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带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一、设备检查
1. 开工前,确保履带起重机各部件完好,无明显损伤或松动。
2. 检查液压系统是否正常,无泄漏现象。
3. 确认电气系统功能正常,电线无裸露,接地良好。
4. 检查吊钩、钢丝绳、滑轮等起重装置无损坏,安全装置可靠。
二、作业准备
5. 根据负载重量选择合适的吊具和吊点,严禁超载。
6. 了解工作现场环境,确认无影响作业的障碍物。
7. 设立警示标志,确保作业区域安全。
三、操作流程
8. 启动设备,缓慢进行预热,待各系统稳定后开始作业。
9. 起吊时,保持匀速平稳,避免突然加速或急停。
10. 作业中,操作人员应密切观察周围环境,随时调整起重机位置。
四、作业结束
11. 完成作业后,将起重机停放在平坦干燥的地方,关闭电源,锁定制动器。
1
2. 清理设备,做好日常维护记录。
履带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规程旨在规范作业流程,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设备的完好。通过严格执行规程,可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设备故障率,减少维修成本,同时也有利于企业遵守相关法规,营造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
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方法。
2. 作业时,严禁酒后操作,禁止在疲劳状态下工作。
3. 在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下,应停止露天作业。
4. 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更改设备设置或拆除安全装置。
5. 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上报并处理。
6. 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保养,确保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以上规程旨在为操作履带起重机提供基本指导,但具体操作还需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灵活应对。务必保持警觉,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每一次作业都能顺利完成。
第1篇 履带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一、每班工作前,司机必须按规定进行各项检查与保养后,方可启动发电机。发动机启动前,应将所有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发动后应注意各部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是否有异响。确认正常后方可开始工作。
二、开始工作前,应先试运转一次。运转时先接上主离合器再按顺序扳动各机构的操纵杆,检查各机构的工作是否正常,制动器是否灵敏可靠,必要时应加以调整或检修。
三、作业前应注意在起重机回转范围内有无障碍物。
四、起重臂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原厂规定,无资料可查时,最大仰角不得超过78°。
五、重物起吊时,司机的脚应放在制动器踏板上,并严密注意起吊物的升降,勿使起重吊钩到达顶点。
六、起吊最大或接近额定重量时,起重机必须置于坚硬而水平的地面上,如地面松软和不平时应采取措施。起吊时的一切动作应以缓慢的速度进行,禁止同时进行两种动作。
七、吊物行走时,地面应坚实平坦,起重臂应在履带正前方,重物离地高度不得超过0.5米,回转机构、吊钩的制动器必须刹住。起重机禁止作运输机械使用。
八、空车行走转向时不得过快过急。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九、在深坑边工作时,机身与坑边应根据土质情况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以防塌方。
十、起重机行走时。避免在松软或不能承受重压的管、沟、地面上行驶,以防翻倒或压坏管、沟。如果必须通过,应在地面上铺上结实的木板。
十一、起重机不能在斜坡上横向运行,更不允许朝坡的下方转动起重臂,如果必须运行或转动时,应将机身垫平。
十二、工作完毕后,应关闭发动机,操纵杆放到空档位置,将各制动器刹死。冬季应将冷却水放尽。并将驾驶室门窗锁住。
十三、履带起重机必须遵守起重机械的一般安全技术规程。
第2篇 履带起重机操作规程
1 一般规定
1.1 司机必须遵守本规程30.1.7条的规定。
1.2起重机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如地面松软,应夯实后用枕木横向垫于履带下方。起重机工作、行驶与停放时,应按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要求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不得停放在斜坡上。
1.3 夜间操作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备,遇有恶劣气候必须遵守本规程30.1.5条规定。
1.4新购置或新大修的起重机使用前必须经过检查、试吊,如静载试验(最大起重量加25%)及动载试验(最大起重量加10%),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1.5操作前应对传动部分试运转一次,重点检查安全装置、操纵装置、制动器和保险装置、钢丝绳及连接部位应符合规定。燃油、润滑油、冷却水等充足,各连接件无松动。
