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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工带锯机、锉锯机安全操作规程汇编(6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12

木工带锯机、锉锯机安全操作规程

有哪些

木工带锯机、锉锯机安全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设备检查

2. 操作前准备

3. 安全操作步骤

4. 故障处理与维护

5. 工作结束后的工作

目的和意义

本规程旨在确保木工带锯机和锉锯机的操作人员在工作中能够遵循正确的操作流程,降低设备故障率,减少工作事故,提高生产效率,保障个人安全,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以实现持续、稳定、安全的木材加工。

注意事项

1. 设备检查:

- 在启动机器前,务必检查带锯条是否有裂纹、磨损,确保锉锯片安装牢固,无松动现象。

- 检查冷却系统是否正常,润滑油是否充足,避免因润滑不良导致的设备过热。

2. 操作前准备:

- 穿戴好防护装备,包括护目镜、工作服、手套和耳塞,防止飞溅物和噪音伤害。

- 清理工作区域,确保无杂物,避免影响操作或引发事故。

- 根据木材类型调整锯片速度和进给速率,避免过度切割导致设备损坏。

3. 安全操作步骤:

- 启动设备后,待其运转平稳再进行切割。

- 保持木材稳定,避免在切割过程中滑动。

- 切割时保持手离锯齿至少20厘米距离,避免意外接触。

4. 故障处理与维护:

- 发现异常声音或震动,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问题后再继续工作。

- 定期清洁和保养设备,确保其良好运行状态。

5. 工作结束后的工作:

- 关闭电源,清理锯屑,做好设备的日常保养。

- 存放工具,确保工作区域整洁,预防潜在的安全隐患。

请注意,操作规程的遵守不仅关乎个人安全,也关乎团队的整体安全。任何忽视或违反规程的行为都可能导致不可逆的后果。因此,每一位操作员都应将安全视为首要任务,养成良好的操作习惯,不断提升自身技能,确保每一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木工带锯机、锉锯机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木工带锯机、锉锯机安全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木工带锯机、锉锯机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木工带锯机、锉锯机作业。

2 主要内容

2.1锯条应调整适宜,先试运转,声音正常无串条危险时,方可开锯,锯条齿侧裂纹超过锯条宽度的1/6、接头处裂纹1/8。连续缺齿两个和接头超过三处,都不准使用。有裂纹的地方应钻孔截缝。

2.2圆木上跑车前应调好大小头;锯旧料时应详细检查,清除铁钉等物。

2.3圆木必须紧靠车桩车盘,钩未挂好不准松动撬扛;操作时手脚不准伸出跑车边缘,以防碰撞。

2.4非操作人员不得上车,跑车未停稳禁止下木料。

2.5进锯前应准确摇尺,进锯后不得更动尺码;进锯速度不宜过猛,运转中严禁调整锯卡子和清理碎料,树皮等。

2.6倒车不宜过快,并注意检查排除戗槎、木节等障碍,木料的尾端越过锯条50cm,再行倒车,以防顶断锯条。

2.7跑车进退时,禁止任何人在车道上停留或抢行。

2.8操作小带锯,上下手要相互配合,不要猛推猛拉;送料时手不应进入台面,接料时手不应超过锯口;锯短料时,应用推棍送料。

2.9拆成捆锯条,应踏紧锯条端头,控制松放,以防锯条回卷伤人。

2.10挫锯要戴防护镜,砂轮应有防护罩,操作时应站在砂轮侧面。2.11接锯条,必须接合严密,平滑均匀,厚薄一致。

第2篇 木工带锯机操作规程

1. 开车前,必须检查各结合处是否紧固,调整螺栓松紧是否适度,各操纵手(把)柄是否灵活可靠处于空挡;转动部分有无障碍,并按规定加好润滑油脂(含跑车各部)。

2. 锯条安装及检查:滚压,刃磨好的锯条装上锯机时,调整上锯轮,使锯条张紧适度。用手拔动上锯轮,认真检查锯条是否有裂纹、伤痕(特别是接口处)、 疤疖等缺陷,若有隙患,应更改。

