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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道打眼工安全操作规程

更新时间:2024-05-12

巷道打眼工安全操作规程

有哪些

巷道打眼工安全操作规程

巷道打眼工在矿山开采过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其工作直接影响到爆破效果和作业安全。以下是巷道打眼工的安全操作规程要点:

1. 检查设备:每次作业前,务必对钻机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钻头、钻杆、油压系统、冷却系统等关键部件完好无损。

2. 确定钻孔位置:依据巷道设计和爆破计划,准确标定钻孔位置和深度,防止偏离导致安全隐患。

3. 保持稳定:钻孔过程中,保持钻机稳固,防止因机器晃动引发事故。

4. 观察压力:注意观察钻机工作压力,过高或过低都可能损坏设备或影响钻孔质量。

5. 安全距离:在钻眼作业时,确保与其他工作人员保持安全距离,避免飞溅物伤人。

6. 通风换气:保持巷道良好通风,避免粉尘积聚,减少职业病风险。

7. 应急准备:熟悉应急预案,如遇设备故障或突发状况,能迅速采取措施。

目的和意义

巷道打眼工安全操作规程旨在规范作业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事故风险,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同时也是确保矿山生产秩序和经济效益的基础。遵循规程可以减少设备损坏,延长使用寿命,同时也有利于环境保护,减少粉尘污染。

注意事项

1. 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尘口罩、耳塞等,防止伤害和职业病。

2. 遵守操作规程:不擅自修改或忽视规定步骤,严格遵守操作手册的指导。

3. 交流沟通:与同事保持有效沟通,确保作业区域无误,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4. 严禁疲劳作业:保证充足的休息,避免因疲劳导致的操作失误。

5. 培训与学习: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更新知识,提高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

6. 维护设备:及时清洁和保养设备,确保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7. 爆破后检查:爆破后,待气体排放完毕,确认安全后再进入巷道进行检查。

巷道打眼工的工作环境复杂,安全无小事。每位工人都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时刻保持警惕,以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通过规范操作,我们可以共同营造一个高效、安全的矿山作业环境。

巷道打眼工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1.工作面施工前,钻眼工必须认真学习作业规程,熟悉和掌握工作面的爆破图表、支护等有关技术规定。

2.钻眼工应熟悉和掌握钻眼机具的结构、性能和使用方法。

3.钻眼机具在工作中出现故障时,应立即找机电工检修或更换,不许“带病”运转。

4.钻眼前,必须依据中腰线,按炮眼布置图表定眼位。

5.严禁钻眼与装药平行作业和在残眼内钻眼,以防发生火药爆炸事故。必须坚持湿式钻眼,减少煤尘危害。

6.工作面空顶距离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达到规定时必须立即支护,否则不准钻眼,以防发生冒顶伤人事故。

7.掘进接近老空和旧巷及巷道贯通等特殊地段,必须按作业规程中规定的特殊措施进行钻眼,防止瓦斯事故。

8.煤电钻应有“ma”标志,入井前应有防爆电器设备检查员检查防爆性能,确认防爆性能良好,方准入井使用。

9.使用煤电钻时,必须使用检漏、短路、过负荷、远距离启动、停机、自动停电等综合保护装置,以防漏电。

10.钻眼前应充分准备好所使用的钻具,如煤电钻、钻杆、钻头等。

11.供水管、电源必须接送至掘进工作面附近,保证水、电使用正常和安全。

12.掘进工作面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钻眼,处理好后,方可作业。

(1)工作面无风或风筒距离工作面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否则会发生瓦斯事故。

(2)供水管内无水无防尘设施损坏和失效时,否则煤尘大。

(3)工作面瞎炮、残炮没有处理完毕时,否则易发生火药事故。

(4)工作面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否则会发生瓦斯事故。

(5)工作面有突水预兆(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涌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异状)时,否则会发生透水事故。

(6)工作面迎头应清理的浮煤、浮矸没清理干净或积水没有排除时。

(7)钻孔突然与老空或旧巷相透时,防止透水和瓦斯事故。

13.在工作面要进行敲帮问顶工作,有危岩,悬煤矸时,要及时处理,难以处理时,要进行临时支护。在支护完整条件下钻眼。

14.钻眼前电钻要进行如下检查:

(1)综合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2)电钻机体有无裂纹或损伤,螺钉、螺帽、销子等有无松动,后罩、风扇是否完好等。

(3)电钻开关是否灵敏,转动方向及声响是否正常。

(4)电缆是否漏电,并将电缆挂在巷道的一侧,防止挤压损坏,以防失爆和触电。

(5)供水管是否畅通,水源有无压力等。

(6)钻杆与钻头是否扣紧牢固。

以上情况都达到要求时,才准钻眼。

15.在钻眼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精力集中,注意观察钻进情况。

16.发现有煤岩变松、片帮、来压或钻孔中有压力水、水量突然增大或出现有气体涌出等现象时,必须停止钻眼,工作面人员立即撤至安全地点,并向矿调度室汇报,以防发生重大顶板、水害、气体事故。

17.当钻孔突然与老空或旧巷相透时,应立即停止钻眼作业,并检查气体。如果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时,必须立即撤人,切断电源,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经检查符合规定后,方可继续工作,以免造成瓦斯事故。

18.钻眼中,发现有钻头合金片脱落、弯曲或中心孔不导水时,必须及时更换,以防电钻跳动厉害扭伤手。

19.严格按标定的眼位和爆破说明书规定的炮眼角度、深度、个数进行钻眼,凡出现掏槽眼钻透或不合格的炮眼必须重新钻眼。

20.钻眼时要随时注意煤岩帮、顶板,发现有片帮、冒顶危险时必须立即停钻处理,否则片帮冒顶伤人。

21.在钻眼过程中,发现钻眼机具的零部件、设施等出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停钻处理。

22.钻眼时,钻杆不要上下、左右摆动,以保持钻进方向,钻杆下方不要站人,以免钻杆折断伤人。

23.操作电钻时的要求:

(1)在工作面移动电钻时,要一手提电钻手把,一手提电缆,不准用电缆拖拉电钻,也不准将钻杆插在电钻上移动,以防伤人。

(2)钻眼前,必须将衣服袖口、裤腿扎好,脖子上的毛巾必须塞到工作服领口内,并系好纽扣,以防绞伤人。

(3)严禁带手套钻眼,以防伤手。

(4)开眼或钻眼过程中,不准戴手套直接扶、托钻杆或用手掏眼口的煤岩粉,以防伤手。

(5)开眼时,钻头要轻轻接触煤壁,然后启动电机。电钻转动后要注意钻杆的进度,每钻进一段距离要来回抽动几次钻杆,排除煤粉,以防卡住钻杆,影响进度,发生伤手事故,烧坏电钻。

(6)在煤壁上钻眼时,要尽量避开硬夹石层和硫化铁结核,否则电钻跳动厉害,损坏钻头,影响进度。

(7)当电钻发生转动困难或发出不正常的响声,或电钻、电缆漏电,或电钻外壳温升规定等故障时,必须停止钻进,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否则损坏电钻和伤手。

(8)使用湿式打眼时,要先开水后启动;钻眼完毕,应先停水再断电,最后抽出钻杆。

24.钻完眼后,应从电钻上拔下钻杆,切断电源,并把电缆、钻杆、电钻撤至无淋水和支架完好的安全地点,将电缆盘放好。

第2篇 巷道打眼工操作规程

1.工作面施工前,钻眼工必须认真学习作业规程,熟悉和掌握工作面的爆破图表、支护等有关技术规定。

2.钻眼工应熟悉和掌握钻眼机具的结构、性能和使用方法。

3.钻眼机具在工作中出现故障时,应立即找机电工检修或更换,不许“带病”运转。

4.钻眼前,必须依据中腰线,按炮眼布置图表定眼位。

5.严禁钻眼与装药平行作业和在残眼内钻眼,以防发生火药爆炸事故。必须坚持湿式钻眼,减少煤尘危害。

6.工作面空顶距离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达到规定时必须立即支护,否则不准钻眼,以防发生冒顶伤人事故。