1.6启动前应将主离合器脱开,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
1.7 内燃机启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待运转正常再连接主离合器,进行空载运转,确认正常,方可作业。
1.8起重机卷筒上的钢丝绳在工作时应排列整齐,钢丝绳在卷筒上至少应保留3圈余量。
1.9 起重机械在最大工作幅度和高度以外3m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特殊情况必须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l.10加油时附近严禁烟火,油料着火严禁浇水,应用泡沫灭火器、沙土或湿麻袋等物扑灭。
2 安全操作
2.1 操作时必须遵守本规程30.1.4和30.1.7的规定。
2.2作业时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挡位,满载荷或接近满载荷时严禁下落臂杆。
2.3 重物起吊离地10~50cm时,应检查机身稳定性,制动灵活可靠,绑扎牢固,确认后方可继续作业。起吊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或行走。
2.4 作业时臂杆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说明书的规定。无资料可查时,不得超过78°。
2.5起重机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操作动作和降落臂杆。
2.6 起吊重物左右回转时,应平稳进行,不得使用紧急制动或在没有停稳前作反向旋转。起重机行驶时,回转、臂杆、吊钩的制动器必须刹住。
2.7起重机需带载荷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70%。行走时,吊物应在起重机行走正前方向,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cm,行驶速度应缓慢。严禁带载荷长距离行驶。
2.8转弯时,如转弯半径过小,应分次转弯(一次不超过l 5°)。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
2.9双机抬吊重物时,应使用性能相近的起重机。抬吊时应统一指挥,动作应协调一致。载荷应分配合理,单机荷载不得超过额起重量的80%。
3停机后检查 ‘
3.1 起重机转移工地应用长板拖车运送。近距离自行转移时必须卸去配重,拆短臂杆,主动轮在后面,回转、臂杆、吊
钓等必须处于制动位置。
3.2 起重机通过桥、管道(沟)前,必须按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通过铁路、地面电缆等设施时应铺设木板保护,通过时不得在上面转弯。
3.3 作业后臂杆应转至顺方向,并降至40°~60°之间,吊钩应提升到接近顶端的位置。各部制动器都应保险固定,操作室和机棚应关门上锁。
第3篇 履带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每班工作前,司机必须按规定进行各项检查与保养后,方可启动发电机。发动机启动前,应将所有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发动后应注意各部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是否有异响。确认正常后方可开始工作。
二、开始工作前,应先试运转一次。运转时先接上主离合器再按顺序扳动各机构的操纵杆,检查各机构的工作是否正常,制动器是否灵敏可靠,必要时应加以调整或检修。
三、作业前应注意在起重机回转范围内有无障碍物。
四、起重臂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原厂规定,无资料可查时,最大仰角不得超过78°。
五、重物起吊时,司机的脚应放在制动器踏板上,并严密注意起吊物的升降,勿使起重吊钩到达顶点。
六、起吊最大或接近额定重量时,起重机必须置于坚硬而水平的地面上,如地面松软和不平时应采取措施。起吊时的一切动作应以缓慢的速度进行,禁止同时进行两种动作。
七、吊物行走时,地面应坚实平坦,起重臂应在履带正前方,重物离地高度不得超过0.5米,回转机构、吊钩的制动器必须刹住。起重机禁止作运输机械使用。
八、空车行走转向时不得过快过急。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九、在深坑边工作时,机身与坑边应根据土质情况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以防塌方。
十、起重机行走时。避免在松软或不能承受重压的管、沟、地面上行驶,以防翻倒或压坏管、沟。如果必须通过,应在地面上铺上结实的木板。
十一、起重机不能在斜坡上横向运行,更不允许朝坡的下方转动起重臂,如果必须运行或转动时,应将机身垫平。
十二、工作完毕后,应关闭发动机,操纵杆放到空档位置,将各制动器刹死。冬季应将冷却水放尽。并将驾驶室门窗锁住。
十三、履带起重机必须遵守起重机械的一般安全技术规程。
第4篇 履带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5
履带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五)
一、每班工作前,司机必须按规定进行各项检查与保养后,方可启动发电机.发动机启动前,应将所有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发动后应注意各部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是否有异响.确认正常后方可开始工作.
二、开始工作前,应先试运转一次.运转时先接上主离合器再按顺序扳动各机构的操纵杆,检查各机构的工作是否正常,制动器是否灵敏可靠,必要时应加以调整或检修.
