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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汇编(9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12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有哪些

1. 设备检查与识别:对矿井大型设备进行定期检查,识别可能存在的故障隐患。

2. 维修程序:遵循正确的维修流程,包括停机、断电、挂警示牌等步骤。

3. 安全防护措施: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如绝缘手套、安全帽、防静电鞋等。

4. 故障诊断:利用专业工具和技术进行故障诊断,如电流表、电压表、示波器等。

5. 维修操作:按照设备制造商的指导手册进行维修,确保操作合规。

6. 电气安全:遵守电气作业的相关安全规定,防止触电事故。

7. 维修后测试:维修完成后,进行功能测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8. 记录与报告:详细记录维修过程和结果,必要时向上级汇报。

目的和意义

本规程旨在保障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的生命安全,防止因不当操作导致的事故。通过规范的操作流程,提高设备维修效率,减少设备故障率,保证矿井生产活动的稳定进行。通过对电工的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提升整个团队的专业素养,降低企业风险,促进安全生产环境的构建。

注意事项

1. 在开始任何维修工作前,必须确认设备已完全断电,并挂上“禁止合闸”警示牌。

2. 严禁带电操作,避免触电风险。若必须在带电环境下工作,应采取相应的绝缘防护措施。

3. 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工作,评估风险,并上报上级。

4. 使用工具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破损或绝缘不良的工具不得使用。

5. 矿井环境复杂,应注意通风,避免吸入有害气体,尤其是在封闭空间内工作时。

6. 保持工作区域整洁,避免工具、零件等物品遗失或引发意外。

7. 维修结束后,清理现场,恢复设备到安全状态,并及时解除警示标志。

8. 不得擅自更改设备的电气线路,如需改动,应经专业人员审核并按规程进行。

本规程的实施需要每位电工的严格遵守,以确保矿井大型设备的安全维修,共同维护井下作业的安全环境。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维修电工必须熟练掌握所维修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和电器系统原理图和各安全保护装置的作用。能独立工作,并经考试取得合格证。

第2条 未经考试取得合格证,不得独立从事电器维修工作。学徒工应在考核合格的正式电工指导下从事有关电气维修实习工作。

第3条 对设备维护检修后,应接受司机及有关负责人的验收。

第4条 维修工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和电气有关作

第5条 业规程。

第6条 维修电工应严格执行岗位则任制和交接班制,并遵守设备操作规程。

第7条 检修质量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8条 上班前不准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

二、作业前准备

第9条 作业前对所用工具、仪表、保护用品认真检查、调试、确保准确、安全、可靠。

第10条 熟练掌握所进行设备检修的内容,检修工艺及达到《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规定和安全技术的措施。

第11条 需要变电所或配电所进行操作停送电的检修项目,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停电工作票”制度,并设专人联系停送电,严禁带电作业。

第12条 无论高压、低压供电系统停电作业,作业前必须挂“停电作业牌,并进行验电、放电,接临时地线等项安全措施。

第13条 作业前要搞清整个供电系统各部的电压等级、使用验电笔时,要逐渐接近导体。

三、维修作业

第14条 维修作业人员在电气设备维修作业中要保持精力充沛,思想集中。

第15条 在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未经验明确实无电前,一律视为有电,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准用手摸带电体。

第16条 第15条需要对6千伏以上高压电气设备检修作业时,还必须遵守“高压设备作业规程。

第17条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戴合格的绝缘手套、穿合格的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台上,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在停电后的开关上挂“停电作业,禁止合闸”的停电警示牌。

第18条 按时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第19条 各种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应按规定定期维修、试验和整定。

第20条 对所维修的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并注意各部温度和有无异响,异味,异常震动。

第21条 注意各种仪表应指示正确(如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电度表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22条 对高低压开关的过流保护装置应按规定定期进行整定。

第23条 注意检查变压器的声响和温度,变压器上层油温不应超过85℃o

第24条 检查电动机的运行情况,注意轴承温度,线圈温度,有无异响,异味等。

第25条 对提升机的保护装置,松绳保护、过卷开关、限速保护、减速点、后备保护等及各项机电闭锁功能应定期检查试验,并保证动作灵敏可靠。

第26条 向电气设备补充的绝缘油,应同原使用的绝缘油有相符的物

第27条 理、化学性能和不低于原使用油电气耐压强度,电器设备绝缘油的更换和试

第28条 验要做好记录。

第29条 第26条检查、检修或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挂好停电牌,并

第30条 采取防止自转和自滑的措施。

第31条 在架空线或电缆线路上工作前,必须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开关刀闸全部拉开,并加绝缘隔板,挂好停电警示牌。经验明无电后,对大地充分放电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触应良好,拆除底线顺序相反。

