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设施操作规程
燃气设施是城市生活和工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燃气供应系统、储气设备、输配管道、调压站、计量装置等。为了确保这些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以下是一些基本的操作规程:
1. 设施检查与维护
- 定期对燃气设施进行外观检查,确认无泄漏、腐蚀或其他损坏。
- 对压力表、阀门、密封件等关键部件进行定期保养,确保其功能正常。
2. 燃气泄漏处理
- 发现燃气泄漏时,应立即关闭相关阀门,禁止火源,并通知专业维修人员。
- 使用专用检测设备确认泄漏点,采取措施修复。
3. 设备操作
- 操作燃气设施前,应熟悉设备操作手册,了解设备性能和操作流程。
- 开启和关闭阀门时,应缓慢进行,防止产生过大压力波动。
4. 应急预案
- 制定并演练燃气泄漏、火灾等应急预案,确保员工能迅速有效地应对突发情况。
- 建立报警系统,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
5. 安全培训
- 对所有涉及燃气设施操作的员工进行安全培训,确保他们了解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
- 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复训,提升员工安全意识。
燃气设施操作规程的存在旨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燃气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通过规范的操作,可以减少设备故障,延长设施使用寿命,降低运营成本。良好的操作习惯也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燃气供应的连续性和可靠性。
1. 在进行任何操作前,务必确保个人防护装备穿戴齐全,如防毒面具、防护手套等。
2. 不得擅自调整燃气设施的设定值,除非经过专业培训和授权。
3. 遵守“先切断气源,后进行作业”的原则,避免在有燃气存在的环境中进行修理工作。
4. 对于高压或高温设备,操作时需特别谨慎,避免烫伤或爆炸风险。
5. 保持工作区域整洁,避免杂物堆积引发安全隐患。
6. 遇到不明情况,切勿自行处理,应及时上报并等待专业人员到场。
以上规程的执行需要全体员工的配合和遵守,任何违反规程的行为都可能带来严重后果。希望大家将安全放在首位,共同维护燃气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1篇 燃气设施操作规程
为加强对食堂燃气使用和燃气设备的管理,防止发生爆炸和火灾事故,根据现行法规,特制定本安全操作规程。
1、食堂要加强对燃气设施和燃气使用的管理,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并将责任制落实到人。食堂组长为食堂燃气使用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燃气的日常安全检查。
2、食堂燃气使用人员必须懂得燃气性质、火灾危险性、防火措施及使用操作方法,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及消防应急预案,并经过培训合格;其他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基本知识。
3、使用燃气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点燃气时要按火等气的原则,在打开总阀后先点火后开气。燃气灶等燃气设施在使用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现场,以防外溢物或风吹造成熄火漏气。下班前关闭总阀门,锁好门后方可离去。
4、对燃气设施,每天都要进行漏气检查,每周用肥皂液和洗洁精等对接头处进行检漏;对使用的软管到规定的时间(2年左右)和发现变硬开裂时都要及时更换;各种闸阀都要确保有效。
