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验员技术操作规程涵盖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1. 样品采集与处理:确保样品的代表性,遵循正确的采集和保存方法。
2. 实验室准备:保持实验室整洁,检查设备运行状态,准备所需试剂和耗材。
3. 分析测试:执行标准操作程序,精确测量和记录数据。
4. 数据处理与报告:正确解读结果,编写清晰、准确的实验报告。
5. 安全防护:遵守实验室安全规则,预防意外事故。
化验员技术操作规程的存在旨在:
1. 提高实验的准确性:通过规范化的操作,减少人为误差,提高实验结果的可信度。
2. 保障实验室安全:确保化验员在执行任务时遵循安全规程,降低潜在风险。
3. 维护设备性能:正确使用和保养设备,延长其使用寿命,保证测试质量。
4. 培训新员工:为新入职的化验员提供明确的操作指南,加速其技能掌握。
5. 符合法规要求:满足行业标准和法规对实验室操作的规范性要求。
1. 样品采集时,避免污染,使用专用工具,并及时标记样品信息。
2. 实验前,确保个人防护装备穿戴齐全,如防护眼镜、手套等。
3. 操作设备时,仔细阅读使用手册,熟悉每个步骤,避免误操作。
4. 记录数据时,要真实、完整,不得篡改或伪造,确保实验记录的可追溯性。
5. 使用化学试剂时,遵循先稀释后使用的规则,防止浓度过高导致危险。
6. 实验结束后,清理工作台,妥善处理废弃物,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
7. 遇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实验,报告上级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8. 定期进行设备校准和维护,确保其测量精度。
以上操作规程旨在提供一个基本的操作框架,但实际情况可能因具体实验室条件、项目要求或法规更新而有所变化。化验员需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和具体情况进行灵活调整,始终保持专业素养,确保实验质量和安全。
一、一般规定
1、应经安全和本工种专业技术培训,通过考试取得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2、应熟练掌握化验项目的国标、部标和规程,按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准备好仪器和器皿。
3、应熟悉掌握各种化验仪器、工具、器皿的使用和保养方法,熟悉各种记录的填写和计算方法。
4、严格执行《选煤厂安全规程》、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和其它有关规定。
5、上岗时,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
二、工作前的准备
1、检查计量设备、仪器、工具、器皿的计量合格证。无计量鉴定合格证或超过有效期者不得使用。
2、对控温的加热灼烧设备进行测温点的位置检查,并进行升温测试。掌握升温、控温温度分布及恒温区情况,均符合标准和规程要求时方可使用。
3、清洗玻璃仪器,达到目观无污痕,接触水后器壁不挂水珠。
4、加热称重的瓷器皿,应事先进行灼烧,达到恒重后再使用,灼烧温度同使用时的温度一致。
5、将器皿逐一编号。
三、正常操作
1、记录
(1)使用相应测试项目的原始记录本,各栏目应填写清楚,字迹要工整。
(2)原始记录必须有编号,不得丢失,用后应存档备查。
(3)记录必须进行一次核对,以免有误。
(4)原始记录不得任意涂改,查对时发现确系记错者,应在错误数字上划一斜线,将正确的数字写在错误处的右上角。不得在错误数字上涂改,严禁将原数字涂改,以免他人辨不出来的数字。
(5)原始记录本上禁止填写同试验无关的内容,更不得撤页,记录本者应在记录上签字或盖章。
2、称量
(1)根据被测项目的国标、部标(操作规程)要求选定相应的天平。
(2)检查天平的周检证书,在周检有效期内,计量性能达到要求。
(3)将称重的物料置于天平盘的中心位置上进行称量。
3、样品准备
(1)称样时应查对样品标签、包装、样品粒度、数量等,如有不符合规定者应返回上道工序更正。