三、作业前应注意在起重机回转范围内有无障碍物.
四、起重臂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原厂规定,无资料可查时,最大仰角不得超过78°.
五、重物起吊时,司机的脚应放在制动器踏板上,并严密注意起吊物的升降,勿使起重吊钩到达顶点.
六、起吊最大或接近额定重量时,起重机必须置于坚硬而水平的地面上,如地面松软和不平时应采取措施.起吊时的一切动作应以缓慢的速度进行,禁止同时进行两种动作.
七、吊物行走时,地面应坚实平坦,起重臂应在履带正前方,重物离地高度不得超过0.5米,回转机构,吊钩的制动器必须刹住.起重机禁止作运输机械使用.
八、空车行走转向时不得过快过急.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九、在深坑边工作时,机身与坑边应根据土质情况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以防塌方.
十、起重机行走时.避免在松软或不能承受重压的管,沟,地面上行驶,以防翻倒或压坏管,沟.如果必须通过,应在地面上铺上结实的木板.
十一、起重机不能在斜坡上横向运行,更不允许朝坡的下方转动起重臂,如果必须运行或转动时,应将机身垫平.
十二、工作完毕后,应关闭发动机,操纵杆放到空档位置,将各制动器刹死.冬季应将冷却水放尽.并将驾驶室门窗锁住.
十三、履带起重机必须遵守起重机械的一般安全技术规程.
第5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履带起重机
1. 一 般 规 定
1. 1司机必须遵守本规程30.1.7的规定。
1. 2起重机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如地面松软,应夯实后用枕木横向垫于履带下方。起重机工作、行驶与停放时,应按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要求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不得停放在斜坡上。
1. 3夜间操作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备,遇有恶劣气候必须遵守本规程30.1.5条规定。
1. 4新购置或新大修的起重机使用前必须经过检查、试吊,如静载试验(最大起重量加25%)及动载试验(最大起重量加10%),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1. 5操作前应对传动部分试运转一次,重点检查安全装置、操纵装置、制动器和保险装置、钢丝绳及连接部位应符合规定。燃油、润滑油、冷却水等充足,各连接件无松动。
1. 6启动前应将主离合器脱开,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
1. 7内燃机启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待运转正常再连接主离合器,进行空载运转,确认正常,方可作业。
1. 8起重机卷筒上的钢丝绳在工作时应排列整齐,钢丝绳在卷筒上至少应保留3圈余量。
1. 9起重机械在最大工作幅度和高度以外3m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特殊情况必须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1. 10加油时附近严禁烟火,油料着火严禁浇水,应用泡沫灭火器、沙土或湿麻袋等物扑灭。
2. 安 全 操 作
2. 1操作时必须遵守本规程30.1.4和30.1.7的规定。
2. 2作业时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挡位,满载荷或接近满载荷时严禁下落臂杆。
2. 3重物起吊离地10~50cm时,应检查机身稳定性,制动灵活可靠,绑扎牢固,确认后方可继续作业。起吊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或行走。
2. 4作业时臂杆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说明书的规定。无资料可查时,不得超过78°。
2. 5起重机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操作动作和降落臂杆。
2. 6起吊重物左右回转时,应平稳进行,不得使用紧急制动或在没有停稳前作反向旋转。起重机行驶时,回转、臂杆、吊钩的制动器必须刹住。
2. 7起重机需带载荷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70%。行走时,吊物应在起重机行走正前方向,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cm,行驶速度应缓慢。严禁带载荷长距离行驶。
2. 8转弯时,如转弯半径过小,应分次转弯(一次不超过15°)。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
2 .9双机抬吊重物时,应使用性能相尽的起重机。抬吊时应统一指挥,动作应协调一致。载荷应分配合理,单机荷载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80%。
3. 停机后检查
3. 1起重机转移工地应用长板拖车运送。近距离自行转移时,必须卸去配重,拆短臂杆,主动轮在后面,回转、臂杆、吊钩等必须处于制动位置。
3. 2起重机通过桥、管道(沟)前,必须按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通过铁路、地面电缆等设施时应铺设木板保护,通过时不得在上面转弯。
3. 3作业后臂杆应转至顺方向,并降至40°~60°之间,吊钩应提升到接近顶端的位置。各部制动器都应保险固定,操作室和机棚应关门上锁。
第6篇 履带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一 般 规 定
1.1 司机必须遵守本规程30.1.7的规定。
