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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掘电钳工操作规程

更新时间:2024-05-12

采掘电钳工操作规程

有哪些

采掘电钳工操作规程涵盖了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 设备检查与维护

2. 安全操作流程

3. 故障排查与处理

4. 工作环境与个人防护

5. 电气系统接线与调试

6. 紧急情况应对

目的和意义

采掘电钳工操作规程旨在确保:

1. 提升工作效率:通过规范操作步骤,减少因错误操作导致的时间浪费和设备损坏。

2. 保障安全生产:明确安全规定,降低工伤事故风险,保护员工生命安全。

3. 维护设备性能:定期检查与维护,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证生产连续性。

4. 培训新员工:为新入职员工提供清晰的操作指导,加速其融入工作环境。

注意事项

1. 设备检查与维护:每次作业前,务必检查设备的完好性,如电缆无破损、开关功能正常。定期进行清洁和润滑,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 安全操作流程:遵守“停电、验电、挂牌”原则,未得到许可,不得擅自启动设备。使用工具时,确保其绝缘性能良好,防止触电。

3. 故障排查与处理:遇到设备故障,先切断电源,再进行检查。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拆解电气部件,以免扩大故障。

4. 工作环境与个人防护:保持工作区域整洁,避免积水或湿滑。穿戴防护装备,如绝缘手套、安全帽、防尘口罩等。

5. 电气系统接线与调试:遵循电路图进行接线,确保正确无误。调试过程中,注意电压电流稳定,避免过载。

6. 紧急情况应对:遇火灾、触电等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撤离现场,并报告上级。

请注意,以上规程仅为基本操作指南,具体操作还需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和设备说明书。在执行过程中,应灵活应用,但不能违反基本的安全原则。工作中如有疑问,应及时向有经验的同事或主管请教,切勿盲目操作。

采掘电钳工操作规程范文

一、一般规定

1、本操作规程适用于采掘维修电工作业。

2、本操作规程适用于采掘维修电工工种。

二、上岗条件

1.必须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2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防爆标准等有关规定内容。

3、必须熟悉电气设备性能、结构和原理,具有熟练的维修保养以及故障处理的基础知识和工作技能。熟悉维修范围内的供电系统、设备分布、设备性能及设备的运行状况。

4、必须清楚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和瓦斯浓度。并熟悉出现事故时的停电顺序和避灾路线。

5、必须掌握现场电气事故处理和触电事故抢救的知识。

6、无妨碍本职工作的病症。

三、安全规定

1、电工必须熟练掌握所维修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和电气系统原理图及安全装置的作用,并经培训考试取得电气操作资格证。

2、 未取得电气操作资格证者,不得从事电气维修工作。学徒工应在考试合格的正式电工指导下从事有关电气维修实习工作。

3、电工必须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防爆标准,严格执行“井下安全用电十不准”等有关规定。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作岗位责任制,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停送电制度及有关规章制度。

5、必须随身携带合格的验电笔和常用工具、材料、停电警示牌及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并保持电工工具的绝缘完好。

6、在检修、运输和移动电气设备前,要注意观察工作地点周围环境和顶板支护情况,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严禁空顶作业。

7、排除有威胁人身安全的电气故障或按规定需要监护的工作时,不得少于两人。

8、所有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不论电压高低,在检修检查或搬移前,必须首先切断上一级的电源,严禁带电作业、带电搬运和约时送电。

9、电气设备停电检查时,必须将开关停电闭锁,挂上“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警示牌,并上锁管理。无人值班的地方必须派人看管好停电的开关,以防他人送电。

10、当要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时,应断开上一级的开关、闭锁、挂牌,确保开关附近瓦斯浓度符合要求,并对本台电气设备电源部分进行验电放电,确认无电后方可进行操作。

