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号、摘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信号传递规则:明确信号种类,如视觉信号、声音信号,确保准确无误地传达作业指令。
2. 检查与准备:检查设备完好性,包括挂钩、吊索、滑轮等,确保无损坏或磨损。
3. 摘挂钩操作:正确地挂接和解开吊具,避免碰撞或过载。
4. 安全距离保持:与移动的吊物保持安全距离,防止意外伤害。
5. 应急处理:熟悉应急预案,遇到突发情况能迅速做出反应。
本规程旨在保障信号、摘挂钩工的生命安全,防止因操作失误引发的设备损坏或人身事故。通过规范操作,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因不规范行为导致的停机时间,从而保证整个作业流程的稳定运行。此外,良好的安全习惯也有助于维护企业形象,提升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忠诚度。
1. 在开始工作前,务必佩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等。
2. 确保吊装区域无闲杂人员,避免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3. 信号传递时,视线应始终与接收者保持接触,避免信号中断或误解。
4. 操作时,轻拿轻放,避免剧烈撞击导致设备损坏或产生火花。
5. 检查吊具时,如果发现任何异常,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给负责人。
6. 当重物在空中时,切勿站在其下方,以防脱落。
7. 了解并遵守吊车操作员的指示,保持良好的沟通。
8. 在风力过大或视线不良的条件下,暂停户外作业。
9. 对新进员工进行充分的培训,确保他们熟悉所有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
10.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更新和维护设备,确保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请每位信号、摘挂钩工严格遵守上述规程,时刻保持警惕,将安全放在首位。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我们可以创造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
第1篇 信号、摘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作业前应对信号系统、托滚、车场阻车器进行全面细致检查,确认无问题时,方可开始作业。
(二)不许打吨和脱离工作岗位。
(三)运送火药、雷管等,要分装分运,严禁同车运送。
(四)对各中段的电话要及时接收,认真传达。
(五)各中段信号灯不亮及通风设施发生故障时禁止作业。
(六)严禁人料混运。
(七)串中段时必须和卷扬工联系好,离开中段时必须关好井口门及阻车器。
(八)做好中段井口周围车场的文明生产,认真做好交接班。
第2篇 非煤矿山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必须按规定迅速、准确、清楚的发送信号,不准用电铃当作电话。保证电话、电铃、信号灯的畅通,发现问题及时找电工修理。
二、升降人员或运送物料时,要严格检查,发现不符合乘罐规定的,要立即通知整改,不整改,严禁发送升降信号。
三、对升降信号一定要打清,打准。如没有听清楚应反问一下,弄清楚后再发信号。
四、在操作台上要集中精力不准说笑、打闹,不准脱岗。
第3篇 起重工挂钩工、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1 一般规定
1 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五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2 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3 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它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 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
5 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作业。
6 在高压线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表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表 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输电导线电压(千伏)
1以下
1-15
20-40
60-110
220
允许沿输电导线水平方向最近距离(米)
1.5
3
4
5
6
允许沿输电导线水平方向归近距离(米)
1
1.5
2
4
6
7 在下列情况下严禁进行吊装作业:
1) 被吊物质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
2) 信号不清;
3) 吊装物下方有人;
4) 吊装物上站人;
5) 立式构件、大模板不用卡环;
6) 斜拉斜牵物;
7) 散物捆扎不牢;
8) 零碎物无容器;
9) 吊装物质量不明;
10) 吊索具不符合规定;
11) 作业现场光线阴暗。
8 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9 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10 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11 需自制吊运物料容器(土斗、混凝土斗、砂浆斗等)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荷载(包括自重)不得超过5000千克;
2) 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设计,报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批准;
3) 焊制时,须选派技术水平高的焊工施焊,由质量管理人员跟踪检查,确保制作质量;
4) 制作完成后,须经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验收,并试吊,确认合格;
5) 验收时必须将设计图纸和计算书交项目经理部主管部门存档,并由主管部门纳入管理范畴,定期检查、维护,遇有损坏及时修理,保持完好。
6) 使用前必须由作业人员进行检查,确认焊缝不开裂,吊环不歪斜、开裂,容器完好。
2 基本操作