(2)将称样瓶倒立摇动数次后,打开盖塞,用左手持瓶下外壁,倾斜样瓶,右手持勺插入样品中,两手相对转动,同时上下抽动勺具,使得瓶中样品上下各部位都充分搅拌、混合均匀,或用机械将样品混合均匀。禁止将盛样品入在台桌上用匙搅拌,以免造成重密度物料下沉,破坏样品均匀性。
(3)灼烧、烘干时,盛样容器应放置于等温(恒温)区域内。
(4)使用坩埚钳时要注意钳上不要沾有腐蚀性物质及污物,应保持端头钳尖部清洁,放置时钳前尖端部应向上,不可向下接触台桌面。
4、干燥的使用
(1)干燥剂不可放置过多,以免接触坩埚或其它内存物品的底部。
(2)搬移干燥器时要用双手,并用大拇指紧紧按住盖子。
(3)打开干燥器时,不要往上掀盖,应用左手按住干燥器,右手小心地把盖子稍微平推,等空气徐徐进入、器内压力平衡后,才能将开口推陈出新大或全开。取下的盖子必须仰放。
(4)将太热的物品放入干燥器中,较热的物品放入后,应当用手按住盖子,不时把盖子稍微推开一下,放出点空气,防止顶起盖子。
(5)干燥器中的干燥剂应随时进行检查,及时更换回收,防止干燥剂失效。
5、项目的测定
(1)煤的工业分析,执行gb/212《煤的工业分析方法》。
(2)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执行gb/t211《煤中全水分测定方法》。
(3)煤中全硫的测定,执行gb/t214《煤中全硫测定方法》。
(4)煤的发热量测定,执行gb/t213《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
(5)煤的真相对密度测定,执行gb/t217《煤的真相对密度测定方法》。
四、操作后应做的工作
1、搞好环境卫生,将化验仪器、器皿清理干净,摆放整齐。
2、按有关规定保存备查煤样。
3、做好各种原始化验记录,将化验结果及时报送有关部门及人员。
五、安全注意事项
1、支领、配置剧毒药品,要有领导审批手续,并有两人现时在场;领用的剧毒物品有专人管理,用后剩余部分立即交回。
2、蒸馏易燃物品(如汽油、苯、二甲苯等)时,应根据其燃点大小在沙浴或水浴上进行,绝不允许在电炉上直接加热蒸馏。
3、蒸发易燃物和产生有毒气体试验时,禁止工作场地有明火,以防发生爆炸事故。
4、试验过程中,应严密掌握试验过程的变化情况,不许随意离开岗位。
5、混合或稀释浓硫酸时,应将硫酸注入水中,不得将水注入硫酸内,其操作应缓慢进行。
6、撒落在试验台或地上的化学药品应随时擦净。特别是汞撒在试验台或地上后,应用吸管吸起并撒上硫磺粉或其它除汞剂。
7、所用压缩气体贮气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使用的贮气瓶要垂直固定在专用架上,严禁平放。
(2)严禁不经减压而直接使用压缩气体。往氧弹充氧时,一定要慢开。发热量测定中使用的氧弹定期进行耐压(≥20mpa)试验并且充氧后保持气密。如果氧弹充氧到3.3 mpa以上,不得进行下一步燃烧试验,此时应释放氧气,使其压力下降到3.0 mpa以下。
(3)使用氧气瓶时,氧气瓶与工作厂所要有一定距离。禁止在钢瓶的附件或气门上沾附油脂。禁止使用可燃性(如硬橡胶)衬垫。氧气瓶远离易燃物品和热源。
(4)贮气瓶内气体不能使用干净,要保留一定的压力,压力一般不底于0.5 mpa。
第2篇 化验员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应经安全和本工种专业技术培训,通过考试取得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2、应熟练掌握化验项目的国标、部标和规程,按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准备好仪器和器皿。
3、应熟悉掌握各种化验仪器、工具、器皿的使用和保养方法,熟悉各种记录的填写和计算方法。
4、严格执行《选煤厂安全规程》、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和其它有关规定。
5、上岗时,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
二、工作前的准备
1、检查计量设备、仪器、工具、器皿的计量合格证。无计量鉴定合格证或超过有效期者不得使用。
2、对控温的加热灼烧设备进行测温点的位置检查,并进行升温测试。掌握升温、控温温度分布及恒温区情况,均符合标准和规程要求时方可使用。
3、清洗玻璃仪器,达到目观无污痕,接触水后器壁不挂水珠。