1.2 起重机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如地面松软,应夯实后用枕木横向垫于履带下方。起重机工作、行驶与停放时,应按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要求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不得停放在斜坡上。
1.3 夜间操作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备,遇有恶劣气候必须遵守本规程30.1.5条规定。
1.4 新购置或新大修的起重机使用前必须经过检查、试吊,如静载试验(最大起重量加25%)及动载试验(最大起重量加10%),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1.5 操作前应对传动部分试运转一次,重点检查安全装置、操纵装置、制动器和保险装置、钢丝绳及连接部位应符合规定。燃油、润滑油、冷却水等充足,各连接件无松动。
1.6 启动前应将主离合器脱开,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
1.7 内燃机启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待运转正常再连接主离合器,进行空载运转,确认正常,方可作业。
1.8 起重机卷筒上的钢丝绳在工作时应排列整齐,钢丝绳在卷筒上至少应保留3圈余量。
1.9 起重机械在最大工作幅度和高度以外3m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特殊情况必须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1.10 加油时附近严禁烟火,油料着火严禁浇水,应用泡沫灭火器、沙土或湿麻袋等物扑灭。
2 安 全 操 作
2.1 操作时必须遵守本规程30.1.4和30.1.7的规定。
2.2 作业时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挡位,满载荷或接近满载荷时严禁下落臂杆。
2.3 重物起吊离地10~50cm时,应检查机身稳定性,制动灵活可靠,绑扎牢固,确认后方可继续作业。起吊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或行走。
2.4 作业时臂杆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说明书的规定。无资料可查时,不得超过78°。
2.5 起重机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操作动作和降落臂杆。
2.6 起吊重物左右回转时,应平稳进行,不得使用紧急制动或在没有停稳前作反向旋转。起重机行驶时,回转、臂杆、吊钩的制动器必须刹住。
2.7 起重机需带载荷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70%。行走时,吊物应在起重机行走正前方向,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cm,行驶速度应缓慢。严禁带载荷长距离行驶。
2.8 转弯时,如转弯半径过小,应分次转弯(一次不超过15°)。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
2.9 双机抬吊重物时,应使用性能相尽的起重机。抬吊时应统一指挥,动作应协调一致。载荷应分配合理,单机荷载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80%。
3 停机后检查
3.1 起重机转移工地应用长板拖车运送。近距离自行转移时,必须卸去配重,拆短臂杆,主动轮在后面,回转、臂杆、吊钩等必须处于制动位置。
3.2 起重机通过桥、管道(沟)前,必须按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通过铁路、地面电缆等设施时应铺设木板保护,通过时不得在上面转弯。
3.3 作业后臂杆应转至顺方向,并降至40°~60°之间,吊钩应提升到接近顶端的位置。各部制动器都应保险固定,操作室和机棚应关门上锁。
第7篇 履带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事项说明
履带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说明
一、作业前检查和起动
1. 起动前检查:
(1)各安全装置应齐全可靠;
(2)钢丝绳及连接部位应符合规定;
(3)燃油、润滑油、冷却水、液压油等均应充足;
(4)各连接件应无松动。
2. 起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离,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按规定起动发动机。
3. 发动机起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批示值,待运转正常再接合主离合器,进行空载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二、履带起重机工作前注意事项
1. 起重机应停放在平坦坚实的地面上,如地面松软应夯实后枕木垂直于履带垫实,地面不平时应事先加以不整。
2. 起重机必须有音响清晰的喇叭或铃等信号。
第8篇 履带起重机安全操作要求规程
履带起重机安全操作要求:
(1)操作人员应参加现场班前施工交底会,熟悉现场环境和安全生产要求,多班作业时,做好交接班工作方可离岗。
(2)上班前应检查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和紧固情况,确保安全可靠。
(3)起吊重物时,要平稳操作,防止机件遭受冲击,引起零件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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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履带起重机目的和意义(3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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