1 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2 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持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索绳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3 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与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777777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4 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5 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6 吊挂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2) 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3) 卡具吊挂时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4) 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重心。
7 捆绑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捆绑必须牢固。 ,
2) 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事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
3) 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8 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试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9 长期不用的起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测、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10 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3 三角架吊装
1 作业前边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选用机具、吊具、绳索及配套材料。
2 作业前应将作业场地整平、压实。三角架底部应支垫牢固。
3 三角架顶端绑扎绳以上伸出长度不得小于60厘米,捆绑点以下三杆长度应相等并用钢丝绳连接牢固,底部三脚距离相等,且为架高的1/3至2/3。相邻两杆用排木连接,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5米。
4 吊装作业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试吊时应检查各部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正式操作。
5 移动三角架时必须设专人指挥,由三人以上操作。
4 构件及设备的吊装
1 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2 作业时应缓起、缓转、缓移,并用控制绳保持吊物平稳。
3 移动构件、设备时,构件、设备必须和排子连接牢固,保持稳定。道路应坚实平整,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使用卷扬机移动构件或设备时,必须用慢速卷扬机。
4 码放构件的场地应坚实平整。码放后应支撑牢固、稳定。
5 吊装大型构件使用千斤顶调整就位时,严禁两端千斤顶同时起落;一端使用两个千斤顶时,起落速度应一致。
6 超长型构件运输中,悬出部分不得大于总长的四分之一,并应采取防倾覆措施。
7 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5 吊 索 具
1 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量、体积、形状等选用合适的吊索肯。
2 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3 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_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毫米。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4 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45度。
5 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
6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1) 断股或使用时断丝速度增大。
2) 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3) 出现拧扭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4) 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5) 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到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7 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
第4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起重工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
1. 一 般 规 定
1. 1起重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1. 2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1. 3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1. 4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入监护。
1. 5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
1 .6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方向作业时,必须保持表30.1.6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表30.6.1 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见表
1. 7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必须具备下列操作能力:
(1) 起重机司机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所操纵的起重机的构造和技术性能。
②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制度。
③起重量、变幅、起升速度与机械稳定性的关系。
④钢丝绳的类型、鉴别、保养与安全系数的选择。
⑤一般仪表的使用及电气设备常见故障的排除。
⑥钢丝绳接头的穿结(卡接、插接)。
⑦吊装构件重量计算。
⑧操作中能及时发现或判断各机构故障,并能采取有效措施。
⑨制动器突然失效能作紧急处理。
(2) 指挥信号工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应掌握所指挥的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机进行检查。能熟练地运用手势、旗语、哨声和通讯设备。