5、如发现燃气泄露,应及时关闭总阀,并进行通风,严禁各种火种靠近,严禁开启任何电气设备,防止产生电火花。燃气散发后进行查漏处理。
6、更换液化气瓶时,首先将液化气罐阀门关闭,然后将罐体与限压阀的螺纹连接口按顺时针方向旋转,使液化气罐与限压阀分离,再把限压阀螺纹连接口和新罐连接,按逆时针方向旋转拧紧即可;液化气瓶中有残留燃气时不得自行倾倒或排放。
7、存在腐蚀、变形等异常的液化气瓶要严禁使用,发现液化气瓶漏气等无法处理情况时,将液化气瓶送专业检测站处理;到期液化气瓶要及时更新。
8、对燃气灶具等设施,要做好日常检查和维护,每天对烟罩、烟道进行清理,不定期开展燃气烟道等全方位清洗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将检查维护情况写入检查记录。
9、燃气设施的安装必须由专业部门操作,严禁私自拆卸安装。使用燃气场所安装电器设备必须在断气情况下,按照国家规范安装。在有燃气设施的场所及附近施工要严格报批手续,在安全措施到位的情况下规范安装。
10、在燃气设施周围及使用场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可燃杂物,严禁作为休息间、工作间、仓库使用,严禁吸烟和其他明火作业;禁止安装临时用电设备;禁止将电线缠绕在天然气管道上;禁止在管道上悬挂任何物品。
11、食堂及办公室定期对燃气使用情况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情况报公司主管部门,重大隐患报公司安全主管部门。
12、食堂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对违反本操作规程造成泄露、爆炸、火灾等事故的,将视情况进行处罚。
第2篇 农村气代煤项目燃气设施安全运行专项维护和抢修操作规程
一、管道及其附件的运行与维护
(一)燃气管道巡查
1、燃气管道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管道安全保护距离内不应有土壤塌陷、滑坡、下沉、人工取土、堆积垃圾或重物、管道裸露、种植深根植物及搭建(构)筑物等;
(2)管道沿线不应有燃气异味、水面冒泡、树草枯萎和积雪表面有黄斑等异常现象或燃气泄出声响等;
(3)不应有因其他工程施工而造成管道损坏、管道悬空等,施工单位应向城镇燃气主管部门申请现场安全监护;
(4)不应有燃气管道附件及标志丢失或损坏;
(5)穿跨越管道、斜坡及其他特殊地段的管道,在暴雨、大风或其他恶劣天气过后应及时巡检;
(6)架空管道及附件防腐涂层应完好,支架固定应牢靠;
(7)在巡检过程中应向周围单位和住户询问有无异常情况。
(8)在巡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
(9)在日常巡检过程中严格执行一日三巡的管理制度,对气代煤项目进行安全巡检。
2、管道检测周期
(1)聚乙烯塑料管线管道及钢塑转换接口处,激光检测仪检测周期不应超过三个月;
(2)架空及地埋钢制管道,检测周期不应超过三个月;
(3)被违章占压的管线,应强制整改,在未整改之前应每月检测1次。
(4)发现管线泄漏的,修复后在次日内进行复测;
3、采用仪器检测时,应沿管道走向在下列部位进行检测:
(1)燃气管道附近的道路接缝、路面裂痕、土质地面或草地等;
(2)燃气管道附属设施及泄漏检查孔、检查井等;
(3)燃气管道附近的其他市政管道井或管沟等。
4、在使用仪器检测的同时,应注意查找燃气异味,并应观察燃气管道周围植被、水面及积水等环境变化情况。当发现下列情况时,应进行泄漏判定:
(1)检测仪器有明显的浓度变化;
(2)空气中有异味或有气体泄出声响;
(3)植被枯萎、积雪表面有黄斑、水面冒泡等。
5、泄漏判定应判断是否为燃气泄漏及泄漏气体的种类。并判断确认为燃气泄漏后应立即查找漏点。
6、检测孔检测完成后,应对各检测孔的数值进行对比分析,确定燃气浓度峰值的检测孔,并利用防爆工具从该检测孔进行开挖检测,直至找到泄漏部位。
7、开挖前,应根据燃气泄漏程度确定警戒区,并应设立警示标志,警戒区内应对交通采取管制措施,严禁烟火,现场人员应佩戴职责标志,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8、开挖过程中,应随时检测周围环境的燃气浓度。
9、经开挖确认漏点后,应立即上报并启动抢险程序。根据泄漏情况常新设置警戒区域,根据风向随时监测周围环境浓度变化。
