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检查设备: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对振动放矿机进行全面检查,包括但不限于电机、传动装置、振动器、支架、固定螺栓等关键部件。
2. 安全防护: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尘口罩、护目镜、劳保鞋等。
3. 设定参数:根据矿石性质和作业需求,调整振动放矿机的工作频率和振幅。
4. 启动设备:确保周围无安全隐患后,按照操作规程启动设备,并观察其运行状况。
5. 监控作业:作业过程中,持续监控设备运行状态,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6. 停止与清理:完成作业后,正确关闭设备,进行必要的清洁和维护工作。
本规程旨在规范振动放矿工的操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设备故障率,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减少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从而保障矿山生产的安全与稳定,维护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
1. 禁止未经培训的人员操作设备,所有操作员应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流程。
2. 在设备运行期间,严禁靠近或触碰运动部件,防止发生机械伤害。
3. 发现设备异常时,应立即停机,不得强行作业,及时报告维修。
4. 遵守矿山的噪声、粉尘等相关环保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环境污染。
5. 注意作业现场的通风和照明,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6. 对于磨损严重的零部件,应及时更换,避免因设备老化引发的安全问题。
7. 工作结束后,务必断开电源,以防意外启动。
8. 做好交接班记录,确保信息传递的准确性和连续性。
以上规定需严格执行,任何违反规程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每个振动放矿工都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专业素养,确保自身及他人的安全,共同维护矿山的和谐与安全。
(一)、上班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下井前穿好胶靴,带好手电和有关作业工具。
(二)、作业前,检查清理巷道,维护斗川的闸门及安全设施,使之保持完好。
(三)、放矿作业
1、放矿时,闸门前禁止行人通过或停留。
2、闸门附近发生堵塞时,应关闭闸门,在侧面用风管吹或用撬棍撬;严禁站在斗门正前方处理,若发生跑斗,必须从安全通道撤离。
3、放矿时,禁止将矿车装得过满。
4、在正常情况下,溜井不能全部放空,井内应留3米左右的垫层。
5、发现溜井内有涌水、稀泥等险情,应撤离工作现场。
6、用爆破法处理堵斗,必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一人操作,一人安全监护。
7、爆破前,通向闸门的道口必须设警戒人员并通知溜井上部作业人员躲避。
8、必须采用火雷管在溜井闸门外起爆导爆索,导火索的长度不小于1.2米。
9、处理堵塞的溜井时,必须认真遵守爆破材料的领取、运送、加工和退库制度。
10、放矿结束,必须认真清理现场的矿、渣、杂物。
11、不准在窄巷内行走,严禁坐在轨道上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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