②能看懂一般的建筑结构施工图,能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工艺要求指挥起吊、就位构件、材料和设备等。
③掌握常用材料的重要和吊运就位方法及构件重心位置,并能计算非标准构件和材料的重量。
④正确地使用吊具、索具,编插各种规格的钢丝绳。
⑤有防止构件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变形的知识。
⑥掌握起重机最大起重量和各种高度、幅度时的起重量,熟知吊装、起重有关知识。
⑦具备指挥单机、双机或多机作业的指挥能力。
⑧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即: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信号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牵物;散物捆绑不牢;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零碎物无容器;吊装物重量不明等。
(3) 挂钩工必须相对固定并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必须服从指挥信号的指挥。
②熟练运用手势、旗语、哨声的使用。
③熟悉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工作性能。
④熟悉常用材料重量,构件的重心位置及就位方法。
⑤熟悉构件的装卸、运输、堆放的有关知识。
⑥能正确使用吊、索具和各种构件的拴挂方法。
1. 8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1. 9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1. 10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2.基 本 操 作
2. 1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2. 2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护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2. 3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指挥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2. 4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2. 5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2. 6吊挂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2) 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3) 卡具吊挂时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4) 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中心。
2. 7捆绑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捆绑必须牢固。
(2) 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
(3) 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2. 8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试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2. 9长期不用的超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验、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2. 10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3. 三角架(三木搭)吊装
3. 1作业前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选用机具、吊具、绳索及配套材料。
3. 2作业前应将作业场地整平、压实。三角架(三木搭)底部应支垫牢固。
3. 3三角架顶端绑扎绳以上伸出长度不得小于60cm,捆绑点以下三杆长度应相等并用钢丝绳连接牢固,底部三脚距离相等,且为架高的1/3至2/3。相邻两杆用排木连接,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5m。
3. 4吊装作业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试吊时应检查各部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正式操作。
3. 5移动三角架时必须设专人指挥,由三人以上操作。
4. 构件及设备的吊装
4. 1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 2作业时应缓起、缓转、缓移,并用控制绳保持吊物平稳。
4. 3移动构件、设备时,构件、设备必须和拍子连接牢固,保持稳定。道路应坚实平整,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使用卷扬机移动构件或设备时,必须用慢速卷扬机。
4. 4码放构件的场地应坚实平整。码放后应支撑牢固、稳定。
4. 5吊装大型构件使用千斤顶调整就位时,严禁两端千斤顶同时起落;一端使用两个千斤顶调整就位时,起落速度应一致。
4. 6超长型构件运输中,悬出部分不得大于总长的1/4,并应采取防护倾覆措施。
4. 7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5. 吊 索 具
5. 1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量、体积、形状等选用合适的吊索具。
5. 2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5. 3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5. 4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45°。
5. 5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
5.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1) 在一个节距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2) 出现拧钮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3) 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4) 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5. 7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