10.对架空管道进行泄漏检测时,检测距离不应超过检测仪器的允许值。
(二)阀门的运行、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月检查阀门、阀井,应无燃气泄漏、损坏等现象,阀井应无积水、塌陷,无妨碍阀门操作的堆积物等;
2、每月对阀门进行启闭操作和维护保养;
3、无法启闭或关闭不严的阀门,应及时维护或更换。
(三)调压装置运行、维护
1、调压装置各工艺管路、接口等不得有泄漏;
2、调压装置各项运行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3、调压装置周围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堆放,且无杂物;
4、各设备主体、管线、螺栓应无腐蚀、变形、油漆剥落起皮、锈蚀;安全标识、报警电话应清晰;
5、设备的支撑或支座无损坏、开裂、倾斜,紧固件无松动;
6、切断阀、安全放散阀等安全装置可靠,切断阀的反应时间不应大于2s;
7、调压装置巡检周期不大于30天。
8、各项作业完成后进行详细记录,并与gps管理系统同步存档。
(四)加臭检测
1、加臭剂的添加必须通过加臭装置进行,加臭剂的最小量应符合下列规定:天然气中泄漏到空气中,达到爆炸下限的20%时应能察觉。
2、每月对燃气管道内的加臭剂浓度进行检测,做好记录,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加臭剂浓度检测点根据管网和用户情况确定,要求靠近用户管线终端。
(2)应保证用户端加臭剂最小检测值符合夏季每立方米15-20毫克,冬季每立方米20-25毫克的规定。
二、抢险、抢修
(一)抢险处置
管网处抢险队接到抢修报警后应迅速出动,并根据事故不同情况可联系有关部门协作抢修。抢修作业应统一指挥,严明纪律,并采取安全措施。
(二)作业现场
1、抢修人员应着工装、佩戴安全帽,到达作业现场后,应根据燃气泄漏成都确定警戒区并设立警示标志;在警戒区内严禁明火,应管制交通,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2、抢修人员到达作业现场后,必须及时救护受伤人员。
3、进入警戒区的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具,作业时应由专人监护,严禁单独作业。
4、警戒区内未经批准不得使用非防爆型的机电设备及仪器、仪表。
5、管道和设备修复后应作全面检查,防止燃气窜入夹层、窨井、烟道、地下管线和建(构)筑物等不易察觉的场所。
6、当事故原因未查清或隐患未消除时不得撤离现场,应采取安全措施,直至查清事故原因并消除隐患为止。
(三)抢修作业
1、抢修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应立即控制气源、消灭火种,驱散积聚的燃气。在室内应开启门窗通风,严禁启闭电器开关。地下管道泄漏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聚积在地下和构筑物空间内的燃气。必要时通知附近居民用户进行清场。
2、处理地下泄漏点开挖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抢修人员应根据管道敷设资料确定开挖点,并对周围建(构)筑物进行检测和监测;当发现漏出的燃气已渗入周围建(构)筑物时,应及时疏散建(构)筑物内人员并清除聚积的燃气
(2)作业点天然气浓度控制在在爆炸范围以内,必要时必须强制通风,降低浓度后方可作业;
(3)燃气设施泄漏的抢修宜在降低燃气压力或切断气源后进行。当泄漏处已发生燃烧时,应先采取措施控制获释后再降压或切断气源,严禁出现负压。
(4)抢修时,与作业相关的控制阀门应有专人值守,并应监视管道内的压力。
(5)当抢修中无法消除漏气现象或不能切断气源时,应及时通知上级领导,并作好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
(6)修复供气后,应进行复查,确认不存在不安全因素后,抢修人员方可撤离事故现场。
3、调压箱泄漏抢修
(1)调压站、调压箱发生泄漏,应立即关闭泄漏点前后阀门,打开门窗或开启风机加强通风,故障排除后方可恢复供气;
(2)调压站、调压箱由于调压设备、安全切断设施失灵等原因造成出口超压时,应立即关闭调压器进出口阀门,并放散降压和排除故障。
