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司索工安全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工作前准备:检查设备完好性,包括吊具、索具、钢丝绳、滑轮等,确保无损坏、磨损或变形。
2. 起吊作业:正确选择吊点,避免物体受力不均导致倾斜或翻倒;合理估算负载重量,防止超载。
3. 指挥信号:严格执行标准手势或音响信号,确保与起重机驾驶员的沟通清晰无误。
4. 安全防护: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滑鞋等,确保自身安全。
5. 应急处理:熟悉应急预案,遇到突发情况能迅速做出正确判断和反应。
制定起重司索工安全操作规程旨在规范作业流程,降低安全事故风险,保护工人的生命安全,同时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通过明确的操作步骤和安全规定,可以减少因操作不当引发的设备损坏和人员伤亡,维护工地秩序,提升企业形象,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1. 作业前务必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任何微小的异常都可能酿成大祸。
2. 不得擅自更改设备设置或使用未经检验的吊具,遵守设备使用手册的指导。
3. 在起吊过程中,保持专注,避免分心,随时观察负载状态,确保稳定。
4. 沟通至关重要,确保与驾驶员的信号传递准确无误,避免因误解导致的危险。
5. 遇到不明情况或感觉不安全时,立即停止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6. 紧急情况下,优先确保人员安全,再进行设备处理。
7. 坚持定期培训,更新安全知识,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以上各项规定旨在为起重司索工提供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但更重要的是,每个工人都应将安全意识融入日常工作中,时刻警惕潜在的风险,做到预防为主,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1.作业前,应穿戴好安全帽及其他防护用品。
2.根据吊重物体的具体情况选择相适应的吊具与索具。
3.作业前应对吊具与索具进行检查后,方可投入使用。
4.起升重物前,应检查连接点是否牢固可靠。
5.吊具承载时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吊索(含各分支)不得超过安全工作载荷(含高低温,腐蚀等特殊工况)。
6.作业中不得损坏吊件、吊具与索具,必要时应在吊件与吊索的接触处加保护衬垫。
7.起重机吊钩的吊点,应与吊物中心在同一条铅垂线上使吊重处于稳定平衡状态。
8.禁止司索或其他人员站在吊物上一同起吊,严禁司索人员停留在吊重下。
9.起吊重物时,司索人员应与重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10. 应做到经常清理作业现场,保持道路畅通。安全通道畅通无阻。
11. 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发现不安全情况时,及时通知指挥人员。
12. 经常保养吊具、索具、确保使用安全可靠延长使用寿命。
13. 在高空作业时,应严格遵守高空作业的安全要求。
14. 捆绑后留出的绳头,必须紧绕吊钩或吊物上,防止吊物移动时,挂住沿途人员或物件。
15. 吊运成批零散物件,必须使用专门吊蓝、吊斗等器具,同时吊运两件以上重物,要保持平稳,不得相互碰撞。
16. 吊重物就位前,要垫好衬木,不规则物体要加支撑,保持平衡,不得将物件压在电气线路和管道上面,或堵塞通道,物件堆放要整齐平稳。
17. 卸往运输车辆上的吊物,要注意观察中心是否平稳,确认不致倾倒时,方可松绑、卸物。
18. 吊运化学危险物品,要严格遵守国务院颁布的《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19. 工作结束后,所使用的索具,吊具应放置在规定的地点,加强维护保养,达到报废标准的吊具索具要及时更换。
第2篇 起重司索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在作业前,应共同交底,统一信号。
2、上岗前先检查起重用的吊索具,保证吊索具安全有效并对其安全技术状况负责。
3、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即: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信号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牵物;散物捆绑不牢;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零碎物无容器;吊装物重量不明等。
4、作业中必须戴好安全帽,佩戴好专用标志服装,严禁酒后作业。
5、必须服从信号工的指挥。
6、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有套索。
7、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持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索绳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8、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与其他物件牯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9、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10、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捆绑必须牢固;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11、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
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ra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1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1)断股或使用时断丝速度增大。
2)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3)出现拧扭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4)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5)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到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6)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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