第5篇 主井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1.设专人操作,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非信号工不得擅自操作(电、钳工试车不在此限)。
2.接班时,要认真仔细检查所使用的设备、信号装置、操作按纽等是否齐全、完好。并且试验一次,确保声光信号具备、动作可靠。
3.信号操作:
主井信号以主罐(南侧)为主。
(1)正常信号: 主罐升--- 二短点
主罐降--- 三短点
(2)对罐信号: 主罐升--- 二长点
主罐降--- 三长点
(3)停车信号: 一长点
(4)特殊情况信号工应用电话与绞车司机联系清楚。
4.设备操作:
主井装栽设备具有自动和手动操作系统。
(1)手动操作:
①当需要提煤时,信号工必须与绞车司机联系清楚,再根据箕斗位置、闸门关闭信号,按下给煤机启动按纽,给煤机给煤,到量后自动停车。
②箕斗到位时,井壁信号灯亮,按下电机(泵站)启动按纽,电机运转,按下闸门升起按纽,闸门升起装栽。
③空载指示灯亮后,按下闸门降按纽,闸门关闭、灯亮,发出提升信号。按下电机停按纽,停止电机运转。
④箕斗离开后,井壁灯灭,按下给煤机启动按纽给煤。完成一次循环。
(2)自动操作:
①接班后需要提煤时,信号工必须先用手动操作工作一段时间(5箕斗以上),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在静止状态将转换开关拨至自动装栽位置(自动灯亮)实现自动装栽。
②自动装栽后,信号工只打信号。但信号工必须随时观察指示灯是否正常,发现异常立即将转换开关搬回手动位置进行手动操作。
③工作中因故停止提升,时间较长时,应将转换开关拨至手动位置,以防误动。下班时必须将转换开关拨至手动位置,方可离开。
④维修工在检修、维护设备时,严禁使用自动操作,必须使用手动操作。信号工必须与维修工联系清楚后再操作。应积极配合维修工完成设备检修工作。
⑤在进行特殊提升时(如提水煤等),必须使用手动操作。
⑥信号工操作中要集中精力,不允许误操作。
5.给煤机工作中,发现压磁称重仪数据无变化时,应及时停止装栽(出现死机),通知维修工处理。
6.发现定量斗超载,超载指示灯亮时,不准将斗内煤全部装入箕斗,必须分两次装入箕斗或部分放入井筒。
7.由于其它原因,造成箕斗内煤量超载时,必须配合绞车司机工作,不允许强行提升,应采取有效措施把超载重量从箕斗内挖出后再提升。
8.周末最后一个班下班时,应保持定量斗是无煤状态,必须使箕斗离开装栽位置(井壁灯灭),确保传感器不在工作。人离开时应停电。
9.在特殊情况,箕斗上必须上人员时,信号工必须向调度室汇报并与绞车司机联系清楚后,人员才能上箕斗作业。并设专人监护。信号工不得离开信号房。
10.发现设备和信号有故障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通知维修工到场进行处理。并向区值班汇报。
11.特殊情况下的运行:
在定量斗闸门不能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在征得调度室和区值班同意后,可采取给煤机直接装箕斗,但一名信号工必须在下层台观察箕斗装栽情况,并用信号指挥给煤机工作,不得超载。
第6篇 信号工操作规程
1、井下所有信号必须通过井口信号站中转,由井口信号工转发至绞车房和各稳车。
2、井口信号以红光显示,井口及提升机构信号必须为声光显示。井口至吊盘、转水站、绞车房还应分别设电话,以便作复杂联系。通讯装置必须保持完好畅通。
3、双提升必须设置两套信号操作系统,互不干扰,并由两个信号工单独操作,以免混淆。
4、信号语言系统应清楚明了,不易混淆,显呈规律性,便于记忆。信号工及操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各信号战火为、信号标志愿军必须统一,须发前应反复对,不得有误。
5、信号工应由责任心强,有经验,业务熟悉老练,反应快的同志担任。上岗前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操作。
6、信号工工作期间,必须保持良好的身体和精神状态,工作时坚守岗位,精力集中,认真负责,不得擅自离职,带情绪上班或严重睡眠不足。
7、进班后,应先检查信号装置有无故障,配合机修检查滑架及吊桶钩头连接装置,发现总是及时汇报,处理好后,才能操作。班中信号出总是不得自行修理或带故障操作,必须与信号接收点联系好,通知电工处理,出现其他问题也应及时汇报处理。
8、井口信号室设有大抓紧急断电开关,信号工班前应检查其动作是否可靠。工作过程应经常注意观察大抓运行情况,发现不正常运行或接到井口紧急断电信号,立即操作紧急断电开关。
9、信号工发送信号应及时、准确、清楚,如连续发出时,每次应有五至十秒间隙。但连续发出最多不超过三次,对方发来的信号听不清,不得转发。
井口信号在绞车房及各稳车发点前,必须得井下或翻矸平台的清楚回点,否则禁止转发,吊桶运送长材料、设备及其它必须慢速的情况必须使用慢点,上下人员采用上下专用信号。
10、吊桶接近井口,各盘口及工作面及起落吊挂时各信号工应目送目接,手不离信号器,发现异状,立即停点,待查明原因,问题处理好后,才能继续操作。井口信号工在吊桶全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大绳及稳绳的善,如摆动大,立即打停点,待罐稳后,方能提升。
11、吊桶提升前,未接到把钩工通知,吊挂起落前未得到现场指挥人员的通知,信号工不得发送信号。起落吊挂时,必须先按规定发预备点,使操作人员及井上下看护人员作好准备后,才能发升降点。
12、吊桶下降至工作面五至十米时,必须自动停车,此信号工时井底应迅速通知其他人员引起注意并避开提升位置后,才能发点下落吊桶。
13、上下人员时,信号工必须事先发出联系信号,得到回声后才能进行。
14、向下运送炸药,机械或不带滑架运行时,一律使用慢点并电话通知绞车房和各盘面。
15、井口设施不准遮挡信号并观察各提升悬吊绳及井口设备设施视线,其他任何人不得在信号室逗留或从事干扰信号工的工作,在吊桶运行和吊挂起落时,任何人不得与信号工闲谈或联系事宜,以免分散精力,造成事故。
信号室附近燥音不得干扰信号工作。
16、井口信号取暖严禁烟火。
17、信号工应适当掌握井盖门的开启时间,以距井口三十米至四十米开启为宜,不应过多提前。除吊桶出入井口,下第一罐人员,工作面放炮,起落吊挂时及其他特殊情况外,不得打开井盖门,交接班后,用红漆或小绳子在提升绳标出井底、吊盘、固定盘的位置,以便掌握吊桶升降位置。
18、每班起落吊盘后,负责通知绞车司机在深度批示器上作好标志。
第7篇 信号把钩工操作规程
1、 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2、 必须了解提升设备、设施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完好标准。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
3、 施工前检查待吊运车辆的连接装置、保险装置、捆绑情况。钢丝绳勾头以及钩头20米以内的钢丝绳否完好、可靠。
4、 对信号装置及“一坡三档”进行检查试验,确认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5、 要检查斜巷内有无障碍和人员作业,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6、 待吊运车辆过变坡点呈悬挂状态时打开挡车器,发出快车信号,待车辆通过挡车器后立即关闭挡车器。
7、 车辆运行时,要严密注视车辆,做到目接目送,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吊运。
8、 收到信号不明确时,不得发出信号,必须查明原因,重新发送。
9、 严禁车辆未停稳就进行摘挂钩,严禁蹬绳操作。
10、施工完毕后,与绞车司机联系,把勾头存放在规定地点。信号转换绿灯。