3. 详细观察锯条是否通过锯卡(上下)中心,若偏斜,可调锯卡木块,并使锯条侧面保持适当间隙,一般为0.15~0.25毫米。用手转动上锯轮,使锯条的齿均匀露出锯轮边缘1.0毫米左右并无较大串动(一般不大于3~5毫米),若串动大,可调整上锯轮。(甚至重新滚压锯条)

4. 检查冷却管路是否畅通和有水,适当调整喷水大小和距离,保证锯条的冷却。

5. 跑车检查:卡木桩、横船滑道、摇尺机构,退避装置是否灵活可靠,牵引钢绳或链条松紧是否适度。退避距离应保持1.0~1.5毫米。

6. 带锯运转正常后,将上锯轮调整手轮离合器退出,以便调整。操作(工作)人员不得站于危险区内(锯轮旋转方向正面),更不得超载使用设备。

7. 欲改木料必须认真清除嵌入木料内的铁钉及坚硬石块,并牢固卡在滑船上,方可进行加工。

8. 依木料大小,调整锯卡高度。按木料大小、性质(软硬)选择适当的进料速度。

9. 改制木料时,若遇卡锯或托瓢时,应先停机,固好退避装置或锯缝内尖入木楔,逐渐退出锯条,同时详细检查锯条或更换。

10. 操作人员必须紧密配合,才能准确无误改制。工作完毕后,先切断电源,将手把(柄)停于空位,清除木屑或锯灰、水污等,保持设备场地的清洁。

第3篇 木工带锯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作业前检查锯条,如锯条齿侧的裂纹长度超过10mm,锯条接头处裂纹长度超过10mm,以及连续缺齿2个和接头超过3个锯条均不得使用。裂纹在以上规定内必须在裂纹终端冲一个止裂孔。锯条松紧度调整适当后,先空载运转如声音正常、无串条现象时,方可作业。

2)作业中,操作人员应站在带锯机的两端,带锯机开动后,行程范围内的轨道周围不准站人,严禁在运行中上、下跑车。

3)原木进锯前,应调好尺寸,进锯后不得调整。进锯速度应均匀,不能过猛。

4)在木材的尾端越过锯条0.5m后,方可进行倒车。倒车速度不宜过快,要注意模搓、木节疤不得碰卡锯条。

5)平台式带锯作业时,送接料要配合致。送料、接料时,不得将手送进台面。锯短料时,应用推辊送料。回送木料时,要离开锯条50mm以上,并须注意木搓、木节疤不得卡锯条。

6)装设有气力吸尘罩的带锯机,当木屑堵塞吸尘管口时,严禁在运转中用本棒在锯轮背侧清理管口用直禁。

7)锯机张紧装置的压砣(重锤),应根据锯条的宽度与厚度调节挡位或增减副砣,不得用增加重锤重量的办法克服锯条口松或串条等现象。

第4篇 细木工带锯机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规范作业程序,确保安全生产。

2、适用范围

(细)木工带锯机

3、采用带锯机裁板时,应遵守本规程。

3.1操作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可上岗,非本机操作员不得操作机器。

3.2操作员穿好工作服,戴好防尘口罩,严禁戴手套,工作时精神必须高度集中。留长发者须将头发盘起。

3.3使用前,检查电源接线是否安装牢固,检查传动皮带的张紧度,主轴制动手柄应在“放松”位置;

3.4清除工作平面及主轴附近的障碍物,当确认以上各项处于完善的情况下即可起动;

3.5操作时,不要穿戴有可能被机床的部件挂扯的衣物及饰品;

3.6在操作过程中, 刀具的刃口可能造成人员的伤害,所以要保持上肢和身体的其他部位远离工作区域;

3.7操作过程中产生的碎屑能使地面变滑,应按规定时间进行清理;

3.8更换刀具必须关闭机床的总开关,更换时,应带保护手套;