11、一台总开关向多台设备和多地点供电时,停电检修完毕需要送电时,确认所供范围内无其他人员操作时,方可送电。

12、电工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并遵守设备操作规程。

13、高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操作,必须有工作票。

14、电工应熟悉矿井巷道布置情况,了解作业地点的瓦斯浓度,熟悉在灾害情况下的停电顺序及避灾路线。

15、在电气路线、电气设备未经验明确实无电前,一律视为有电,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准用手接触带电体。

16、高、低压电缆的悬挂应符合有关电缆悬挂及标准化的要求。设备检修或更换零部件后,应达到原有性能,电缆接线盒的制作及连接应符合有关要求。

17、运行中馈电开关的短路、过负荷、漏电保护应保持完好及整定值正确,动作可靠。

18、移动变电站的安装、运行维修和管理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其漏电保护、辅接电极的安装维护必须符合要求。

19、电气设备必须具备三大保护(过流、漏电、接地)。

20、检修、检查高压电气设备时,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201.1检修高压设备时,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切断前一级电源;

20.2停电后,必须用与所测试电压相符的高压验电器进行测试;

20.3确认停电后,必须进行放电,放电时应注意:

20.3.1放电前要进行瓦斯检查;

20.3.2放电前,必须先将接地线一端接到接地网(级)上,接触必须良好;

20.3.3放电人员必须带好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进行放电;

20.3.4最后用接地棒和接地线放电。

20.4放电后,将检修高压设备的电源侧接上工作接地线,方准开始工作。

四、操作准备

1、准备检修、维护用的材料、配件、工具、仪器、仪表及工作中其它用品。

2、办理计划停电审批单、高压停电工作票,与通风部门联系安排瓦斯检测事项。

3、在工作地点交接班,了解前一班电气运行情况,设备故障的处理情况及遗留问题,设备检修、维护送电等方面的情况,安排本班检修、维修故障计划。

五、正常操作

1、电工在工作前必须先检查工作范围内的支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待确认安全后再开始工作,严禁空顶作业。

2、电工在接班后对维护地区内电气设备的运行状况、缆线吊挂及各种保护装置和设施等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

3、巡检中发现漏电保护、报警装置和带式输送机的安全保护装置失灵、设备失爆或漏电、掘进和运输设备、液压泵站不能正常工作、信号不响、电话不通、电缆损伤等问题时,要及时进行处理。对处理不了的问题,必须停止运行,并向相关领导汇报。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

4、对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每天检查一次设备外部。检查防爆面时不得损伤或沾污防爆面,检修完毕后必须涂上防锈油,以防止防爆面锈蚀。

5、 电工在检修开关开盖前,必须先对工作地点的顶板、巷帮、淋水及瓦斯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再工作。并且要有防护措施,防止煤矸掉入机器内部。拆卸的零件,要存放在干燥、清洁的地方。

6、需要变电所进行操作停送电的检修项目,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并设专人联系停送电,严禁带电作业。无论高压、低压供电系统停电作业,作业前必须挂“停电作业”牌并进行验电放电(工作地点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才准进行)和接临时地线等安全措施。

7、在检修开关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的端子序号和接线方式,不得甩掉原有的保护装置,整定值不得做任意修改。所更换的保护组件必须是经矿测试组进行测试过的。在检修有电气联锁的开关时,必须切断被联锁开关中的隔离开关,实行机械闭锁。装盖前必须检查防爆腔内有无遗留的线头、零部件、工具、材料等。开关停电时,要记清开关把手的方向,以防所控制设备倒转。

8、在检修和维修中,发现电气设备失爆时应立即停电进行处理,对在现场无法恢复的防爆设备必须停止运行,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9、对所维修的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并注意有无异响、异味、异常震动及各部温度是否正常。

10、注意各种仪表应指示准确(如电流表、电压表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1、工作面电缆、照明信号线、管路应按质量标准化规定悬挂整齐。使用中的电缆不准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加强对设备用移动电缆的防护和检查,避免受到挤压、撞击和炮崩,发现损伤后,应及时处理。