(3)当压力超过下游燃气设施的设计压力时,应对超压影响区内燃气设施做全面检查,排除所有隐患后方可恢复供气。
4、用户室内燃气设施泄漏抢修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接到用户泄漏报警应立即派人检修。进入室内后应打开门窗通风、切断气源,在安全的地方切断电源,检查用户设施及用气设备,准确判断泄漏点,严禁明火查漏
(2)漏气修理时应避免由于检修造成其他部位泄漏,应采取防爆措施或使用防爆工具,严禁使用能产生火花的铁器等工具进行敲击作业。
5、火灾与爆炸
(1)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危及燃气设施和周围环境的安全时,应协助消防部门抢救。
(2)当燃气设施发生火灾时,应采取切断气源或降低压力等方法控火势,防止产生负压。
(3)火势得到控制后,再进行抢修作业。
(4)燃气管道及设备发生爆炸后,应迅速控制气源和火种;应保护好事故现场,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5)火灾与爆炸灾情消除后,应对管道和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消除隐患。
德州市燃气总公司生产运营部
2023年11月30日
第3篇 在用燃气设施检查操作规程
1.准备工作:对探测器、巡检手机等仪表以及在用设备进行检查,确定能够正常工作;检查日常工具佩带齐全。
2.检查细则:巡检人员按照月度巡检计划两人一组对负责区域的燃气管线以踏线巡查方式进行检查。
2.1地下管线检查:
2.1.1地下管线施工、违章等异常情况的检查:认真查看管线上方和两侧5米范围内有无外单位施工、有无违章建筑、有无根深乔木等一切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所在片区的交叉施工人员处理,上报情况作记录。
2.1.2地下管线泄漏检查:利用探测器、嗅觉、视觉观察等方法检查燃气设施是否有燃气泄漏。如发现阀门井等燃气设施及周边其它井室有燃气加臭剂等的味道或管线上方附近有草木枯萎、积水处有气泡等异常状况,应警惕地下管泄漏,应仔细检查附近燃气阀门井、检漏井,确定泄漏的大致位置,视情况通知抢修队处理。如果泄漏量较大,危及过往行人的安全,应驻留现场实施警戒和人员疏散,防止事态扩大,直至抢修人员到达,配合抢修人员进行处理;泄漏属于微漏的发《隐患报修单》给抢修班,泄漏情况作记录。
2.2阀门井、检漏井等其它井室检查:
2.2.1 外观检查:巡检人员先检查井室盖是否损坏、缺失等异常情况,,如发现先采取有效地临时措施再及时上报进行维修或更换等。
2.2.2泄漏检查:再打开探测器调试正常后,将探测器探头伸进阀门井井盖上的孔隙,检查井内燃气浓度是否超标,来判断是否泄漏。(探测器的使用方法见安全操作规程)
2.2.3 阀门井、检漏井等其它井室的工作状况检查:巡检人员每个巡检周期对自己巡检区域的阀门井应翻开检查,检查井内积水、阀门及其附属设施的外观完好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发《隐患报修单》给抢修班,并在巡检记录上作记录。
2.3 地上立管及地面燃气设施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立管、调压器及过桥管等外观检查和泄漏检查。通过探测器、嗅觉和视觉观察等方法进行检查。巡检人员徒步对以上设施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仔细检查,并对发现的隐患情况发《隐患报修单》到抢修班,情况危急的及时报抢修班并在现场实施警戒,疏散人员,并作记录。
2.4检查过程中对地下燃气管线的管位及走向不清楚,应做好记录。
3.注意事项:
3.1 巡检人员在室外街区作业时,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自身安全;
3.2 巡检人员对日常使用工具(如:探测器等)应加以爱护,仪器仪表等定期校验,所有物品妥善保管,出现故障及时告知班长并联系维修,保障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