第32条 高空或井下作业时,必须佩带安全帽和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牢靠的位置上。

第33条 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检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领导批准,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第34条 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领导批准。

第35条 经检修负责人和操作监护人共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按操作顺序进行送电。

第36条 对检修后电气设备、机械保护进行测试和联合试验,确保整个系统保护灵敏可靠。

四、收尾工作

第37条 设备检修后在送电前要清点人员、工具、测试仪器、仪表和更换的材料、配件是否齐全。

第38条 对检修作业场所进行清扫,搞好设备和场所的环境卫生。

第39条 检修后的设备状况,要由检修负责人向操作人员交代清楚,由检修、管理、使用三方共同检查验收后,方可移交正常使用。

第40条 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将检修内容、处理结果及遗留问题与司机交代清楚,双方签字。

第2篇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技术操作规程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l条 维修电工必须熟练掌握所维修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和电气系统原理图和各安全保护装置的作用。能独立工作,并经考试取得合格证。

第2条 未经考核合格者,不得独立从事电气维修工作。学徒工应在考核合格的正式电工指导下从事有关电气维修实习工作。

第3条 对设备维护检修后,应接受司机及有关负责人的验收。

第4条 维修工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和电气有关作业规程。

第5条 维修电工应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并遵守设备操作规程。

第6条 检修质量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

准》的有关规定。

第7条 上班前不准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

二、作业前准备

第8条 作业前对所用工具、仪表、保护用品认真检查、调试,确保准确、安全、可靠。

熟练掌握所进行设备检修的内容,检修工艺及

达到《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规定和安全技术措施。

第10条 需要变电所或配电所进行操作停送电的检修项目,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停电工作票”制度,并设专人联系停送电,严禁带电作业。

第11条 无论高压、低压供电系统停电作业,作业前必须挂“停电作业”牌,并进行验电、放电,接临时地线等项安全措施。

第12条 作业前要搞清整个供电系统各部的电压等级,使用验电笔时,要逐渐接近导体。

三、维修作业

第13条 作业维修人员在电气设备维修作业中要保持精力充沛,思想集中。

第“条 在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未经验明确实无电前,一律视为有电,在末做好

安全措施前,不准用手摸带电体。

第15条 需要对6干伏以上高压电气设备检修作业时,还必须遵守“高压设备作业规程”。

第16条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戴合格的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由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在停电后的开关上,挂上“停电作业,禁止合闸”的停电警示牌。

第l7条 按时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第18条 各种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应按规定定期维修、试验和整定。

第19条 对所维修的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并注意各部温度和有无异响,异味,异常震动。

第20条 注意各种仪表应指示准确(如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电度表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21条 对高低压开关的过电流保护装置应按规定定期进行整定。

第22条 注意检查变压器的声响和温度,变压器上层油温不应超过85℃。

第23条 检查电动机的运行情况,注意轴承温度,线圈温度,有无异响,异味等。

第24条 对提升机的保护装置,松绳保护、过卷开关、限速保护、减速点、后备保护等及各项机电闭锁功能应定期检查试验,并保证动作灵敏可靠。

第25条 向电气设备补充的绝缘油,应同原使用的绝缘油有相符的物理、化学性能和不低于原使用油电气耐压强度,电气设备绝缘油的更换和试验要做好记录。

第26条 检查、检修或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

挂好停电牌,并采取防止自转和自滑的措施。

第27条 在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上工作前,必须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开关刀闸全部拉开,并加绝缘隔板,挂好停电警示牌。经验明无电后,对大地充分放电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触应良好,拆除地线顺序相反。

第28条 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和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牢靠的位置上。

第29条 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领导批准,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第30条 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寸,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领导批准。

第31条 经检修负责人和操作监护人共同确认无问题

后,方可按操作顺序进行送电。

第32条 对检修后电气设备,机械保护进行测试和联合试验,确保整个系统保护灵敏可靠。

四、收尾工作

第33条 设备检修后在送电前要清点人员、工具、测试仪器、仪表和更换的材料、配件是否齐全。

第34条 对检修作业场所进行清扫,搞好设备和场所的环境卫生。

第35条 检修后的设备状况,要由检修负责人向操作人员交待清楚。由检修、管理、使用三方共同检查验收后,方可移交正常使用。

第36条 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将检修内容、处理结果及遗留问题与司机交待清楚,双方签字。

