稳定。
i 燃烧稳定后,点火燃烧器停止。
j 点火燃烧器停止后,燃烧状态仍稳定的话,停止供应燃料。
k 进行20秒以上的后吹扫,然后,鼓风机、燃烧器、泵停运。
(4) 自动点火以及应用最低燃烧的干燥燃烧
a 自动启动鼓风机、燃烧器、喷燃泵、点火装置、电磁阀等。
b 主燃料点火后,把手动电位差表设定手动最低位置。
c 干燥燃烧进行1~2小时。
(5) 燃料量调整
a 手动电位差表打至最大值,与燃烧量相合。
b 空气挡板首先因空气不足而发烟,调整过剩空气至不熄火的范围内。
(6) 安全装置的动作试验及设定
a 取下火焰监视器,进行断火试验,确诊警报报警。
b 再次点火,进行低水位切断试验。确认燃烧器停止和警报发出(确认停止的水位)。
c设定压力比例调节器。
d压力限定开关的设定:采用自动燃烧。按锁定的锅炉压力,停止燃烧的确定动作值。
e确认燃烧器的联锁动作。
f燃烧器止动开关动作的确认:打开燃烧器铰链,确认燃烧器马达没有启动。
g各热继电器的设定。
h前吹扫和后吹扫的定时确认。
(7) 空气双调整
在满足最低下限条件后,调整空气比,使过剩空气系数降至最低:
a 不发烟。
b 火焰没有极端偏移。
c 燃烧器扩口部及其它部位没有焦碳状吸附。
d 萤火不飞散。
(8) 采用空燃比及各部分调整记录
a 燃料量的挡板开度及通风等。
b 各部设定值(喷口、火焰稳定板的位置,可调螺栓长度等)。
c 空气温度、排烟温度。
d 各马达负载电流。
e 能自测的火焰状态以及烟囱的发烟状态等。
(9) 进行提供安装使用说明书、提交附属工具、设备品、试运转报告书等。
(10) 火焰形状要根据下述要领进行调整。
a 火焰伸得过长:把火焰稳定板引向燃烧器侧;减少一次挡板开度。
b 火焰过宽时:火焰稳定板伸向炉内侧;加大一次挡板开度。
c 火焰偏时:把火焰稳定板的芯部移向火焰偏移方向。
3 风机试运行
(1)、在运行前先点动试验,确定电机方向是否正确,然后启动风机,看是否转动灵活,最后逐步打开调风门。
(2)、连续运行10分钟左右,并用钳形表测量其额定电流,看电机负荷是否正常。检查有无异常响声和温升不正常现象。
4、软化器、除氧器试运行
(1)、软化器要观察再生、正洗、反洗、运行四个环节的情况,然后测量软化器出水水质,符合水质标准后将水注入软水池;至少试验二个周期。
(2)、除氧器试验时要启动锅炉给水泵,使软化水经除氧器后,测量其水质,符合除氧标准后将水充入锅炉,应至少测试2次。
四、 冷态总体试车
当所有的转动设备单机试运行成功后,进行整体联合试车,联合试车又分为冷态试车和热态试车。冷态试车把所有转动设备程序启动,考核整体联合运行的统一性。
五、烘炉和煮炉
锅炉冷态总体试车后,各部件具备安全启动条件后,就可开始烘炉和煮炉,烘炉时间不少于四天,其中后二天可结合煮炉一起进行。
1、关闭人孔、手孔、主汽阀及水位表放水旋塞,将达标的软化水注入锅内,进水温度不得高于40℃,让锅内水位升至水位表2/3处,关闭给水阀门。然后开启空气阀(可用安全汽阀代替),让锅筒内空气和蒸汽有向外排出的通道。
2、开启燃烧器,使其烧小火。前两天内锅内应经常保持不起压力,如压力升高到0.1mpa,应立即将排污阀开大放水,水位下降应立即给水。
3、最后二天烘炉结合煮炉
煮炉所用的药品应配制成浓度为20%的均匀溶液,不得将固体药品直接加入锅筒中。
暂停燃烧,打开锅筒上部的空气阀把配好的药液一次注入锅筒内,关闭人孔,继续启动燃烧器燃烧。
锅炉压力升高至0.1mpa时维持24小时,然后停止燃烧让压力逐渐降低至0.06mpa以下,水温低于70℃后,开启排污阀,将炉水全部放出。