3.3记录填写要记录真实,详细记录每一区域的检查时间(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检查情况等),不虚报、不漏填。
3.4记录填写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
第4篇 气代煤项目燃气设施安全运行专项维护抢修操作规程
一、管道及其附件的运行与维护
(一)燃气管道巡查
1、燃气管道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管道安全保护距离内不应有土壤塌陷、滑坡、下沉、人工取土、堆积垃圾或重物、管道裸露、种植深根植物及搭建(构)筑物等;
(2)管道沿线不应有燃气异味、水面冒泡、树草枯萎和积雪表面有黄斑等异常现象或燃气泄出声响等;
(3)不应有因其他工程施工而造成管道损坏、管道悬空等,施工单位应向城镇燃气主管部门申请现场安全监护;
(4)不应有燃气管道附件及标志丢失或损坏;
(5)穿跨越管道、斜坡及其他特殊地段的管道,在暴雨、大风或其他恶劣天气过后应及时巡检;
(6)架空管道及附件防腐涂层应完好,支架固定应牢靠;
(7)在巡检过程中应向周围单位和住户询问有无异常情况。
(8)在巡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
(9)在日常巡检过程中严格执行一日三巡的管理制度,对气代煤项目进行安全巡检。
2、管道检测周期
(1)聚乙烯塑料管线管道及钢塑转换接口处,激光检测仪检测周期不应超过三个月;
(2)架空及地埋钢制管道,检测周期不应超过三个月;
(3)被违章占压的管线,应强制整改,在未整改之前应每月检测1次。
(4)发现管线泄漏的,修复后在次日内进行复测;
3、采用仪器检测时,应沿管道走向在下列部位进行检测:
(1)燃气管道附近的道路接缝、路面裂痕、土质地面或草地等;
(2)燃气管道附属设施及泄漏检查孔、检查井等;
(3)燃气管道附近的其他市政管道井或管沟等。
4、在使用仪器检测的同时,应注意查找燃气异味,并应观察燃气管道周围植被、水面及积水等环境变化情况。当发现下列情况时,应进行泄漏判定:
(1)检测仪器有明显的浓度变化;
(2)空气中有异味或有气体泄出声响;
(3)植被枯萎、积雪表面有黄斑、水面冒泡等。
5、泄漏判定应判断是否为燃气泄漏及泄漏气体的种类。并判断确认为燃气泄漏后应立即查找漏点。
6、检测孔检测完成后,应对各检测孔的数值进行对比分析,确定燃气浓度峰值的检测孔,并利用防爆工具从该检测孔进行开挖检测,直至找到泄漏部位。
7、开挖前,应根据燃气泄漏程度确定警戒区,并应设立警示标志,警戒区内应对交通采取管制措施,严禁烟火,现场人员应佩戴职责标志,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8、开挖过程中,应随时检测周围环境的燃气浓度。
9、经开挖确认漏点后,应立即上报并启动抢险程序。根据泄漏情况常新设置警戒区域,根据风向随时监测周围环境浓度变化。
10.对架空管道进行泄漏检测时,检测距离不应超过检测仪器的允许值。
(二)阀门的运行、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月检查阀门、阀井,应无燃气泄漏、损坏等现象,阀井应无积水、塌陷,无妨碍阀门操作的堆积物等;
2、每月对阀门进行启闭操作和维护保养;
3、无法启闭或关闭不严的阀门,应及时维护或更换。
(三)调压装置运行、维护
1、调压装置各工艺管路、接口等不得有泄漏;
2、调压装置各项运行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3、调压装置周围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堆放,且无杂物;
4、各设备主体、管线、螺栓应无腐蚀、变形、油漆剥落起皮、锈蚀;安全标识、报警电话应清晰;
5、设备的支撑或支座无损坏、开裂、倾斜,紧固件无松动;
6、切断阀、安全放散阀等安全装置可靠,切断阀的反应时间不应大于2s;
7、调压装置巡检周期不大于30天。
8、各项作业完成后进行详细记录,并与gps管理系统同步存档。
(四)加臭检测
1、加臭剂的添加必须通过加臭装置进行,加臭剂的最小量应符合下列规定:天然气中泄漏到空气中,达到爆炸下限的20%时应能察觉。
