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配电工操作规程
一、安全检查
1. 每日工作前,配电工需对配电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包括但不限于电缆线、开关、继电器、熔断器等。
2. 确保所有电气设备的接地良好,防止静电和漏电。
3. 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层是否破损,如有磨损应立即更换。
二、操作流程
1. 启动前,确认电源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2. 按照操作规程逐步开启各设备,避免电流冲击。
3. 监控设备运行状态,及时记录电压、电流等参数。
三、故障处理
1. 发现异常情况如火花、异味或设备过热,立即停止操作,隔离故障设备。
2. 对于小故障,按照维修手册进行排除;大故障则报告上级并等待专业维修人员处理。
四、日常维护
1. 定期清理配电设备,保持设备清洁,防止尘埃积累影响绝缘性能。
2. 定期进行设备性能测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五、应急措施
1. 遇到突发停电,立即启动备用电源系统。
2. 若发生火灾,使用专用灭火器,并迅速撤离现场。
煤矿配电工操作规程旨在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稳定,预防电气事故的发生,保护工人生命安全,确保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提高煤矿的生产效率。通过规范的操作流程,可以减少因误操作导致的设备损坏,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同时也有利于提升煤矿的整体管理水平。
1. 配电工必须持有相关资质证书,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擅自操作配电设备。
2. 操作时务必穿戴好防护用品,如绝缘手套、安全帽等。
3. 不得私自调整设备参数,以免影响系统平衡。
4. 在潮湿环境下操作,需特别注意防触电措施。
5. 遵守交接班制度,详细记录设备运行状况,交接清楚。
6. 保持通讯畅通,遇到紧急情况能及时报警求援。
以上规程旨在提供一个基本的操作框架,具体操作还需结合煤矿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配电工在执行任务时,应灵活运用规程,同时始终保持警惕,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一、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变配电所的一切工作人员。
二、工作人员接到违反本操作规程的命令应向发令人指出其错误的地方,防止违章指挥。
三、工作人员应无妨碍工作的病症,应遵守和执行本规程,通过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方能值班。
四、值班和巡视时,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拦,不得打开电板门或开关盖,不得做其它工作,值班不得外出。处理紧急事故需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
五、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故障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米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米以内,须进入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六、停电操作,必须按照先拉油开关,再拉负荷侧、母线侧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电时操作顺序与此相反,严禁带负荷拉刀闸。
七、倒闸时必须有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事故掉闸或情况紧急时,可由一人独立操作。
八、操作前应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操作中应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制。必须按操作顺序操作,每操作完一项,做一个记号“√”,全部操作完毕后进行复查。
九、发生事故时,可以不经上级许可,先拉有关设备开关,事后再向领导及调度室汇报。
十、在高压设备上工作要做到:
1、必须有负责人的命令;
2、至少有两人以上在一起工作;
3、做好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组织措施。
十一、对于容易接地0.6米以内的未停电设备应装遮拦,并悬挂“注意有电”的标志牌,遮拦和带电部分的距离应在0.6米以上,用绝缘板做遮拦时和带电部分距离应在0.25米以上。
十二、装设和拆除遮拦标志牌,由值班负责人命令并监护值班员操作。
十三、对于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的各个方面,要装设接地线接地线应装在工作人员可见处的电源方向,接地线和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装接地线前必须进行验电。
十四、接地线和施工设备间,不得通过开关和保险器。
十五、工作间断时,必须把所有未拆接地线逐班交待清楚。
十六、安装接地线,工作由两人进行,值班负责人监护,值班员执行工作,安装接地线时戴绝缘手套。
十七、工作领导人应检查值班人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工作开始前对全班人员宣读安全技术措施,在工作中随时检查工作人员是否遵守安全规程。
十八、工作许可人(值班负责人)在完成施工现场技术措施后,应会同工作领导人和工作负责人检查现场安全措施是否齐备,然后方可开始工作。
十九、值班员应指明带电部分的位置。
二十、工作负责人必须在开始工作地点,监护工作人员工作,任何人不得单独留在高压室内(包括工作负责人)工作,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地点,如因工作条件需要,工作负责人应详细向单独工作人员说明安全注意事项。
二十一、工作负责人在全部停电后,可以参加工作,在部分停电时要对室内带电部分进行可靠的遮拦。
二十二、工作终结后工作人员应仔细清理现场,并由工作领导人和工作负责人详细检查,由工作领导人通知值班员工作完毕。
二十三、值班人员接到工作终结的通知后,应到现场检查无误后,由工作领导人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签章。
二十四、值班人员将地线、临时遮拦、标示牌等拆除,恢复常设遮拦,此时工作票宣告结束。
二十五、工作票结束后,值班人员方可按操作票合闸送电。
二十六、工作终结后测量绝缘电阻,应在拆除临时遮拦和标示牌以前进行。
二十七、工作间断时恢复送电,须执行工作终结制和工作许可制。
二十八、在不停电的高压设备附近或其上工作只限于下面几项:
1、变压器取油样;
2、用高压钳形电流表测量电流;
3、抄录设备铭牌;
4、更换电压互感器二次保险。
二十九、带电工作只许在地面或牢固的架子上进行,带电部分只能在工作人员的前面或一侧。如工作人员身体各部位活动最大范围与带电部分的距离小于1米时不许带电工作。
三十、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因修理停电或修完后恢复送电,均按工作领导人签发的工作票进行。
三十一、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上的工作,必须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开关刀闸全部拉开,
在验电后对大地放电,并装设地线,操作手把挂“有人操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将开关锁住。
三十二、线路工作结束后,由工作领导人通知值班人员,并办理恢复送电手续,执行停送电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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