4、待锅炉冷却后,开启人孔、手孔,用清水冲洗锅筒,并进行检查,如发现仍有油污时,应按上述办法,再行煮炉,直至锅筒内没有油污为止。
六、锅炉的升火和升压
1、锅炉升火过程应缓慢进行,升火时燃烧器应开至小火状态,使炉温逐渐升高,待锅炉排烟温度高于100℃时,再将燃烧器转至大火状态。特别是冷炉点火时达到工作压力的时间要长。警告:如果升火时间短,温度增高过快,锅炉各部件受热、膨胀不均,会造成角焊缝出现裂纹等缺陷。
2、锅炉升火和升压过程中,应注意下列事项:
(1)、点火前应注意观察炉膛有没有残留的可燃气体。
(2)、燃气锅炉在每次启动前应检查可燃气体有无泄漏。
(3)、在升火过程中,为了使锅炉各部件受热均匀,可采用间断放水的方法,从锅筒底部排污阀放出一部分水,并相应补充一部分水以维持锅炉水位,这样可使锅炉本体各部分达到均匀的温度。
(4)、在升火过程中,应经常注意观察水位、水压情况,如水压上升过快,应适当放出一部分水,保持锅炉水位、水压在正常的范围内。
(5)、当锅炉内压力上升至稍大于大气压,空气阀(或安全阀)便开始挥发出少量水蒸汽,此时就可关闭空气阀。
(6)、水压升到0.05-0.1mpa时,冲洗压力表及其旋塞,冲洗时,要戴好防护手套,脸部不要正对压力表。
(7)、当升压至0.1mpa时,应校对压力表,冲洗存水弯管,防止污垢堵塞失灵。冲洗的方法是把三通旋塞转到通大气的位置,放出存水弯管中的冷凝水,待见到汽水喷出时,再转回原来位置,此时应观察压力表指针是否重新回到冲洗前的位置。同时要观察两只压力表的指示数值是否相同。
(8)、当压力升至0.08-0.1mpa时,应检查人孔、手孔、 压力表,排污阀和法兰、阀门等接头是否渗漏,并进行紧固处理(热态紧固),如不能处理则停止运行。对人孔、手孔无论漏否,均要再适当拧紧螺帽,操作时应小心谨慎,不宜用力过大,严禁加长手柄。
(9)、检查、试验给水系统是否完好;打开排污阀,检查是否灵活和严密,同时也起到放出锅炉底部死水的作用。排污前应先向锅炉进水,排污时应注意观察水位使锅炉水位不低于最低安全水位;排污后应关严排污阀,并检查有无漏水现象。排污时一定要暖管。
3、安全阀的调校
(1)、安全阀的整定压力,由使用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确定工作压力,并经分管技术负责人批准。
(2)、所有安全阀经质监部门调整后禁止随便拧动调整螺栓。严禁用加重物、移动重锤、将阀芯卡死等手段来任意提高安全阀启始压力或使安全阀失效。在安全阀未校验前,锅炉绝对禁止投入运行。
(3)、在用锅炉的安全阀每年应至少校验一次。
(4)、切勿敲击安全阀上的任何部位,开启安全阀只能用阀上的提升手柄。
(5)、为防止安全阀的阀瓣与阀座粘住,应定期对安全阀做手动排放试验,每周手动试验一次,每月自动试验一次。
七、 供热及并炉
1、当上述工作结束后,可与用热单位联系后,准备向用户供热。
2、供热前锅炉应处于正常水位、压力,供热时炉膛内燃烧稳定。
3、供热时应将主阀微微开启,进入微量热水进行暖管,同时将管路上的泄水阀开启,泄出冷凝水,暖管时间根据管道长度、直径,蒸汽温度等情况决定,一般不少于十分钟,暖管时应注意管道的膨胀和管道支架的情况,如发现不正常的情况应停止暖管并消除故障和缺陷。待管路已热,管路上冷凝水逐步减少后,方可全开主阀,开启时宜缓慢进行,同时应注意锅炉各部是否有特殊响声,如有应立即检查,必要时停炉检查,主阀完全开启后,应将主阀手轮退回半圈,以防热胀后不能转动。锅炉供热后,应再一次检验附属零件、阀门、仪表有无漏水等情况,工作是否正常,在燃烧工况正常下,即可达到额定出力。