12、检查电动机的运行状况,注意轴承温度、线圈温度以及有无异响、异味等。

13、电气设备的局部接地螺栓与接地引线的连接必须可靠,不准有锈蚀连接的螺母,垫片应镀有防锈层,局部接地极和接地线的截面尺寸,材质均应符合有关规定。

14、连接屏蔽电缆时,对于半导体屏蔽应用专用清洗液清洗干净,对于金属屏蔽层不允许金属毛刺刺破芯线绝缘层。

15、井下使用普通型仪表进行测量时,应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5.1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只准在瓦斯浓度为1%以下的地点使用;

15.2在测定完设备或电缆绝缘电阻后,必须将导体完全放电;

15.3被测设备中有电子插件时,在测量绝缘电阻之前,必须拔下电子插件。

16、经检修负责人和操作监护人共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按操作顺序进行送电。

17、电气设备检修后,机械保护应进行测试和联合试验,确保系统保护灵敏可靠。

18、各种电气保护装置必须定期检查维修,按《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要求进行调整、整定,不准擅自甩掉不用。

19、电气安全保护装置的维护与检修应遵守以下规定:

19.1不准任意调整电气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19.2每班开始作业前,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严禁甩掉漏电保护或综合保护运行。

19.3移动变电站低压检漏装置的试验按有关规定执行。补偿调节装置经一次整定后,不能任意改动。

20、安装与拆卸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20.1电气设备的安装与电缆铺设应设在顶板无淋水和底板无积水的地方,应不妨碍人员通行,距轨道的钢丝绳有足够的距离,并符合规程规定;

20.2橡套电缆之间的连接,必须采用接线盒连接。其他电缆的连接按有关规程规定执行;

20.3用人力敷设电缆时,应将电缆顺直,在巷道拐弯处不能过紧,人员应在电缆外侧搬运;

20.4工作面与顺槽拐角处的电缆要吊挂牢固。工作面的电缆及开关的更换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20.5搬运电气设备时,要捆绑牢固,禁止超宽超高,要听从负责人指挥,防止伤人和损坏设备。

六、特殊操作

1、井下供电系统发生故障后,必须查明原因,找出故障点,排除故障后方可送电。禁止强行送电或用强送电的方法查找故障。

2、发生电气设备和电缆着火时,必须及时切断就近电源,使用电气灭火器材(如灭火器和沙子)灭火,不准用水灭火,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3、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或使触电者迅速脱离带电体,然后就地进行抢救,同时向调度室汇报。触电者未完全恢复,医生未到达之前不得中断抢救。

七、收尾工作

1、当班电工清点工具、仪器、仪表、材料,填写检修记录。

2、现场交接班时,将本班维修情况、事故处理情况、遗留的问题向接班人交接清楚。对本班未处理完的故障要重点交接,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岗。

第2篇 采掘电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采掘电钳工必须持合格证上岗作业。

第2条 采掘电钳工必须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防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第3条 采掘电钳工必须熟悉维修范围内的供电系统、设备分布、设备性能及电缆与设备的运行状况。

第4条 采掘电钳工必须忠于职守,精心维护,遵守劳动纪律和各种规章制度。

第5条 采掘电钳工必须清楚矿井及采掘巷道布置、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和瓦斯浓度,并熟悉出现事故时的停电顺序和人员撤离路线。

二、操作前准备工作

第6条 准备材料、配件、工具、测试仪表及工作中应用的其它用具。

第7条 办理计划中的停电审批单、高压停电工作票,与通风区联系安

第8条 排瓦斯测试事项。

第9条 在工作地点交接班,弄清前一班遗留的问题,安排本班工作计划。

三、操作

第10条 接班后对维护地区内电气设备的运行状况、电缆吊挂及保护设

施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

第11条 巡检中发现设备失爆、保护失灵等问题时,要及时进行处理。对处理不了的问题,必须停止运行,并向领导汇报。

第12条 在采掘区内检查电气设备时要注意下列事项:

1、只有在瓦斯浓度低于1%的风流中,方可停电打开低压电气设备的门(或盖)目视检查,使用电工仪表测试,用导体对地放电。

2、检查高压设备时,并向执行工作票制度,切断前一级开关电源后在进行工作。

3、在有瓦斯突出或瓦斯喷出危险的巷道内打开设备盖检修时,并向切断前级电源开关后再进行检查。

第13条 从事检修工作时,必须执行停送电作业制度。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前一级开关电源,实行机械闭锁,并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标志牌。送电时,指定专人送电。禁止不联系盲目送电。有两组以上人员在同一供电系统上工作时,要分别挂停电专用牌,要互相联系无误后,方可送电。严禁约定时间送电。

第14条 电气设备开盖检查前必须用与电源电压等级相符合的验电笔验电,确认无电压后进行放电。放电完毕后工作。

第15条 电气设备检修应在支护良好、周围环境瓦斯浓度在l%以下时工作。电气作业应不少于2人,1人监护,1人工作。

第16条 在检修开关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的端子位序和标记,要保护好隔爆面,所更换的保护组件必须经矿测试组测试。在检修有电气联锁的开关时,必须切断被联锁开关中的隔离开关,实行机械闭锁,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标志牌。装盖强必须检查防爆腔内有无遗留的线头、零部件、工具、材料等。

第17条 井下供电系统发生故障后,必须查明原因,找出故障点,排出故障后方可送电。禁止强行送电或用强送电的方法查找故障。

第18条 局部通风机、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与掘进电源必须实行联锁。严禁任意停止局通运转。局通及其供电系统需要停电时,必须经井区领导批准,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停电局通。在恢复送电前,必须经瓦检员检查瓦斯浓度允许后(局通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送电,开动局部通风机。

第19条 发生电气火灾及异常灾害时,必须切断就近电源,用灭火器材灭火,并向调度汇报,按调度指令切断有关的其它电源。

第20条 采区胶带输送机的低速、跑偏、烟雾报警、煤位及温度等保护装置发生故障时应立即进行处理,严禁甩掉保护装置运行。

第21条 电气安全保护装置的维护与检修

1、 不准任意调整电气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2、 采区供电系统的检漏装置必须按规定试验,严禁甩掉漏电保护运行。

3、 移动变电站低压检漏装置的试验按有关规定执行。补偿调节装置经一次整定后,不得任意改动。用于检测高压屏蔽电缆监视性能的急停按钮应每天试验一次。

4、 在采区内做过流保护整定值试验时,应与瓦斯检察员一起进行。

第22条 在采掘区内使用普通型仪表进行测量时,应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测试仪表由专人携带和保管。

2、测量时,1人操作,1人监护。

3、测试地点瓦斯浓度必须在1%以下。

4、测试设备和电缆的绝缘电阻后,必须将导体放电。

5、测试电子元件设备的绝缘电阻时,应拔下电子插件。

第23条 安装与拆卸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设备的安装与电缆敷设应安设在顶板和底板无积水的地方,应不妨碍人员通行,距轨道和钢丝绳应有足够的距离,并符合规程规定。

2、直接向采煤机供电的电缆,必须使用电缆夹,无法上电缆夹的电缆放在专用的电缆车上。

3、橡套电缆之间的直接连接,必须采用冷压、冷补工艺。综掘机、耙斗机、装岩机机电煤钻的负荷电缆,禁止使用接线盒连接。其它电缆的连接按有关规程规定执行。

4、用人力敷设电缆时,应将电缆顺直,在巷道拐弯处不能过紧,人员应在电缆外侧搬运。

5、工作面与顺槽拐角处的电缆要吊挂牢固,禁止在上三角区吊挂电缆。工作面的电缆及开关的更换,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6、搬运电气设备时,要绑扎牢固,禁止超宽超高。要听从负责人指挥,防止碰人和损坏设备。

7、严禁带电搬运设备。

四、收尾工作

第24条 清点工具、仪器、仪表、材料,填写检修记录。

第25条 现场交接班,将本班维修情况、事故处理情况、遗留的问题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对本班未处理完的事故和停电的开关,要重点交接,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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