3.9刀片应保持锋利,不蹦刃、卷刀、弯曲。

4.0严禁送料时猛进猛退,野蛮操作。

第5篇 带锯跑车、木工带锯机操作规程

1. 开车前,必须检查各结合处是否紧固,调整螺栓松紧是否适度,各操纵手(把)柄是否灵活可靠处于空挡;转动部分有无障碍,并按规定加好润滑油脂(含跑车各部)。

2. 锯条安装及检查:滚压,刃磨好的锯条装上锯机时,调整上锯轮,使锯条张紧适度。用手拔动上锯轮,认真检查锯条是否有裂纹、伤痕(特别是接口处)、 疤疖等缺陷,若有隙患,应更改。

3. 详细观察锯条是否通过锯卡(上下)中心,若偏斜,可调锯卡木块,并使锯条侧面保持适当间隙,一般为0.15~0.25毫米。用手转动上锯轮,使锯条的齿均匀露出锯轮边缘1.0毫米左右并无较大串动(一般不大于3~5毫米),若串动大,可调整上锯轮。(甚至重新滚压锯条)

4. 检查冷却管路是否畅通和有水,适当调整喷水大小和距离,保证锯条的冷却。

5. 跑车检查:卡木桩、横船滑道、摇尺机构,退避装置是否灵活可靠,牵引钢绳或链条松紧是否适度。退避距离应保持1.0~1.5毫米。

6. 带锯运转正常后,将上锯轮调整手轮离合器退出,以便调整。操作(工作)人员不得站于危险区内(锯轮旋转方向正面),更不得超载使用设备。

7. 欲改木料必须认真清除嵌入木料内的铁钉及坚硬石块,并牢固卡在滑船上,方可进行加工。

8. 依木料大小,调整锯卡高度。按木料大小、性质(软硬)选择适当的进料速度。

9. 改制木料时,若遇卡锯或托瓢时,应先停机,固好退避装置或锯缝内尖入木楔,逐渐退出锯条,同时详细检查锯条或更换。

10. 操作人员必须紧密配合,才能准确无误改制。工作完毕后,先切断电源,将手把(柄)停于空位,清除木屑或锯灰、水污等,保持设备场地的清洁。

第6篇 带锯跑车木工带锯机操作规程

带锯跑车、木工带锯机操作规程

1.开车前,必须检查各结合处是否紧固,调整螺栓松紧是否适度,各操纵手(把)柄是否灵活可靠处于空挡;转动部分有无障碍,并按规定加好润滑油脂(含跑车各部)。

2.锯条安装及检查:滚压,刃磨好的锯条装上锯机时,调整上锯轮,使锯条张紧适度。用手拔动上锯轮,认真检查锯条是否有裂纹、伤痕(特别是接口处)、疤疖等缺陷,若有隙患,应更改。

3.详细观察锯条是否通过锯卡(上下)中心,若偏斜,可调锯卡木块,并使锯条侧面保持适当间隙,一般为0.15~0.25毫米。用手转动上锯轮,使锯条的齿均匀露出锯轮边缘1.0毫米左右并无较大串动(一般不大于3~5毫米),若串动大,可调整上锯轮。(甚至重新滚压锯条)

4.检查冷却管路是否畅通和有水,适当调整喷水大小和距离,保证锯条的冷却。

5.跑车检查:卡木桩、横船滑道、摇尺机构,退避装置是否灵活可靠,牵引钢绳或链条松紧是否适度。退避距离应保持1.0~1.5毫米。

6.带锯运转正常后,将上锯轮调整手轮离合器退出,以便调整。操作(工作)人员不得站于危险区内(锯轮旋转方向正面),更不得超载使用设备。

7.欲改木料必须认真清除嵌入木料内的铁钉及坚硬石块,并牢固卡在滑船上,方可进行加工。

8.依木料大小,调整锯卡高度。按木料大小、性质(软硬)选择适当的进料速度。

9.改制木料时,若遇卡锯或托瓢时,应先停机,固好退避装置或锯缝内尖入木楔,逐渐退出锯条,同时详细检查锯条或更换。

10.操作人员必须紧密配合,才能准确无误改制。工作完毕后,先切断电源,将手把(柄)停于空位,清除木屑或锯灰、水污等,保持设备场地的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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