第3篇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作业操作规程

1.上班前不准喝酒、严格遵守工种岗位责任制,上班时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2.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挂好停电牌,并采取防止自转和自滑的措施。

3.在井下瓦斯浓度超过1 %时,禁止进行电气检修作业。当电气设备附近20 米内的瓦斯浓度达到1.5 %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及时汇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和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

5.需要变配电所的值班人员进行操作停送电的检修项目,停送电时,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并设专人联系停送电,严禁带电作业。

6.无论高压、低压供电系统停电作业,作业前必须挂“停电作业”牌,并进行验电、放电,接临时地线等项安全措施。

7.在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未经验明确实无电前,一律视为有电,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准用手摸带电体。

8.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严禁在他人停电作业的线路上或设备上擅自进行工作,需要时应另行办理手续。

9.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领导批准。

10.作业前对所用工具、仪表、保护用品进行认真检查、调试,确保准确、安全、可靠。

11.检修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讲清检修内容、人员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项。

12.作业前要搞清整个供电系统各部的电压等级,使用与电压等级相符的合格的验电笔时,要逐渐接近导体。

13.在进行定期检修或大修设备前,应按照作业计划,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14.需要对6 千伏以上高压电气设备检修作业时,还必须遵守“高压设备作业规程”。

15.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戴合格的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由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在停电后的开关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停电警示牌。

16.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按时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17.各种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应按规定进行定期维修、试验和整定。

18.对所维修的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并注意各部温度和有无异响,异味,异常震动。

19.注意各种仪表应指示准确(如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电度表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0.对高低压开关的保护装置应按规定进行定期整定。

21.注意检查变压器的声响和温度,变压器上层油温不应超过85 ℃。

22.检查电动机的运行情况,注意轴承温度,线圈温度,有无异响,异味等。

23.对提升机等大型设备的各项机电保护、后备保护、闭锁功能及相应的检测装置应定期检查试验,并保证动作灵敏可靠,指示正确。

24.向电气设备补充的绝缘油,应同原使用的绝缘油有相符的物理、化学

性能和不低于原使用油的电气耐压强度,电气设备绝缘油的更换和试验要做好记录(有特殊要求的电气设备,按产品说明书执行)。

25.在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上工作前,必须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开关刀闸全部拉开,并加绝缘隔板,挂好停电警示牌。经验明无电后,对大地充分放电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触应良好,拆除地线顺序相反。

26.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领导批准,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27.经检修负责人和操作监护人共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按操作顺序进行送电。

28.对检修后电气设备,机械保护进行测试和联合试验,确保整个系统保护灵敏可靠。

29.设备检修后在送电前要清点人员、工具、测试仪器、仪表和更换的材料、配件是否齐全。

30.对检修作业场所进行清扫,搞好设备和场所的环境卫生。

31.检修后的设备状况,要由检修负责人向操作人员交待清楚,由检修、管理、使用三方共问检查验收后,方可移交正常使用。

32.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将检修内容、处理结果及遗留问题与司机交待清楚,双方签字。

第4篇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1、维修工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能独立工作。学徒工应在考核合格的正式电工指导下从事有关维修实习工作。

2、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电气设备防爆标准的有关规定。

3、必须熟悉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和电气系统原理图及各安全保护装置的作用,会进行现场电气设备操作,掌握电气防、灭火知识。

二、安全规定

1、上班前不准喝酒、严格遵守工种岗位责任制,上班时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2、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挂好停电牌,并采取防止自转和自滑的措施。

3、在井下瓦斯浓度超过1%时,禁止进行电气检修作业。当电气设备附近20米内的瓦斯浓度达到工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及时汇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高空或井简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和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

5、需要变配电所的值班人员进行操作停送电的检修项目,停送电时,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并设专人联系停送电,严禁带电作业。

6、无论高压、低压供电系统停电作业,作业前必须挂“停电作业”牌,并进行验电、放电,接临时地线等项安全措施。

7、在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未经验明确实无电前,一律视为有电,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准用手摸带电体。

8、条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严禁在他人停电作业的线路上或设备上擅自进行工作,需要时应另行办理手续。

9、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领导批准。

三、操作准备

1、作业前对所用工具、仪表、保护用品进行认真检查、调试,确保准确、安全、可靠。

2、检修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讲清检修内容、人员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项,

