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采放炮工技术操作规程
回采放炮工在矿山开采过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其工作主要包括钻孔、装药、布线、起爆等一系列环节。以下是具体的操作步骤:
1. 确定爆破方案:依据地质条件、矿体结构及开采计划,制定合理的爆破方案。
2. 钻孔作业:使用钻机按照设计的孔位和深度进行钻孔,确保孔径、孔深和孔向准确无误。
3. 装药与封孔:将炸药安全地放入钻孔内,随后用封孔材料进行密封,防止漏气和炸药受潮。
4. 布设引线:按照规定的起爆顺序,连接起爆器与各个钻孔内的雷管。
5. 设置警戒:在爆破前设置警戒区域,确保人员撤离至安全地带。
6. 起爆:在确认所有人员撤离后,执行起爆操作。
7. 检查与清理:爆破后检查矿石破碎情况及周围环境安全,及时清理爆破残留物。
回采放炮工的技术操作规程旨在保障矿山开采的安全、高效,同时最大限度地保护资源和环境。遵循规程可以实现以下目标:
1. 提高矿石回收率:通过精确的爆破,减少矿石的损失和浪费。
2. 降低事故风险:规范操作能有效预防因误操作导致的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
3. 保护环境:减少爆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如地面震动、噪声污染等。
4. 维护生产秩序:确保开采活动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提高整体生产效率。
1. 严格遵守安全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尘口罩、防护眼镜等。
2. 钻孔作业时,避免钻入空洞或断层,以防钻杆折断或引发意外。
3. 装药时避免产生静电,防止引爆事故;同时,确保炸药与雷管的正确连接,防止早爆或拒爆。
4. 起爆前务必确认所有人员已撤离,严禁在未解除警戒的情况下接近爆破区。
5. 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确保其良好运行状态。
6. 对于特殊地质条件或复杂环境,应调整爆破方案,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7. 培训和考核员工,确保其掌握规程,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这些规程不仅是为了保证矿山的正常运作,更是对每一位员工生命安全的尊重和保障。因此,每位回采放炮工都应深入理解和严格遵循这些规程,共同构建一个安全、高效的开采环境。
(一)工作准备
1、按回采工作面打眼放炮说明书(或作业规程)规定领用当班所用电雷和煤矿安全炸药,当即分别装入专用木箱内,并立即加锁。
2、检查整理当班使用的放炮线(含胶线、母线及脚线),试验放炮器的充电可靠性的放炮线的导通性。检查木炮棍的完好情况。
3、炮泥的制作,按砂:泥=1:2的比例配制。
4、检查回采面的通风瓦斯情况,察看上下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核实炮眼参数(位置、角度、深度等)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发现异常时,有责任要求电钻工和班组长予以补救完善。
5、在安全地点装配好当次爆破所需起爆引药。引药内的起爆雷管只能从药包的端部用棍所扎的孔内插入,严禁将雷管直接插入。装配好的雷管脚线应当缠绕,并扭结短路。
6、检查回采面上的安全支护情况,特别注意督促支护工搞好采场密集,上下安全出口和附近煤壁处的加固支护。
7、检查采面附近上冲、切割碛头的通风瓦斯和安全支护情况,发现问题时,要求班组长立即处理。
8、放炮前,由规定人员落实采面上和附近掘进碛头上的人员撤退及上下安全出口的放炮警戒工作。
9、只有在钻眼全部结束,人员已经撤离和再次得到有关瓦斯没有超限的明确答复后,才能身背放炮器及其钥匙,手持木炮棍进入采面装药。
(二)装药放炮
1、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检查炮眼施工质量,查明有无淋水透水迹象。发现异常时停止装药。
2、从回采面的一端开始依次装药。每次装药进均用一只手理扶雷管脚线,另一只手用木炮棍将药包轻轻推入眼内。药包之间接触即可,严禁用重力撞捣。
3、煤层内炮眼深度小于0.6m时禁止装药、放炮。装药长度不得超过1/2眼深,其余部分用炮泥填满,严禁放明炮和糊炮。
4、经请示值班领导同意的水炮眼应用防水胶套装药。
5、联线方式一般大串联。但一次放炮个数在10个以上时,应考虑分两组串联、并联。
6、整个放炮过程应严格遵守三人放炮制(放炮员、瓦检员、班组长)和一炮三检查(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基本制度,不得保证上述规定时,放炮员有权停止装药放炮。
7、在采面及附近掘进碛头的人员确定安全撤离的情况下才允许联结脚线。只有在瓦检员、班组长报告瓦斯没有超限、警戒已经设好的情况下才允许联结母线。
8、在母线接上放炮器桩头和插入钥匙前,放炮员还应当大喊三声“放炮了”,通电之后无论是否响炮,均应立即拔出钥匙,拆下母线并扭结短路。
9、放炮之后至少保持15分钟通风时间。
10、通风之后进入碛头检查时,放炮员必须身背放炮器、携带钥匙,并在瓦检员的陪同下慢慢进入回采面。沿途检查瓦斯、支柱和两帮危岩情况,发现异常时停止前进,经处理无异常后才能再次前进。
11、发现瞎炮应检查线路后再次起爆。仍不起爆时按下述方法处理:①单个联线起爆;②用小木钎撬出炮泥后重新装入起爆药包起爆(严禁伤害和从眼内拖出原有药包);③平行瞎炮30cm另的眼装药引爆。
(三)工作结束
1、收集清理放炮线,发现异常出井修理。
2、收集清理拒爆、残炮和瞎炮中散失的炸药雷管。将雷管、炸药的实际消耗量记入放炮员手册。
3、将剩余雷管、炸药运出井外退还保管室,禁止埋放在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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