4、加热称重的瓷器皿,应事先进行灼烧,达到恒重后再使用,灼烧温度同使用时的温度一致。
5、将器皿逐一编号。
三、正常操作
1、记录
(1)使用相应测试项目的原始记录本,各栏目应填写清楚,字迹要工整。
(2)原始记录必须有编号,不得丢失,用后应存档备查。
(3)记录必须进行一次核对,以免有误。
(4)原始记录不得任意涂改,查对时发现确系记错者,应在错误数字上划一斜线,将正确的数字写在错误处的右上角。不得在错误数字上涂改,严禁将原数字涂改,以免他人辨不出来的数字。
(5)原始记录本上禁止填写同试验无关的内容,更不得撤页,记录本者应在记录上签字或盖章。
2、称量
(1)根据被测项目的国标、部标(操作规程)要求选定相应的天平。
(2)检查天平的周检证书,在周检有效期内,计量性能达到要求。
(3)将称重的物料置于天平盘的中心位置上进行称量。
3、样品准备
(1)称样时应查对样品标签、包装、样品粒度、数量等,如有不符合规定者应返回上道工序更正。
(2)将称样瓶倒立摇动数次后,打开盖塞,用左手持瓶下外壁,倾斜样瓶,右手持勺插入样品中,两手相对转动,同时上下抽动勺具,使得瓶中样品上下各部位都充分搅拌、混合均匀,或用机械将样品混合均匀。禁止将盛样品入在台桌上用匙搅拌,以免造成重密度物料下沉,破坏样品均匀性。
(3)灼烧、烘干时,盛样容器应放置于等温(恒温)区域内。
(4)使用坩埚钳时要注意钳上不要沾有腐蚀性物质及污物,应保持端头钳尖部清洁,放置时钳前尖端部应向上,不可向下接触台桌面。
4、干燥的使用
(1)干燥剂不可放置过多,以免接触坩埚或其它内存物品的底部。
(2)搬移干燥器时要用双手,并用大拇指紧紧按住盖子。
(3)打开干燥器时,不要往上掀盖,应用左手按住干燥器,右手小心地把盖子稍微平推,等空气徐徐进入、器内压力平衡后,才能将开口推陈出新大或全开。取下的盖子必须仰放。
(4)将太热的物品放入干燥器中,较热的物品放入后,应当用手按住盖子,不时把盖子稍微推开一下,放出点空气,防止顶起盖子。
(5)干燥器中的干燥剂应随时进行检查,及时更换回收,防止干燥剂失效。
5、项目的测定
(1)煤的工业分析,执行gb/212《煤的工业分析方法》。
(2)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执行gb/t211《煤中全水分测定方法》。
(3)煤中全硫的测定,执行gb/t214《煤中全硫测定方法》。
(4)煤的发热量测定,执行gb/t213《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
(5)煤的真相对密度测定,执行gb/t217《煤的真相对密度测定方法》。
四、操作后应做的工作
1、搞好环境卫生,将化验仪器、器皿清理干净,摆放整齐。
2、按有关规定保存备查煤样。
3、做好各种原始化验记录,将化验结果及时报送有关部门及人员。
五、安全注意事项
1、支领、配置剧毒药品,要有领导审批手续,并有两人现时在场;领用的剧毒物品有专人管理,用后剩余部分立即交回。
2、蒸馏易燃物品(如汽油、苯、二甲苯等)时,应根据其燃点大小在沙浴或水浴上进行,绝不允许在电炉上直接加热蒸馏。
3、蒸发易燃物和产生有毒气体试验时,禁止工作场地有明火,以防发生爆炸事故。
4、试验过程中,应严密掌握试验过程的变化情况,不许随意离开岗位。
5、混合或稀释浓硫酸时,应将硫酸注入水中,不得将水注入硫酸内,其操作应缓慢进行。
6、撒落在试验台或地上的化学药品应随时擦净。特别是汞撒在试验台或地上后,应用吸管吸起并撒上硫磺粉或其它除汞剂。
7、所用压缩气体贮气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使用的贮气瓶要垂直固定在专用架上,严禁平放。
(2)严禁不经减压而直接使用压缩气体。往氧弹充氧时,一定要慢开。发热量测定中使用的氧弹定期进行耐压(≥20mpa)试验并且充氧后保持气密。如果氧弹充氧到3.3 mpa以上,不得进行下一步燃烧试验,此时应释放氧气,使其压力下降到3.0 mpa以下。
(3)使用氧气瓶时,氧气瓶与工作厂所要有一定距离。禁止在钢瓶的附件或气门上沾附油脂。禁止使用可燃性(如硬橡胶)衬垫。氧气瓶远离易燃物品和热源。
(4)贮气瓶内气体不能使用干净,要保留一定的压力,压力一般不底于0.5 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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