7.掘进接近老空和旧巷及巷道贯通等特殊地段,必须按作业规程中规定的特殊措施进行钻眼,防止瓦斯事故。

8.煤电钻应有“ma”标志,入井前应有防爆电器设备检查员检查防爆性能,确认防爆性能良好,方准入井使用。

9.使用煤电钻时,必须使用检漏、短路、过负荷、远距离启动、停机、自动停电等综合保护装置,以防漏电。

10.钻眼前应充分准备好所使用的钻具,如煤电钻、钻杆、钻头等。

11.供水管、电源必须接送至掘进工作面附近,保证水、电使用正常和安全。

12.掘进工作面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钻眼,处理好后,方可作业。

(1)工作面无风或风筒距离工作面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否则会发生瓦斯事故。

(2)供水管内无水无防尘设施损坏和失效时,否则煤尘大。

(3)工作面瞎炮、残炮没有处理完毕时,否则易发生火药事故。

(4)工作面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否则会发生瓦斯事故。

(5)工作面有突水预兆(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涌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异状)时,否则会发生透水事故。

(6)工作面迎头应清理的浮煤、浮矸没清理干净或积水没有排除时。

(7)钻孔突然与老空或旧巷相透时,防止透水和瓦斯事故。

13.在工作面要进行敲帮问顶工作,有危岩,悬煤矸时,要及时处理,难以处理时,要进行临时支护。在支护完整条件下钻眼。

14.钻眼前电钻要进行如下检查:电钻撤至无淋水和支架完好的安全地点,将电缆盘放好。

(1)综合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2)电钻机体有无裂纹或损伤,螺钉、螺帽、销子等有无松动,后罩、风扇是否完好等。

(3)电钻开关是否灵敏,转动方向及声响是否正常。

(4)电缆是否漏电,并将电缆挂在巷道的一侧,防止挤压损坏,以防失爆和触电。

(5)供水管是否畅通,水源有无压力等。

(6)钻杆与钻头是否扣紧牢固。

以上情况都达到要求时,才准钻眼。

15.在钻眼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精力集中,注意观察钻进情况。

16.发现有煤岩变松、片帮、来压或钻孔中有压力水、水量突然增大或出现有气体涌出等现象时,必须停止钻眼,工作面人员立即撤至安全地点,并向矿调度室汇报,以防发生重大顶板、水害、气体事故。

17.当钻孔突然与老空或旧巷相透时,应立即停止钻眼作业,并检查气体。如果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时,必须立即撤人,切断电源,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经检查符合规定后,方可继续工作,以免造成瓦斯事故。

18.钻眼中,发现有钻头合金片脱落、弯曲或中心孔不导水时,必须及时更换,以防电钻跳动厉害扭伤手。

19.严格按标定的眼位和爆破说明书规定的炮眼角度、深度、个数进行钻眼,凡出现掏槽眼钻透或不合格的炮眼必须重新钻眼。

20.钻眼时要随时注意煤岩帮、顶板,发现有片帮、冒顶危险时必须立即停钻处理,否则片帮冒顶伤人。

21.在钻眼过程中,发现钻眼机具的零部件、设施等出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停钻处理。

22.钻眼时,钻杆不要上下、左右摆动,以保持钻进方向,钻杆下方不要站人,以免钻杆折断伤人。

23.操作电钻时的要求:

(1)在工作面移动电钻时,要一手提电钻手把,一手提电缆,不准用电缆拖拉电钻,也不准将钻杆插在电钻上移动,以防伤人。

(2)钻眼前,必须将衣服袖口、裤腿扎好,脖子上的毛巾必须塞到工作服领口内,并系好纽扣,以防绞伤人。

(3)严禁带手套钻眼,以防伤手。

(4)开眼或钻眼过程中,不准戴手套直接扶、托钻杆或用手掏眼口的煤岩粉,以防伤手。

(5)开眼时,钻头要轻轻接触煤壁,然后启动电机。电钻转动后要注意钻杆的进度,每钻进一段距离要来回抽动几次钻杆,排除煤粉,以防卡住钻杆,影响进度,发生伤手事故,烧坏电钻。

(6)在煤壁上钻眼时,要尽量避开硬夹石层和硫化铁结核,否则电钻跳动厉害,损坏钻头,影响进度。

(7)当电钻发生转动困难或发出不正常的响声,或电钻、电缆漏电,或电钻外壳温升规定等故障时,必须停止钻进,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否则损坏电钻和伤手。

(8)使用湿式打眼时,要先开水后启动;钻眼完毕,应先停水再断电,最后抽出钻杆。

24.钻完眼后,应从电钻上拔下钻杆,切断电源,并把电缆、钻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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