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作业前检查:确保通风设备完好,通风系统稳定运行。
2. 定期巡检:对通风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3. 瓦斯监控:严格监控井下瓦斯浓度,确保安全指标。
4. 应急响应:制定并执行应急计划,应对突发状况。
5. 通风调整:根据工作面需求,合理调整通风量和方向。
6. 培训教育: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本规程旨在保障井下通风工的生命安全,防止因通风不当引发的事故,确保矿井安全生产。通过规范的操作流程,可以有效控制井下的瓦斯浓度,减少火灾、爆炸等风险,维护矿井通风系统的稳定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有利于改善井下工人的工作环境,降低职业病发生率。
1. 操作前务必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方法,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调整通风设备。
2. 巡检时注意个人防护,携带必要的安全工具,如瓦斯检测仪、通讯设备等。
3. 发现瓦斯超限或通风设备故障,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不得延误。
4. 在调整通风系统时,需确保不影响其他工作区域的安全,避免产生有害气体积聚。
5. 参与安全培训,了解并掌握应急预案,遇到紧急情况能迅速、准确地做出反应。
6. 保持通风设施清洁,防止尘埃、杂物影响设备正常运转。
7. 严禁在通风不良或瓦斯超限的区域内进行作业,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性。
请所有井下通风工严格遵守上述规程,以确保自身及他人的安全,共同维护矿井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通风工负责所管辖区域内风筒风门、风桥的安装、运送、维修和拆除等工作。
二、井下风筒的安装、拆除和维修
1、入井必须带足必要的用具和材料,必须熟悉自已分管地区掘进工作面情况,如风筒直径、长度、巷道掘进度和贯通日期等。
2、风筒吊挂要平、直、紧、稳、避免车刮、炮崩,必须逢环必挂,铁风筒每节吊挂两点,每节风筒末端两侧的挂钩应用铁丝系在巷道帮壁上。
3、要求风筒之间接口严密,胶质风筒可用双反边接头或三环接头,插接时要顺接。
4、使用胶质风筒时,局部通风机和胶质风筒之间要有一节铁风筒过渡,局部通风机和铁风筒的接头处要加垫圈,要上紧螺丝,铁风筒与胶质风筒套接处要用铁丝箍紧。
5、一列风筒的直径要一致,如果直径不一,要有过渡节。
6、风筒末端距工作面的距离按矿的规定执行,但必须保证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
7、经常检查井下风筒,如有破口要随时修补,做到不漏风。
8、风筒在拐弯处要设弯头或缓慢拐弯,不准拐死弯。
9、斜井和立井掘进时,风筒接头,风筒的绑扎要特别牢固。
10、更换风筒时,不得随意停局部通风机,必须停机时,应和掘进工作面的班组长联系,待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后方可更换。
11、巷道掘进完工后,应在领导的指挥下及时把风筒全部拆除。拆除的风筒要装运至井上,进行冲洗、晒干和修补。
12、拆除风筒时,应由里往外依次拆除。拆除独巷道风筒时,不准停局部通风机。
三、安装、拆除风筒时的注意事项
1、应注意防止运行中的矿车撞、挤、刮。
2、大巷高顶超作时要设台架,工作时要站稳。
第2篇 井下通风工操作规程
1、 矿井必须有独立完整的通风系统,有足够的风量。
2、 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矿井通风系统和井巷工程质量情况。
3、 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按体积计算,о2不得低于20%,cо2不得超过0.5%,井下空气中co不得超过0.0024%。
4、 每旬对井下各主要地点风量进行测定,掌握井下总进风量,并计算各作业点所需风量,合理分配,保证风量满足各作业点需要。
5、 矿井应建立测风制度,填写测风记录,采掘工作面应随时测风,每月进行一次全矿井测风,并在通风系统图上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和通风、防火、防尘设施的安装地点。
6、 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加强通风设备、设施和通风构筑物的检查、维护保养,保证风流畅通和主扇风机的正常运行。
7、 绘制全矿井通风系统图,标注出每个作业点所需风量和实际风量,按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包括采煤、掘进、硐室及其他地点,实际需要风量,每人每分钟不得少于4m3。
8、 掘进巷道必须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不得采用扩散通风,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回风口不小于10米,风筒出口距独头不得大于5米。局部通风机的吸风量不得大于规程供给该处的风量,以免产生负压。
9、 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工作点中的电气设备,必须装有风电闭锁装置,当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掘进巷道内ch4超限时,必须立即自动切断局部通风机的一切电源,并有专人管理,无论工作或交接班,都不准停风。因抢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经矿长批准后执行。
10、 当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时,可采用局扇串联通风,但串联次数不得超过一次。
11、 矿井根据通风需要,应设置风门(不得设置单道通风门),风墙和风桥等设施,有效的控制风流。通风设施不得随意拆除,采空区和报废巷道必须及时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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