八、正常运行
锅炉正常运行时,应使安全附件灵敏可靠,锅筒内水压正常、稳定,保持锅炉房的整洁,做好交接班工作,加强对各机械设备和仪表的观察。确保安全可靠,防止事故发生。司炉工应定期总结操作经验,不断提高运行水平。
1、 保持炉内水系统的稳定
日常操作中,只要掌握好以下燃烧和进水的操作技能,并掌握好规律或与用热单位建立好联系,就能使水系统(温度和压力)保持稳定,防止事故发生。同时做到节约燃料,提高效率。
(1)、燃烧调整
正常燃烧时,炉膛中火焰稳定,呈白橙色,一般有轻微隆隆声,如果火焰狭窄无力或有异常声响,均表示燃烧有问题,应及时调整气量和风量。若经过调整仍无好转,则应熄火查明原因,在采取措施消除故障后重新点火。
(2)、送风量的调整
wns系列蒸汽锅炉所选用的燃烧器均是全自动运行的,实际应用中,只需调节风门的开启度来改变送风量。
(3)、排污
排污实行定期排污,每班不少于1次。
排污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a 如二台或二台以上锅炉使用同一排污总管排污时注意:禁止二台锅炉同时排污;如另一台锅炉正在检修,则排污前必须将检修中的锅炉与排污管路隔断分开。
b 排污应在低负荷,满水位时进行。
c 排污时具体操作如下:
定期排污方法有以下两种:
a 先开启快开阀,再缓慢地稍开慢开阀,预热排污管道后再全开慢开阀,然后间断关、开快开阀进行快速排污。排污结束,先关闭慢开阀,再关闭快开阀。这种操作方法慢开阀容易磨损,排污后在两个阀门之间无积水。
b 先开启慢开阀,再间断关、开快开阀,进行快速排污。排污结束,先关闭快开阀,再关闭慢开阀。这种操作方法慢开阀受到保护,当快开阀损坏时可以不停炉更换或修理,但排污后在两个阀门之间有积水,使快开阀两端压力不平衡,容易泄漏。此外,由于积水的温度低于锅水温度,在下次排污时,又不能进行暖管,因此容易产生水击。为了防止水击现象,可在排污后,稍开快开阀放尽积水后再关闭。
上述两种操作方法都可采用,其共同的要求是,先开启的阀门后关闭,后开启的阀门先关闭,重点保护先开启后关闭的阀门。否则,两个阀门均易磨损泄漏,既不经济又不安全。
定期排污应注意:锅炉高负荷时,一般不要进行排污,以免影响正常水循环,造成爆管事故。若必须进行时,要降低锅炉负荷。
排污注意事项如下:
a 排污前要将锅炉水循环系统补至工作压力范围的稍高压力位。排污时要严密监视系统压力,防止因排污造成锅炉缺水。排污后管内不应再有水流动的声音,间隔一段时间后,最好再用手触摸排污阀以外的排污管道,如果感觉温度高,表明排污阀有泄漏,应查明原因后加以消除。
b 本着“勤排、少排、均匀排”的原则,每班至少排污一次,在一台锅炉上同时有几根排污管时,必须对所有的排污管轮流进行排污。当多台锅炉同时使用一根排污总管,禁止同时排污,防止排污水倒流入相邻的锅炉内。
c 排污要在锅炉压火后,或者低负荷时进行。
d 排污操作应短促间断进行,即每次排污阀开启即关,关后再开,如此重复数次,依靠吸力使渣垢迅速向排污口汇合,然后集中排出。
2、保持三大安全附件灵敏可靠
(1)、 压力表
压力表弯管每班应冲洗一次,防止堵塞。当压力表弯管冲洗后,不要立即打开上面的旋塞,避免水蒸汽直接进入压力表的弹簧管内,导致压力表损坏甚至失灵。如发现压力表损坏,应即停炉修理或更换。为了保证压力表准确性,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压力表校验后应封印。
