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电工电器设备主要包括馈电开关、高压隔离开关、电动机、电缆、照明设备、防爆电气设备等。它们是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确保其正常运行对于矿井的安全至关重要。
1. 馈电开关:用于控制和保护井下电力线路,防止过载和短路。
2. 高压隔离开关:用于隔离电源,便于检修和维护。
3. 电动机:驱动各种机械设备,如提升机、输送带等。
4. 电缆:传输电能,连接电器设备。
5. 照明设备:提供井下作业照明,确保作业安全。
6. 防爆电气设备:在易燃易爆环境下使用,防止火花引发事故。
本操作规程旨在规范井下电工对电器设备的操作行为,提高设备运行效率,降低故障率,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矿井的正常生产秩序。通过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可以预防电气火灾、触电事故,防止设备损坏,减少经济损失,同时也有助于提升电工的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1. 操作前,电工必须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方法,持有有效的电工操作证书。
2. 检查设备外观无明显损坏,绝缘部分无磨损,接线紧固,接地良好。
3. 启动设备前,确认开关位置正确,无异常声音和发热现象。
4. 严禁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防止电弧产生。
5. 维护保养时,应切断电源,挂上警示牌,确保无人误操作。
6. 电缆敷设应避免过度弯曲和磨损,保持干燥清洁,定期检查电缆绝缘层。
7. 防爆设备的拆装应在无爆炸性气体的环境中进行,严格遵守防爆规定。
8. 发现设备异常,立即停机检查,必要时通知专业人员处理,禁止私自维修。
9. 作业过程中,穿戴好防护用品,如绝缘手套、安全帽等,遵守矿井安全规定。
10. 做好设备运行记录,定期进行电气设备的预防性试验,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
以上操作规程需每位井下电工严格遵守,通过规范操作,保障井下电器设备的安全运行,为矿井安全生产奠定坚实基础。
l、一般规定:
(1)、严格执行停送电规定,停送电要有专人负责,并挂有“有人操作、不准送电”的标示牌,严禁带电移动,拆接,检修电气设备和线路,停电后应进行验电和放电,而后方可进行工作。检修完毕后应进行全面检查,确实无误方可联系送电。
(2)、所有电器设备严禁明火操作,使用普通型电器仪表检测设备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经总工程师批准。
(3)、电器设备检修时,对防爆面应妥善保护,不得碰伤砸伤,保持防爆面的光洁度和防爆性能,并涂防锈油或凡士林油。
(4)、每季应对过载、短路、漏电保护整定一次,不经主管电器技术人员的同意,不得更改备保护系统的整定值。
(5)、总电源开关漏电保护的动作绝缘电阻整定值应小于分段开关的整定值。
(6)、工作面固定,配电点应设就地接地极。
(7)、任一种继电保护装置失灵时,电器设备不得投入运行。
(8)、电器设备各联接装置必须紧固、可靠。
(9)、各电器设备应有检修记录和运行记录。
2、电缆:
(1)、电缆必须吊挂整齐,盘旋堆放的电缆应成8字形,并保持有足够的弯曲半径。
(2)、电缆吊挂点的距离不大于3米,严禁用铁丝吊挂。
(3)、拆接移动电缆时,电缆插肖应妥善保护,不得砸碰,不得放在水中浸泡。不用的电缆插肖座加堵盖。
(4)、电缆接头或护套损伤时应按部颁发的规定热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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