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采队放炮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准备阶段
1. 检查炸药与雷管:确保其无破损、潮湿或过期,且数量准确。
2. 安全距离:在装药前,确认人员远离爆破区域至少100米。
3. 通讯设备:确保通讯设备正常运行,以便在紧急情况下及时联络。
二、装药与布线
1. 精确测量:根据地质条件,精确计算炸药用量,合理布设炸药。
2. 雷管连接:使用专用工具,确保雷管与炸药连接牢固,防止松动。
3. 警戒设置:在爆破点周围设立明显警戒标志,并指定专人负责警戒。
三、引爆与监控
1. 安全距离:引爆前,放炮员必须撤离至安全位置,距离爆破点不少于300米。
2. 引爆操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启动引爆装置,不得提前或延迟。
3. 监控爆炸:通过观察和监听,判断爆破效果,如有异常立即报告。
四、爆后处理
1. 安全检查:爆破后,待烟尘散尽,由专人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残留火源。
2. 矿石清理:组织人员进行矿石清理,注意避开可能存在的未爆物品。
3. 记录与汇报:详细记录爆破情况,包括炸药用量、爆破效果及存在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
综采队放炮员的安全操作规程旨在确保矿井开采过程中的人员安全,预防因不当操作导致的事故。通过规范化的流程,提高爆破作业的效率,减少资源浪费,同时保证矿石开采的质量和产量。此规程的执行也有助于提升团队的整体安全意识,促进安全生产文化的形成。
1. 放炮员必须持证上岗,熟知并严格遵守规程,任何情况下不得擅自更改操作步骤。
2. 遇到特殊情况如天气恶劣、通讯中断等,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应急措施。
3. 始终保持警惕,防止意外发生,如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4. 在爆破结束后,严禁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爆破区域,防止次生灾害。
5. 放炮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更新知识,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以上规程需每位综采队放炮员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工作环境的安全,确保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
向班长接受任务后,确定当班使用炸药、雷管量,填写领取单。
电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亲自携带运送。
放炮员和放炮员助手携带的炸药量不准超过矿规定的数量。
爆破材料临时存放时,必须放在放炮警戒线以外的顶板完好、支架完整、无电器设备、不潮湿的安全地点。
装配引药不得由他人代替。
装药时,用炮棍将药卷轻轻地推入眼底,用力要均匀,不得强力冲击,但要使药卷间密实接触。
放炮时所有人员应在警戒线以外。
放炮程序:
母线和电雷管角线联结后,放炮员即吹第一次口哨并大声喊叫“快放炮了”。
放炮员沿路检查线路,第二次吹口哨并大声喊叫“快放炮了”。
到达放炮的警戒线地点后,将母线连在放炮器的接线端并拧紧,这时第三次吹口哨并大声喊叫“快放炮了”,等待5秒后用钥匙将开关转到充电位置,待氖灯闪亮稳定,将开关钥匙转到原来放电位置起爆。
炮响后,首先取下放炮器钥匙,然后将母线从放炮器上摘下并打结短路。
通电后若没有爆炸,用顺瞬发电雷管至少5分钟,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至少15分钟后,放炮员方可沿路线检查不爆的原因。
在本班放完炮,吹散炮烟并经班组长同意后,放炮员须吹长哨并大声喊叫“放完炮了”,方可由班长撤警戒和让其他人员进入工作面作业。
清点剩余电雷管、炸药,填写消耗单并须经班组长签字。当班要办好爆材料退还手续,不准私藏电雷管及炸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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