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具准备:使用前检查工具是否完好,如钳子、锉刀、锤子等,确保无损坏、无松动,以保证使用时的安全。
2. 穿戴防护:佩戴防护眼镜、手套、工作帽和防尘口罩,保护眼睛、手部和呼吸道免受伤害。
3. 工件摆放:工件应稳固放置,避免因滑动或翻倒导致的伤害。
4. 切削操作:切削时应保持正确姿势,避免用力过猛导致工具折断或伤人。
5. 使用砂轮机:操作砂轮机时,应戴好防护眼镜,避免飞溅物伤眼;不可正面对着砂轮,防止碎片飞出。
6. 清理作业:工作完毕后,及时清理铁屑、油污,保持工作台整洁,防止滑倒或绊倒。
7. 电气安全:使用电动工具时,遵守电气安全规定,防止触电。
钳工技术安全操作规程的实施,旨在实现以下几个目标:
1. 提升工作效率:规范的操作流程能减少因错误操作导致的返工,提高工作效率。
2. 保障人员安全:通过严格执行规程,降低工伤事故,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3. 维护设备:正确的使用方法可以延长工具和设备的使用寿命,降低维修成本。
4. 提高产品质量:标准化操作有助于保证产品质量,满足客户要求。
1. 不得擅自修改或忽视规程,任何操作变动需经上级批准。
2. 在进行复杂或危险操作时,应有熟练工在场指导。
3. 遇到设备故障,立即停机并报告,不得自行修理。
4. 注意周围环境,避免影响他人操作或被他人影响。
5. 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升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6. 遵守5s原则(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保持良好的工作习惯。
以上钳工技术安全操作规程,旨在建立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每一位钳工都应牢记规程,将其内化为日常操作的一部分,共同维护我们的生产安全。
第1篇 钳工技术安全操作规程
1.在虎钳上装夹工件时,要用力夹牢,手柄要靠拢端头。
2.手锤必须装配牢固,并在使用中经常检查是否有松动现象。
3.使用手锤,周围有人时,要随时避开,避免伤人。
4.进行錾削时,要控制切屑飞出方向,以免伤人。
5.严禁使用无柄锉刀、铲刀、刮刀等,以免伤手。
6.钳台上应设置防护网,工作中应用刷子扫除切屑,不得徒手揩摸或用嘴吹切屑。
7.钻孔时,手不得接触钻床主轴和钻头,严禁戴手套操作,并防止衣袖、头发被卷住。
8.钳工工具、量具,应放在工作台的适当位置,以免滑落掉地而损坏。
9.工作场地应保持整洁,过道通畅,毛坯和零件堆放整齐。
第2篇 综采维修钳工技术操作规程
1、综采维修钳工操作前应备齐工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2、所用工具必须完好,使用安全可靠。使用时严格遵守常用工具操作规程。
3、开动设备前应先检查防护装置,紧固螺丝,以及电、油、气等动力开关是否完好。
4、作业中注意周围人员及自身的安全,防止所挥动的工具脱落、工件及铁屑飞溅造成伤害。
5、两人以上一起工作时,要注意协调配合。
6、起吊和搬运重物应遵守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7、高空作业应检查梯子、脚手架是否紧固可靠,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里,安全带应扎好并系在牢固的结构体上,不准上下扔东西,上下传递工具物品要用绳索系老后吊上掉下。
8、用虎钳、手锯、扳牙等工具时不要用力过猛,夹工件时,不准加套管或猛力敲打。
9、使用大锤时,锤头不得沾油污,打锤时,打击方向不得正对他人,打锤人不得戴手套。
10、工作完毕后,必须将设备和工具的电、气、水、油等动力开关断开,必须清理工作场地,将工具和零件摆放在指定的位置上。
第3篇 综掘维修钳工技术操作规程
适用范围
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煤矿井下综掘工作面机电设备维修工种
上岗条件
第2条 综掘维修钳工必须熟悉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能独立工作,并经正规培训单位培训,考核合格者担任,且持证上岗。
第3条 未经考核合格者,不得独立从事维修工作。学徒工应在考核合格的正式维修工指导下从事有关维修实习工作。
安全规定
第4条 维修工进行操作时应不少于2人。
第5条 对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后,维修工应接受相关负责人的验收。
第6条 维修工应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7条
检修质量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要求,一切按照标准。
第8条 上班前不准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
操作准备
第9条 设备检修前要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工具设备和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并认真检查和试验,确保检修顺利进行和安全操作。
第10条 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等,并挂“有人作业”警告牌。
第11条 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的施工条件进行认真的检查,以保证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12条 维修人员对所维修范围内设备每班的巡回检查和日常维护内容如下:
(1)检查所维护的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可靠。
(2)对设备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处理。
(3)对有关的安全保护装置要定期调整试验,确保安全可靠。
(4)检查设备各部液压油量、油质和润滑油量、油质应符合规定要求。
第13条 按时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第14条 要熟练掌握设备检修内容、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检修质量和安全。
第15条 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