(2)、安全阀(指带压锅炉)
应随时注意安全阀的作用是否正常。为了防止安全阀的阀芯和阀座粘住应定期拉动安全阀提升手柄,作排汽试验以校验安全阀作用。保证每周进行手动试验(试验时压力不小于所设定排放压力的75%)一次,每月进行一次自动试验。
(3)、温度表
应每年清理一次表杆的水垢。
3、保持锅炉房的整洁和锅炉干燥
(1)、保持锅炉房整洁。每班都要保持锅炉本体、各种附件和锅炉房墙壁、地面的清洁,使用的工具要放在固定位置,不准在锅炉房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 保持锅炉本体的干燥
a 不漏水、漏气
安全附件的汽水阀门和旋塞,人孔、手孔以及管道的法兰,要保持严密不漏。
b 防止炉脚潮湿
在水位表放水旋塞下面,要装置排水管,排水管要引入下水道和水池,不要直接冲刷到钢板上和锅炉的下脚处,排污管应引到锅炉房外的安全地带。
另外,锅炉下部要保持干燥,不要浇水和积水,烟囱法兰要严密,防止漏进风。
九、锅炉的停炉
1、紧急停炉
(1)、 需要紧急停炉的情况
通常情况下,当锅炉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都应紧急停炉:
a 锅炉压力超过允许工作压力,采取停供燃气、加强给水等措施后,压力仍继续上升。
b 锅炉严重缺水。
c 锅炉严重满水,使运行压力超过常压锅炉规定值。
d 不断加大锅炉给水及采取其它措施,系统仍然缺水。
e 给水设备事故停机,而又无备用设备。
f 所有压力表全部失效。
g 所有安全阀全部失效。
h 所有排污阀全部失效。
i 锅炉受压元件,如锅筒、炉管等损坏,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时。
j 因其它事件严重威胁锅炉房及设备安全时。
(2)、紧急停炉的操作方法
a 立即对控制器进行操作使锅炉熄火,并关闭锅炉跟前的天然气控制阀,停止燃气供应。
b 打开空气阀或安全阀排汽降压。
c 因缺水事故停炉,严禁向锅内进水,并且不得排汽降压;如无缺水现象,可采用进水排污交替方法降温降压,要保持水位。
d 如系统超压,应立即停止给水,减弱燃烧(将大火人为改变为小火),开排污阀放水。
e 停炉过程中,不可使炉膛冷却速度过快,以防止烟道、受压部件和胀口等因骤冷损坏。
(3)、处理方法
需要紧急停炉的事故发生时,由于事故的性质不同可有下列不同的处理方法:
a 迅速熄火处理。
紧急停炉时,首先停止燃烧机,并关闭燃气阀停止供气,要随时使锅内水位保持正常。
b 迅速冷却炉水处理
紧急停炉时,如无缺水或漏水现象,可以缩短时间加速冷却,向锅炉给水、排污以降低锅内压力。炉水温度降至80℃以下时,可以放掉炉水。如锅炉严重缺水,停炉时绝对不能采用迅速冷却操作,严禁向锅内给水,否则可能发生爆炸事故。
2、正常停炉(完全停炉、检修停炉)
当锅炉需要检修或停用汽时,可采取这种方法。
(1)、 锅炉遇有下列任何一种故障时,可经请示领导同意后暂时停炉检修:
a 胀口、铆缝处漏泄。
b 炉管、水冷壁管、受热面管损坏漏泄。
c 与烟气接触的锅筒、集箱、下降管的绝热材料脱落。
d 给水系统、燃烧系统、安全附件严重故障,需修复时。
(2)、 暂时检修(或正常停炉)的操作方法
a 按顺序停止燃烧机,关闭供气阀。
b 向锅炉给水,至正常水位以上2cm,然后停止给水,降低压力。
c 关闭主阀门,打开疏水阀,做到与运行锅炉水系统的可靠隔断。