11、特殊设备、材料及超高、超宽、超长、超重车辆,都必须按专项措施执行。
12、清理施工现场,达到标准。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1、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处理掉道车、跑车等事故伤人。
2、 严格按措施施工,杜绝违章作业。
3、 严禁车辆未停稳就进行摘挂钩,严禁蹬绳操作。
4、 特殊设备、材料及超高、超宽、超长、超重车辆,都必须按专项措施执行。
第8篇 副井信号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信号工与操车设备的安全操作
二、上岗条件
1、必须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提升设备和信号设施的规定,掌握所使用设备的正确操作方法。能正确处理工作中遇到的突发情况。
三、安全规定
1、每班操作前要对操作台上的各种电器进行检查,确保完好、齐全。
2、工作中要集中精力,听清信号,发送信号要清晰,信号不清,不给对方发送。
3、根据工作需要,与车房司机联系好,方可发送信号。
4、操车人员应听语言信号为准,斜巷运输执行一停二开的规定。
5、信号发送方式:下井口信号只能发至上井口,上井口收齐所有信号后,方可传发同类别同命令信号至车房。但停止信号与急停信号均能发至车房。
6、上下口及车房、信号硐室均安装有直通电话,用作上下口信号工之间及上口信号工与车房之间联系工作之用,非工作事务严禁使用。
7、信号工应与把勾工密切配合,当车辆连接好、阻车器打开以及把勾工发出信号指令,信号工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发送信号。
8、 信号发出后,密切注意走钩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发出停车信号。
9、信号工不得任意脱离岗位,特殊情况要安排替班信号工。
10、井筒运送爆破材料及易燃易爆物时,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11、各道阻车器应经常关闭,放车时方可打开。
四、操作
1、信号工等待挂好链环,插好插销,检查确认挂好后,根据信号约定中的规定向上井口(或井底车场)发出提车或下放信号。
2、上井口信号工向绞车房发出提升或下放信号。
3、提升或下放物料,上、下井口信号工应相互配合。
4、运输设备出现紧急情况,可直接按“操车急停”按钮,停止运行。
五、收尾工作
交班时一定要把当班情况交待清楚,接班时问清上班情况,并严格按照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进行交接。
第9篇 信号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1、从事信号指挥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学习证必须有监护人,持外地证应换领北京市核发的临时操作证。
2、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指挥信号、哨、旗和明显标志齐全,不以喊代替。
3、指挥中应了解被吊物的重量,重物起吊后禁止任何人从吊运的重物下通过,严禁在人的头上吊运重物。
4、指挥吊运大模板时,大模板应与墙体无粘连,挂钩工站在模板上时不得吹起钩哨,模板起升2米才能转臂,不得串吊模板。
5、从事信号指挥的人员应身体健康,能适应高空作业,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听力、视力应满足具体工作条件要求,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6、信号工应掌握所指挥的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质,了解常用起重机的起重工作性质。对起重机的行走路线、路基及塔式起重机的锚固等,能够定期配合司机进行检查。能够熟练自如地运用手势、旗语、音响和通讯设备。
7、信号工应能看懂一般的建筑结构施工图,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工艺要求指挥起吊、就位构件、材料和设备等。能够掌握起重机作业范围内的安全情况。
8、掌握常用材料的重量和吊运就位方法、构件重心位置,并能计算非标准构件和材料的重量。
9、具备防止构件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防止变形的知识。
10、掌握滑轮及滑轮的应用原理。
11、信号工应站在使司机能够清楚看到的安全位置进行指挥。
12、信号工应具备指挥单机、双机或多机作业的指挥技术。
13、信号工应严格执行以下“十不吊”的原则:
1)被吊物重量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
2)信号不清不准吊;
3)吊物下方有人不准吊;
4)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5)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6)斜拉斜牵物不准吊;
7)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
8)零散物不装容器不准吊;
9)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立式构件、大模板不用卡环不准吊;
10)六级以上强风、大雾天影响视力和大雨、雪时不准吊。
第10篇 井口把钩信号工操作规程
第1条 把钩信号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发证后,方可担任。
第2条 把钩信号工在罐笼运行期间,必须集中精力,随时注视各设备的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
第3条 在绞车提升时,人员应离开2m以外,严禁有人通过。
第4条 打完信号后,罐笼内外人员不得出入。
第5条 升降人员时,把钩信号工一定要把安全链挂上。进车侧的挡车器必须闭合,一切车辆停止往井筒方向运行。
第6条 上、下空车重车时,一定要等罐笼到停罐位置,罐笼停稳后,推上罐座,方可推车装罐,车进罐后,一定要将车轮挡好,用腰闸挡住车箱。
第7条 人员上、下时,必须一侧进罐,一侧出罐,不准两侧同时上、下。
第8条 上、下重物,罐笼两侧重量要平衡,以免扭坏罐道。
第9条 使用花车或其他类型专用车提升物料时,必须遵守装车不准超重、不准超长、超宽、超高。
第10条 人员不得和有爆炸性、易燃性或腐蚀性的物品同乘一罐。
第11条 信号未发完停电或信号失灵,一定要用事故信号紧急停车。
第12条 当发出开车信号后,一般不得随意废除本信号,特殊情况需要改变时,必须先发送停车信号,再发送其他信号。
第13条 罐笼提升到井口时,一定要将罐笼落到拖罐器上。
第14条 遇到罐内卡车或车在罐笼内掉道时,要用绳索系着长柄工具处理。
第15条 升降管子,道轨等长料时,必须按专项措施执行。
第11篇 斜坡信号把钩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斜坡信号把钩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必须严格执行“行人不开车,开车不行人,开车不作业’’的规定。串车提升时严禁蹬钩。
3、斜坡绞车处、坡头、坡底及各偏口都必须安装联络声光信号和声光报警信号。联络信号必须安装在躲避洞内或其它安全地方,行车报警声光信号要安装在巷道明显处。
4、斜坡坡头、坡底、各车场及偏口必须安装挡车装置上部水平车场必须按设自动复位阻车器,在变坡点下略大于一串车长度的地方必须设置挡车装置,各种挡车装置必须经常关闭,只有放车时方可打开,挡车装置必须牢固可靠、灵活好用。
