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穿戴安全装备:包括头盔、防护眼镜、耳塞、安全鞋和反光背心。
2. 检查设备:确保井口设备完好无损,包括吊索、钢丝绳、滑轮、制动装置等。
3. 操作流程:遵循既定的作业流程,如接班检查、启动前准备、作业过程监控、交班报告等。
4. 应急处理:熟悉应急预案,如遇到设备故障或突发状况,能迅速采取应对措施。
井口检身工作是确保石油、天然气等地下资源开采安全的重要环节。此规程旨在规范井口检身工的操作行为,减少因操作不当导致的事故风险,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维护生产秩序,提高作业效率,从而保证企业的稳定运营和经济效益。
1. 遵守安全规则:不擅自操作未经许可的设备,不进行超负荷或不合规的作业。
2. 保持警觉:时刻关注井口周围环境变化,避免因疏忽引发事故。
3. 定期检查:定期对井口设备进行保养和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
4. 有效沟通:与同事保持良好的沟通,确保作业协调一致,防止误操作。
5. 防止疲劳:合理安排休息时间,避免因过度劳累影响操作精度和反应速度。
6. 紧急情况处理:遇到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程序,通知相关人员,并按照预案行动。
7. 个人卫生:遵守作业场所卫生规定,防止疾病传播,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
8. 不得携带个人物品:严禁将私人物品带入作业区,避免干扰操作或引发危险。
请注意,安全第一,任何操作都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每位井口检身工都应视自身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专业素养,严格执行本规程,确保井口作业的安全和高效。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井口检身工。
第2条井口检身工应完成以下工作:入井人员的检身工作。
二、上岗条件
第3条必须通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4条检身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2.了解火工品的运送常识。
3.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入井人员的有关规定。
三、安全规定
第5条上岗时要带齐并使用矿井规定佩带的仪器(如饮酒检测器、金属探测器等)。
第6条检身工要严守职责、严格检身。
第7条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对入井人员的有关规定,入井人员携带的物品、工具、配备符合要求。
第8条禁止在距井口20m范围内抽烟和使用明火装置。
四、正常操作
第9条操作期间要严格按检身要求操作。
第10条要求对入井人员依次进行检身。
第11条检身应首先对入井人员所必须佩带的仪器、装备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改正。
第12条对可能携带的违禁品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要求立即改正,并进行汇报。
第13条随时检查距井口20m范围内吸烟和用明火的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制止。
第14条发现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准入井,并向安全部门汇报,作出处理(入井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矿灯和自救器,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穿着化纤衣服,严禁携带无措施的喷灯、焊机入井,饮酒者不得入井和其它规定)。
第15条发现升井人员盗窃财产和炸药雷管者,要立即汇报矿保卫部门和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第16条外单位入井人员必须要有矿派专人带领,并遵守有关规定。
第17条遇到紧急情况,必须及时汇报,采取应急措施。
五、收尾工作
第18条不得脱岗,必须现场交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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