3、作业前要搞清整个供电系统各部的电压等级,使用与电压等级相符的合格的验电笔时,要逐渐接近导体。

4、在进行定期检修或大修设备前,应按照作业计划,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四、正常操作

1、需要对6千伏以上高压电气设备检修作业时,还必须遵守“高压设备作业规程”。

2、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戴合格的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由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在停电后的开关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停电警示牌。

3、对所规定的曰、周、月检内容按时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4、各种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应按规定进行定期维修、试验和整定。

5、对所维修的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并注意各部温度和有无异响,异味,异常震动。

6、注意各种仪表应指示准确(如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电度表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对高低压开关的保护装置应按规定进行定期整定。

8、注意检查变压器的声响和温度,变压器上层油温不应超过85℃。

9、检查电动机的运行情况,注意轴承温度,线圈温度,有无异响,异味等。

10、对提升机等大型设备的各项机电保护、后备保护,闭锁功能及相应的检测装置应定期检查试验,并保证动作灵敏可靠,指示正确。

11、向电气设备补充的绝缘油,应同原使用的绝缘油有相符的物理。化学性能和不低于原使用油的电气耐压强度,电气设备绝缘油的更换和试验要做好记录(有特殊要求的电气设备,按产品说明书执行)。

12、在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上工作前,必须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开关刀闸全部拉开,并加绝缘隔板,挂好停电警示脾。经验明无电后,对大地充分放电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按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触应良好,拆除地线顺序相反。

13、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领导批准,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14、经检修负责人和操作监护人共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按操作顺序进行送电。

15、对检修后电气设备,机械保护进行测试和联合试验,确保整个系统保护灵敏可靠。

五、收尾工作

1、设备检修后在送电前要清点人员、工具、测试仪器、仪表和更换的材料、配件是否齐全。

2、对检修作业场所进行清扫,搞好设备和场所的环境卫生。

3、检修后的设备状况,要由检修负责人向操作人员交待清楚,由检修、管理、使用三方共同检查验收后。方可移交正常使用。

4、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将检修内容、处理结果及遗留问题与司机交待清楚,双方签字。

第5篇 机电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机电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维修工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能独立工作。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 《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电气设备防爆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2条 必须熟悉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和电气系统原理图及各安全保护装置的作用,会进行现场电气设备操作,掌握电气防、灭火知识。 二、安全规定 第3条 上班前不准喝酒、严格遵守工种岗位责任制,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第4条 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挂好停电牌,并采取防止自转和自滑的措施。 第5条 在井下瓦斯浓度超过1%时,禁止进行电气检修作业。当电气设备附近20米内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及时汇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6条 无论高压、低压供电系统停电作业,作业前必须挂“停电作业”牌,并进行验电、放电,接临时地线等安全措施。 第7条 在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未经验明确实无电前,一律视为有电,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准用手摸带电体。 第8条 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严禁在他人停电作业的线路上或设备上擅自进行工作,需要时应另行办理手续。 三、正常操作 第9条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 必须戴合格的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由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在停电后的开关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段家堡乡沙沟沿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汇编 第10条 各种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应按规定进行定期维修、试验和整定。并对所维修的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注意各部温度和有无异响,异味,异常震动。 第11条 注意各种仪表应指示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高低压开关的保护装置应按规定进行定期进行整定。 第12条 检查电动机的运行情况,注意轴承温度,线圈温度,有无异响、异味等。 第13条 对提升机等大型设备的各项机电保护、后务保护、闭锁功能及相应的检测装置应定期检查试验,并保证动作灵敏可靠,指示正确。 第14条 在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上工作前,必须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开关刀闸全部拉开,并加绝缘隔板,挂好停电警示牌。经验明无电后,对大地充分放电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触应良好,拆除地线顺序相反。 第15条 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第16条 对检修后电气设备,机槭保护进行测试和联合试验,确保整个系统保护灵敏可靠。并经检修负责人和操作监护人共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按操作顺序进行送电。 四、收尾工作 第17条 检修后的设备状况,要由检修负责人向操作人员交待清楚,由检修、管理、使用三方共同检查验收后,方可移交正常使用。 第18条 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将检修内容、处理结果及遗留问题与司机交待清楚,双方签字。