5、斜坡中段必须安装超速挡(为常开式),必须保证能起到应有的作用。
6、斜坡坡头、坡底、各车场及偏口应设信号硐室或躲避洞,硐室内严禁堆放杂物。
7、用作提升连接装置的多联环、三联环、罐橛必须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使用材料车时,可用40吨大链配锚兰m20螺栓螺母联合固定方式连接。
8、斜坡提升联络信号规定为:一声停车、二声回车、三声提升、四声慢回车、五声慢提升。
9、斜坡行人联络信号规定:连续五次短钟一次长钟(简称五短一长钟);行人完毕信号为:连续三次短钟一次长钟(简称三短一长钟)。
10、信号把钩工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行走轨道坡,有权向安检科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二、工作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
1、信号把钩工上岗必须扎紧袖口和腰带,做好自身安全保护。
2、每班作业前都要派专人对斜坡的巷道情况,轨道情况全面检查一遍,巷道顶部和两帮是否有冒落和片邦的迹象,道心有无障碍物,地滚是否转动灵活,轨道是否有超宽、过窄、浮枕现象,道岔是否密贴。
3、检查作业地点的安全情况,杂物、积水、淤泥是否严重,安全间隙是否足够。联络声光信号、行车声光报警信号、防跑车装置是否完好、齐全、灵活好用。
4、检查提升连接装置保险绳钩头卡子的固定情况,主钢丝绳钩头的卡子不少于5付,保险绳卡子不少于4付,卡子规格必须与绳相符,必须上紧上牢,卡子间距为250毫米。
5、检查距钩头15米以内钢丝绳的断丝、磨损、锈蚀情况以及是否有打结、压伤、死弯等不安全隐患。
三、摘挂勾操作规定
1、必须等罐车停稳后,方可进行操作,严禁车未停稳摘挂勾。
2、应站在轨道外侧,距外侧钢轨200毫米左右进行摘挂钩。
3、严禁站在道心内,头部和身体严禁伸入两车之间进行操作,以防车辆滑动碰伤身体。
4、在单股道操作时,一般应站在信号位置同一侧或巷道较宽一侧。
5、在双道操作时,应站在双轨道之间进行摘挂钩如车场双道之间安全间隙达不到《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时,应站在人行横道一侧进行摘挂钩。
6、摘挂钩时,如遇到摘不开挂不上时,严禁蹬绳操作必须采取相应措施稳妥处理。
7、必须按规定数量挂罐,严禁多挂罐。
8、矿车、材料车钩头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标准联环、罐橛或规定的大链锚兰、螺丝。严禁用它物代替。 9、摘挂完毕需要越过串车时,必须从车辆运行上方越过,严禁从两车之间穿越。
10、装载物高超过1.6米、宽超过1.2米或装载物料重心不稳、不平衡、捆绑不牢固,都严禁提升。
11、平坡头向下回罐时,把钩工要与绞车司机密切配合,推罐时,绳不能太松,余绳不得超过0.3米,防止过多放绳造成断绳事故。
12、斜坡罐车运行期间,不准进行摘挂钩操作或其它作业,人员必须进入躲避峒。
四、收、发信号操作规定
1、信号把钩工与绞车司机必须用矿统一规定的信号进行工作联系。
2、信号工发出的信号必须清晰、准确、及时无误。
3、详细检查好提升物料的数量符合要求,联接方式符合规定,上好保险绳,将红灯挂在运行方向车辆的前端,确认安全无误后,打开挡车装置,待所有人员都进入躲避峒或安全地带,方可发开车信号。
4、信号发出后,发现运行方向与信号规定的方向不一致时,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待查明原因后重新发信号。
5、车辆运行时,应做到目接目送,要密切注视车辆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或事故,要立即发送停车信号,赶赴现场进行处理。
6、收到的信号不明确时,不得发送开车信号,必须用电话或回点等方式,查明原因并废除本次信号重新发送。
7、信号发出后要担任警戒工作,禁止行人,把好安全关。
五、其它规定
1、长超过5米、宽超过1.2米、高超过1.6米的材料及特殊设备为大件,运送时要严格按照矿领导批准的安全提升措施作业。
2、在处理落道事故时,要严格执行上道安全措施确保人员安全,斜坡班长或组长必须亲自组织指挥,确定上道方案,通知绞车司机密切配合,信号联络要畅通及时,如落道地点距就近的固定信号处较远,可用口哨传递,相距最多不得超过30米,口哨联系必须与打点信号联系规定的内容一致。人员必须站在串车两侧的上方,掩好罐车,打好戗柱,检查连接装置,严禁行人及其他人员在巷道内同时进行任何工作。
第12篇 斜井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一般规定斜井信号工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的提升把钩工作实践经验,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后持证上岗。
提升信号的设置,要求声光齐全,通讯设备可靠。兼作行人的运输斜巷,要设置红灯信号,行车时红灯亮,不准行人。
提升机停运超过6h以上或因事故检修后,开车前必须对所有信号、通讯设备进行检查试验(试验前,必须与h各信号点及提升机司机联系明确后再进行),确认正确灵活畅通后,方可作业。
2、收发信号(1)信号工在岗位上,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在联系工作中(如用电话或口头与他人联系工作时),发送信号,必须精力集中,细心操作;(2)信号工收到的信号不明确时,不得发送开车信号,同时可用电话或回点等方式查明原因,并且废除本次信号,重新发送;(3)信号工发出信号后,发现提升容器的运行方向与信号规定的方向不一致时,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待查明原因后,再重新发出信号;(4)信号工在操作中必须与把钩工密切配合,联系要及时、清楚、准确。当把钩工允许发信号时,信号工应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发出信号;(5)信号工操作信号后,不得离开信号机旁,以便观察提升中的运行情况,监视运行中的信号系统,如有紧急情况,可随时发出停车信号;(6)多水平提升时,信号工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信号工在不同水平所发出的信号必须有区别;②信号工在中部车场操作信号时,除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外,还必须做到弯道处严禁站人。
(7)斜井升降人员时,信号工操作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①跟车工的信号操作必须严格按跟车工的操作规程执行;②每班挂人车时,或斜井井筒检修后,信号工应与车房联系进行一次空人车试道运行;③信号工发出人车发车信号后,严禁再上、下人员,也不准废除本次信号再上、下人员。
(8)矸石山信号工操作时,要遵守下列规定:
①接班后的信号试验按上述要求进行;②矸石山信号工在发开车信号前,应检查山上确实无人捡东西,架子、轨道、装载点没有人员时,方可发出开车信号;③需要中途人工卸矸时,信号工必须与绞车司机联系后操作停车信号,同时监护好信号机,停止信号至卸矸完毕后废除;④矸石山信号工必须同时执行本操作规程的其他各项规定。
3、其他规定:
(1)各信号工与提升机司机必须用矿统一规定的信号指令含义进行工作联系,不得私自改变,也不得任意临时规定信号,以防混乱;(2)运输大件、井筒检修、处理事故、运送火药等特殊运行,信号工应提前与提升机司机联系明确,以便按措施要求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3)信号工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严禁私自找他人代替上岗。需离岗时,必须请示领导决定;(4)信号工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第13篇 信号把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1、摇台未抬起或罐座未回收时,不得发出开车信号。
