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电气设备作业涉及到诸多环节,安全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设备检查:作业前必须对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破损、裸露导线、松动部件等问题。
2. 个人防护:佩戴绝缘手套、安全帽、防静电服等个人防护装备,确保人身安全。
3. 电源管理:正确接线,防止短路,使用合适电压等级的电源开关。
4. 操作程序:遵循设备操作手册,按步骤进行,严禁违规操作。
5. 故障处理:遇到异常情况立即切断电源,报告并等待专业人员处理。
6. 维护保养:定期进行设备清洁、润滑和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
7. 应急措施:制定并熟悉应急预案,如火灾、触电等情况的应对方法。
电气设备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旨在降低作业风险,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防止因操作不当导致的设备损坏和生产中断。通过规范操作,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设备故障,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同时也有利于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公众安全。
1. 未经培训的员工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获得授权。
2. 在潮湿环境下作业,需采取额外的绝缘措施,防止触电。
3. 不得带电作业,除非特殊情况下,且需有专人监护。
4. 使用电动工具时,确保接地良好,防止漏电。
5. 拆装设备时,注意识别和标记电线,防止混淆和错误连接。
6. 避免过度疲劳或在身体不适的情况下进行电气作业,以防因注意力不集中导致事故。
7. 作业现场应保持整洁,避免杂物绊倒或引发其他安全事故。
8. 定期进行安全演练,确保所有员工熟悉应急流程。
以上规程旨在为电气设备作业提供基本的安全指南,但实际情况可能有所不同,操作人员需根据具体环境和设备特性灵活应对,始终保持警觉,预防为主,确保安全。
一、电气操作人员的资格和要求:
(一)、电气作业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二)、电气作业人员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六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考试合格,方能工作。
(三)、外单位派(借)的电气工作人员,应持有电气工作安全考核合格证。
(四)、电气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安全作业规定。
(五)、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熟悉有关消防知识,能正确使用消防用具和设备,熟知人身触电紧急救护方法。
(六)、电工班要根据本岗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做好预防工作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七)、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八)、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及检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九)、电气设备必须由可靠的接地(接零)、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并定期检测。
二、高压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一)、凡是高压设备停电或检修、及主要电器设备大、中检修,高低压架空线路,都必须按照《电业局电气安全工作规定》及有关规定办理工作票及各种票证。
(二)、工作票签发人必须按工作票内容一项不漏地填写清楚,若发现缺项漏填,字迹了草难辨或有涂改者,该工作票视为无效,特殊情况由主管厂长审批。
(三)、检修工作人员,接到工作票以后,要认真进行查看,认为没有差错后,按要求严格执行,若不按工作票操作,造成事故,由检修人员负责。
(四)、检修人员发现工作票有问题,可当面提出,请求更改,如不更正造成事故由最后指令人负责。
(五)、在紧急、特殊情况(如危害人身安全或重大损失)来不及办理工作票,可由生产厂长、车间主任口头命令或电话命令进行倒闸操作,操作人员必须做好记录备查。
三、电气检修操作规程:
(一)、凡检修的电气设备停电后,必须进行验电,验电器应符合电压等级,高压部分必须戴绝缘手套,确认无电后,打好接地线。
(二)、在停电线路的刀闸手柄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在不停电部位的安全围栏外应悬挂“高压有电,禁止入内”的标志牌。
(三)、对停电超过4小时有保险器装置的关键设备应将保险拔掉。
(四)、检修工作结束后,拆除接地线,人员撤离现场,交回工作票,摘掉警告牌后方准恢复送电。
(五)、禁止带电作业,特殊情况,可经主管厂长许可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四、架空线路操作规程“
(一)、架空线及线杆在检修之前,必须由带班长或负责人全面检查,确实无缺陷,不危及人身安全和作业安全方可进行作业。
(二)、架空线路登高作业,必须按照登高作业规定,对登杆器具,要有专人认真检查,是否完好可靠,上下传递物品要用小绳,杆下应设监护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作业区,监护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并要保持一定距离,避免操作人员掉下物品工具,造成伤亡事故。
(三)、两条或两条以上同杆低压线路在生产抢修时,因停电影响重要岗位生产的情况下进行抢修,必须由车间主任在现场进行监护,才能进行此项作业。
(四)、架空导线最小截面积(铝导线)不小于16mm2,架空导线最大垂度最低点与地面距离不小于7米,高低压之间距离不小于1.2米。
(五)、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架空线上作业。
五、低压电气设备操作规程:
(一)、低压电气设备进行检修时做好使用单位操作人员与电气检修人员的交接手续(包括检修内容,要求,电气设备的现状等)。检修完毕后,由电气检修人员填写检修记录及检修项目,检修后的状况等,需经操作人员签字认可。
(二)、电气检修员必须采取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以防止他人误送电或突然来电的措施。
(三)、安全行灯必须到达安全可靠,按不同场所,使用安全电压。
六、室内配线操作规程:
(一)、配线管选择,多根导线穿管时,导线截面积的总和应不超过管内截面的40%,穿线管弯曲半径应大于管直径的六倍(严禁弯曲部分用弯头代替)。
(二)、不同电压等级,不同回路,强电与弱电,交流与直流的导线严禁穿同一管内,管内导线严禁有接头。
(三)、所有钢管配线均应做好接地保护,配管接头处应作好接地联接线。
(四)、所有配线用的钢管,每年由动力车间负责刷沥青漆一次,管内配线绝缘电阻每年测定一次(要有检测记录以备查)。
七、防爆、防雷、接地静电的操作规程:
(一)、防爆厂房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排列整齐,周围要保持清洁,严禁存放有影响安全运行,检修作业的杂物。
(二)、在防爆厂房内严禁明敷绝缘导线,电缆进入室内时,必须剥去麻被。
(三)、在防爆厂房内更换灯泡时,必须切除电源,不得带电更换灯泡(夜间不得更换灯泡)换灯泡后,防爆、防尘灯具的外壳应固定好,保持应有严密程度。
(四)、防爆电机用钢管配线必须进入防爆接线盒内,并做好可靠接地。
(五)、所有避雷器应于每年冬季拆除,按规定进行试验,次年雷雨季节前(3月15日前)投入运行。
(六)、避雷针及引下线每年检查一次,并做好接地电阻测试,引下线损坏原直径的20%须更换,引下线每一年刷沥青漆一次(由动力车间负责)。
(七)、防静电必须根据工艺设备、物料的有关要求作好防静电措施,并可靠接地,正常时间不得任意拆除。
(八)、接地电阻在全年任何时间不由不应大于下列数值:
1、电气设备接地电阻值≤4欧。
2、避雷针及引下线接地电阻值≤10欧。
3、防静电设施接地电阻值≤100欧。
4、测试结果要有记录,以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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