第6篇 机电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技术操作规程

机电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机电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维修工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能独立工作。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 《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电气设备防爆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2条 必须熟悉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和电气系统原理图及各安全保护装置的作用,会进行现场电气设备操作,掌握电气防、灭火知识。 二、安全规定 第3条 上班前不准喝酒、严格遵守工种岗位责任制,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第4条 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挂好停电牌,并采取防止自转和自滑的措施。 第5条 在井下瓦斯浓度超过1%时,禁止进行电气检修作业。当电气设备附近20米内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及时汇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6条 无论高压、低压供电系统停电作业,作业前必须挂“停电作业”牌,并进行验电、放电,接临时地线等安全措施。 第7条 在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未经验明确实无电前,一律视为有电,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准用手摸带电体。 第8条 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严禁在他人停电作业的线路上或设备上擅自进行工作,需要时应另行办理手续。 三、正常操作 第9条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 必须戴合格的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由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在停电后的开关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段家堡乡沙沟沿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汇编 第10条 各种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应按规定进行定期维修、试验和整定。并对所维修的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注意各部温度和有无异响,异味,异常震动。 第11条 注意各种仪表应指示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高低压开关的保护装置应按规定进行定期进行整定。 第12条 检查电动机的运行情况,注意轴承温度,线圈温度,有无异响、异味等。 第13条 对提升机等大型设备的各项机电保护、后务保护、闭锁功能及相应的检测装置应定期检查试验,并保证动作灵敏可靠,指示正确。 第14条 在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上工作前,必须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开关刀闸全部拉开,并加绝缘隔板,挂好停电警示牌。经验明无电后,对大地充分放电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触应良好,拆除地线顺序相反。 第15条 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第16条 对检修后电气设备,机槭保护进行测试和联合试验,确保整个系统保护灵敏可靠。并经检修负责人和操作监护人共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按操作顺序进行送电。 四、收尾工作 第17条 检修后的设备状况,要由检修负责人向操作人员交待清楚,由检修、管理、使用三方共同检查验收后,方可移交正常使用。 第18条 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将检修内容、处理结果及遗留问题与司机交待清楚,双方签字。

第7篇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操作规程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操作规程

1、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电气设备防爆标准的有关规定。

2、 作业前,准备所需的工具、材料、配件、保护用品等,佩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

3、 掌握本工种使用的各种仪器、仪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4、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5、 检修时,首先切断前一级供电开关,加锁、挂牌,作业前验电、放电、悬挂三相临时短路接地线。

6、 按设备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维护、检修和保养。

7、 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定期进行试验。

8、 对维护的电气设备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

9、 在变电所或配电室进行作业时,严格执行《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

10、 检修后,经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无误后,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取牌、解锁、清扫施工现场,试运转,正常后,方可离开现场。

11、 做好电气设备运行、检查、检修记录。

本工种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1、 工种存在的危险因素是触电伤人。

2、 停电后加锁挂牌,施工前验电、放电,同时悬挂三相临时短路接地线。不借光作业。

3、 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不能强行送电,严禁脱保运行。

4、 送电请示矿调度,经允许后方可操作。

第8篇 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上班前不准喝酒、严格遵守工种岗位责任制,上班时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2.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挂好停电牌,并采取防止自转和自滑的措施。

3.在井下瓦斯浓度超过1 %时,禁止进行电气检修作业。当电气设备附近20 米内的瓦斯浓度达到1.5 %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及时汇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和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

5.需要变配电所的值班人员进行操作停送电的检修项目,停送电时,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并设专人联系停送电,严禁带电作业。

6.无论高压、低压供电系统停电作业,作业前必须挂“停电作业”牌,并进行验电、放电,接临时地线等项安全措施。

7.在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未经验明确实无电前,一律视为有电,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准用手摸带电体。

8.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严禁在他人停电作业的线路上或设备上擅自进行工作,需要时应另行办理手续。

9.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领导批准。

10.作业前对所用工具、仪表、保护用品进行认真检查、调试,确保准确、安全、可靠。

11.检修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讲清检修内容、人员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项。

12.作业前要搞清整个供电系统各部的电压等级,使用与电压等级相符的合格的验电笔时,要逐渐接近导体。

13.在进行定期检修或大修设备前,应按照作业计划,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14.需要对6 千伏以上高压电气设备检修作业时,还必须遵守“高压设备作业规程”。

15.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戴合格的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由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在停电后的开关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停电警示牌。

16.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按时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17.各种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应按规定进行定期维修、试验和整定。

18.对所维修的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并注意各部温度和有无异响,异味,异常震动。

19.注意各种仪表应指示准确(如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电度表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0.对高低压开关的保护装置应按规定进行定期整定。