2、如果信号发出后,发现罐座还未收回,提升机已经启动时,应立即发出紧急停车信号,而不可慌忙去将罐座收回,否则,可能会造成断罐笼坠井事故,当提升机停止后,信号把钩工应马上与提升司机联系,再发慢速反车信号,以便将井口罐笼上已经松弛的提升钢丝绳缠回到滚筒上。
3、升降物料需要装卸车,要求矿车停车位置必须准确。所以要求井口主信号工发送停车信号时,要做到及时、清晰、准确。
4、罐笼未停在正常停车位置或出车平台之前,不准打开井口安全门和井口阻车器,更不准开动推车机。如果罐笼超过正常停车允许范围时,应发出调罐信号,主信号工应向提升机司机说明情况。这时主信号工要注意及时发出停车信号。
5、不准超载装罐。单钩提升矸石或其他物料时,另一钩必须装入规定的配重车。
6、当下放或提升物重超过规定时,必须经过领导批准,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否则,把钩工有权拒绝装罐。
7、在罐笼底部吊运大型特殊设备或材料时,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把钩工要认真检查设备或材料吊装是否牢固,确认安全后,方可发送信号。
8、在罐笼底部吊运超长材料时,必须与提升机司机联系好,说明作业内容和要求,并与吊运人员密切配合,及时准确地发送信号。
9、禁止人员与石膏、矸石、材料等,在同一层罐笼内升降,但吊运工和维修人员除外,必须按照升降人员的提升速度发送信号。
10、在运送材料和空矿车时,另一钩罐笼可以乘人,但必须按升降人员发送信号。
检修或处理事故使用罐笼时,信号把钩工安全操作规定
1、检验提升钢丝绳、油罐道、检修井筒内的装备或处理事故等作业时,井口主信号工应事先将作业内容、作业方法、作业时间、占用哪一钩罐笼,所需要的速度等了解清楚,并明确作业指挥人或信号联系人,规定好信号联系方式。
2、井口主信号工要将上述内容向提升机司机、井底主信号工等有关人员详细交待。
3、信号把钩工要协助作业人员和指挥人员做好安全检查及安全监督工作;在检修或处理事故期间,信号把钩工应负责保卫井口周围3米以内不准无关人员逗留,或进行其他作业等。
4、检修及有关人员在井筒内作业时,如果要站在罐笼顶上时,罐笼顶上必须装设保护伞和保护栏杆,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保险带。
5、更换罐、罐链、换绳、剁绳头等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溜罐。提升机对绳后,也必须进行溜罐,这时候信号把钩工应认真检查井口、井底罐笼停车位置。全部工作结束后,能否恢复正常提升,应由机电负责人决定。
6、井口安全门关好后,才能向提升司机发出升降试车信号,如果一切正常,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占罐期间,井口作业人员较多,而且工作忙乱。信号把钩工一定要精神集中,密切联系,呼叫呼应,防止错发信号而发生事故。避免由于配合不好而延长占罐时间,影响生产。
第14篇 绞车信号工操作规程
1、信号工必须经过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信号工必须熟悉本岗位提升设备及信号设施等情况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集中精力,按照操作规程准确无误地发送信号
3、接班后应首先与绞车司机及其它信号工联系好,仔细检查有关信号设备、设施是否正常,待一切安全可靠后方可正式操作。
4、应主动与把钩工密切配合,当把钩工向信号工发出发送信号指令后,要监视乘人和装罐等情况,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发送信号。
5、信号发出后,不得离开信号室,并密切监视提升容器、钢丝绳、钩头及信号显示系统的运行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查明原因处理后,方可重新发送信号。对于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汇报工区或有关部门。
6、发出信号后,一般不得随意废除本信号,特殊情况需要改变时,必须先发出停车信号后再发送其它种类信号。
7、正常情况下,只准使用主用信号系统,只有当主用信号发生故障时,方可使用备用信号系统,同时应立即通知有关人员修复,修复后立即恢复使用主信号系统。
8、运送特殊物料、或火工用品时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15篇 起重工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起重工(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一般规定
(1)重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2)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斩;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3)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节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
(5)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
(6)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方向作业时,必须保持下表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输电导线电压/kv
1以下
1~15
20~40
60~110
220
允许沿输电导线垂直方向最小距离/m
1.5
3
4
5
6
允许沿输电导线水平方向最小距离/m
1
1.5
2
4
6
(7)起重机司机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④所操纵的起重机的构造和技术性能。
⑤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制度。
⑥起重量、变幅、起升速度与机械稳定性的关系。
⑦钢丝绳的类型、鉴别、保养与安全系数的选择。
⑧一般仪表的使用及电气设备常见故障的排除。
⑨钢丝绳接头的穿结(卡接、插接)。
⑩吊装构件重量计算。
操作中能及时发现或判断各机构故障,并能采取有效措施。
制动器突然失效能作紧急处理。
(8)指挥信号工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应掌握所指挥的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机进行检查,能熟练地运用手势、旗语、哨声和通讯设备。
②能看懂一般的建筑结构施工图,能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工艺要求指挥起吊、就位构件、材料和设备等。
③掌握常用材料的重量和吊运就位方法及构件重心位置,并能计算非标准构件和材料的重量。
④正确地使用吊具、索具,编插各种规格的钢丝绳。
⑤有防止构件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变形的知识。
⑥掌握起重机最大起重量和各种高度、幅度时的起重量,熟知吊装、起重有关知识。
