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设备检查:起吊前必须对综采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无松动、断裂现象。
2. 吊具准备:选用合适的吊具,如吊链、吊钩、钢丝绳等,并确保其强度足够,无明显磨损或损坏。
3. 安全装置检查:确认起吊机的安全装置,如限位器、制动器等正常工作。
4. 起吊计划:制定详细起吊计划,包括起吊顺序、重量分配、人员分工等。
5. 操作执行: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起吊,保持平稳,避免剧烈晃动。
6. 监控与指挥:设置专人监控起吊过程,指挥人员需清晰准确地发出指令。
7. 应急预案:提前设定并熟悉应急措施,以防意外发生。
本规程旨在规范综采设备的起吊作业,降低作业风险,保障人员安全,提高设备安装、拆卸的效率,防止因操作不当导致的设备损坏,确保矿山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通过严格执行此规程,可以减少事故隐患,提升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1. 起吊前务必进行空载试运行,检查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2. 严禁超载起吊,必须准确估算综采设备的重量,确保吊具和起吊机的承载能力匹配。
3. 起吊过程中,禁止人员在设备下方停留或作业,防止物体坠落造成伤害。
4. 操作员应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安全带等。
5. 如遇到突发情况,应立即停止起吊,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不可盲目行动。
6. 起吊过程中,要时刻关注设备和吊具的状态,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7. 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归置好工具和设备,确保工作区域整洁有序。
以上操作规程需全体员工严格遵守,以实现综采设备起吊作业的安全、高效。在实际工作中,每位员工都应以安全为首要,以预防为主,共同维护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起吊前的准备工作
第38条了解起吊重物的质量、几何形状和性能。
第39条选择起吊工具、吊起装置和所居,其安全系数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并确定具体的起吊方法。
第40条选择符合规定的起吊点,并对起吊地点的支护状况进行检查,起吊时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并确定具体的起吊方法。
第41条检查起吊工具、索具的完好情况,确保起吊安全可靠。
二、起吊捆缚及其他注意事项
第42条起吊重物时,吊索捆缚应按箱上的标记、设备上专用吊挂装部位和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
第43条设备应捆绑稳固,找好被起吊物的重心,以防脱扣和倾倒。起吊形状不规则物体或大型设备要采取多点起吊方法。
第44条捆绑易变形的设备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其变形。
第45条吊索的转折处与设备接触的部位,应垫以软质垫料,以防设备和吊索损坏。
第46条设备上滑动的部件应予以固定,以防滑动后碰撞。
第47条不准把设备的外凸处,如手把柄接线盒易损部位等做吊装挂绳之用。
第48条严禁任何人员随同吊装设备或机具升降。
第49条开始起吊时,先慢慢拉紧,观察各处,确认无误后,再行起吊。起吊过程要均匀慢拉,防止设备打滑倾斜突然落下。起吊时要有专人指挥,专人观察顶板、起吊梁,操作人员应站在支护完好,设备、吊梁滑落波及不到的安全地点,其他人员要躲到安全地带。
第50条吊装设备时,禁止任何人在设备下面及受力索具附近通行和停留,并不得将手、脚伸到可能被挤压的地方。
第51条起吊设备时,应垂直起吊,如受环境或机具的限制不得不斜向上升时,应经过周密计算,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移动式起吊机具和桥式起吊机等严禁斜向提升设备。
第52条设备在起吊过程中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间停止作业,指挥人员和起吊机具的司机更不得离开岗位。确实需中间停顿时,必须采取措施将起吊物下垫实、垫牢,防止歪斜。
第53条设备起吊就位后,应放置稳固,对重心高的设备,应先采取防止其摇动或倾倒的措施后,方可拆除起吊机具。
第54条在井下利用棚梁或液压支架做承力点起吊设备时,要对棚梁进行加固,必要时对承力件进行计算,方可进行起吊。
第55条井下利用绞车和滑车进行起吊重物时,要对绞车的负荷量、钢丝绳的承载能力、滑车的额定负荷进行校核,并对绞车基础或稳固情况及滑轮支撑点防倒措施进行全面检查,无问题时,方可起吊。不同规格的起吊用具,在作为主要承载工具时不能混用。
第56条使用焊接链条起吊重物时,只准垂直起吊(即零度起吊),不准用双链夹角起吊,不准用麻绳、棕绳作为起吊捆缚器具使用。
第57条不得使用作为支护的锚杆、锚索、金属网、钢带等作为起吊点,锚网支护的巷道,吊装时可根据要求专门加打起吊锚索、锚杆,根据起吊重量确定锚索、锚杆数量,吊具固定必须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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