21.注意检查变压器的声响和温度,变压器上层油温不应超过85 ℃。

22.检查电动机的运行情况,注意轴承温度,线圈温度,有无异响,异味等。

23.对提升机等大型设备的各项机电保护、后备保护、闭锁功能及相应的检测装置应定期检查试验,并保证动作灵敏可靠,指示正确。

24.向电气设备补充的绝缘油,应同原使用的绝缘油有相符的物理、化学

性能和不低于原使用油的电气耐压强度,电气设备绝缘油的更换和试验要做好记录(有特殊要求的电气设备,按产品说明书执行)。

25.在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上工作前,必须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开关刀闸全部拉开,并加绝缘隔板,挂好停电警示牌。经验明无电后,对大地充分放电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触应良好,拆除地线顺序相反。

26.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领导批准,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27.经检修负责人和操作监护人共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按操作顺序进行送电。

28.对检修后电气设备,机械保护进行测试和联合试验,确保整个系统保护灵敏可靠。

29.设备检修后在送电前要清点人员、工具、测试仪器、仪表和更换的材料、配件是否齐全。

30.对检修作业场所进行清扫,搞好设备和场所的环境卫生。

31.检修后的设备状况,要由检修负责人向操作人员交待清楚,由检修、管理、使用三方共问检查验收后,方可移交正常使用。

32.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将检修内容、处理结果及遗留问题与司机交待清楚,双方签字。

第9篇 煤矿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作业操作规程

1.上班前不准喝酒、严格遵守工种岗位责任制,上班时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2.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挂好停电牌,并采取防止自转和自滑的措施。

3.在井下瓦斯浓度超过1 %时,禁止进行电气检修作业。当电气设备附近20 米内的瓦斯浓度达到1.5 %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及时汇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和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

5.需要变配电所的值班人员进行操作停送电的检修项目,停送电时,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并设专人联系停送电,严禁带电作业。

6.无论高压、低压供电系统停电作业,作业前必须挂“停电作业”牌,并进行验电、放电,接临时地线等项安全措施。

7.在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未经验明确实无电前,一律视为有电,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准用手摸带电体。

8.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严禁在他人停电作业的线路上或设备上擅自进行工作,需要时应另行办理手续。

9.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领导批准。

10.作业前对所用工具、仪表、保护用品进行认真检查、调试,确保准确、安全、可靠。

11.检修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讲清检修内容、人员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项。

12.作业前要搞清整个供电系统各部的电压等级,使用与电压等级相符的合格的验电笔时,要逐渐接近导体。

13.在进行定期检修或大修设备前,应按照作业计划,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14.需要对6 千伏以上高压电气设备检修作业时,还必须遵守“高压设备作业规程”。

15.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戴合格的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由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在停电后的开关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停电警示牌。

16.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按时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17.各种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应按规定进行定期维修、试验和整定。

18.对所维修的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并注意各部温度和有无异响,异味,异常震动。

19.注意各种仪表应指示准确(如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电度表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0.对高低压开关的保护装置应按规定进行定期整定。

21.注意检查变压器的声响和温度,变压器上层油温不应超过85 ℃。

22.检查电动机的运行情况,注意轴承温度,线圈温度,有无异响,异味等。

23.对提升机等大型设备的各项机电保护、后备保护、闭锁功能及相应的检测装置应定期检查试验,并保证动作灵敏可靠,指示正确。

24.向电气设备补充的绝缘油,应同原使用的绝缘油有相符的物理、化学

性能和不低于原使用油的电气耐压强度,电气设备绝缘油的更换和试验要做好记录(有特殊要求的电气设备,按产品说明书执行)。

25.在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上工作前,必须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开关刀闸全部拉开,并加绝缘隔板,挂好停电警示牌。经验明无电后,对大地充分放电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触应良好,拆除地线顺序相反。

26.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领导批准,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27.经检修负责人和操作监护人共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按操作顺序进行送电。

28.对检修后电气设备,机械保护进行测试和联合试验,确保整个系统保护灵敏可靠。

29.设备检修后在送电前要清点人员、工具、测试仪器、仪表和更换的材料、配件是否齐全。

30.对检修作业场所进行清扫,搞好设备和场所的环境卫生。

31.检修后的设备状况,要由检修负责人向操作人员交待清楚,由检修、管理、使用三方共问检查验收后,方可移交正常使用。

32.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将检修内容、处理结果及遗留问题与司机交待清楚,双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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