⑦具备指挥单机、双机或多机作业的指挥能力。
⑧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即:
a、被吊物重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
b、信号不清;
c、吊物下方有人;
d、吊物上站人;
e、埋地下物;
f、斜拉斜牵物;
g、散物捆绑不牢;
h、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
i、零碎物无容器;
j、吊装物重要不明。
(9)挂钩工必须相对固定并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必须服从指挥信号的指挥。
②熟练运用手势、旗语、哨声的作用。
③熟悉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工作性能。
④熟悉常用材料重,构件的重心位置及就位方法。
⑤熟悉构件的装卸、运输、堆放的有关知识。
⑥能正确使用吊、索具和各种构件的拴挂方法。
(10)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11)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12)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2)基本操作
(1)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2)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护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3)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指挥人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4)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5)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6)吊挂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②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③卡具吊挂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④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中心。
(7)捆绑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捆绑必须牢固。
②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
③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张器紧固。
(8)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试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9)长期不用的超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验、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10)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3)三脚架(三木搭)吊装
(1)作业前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选用机具、吊具、绳索及配套材料。
(2)作业前应将作业场地整平、压实。三脚架(三木搭)底部应支垫牢固。
(3)三脚架顶端绑扎绳以上伸出长度不得小于60cm,捆绑点以下三杆长度应相等并用钢丝绳连接牢固,底部三距离相等,且为架高的1/3至2/3。相邻两杆用排木连接,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5m。
(4)吊装作业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试吊时应检查各部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
(5)移动三脚架时必须设专人指挥,由3人以上操作。
4|)构件及设备的吊装
(1)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2)作业时应缓起、缓转、缓移,并用控制绳保持吊物平稳。
(3)移动构件、设备时,构件、设备必须和拍子连接牢固,保持稳定。道路应坚守平整,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使用卷扬机移动构件或设备时,必须用慢速卷扬机。
(4)码放构件的场地应坚实平整。码放后应支撑牢固、稳定。
(5)吊装大型构件使用千斤顶调整就位时,严禁两端千斤顶同时起落;一端使用两个千斤顶调整就位时,起落速度应一致。
(6)超长型构件运输中,悬出部分不得大于总长的1/4,并应采取防护倾覆措施。
(7)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5)、吊索具
(1)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体积、形状等选用合适的吊索具。
(2)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应报废衬套。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3)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_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4)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45度。
(5)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①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②出现拧扭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起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③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④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7)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
53位用户关注
95位用户关注
39位用户关注
39位用户关注
回柱绞车司机看滑轮工、信号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注意事项(6篇)
42位用户关注
回柱绞车司机看滑轮工、信号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目的和意义(6篇)
87位用户关注
88位用户关注
87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