第16条 拆卸设备时必须按预定的顺序进行,对有相对固定位置或对号入座的零件,拆卸时应做好标记。
第17条 拆卸较大的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第18条 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动的机件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第19条 拆装组件时,不准用铸铁、铸铜等脆性材料或比机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锤击或顶、压的衬垫。
第20条 在检修时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以防落入杂物、淋水等。
第21条 在装配滚动轴承时,如无条件进行轴承预热处理,应用软物件进行衬垫进行锤击或顶压处理。
第22条 在对设备进行换油或加油时,油脂的牌号用途和质量应符合规定,并做好有关数据的记录工作。
第23条 对检修后的设备要进行全面的验收,须盘车的设备必须进行盘车试验,检查设备的转动情况。
第24条 设备检修后的试运转工作,应由工作负责人统一指挥,由司机操作,在主要部位应设专人监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25条 设备经下列检修后,应进行试运转:
(1)修换轴承;
(2)电动机解体大修,调整转子、定子间隙;
(3)减速器更换齿轮;
(4)其他在检修任务书上要求试运转的项目;
第26条 试运转时监视人员应特别注意以下两点:
(1)轴承等转动部分的温度;
(2)转动及传动部分的震动情况,转动声音及润滑情况;
第27条 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设备的零部件去装配其他机械。
第28条 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检测仪表、警戒标志,未经矿总工程师和有关领导允许,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第29条 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安全措施,报上一级技术领导批准。
第30条 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种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
第31条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中不准打闹,禁止饮酒。
四、收尾工作
第32条 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的零部件等进行清点。对设备内部进行检查,不得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腔内,试转前应由专人负责复查一次。
第33条 检修中被拆除或甩掉的安全保护装置,应制定专人进行恢复。
第34条 试运转前必须清除设备上的浮放物件。检修清洗零部件的废液,应倒入制定的容器内,严禁乱倒,烧焊后的余火必须彻底熄灭。
第35条 检修结束后应由有关负责人进行验收,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第36条 认真填写检修记录,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等须记录清楚,双方签字,并将检修资料整理存档。
第4篇 井下维修钳工技术操作规程运输队
1、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有关规定。
2、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停止一切作业,并切断电源。
3、在倾角大于15°的地点检查和维修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
4、必须熟练掌握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作用。
5、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风源(将压力容器压力释放),挂检修作业牌。并认真检查作业场所,确保作业安全。
6、维修人员每天要检查设备零部件是否完好可靠,检查设备各部油量,油质符合规定要求。对安全保护装置要调整试验。
7、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
8、高空和井口作业时,应戴安全帽和系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牢靠的位置上。
9、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禁止抛掷。
10、 进行起重作业时必须设专人统一指挥,不能站在重物下方及重物重心偏移方向,不得用身体来平衡起吊重物。
11、使用起重机起吊重物时,应先检查悬吊梁的的强度和稳定性,拉小链时应双链均匀用力,不得过快,不得多人同时拉起重机。起吊重物需悬空停留时,要将手拉小链锁住。
12、检修结束后必须与司机联系好,检查所有人员均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可送电试运转,做好检修记录。
13、施工完毕,要清里好施工现场,做到环境标准化。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1、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使用铁锤打砸金属部件时易被飞溅金属碎屑刺伤眼睛,联接件对接过程中易造成挤压受伤。
2、在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动的机件时,为防止意外事故,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3、 为了避免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电设备腔内留下不安全隐患,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零部件等进行清点核对,并在试转前,由专人复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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