e 交替进行给水和放水,使炉水逐渐降温,当降至50℃时(用手在锅壳或封头上触摸时感觉不很烫手或取水测定温度),可将炉水全部放净。放水前应先开启锅炉上的空气阀或抬起安全阀。停炉降温必须保持缓慢,严禁急剧冷却以及损坏锅炉。从停炉到能进入炉内进行检修,其冷却时间一般不少于24小时。
停炉时间超过24小时,要将燃气调压站的总供气阀门关闭。
十、 安全规定
1、锅炉燃烧的天气属于有爆炸危险的气体,在整个锅炉房、操作室、地下泵房、软化室、浴室及调压室周围20米范围内均属于禁火区,在此区域严禁明火,严禁吸烟,严禁拨打手机。如需在此范围内进行氧、电焊操作时,必须有经过各级审批的安全措施,并自始至终有瓦斯检查员在场进行瓦斯检查,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方可进行工作。发现瓦斯浓度报警仪报警时,其联锁的强制通风设施要立即启动运行,如联锁没有启动,则要手动立即开启强制通风设施进行通风,待浓度降至报警消除后,方可停止强制通风设施,且在此期间严禁出现明火和吸烟。
2、每班对锅炉间进行一次瓦斯测量(发现有异味随时测量),瓦斯浓度高于0.5%,要立即停炉,并将测量结果记入运行记录。
3、保证各部安装的瓦斯浓度报警仪灵敏可靠,同时保证充电时要在非防爆间进行,且不得在瓦斯容易积聚的地点进行充电工作。
4、保证瓦斯报警仪与强制通风风机联锁装置的可靠联锁,一经发现联锁装置不起作用,要立即修复。
5、瓦斯报警仪与风机及燃气关断阀的联锁装置要每周试验一次,保证在瓦斯超限的情况下可靠切断燃气供应和锅炉燃烧。
6、锅炉运行期间,要将锅炉房所有窗户置于全开状态,保证良好通风。
7、严格执行《燃气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司炉工岗位责任制》、《司炉工交接班制》、《燃气热水锅炉操作规程》、《机电巡回检查制》等有关规定。
8、锅炉运行期间要保证锅炉超压联锁、熄火保护、自动点火等安全保护装置灵敏可靠。一旦有安全保护装置失灵要立即停止锅炉运行。
9、锅炉运行期间锅炉水质必须达到锅炉水质标准(蒸汽锅炉给水残余硬度小于或等于0.03mmol/l,热水锅炉给水残余硬度小于或等于0.6mmol/l)。
10、 运行期间每8小时排污一次(排污要参照锅炉碱度进行,不得大于14mmol/l),每周进行一次安全阀手动试验,每月进行一次安全阀自动试验;每周冲洗一次压力表。
11、锅炉运行期间要保证燃气管道及锅炉和烟囱上的防爆装置投入运行状态,煤气散放管上的阀门处于关闭状态。
12、锅炉点火前要对炉膛及燃气管道进行吹扫,并保证煤气管道试压、稳压合格。
13、当发现燃气压力不稳定、有水击声或燃烧机不好点火时,要打开燃气管道上的所有泄水阀门进行一次泄水,泄水管要接至室外不易积聚瓦斯,风流畅通的安全地点。
14、锅炉冷凝水管上严禁加装阀门,并保证进行可靠水封。
15、锅炉房要悬挂“锅炉重地,严禁烟火” “严禁吸烟”和“禁用手机”等警示标志牌。
16、锅炉智能自动控制器或测量仪表的初级探头上均不得洒水并注意防尘,非专业人员不得进行检修,任何人不得对其内部线路进行私自改造,必须由锅炉厂家专业人员进行维护保养。
17、 严格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锅炉房内,经批准进入的人员禁止携带烟火、手机,并告知和要求其执行安全规定,同时实行要害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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