2、每月对燃气管道内的加臭剂浓度进行检测,做好记录,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加臭剂浓度检测点根据管网和用户情况确定,要求靠近用户管线终端。
(2)应保证用户端加臭剂最小检测值符合夏季每立方米15-20毫克,冬季每立方米20-25毫克的规定。
二、抢险、抢修
(一)抢险处置
管网处抢险队接到抢修报警后应迅速出动,并根据事故不同情况可联系有关部门协作抢修。抢修作业应统一指挥,严明纪律,并采取安全措施。
(二)作业现场
1、抢修人员应着工装、佩戴安全帽,到达作业现场后,应根据燃气泄漏成都确定警戒区并设立警示标志;在警戒区内严禁明火,应管制交通,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2、抢修人员到达作业现场后,必须及时救护受伤人员。
3、进入警戒区的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具,作业时应由专人监护,严禁单独作业。
4、警戒区内未经批准不得使用非防爆型的机电设备及仪器、仪表。
5、管道和设备修复后应作全面检查,防止燃气窜入夹层、窨井、烟道、地下管线和建(构)筑物等不易察觉的场所。
6、当事故原因未查清或隐患未消除时不得撤离现场,应采取安全措施,直至查清事故原因并消除隐患为止。
(三)抢修作业
1、抢修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应立即控制气源、消灭火种,驱散积聚的燃气。在室内应开启门窗通风,严禁启闭电器开关。地下管道泄漏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聚积在地下和构筑物空间内的燃气。必要时通知附近居民用户进行清场。
2、处理地下泄漏点开挖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抢修人员应根据管道敷设资料确定开挖点,并对周围建(构)筑物进行检测和监测;当发现漏出的燃气已渗入周围建(构)筑物时,应及时疏散建(构)筑物内人员并清除聚积的燃气
(2)作业点天然气浓度控制在在爆炸范围以内,必要时必须强制通风,降低浓度后方可作业;
(3)燃气设施泄漏的抢修宜在降低燃气压力或切断气源后进行。当泄漏处已发生燃烧时,应先采取措施控制获释后再降压或切断气源,严禁出现负压。
(4)抢修时,与作业相关的控制阀门应有专人值守,并应监视管道内的压力。
(5)当抢修中无法消除漏气现象或不能切断气源时,应及时通知上级领导,并作好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
(6)修复供气后,应进行复查,确认不存在不安全因素后,抢修人员方可撤离事故现场。
3、调压箱泄漏抢修
(1)调压站、调压箱发生泄漏,应立即关闭泄漏点前后阀门,打开门窗或开启风机加强通风,故障排除后方可恢复供气;
(2)调压站、调压箱由于调压设备、安全切断设施失灵等原因造成出口超压时,应立即关闭调压器进出口阀门,并放散降压和排除故障。
(3)当压力超过下游燃气设施的设计压力时,应对超压影响区内燃气设施做全面检查,排除所有隐患后方可恢复供气。
4、用户室内燃气设施泄漏抢修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接到用户泄漏报警应立即派人检修。进入室内后应打开门窗通风、切断气源,在安全的地方切断电源,检查用户设施及用气设备,准确判断泄漏点,严禁明火查漏
(2)漏气修理时应避免由于检修造成其他部位泄漏,应采取防爆措施或使用防爆工具,严禁使用能产生火花的铁器等工具进行敲击作业。
5、火灾与爆炸
(1)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危及燃气设施和周围环境的安全时,应协助消防部门抢救。
(2)当燃气设施发生火灾时,应采取切断气源或降低压力等方法控火势,防止产生负压。
(3)火势得到控制后,再进行抢修作业。
(4)燃气管道及设备发生爆炸后,应迅速控制气源和火种;应保护好事故现场,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5)火灾与爆炸灾情消除后,应对管道和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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