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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日常维修操作规程

更新时间:2024-11-20

电工日常维修操作规程

有哪些

电工日常维修操作任务主要包括:

1. 设备巡检: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运行状态,如电源线路、开关、插座、灯具等。

2. 故障排查:对发生故障的电气设备进行诊断,找出问题根源并修复。

3. 维护保养:对电气设备进行清洁、润滑、紧固等日常维护工作。

4. 安装调试:新设备的安装及原有设备的调整与测试。

5. 安全检查:确保电气设备符合安全标准,防止电气火灾和其他安全事故。

目的和意义

电工日常维修操作规程的目的是:

1. 确保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减少因设备故障导致的生产中断。

2. 延长设备寿命,降低维修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3. 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防止电气事故的发生。

4. 通过规范的操作,提高电工的工作效率和技能水平。

注意事项

1. 操作前务必断电:在对电气设备进行任何操作前,必须先切断电源,并验证无电流流动。

2. 使用专业工具:维修时应使用绝缘良好、适合工作的工具,避免触电风险。

3. 遵守安全规定:穿戴防护装备,如绝缘手套、安全鞋、护目镜等。

4. 不私自拆修:对于不了解的设备或复杂问题,应及时上报并由专业人员处理,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坏。

5. 记录维修情况:每次维修后,详细记录设备状况、维修内容及更换部件,便于追踪设备历史和预防未来问题。

6. 注意环境安全:在潮湿、高温或易燃环境下作业时,要特别注意电气安全,遵守相应安全规定。

7. 定期培训:电工应定期参加安全和技能培训,更新知识,提高应对复杂问题的能力。

8. 保持工作区域整洁:保持工作区域干净有序,避免杂物引发意外。

9. 紧急情况处理:遇到突发电气故障,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人员安全。

以上操作规程旨在为电工提供一个安全、高效的日常工作指南,但具体操作还需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运用,确保每一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电工日常维修操作规程范文

1 .运行、检查、检修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工矿、企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

2 .电工应具备电器安全知识,包括高压、低压、直流、交流、电子技术等,必须持证上岗,未经培训和考试不合格者不得独立操作。

3 .值班电工必须遵守电工作业日常规定,熟悉供电系统和配电室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采取措施的能力。

4 .值班电工严禁脱岗,必须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倒闸操作制度、工作操作制度、交接班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和出入制度等各项制度规定。

5 .电工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安全救护,防火知识,掌握触电后的紧急救护法及电火灾扑救方法。

6 .不准酒后上班,更不可班中饮酒。

7 .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否则不准许上岗。

8 .检修电气设备时,须参照其它有关技术规程,如不了解该设备规范注意事项,不允许私自操作

9 .变电所、配电室、电器站等处,必须备用电气用消防器材,并要设专人保管,电工随时可用会用。

10.一般情况下,在电器设备上工作均应停电后操作。必须带电作业时,要采取安全措施,按带电作业规程操作。

11.严格按电气设备的安装技术进行安装及维护。电线、电缆、母线等电板导接头处要拧紧,绝缘包扎好,严禁有松动或破损裸露的现象。

12.对于电气设备的裸露部位(带电体)或旋转部位设置安全防护或防护遮拦,并挂牌显示。

13.电工登高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高空作业安全规程。

14.高压停电送电,必须得到有关主管方面的批准,遵照相应的管理程序和工作制度进行操作,拉闸时必须两

15.操作者应听取监护者发布逐条操作命令,操作人员再背读命令无误后再操作。

16.谨防静电危害,做好静电安全措施,雷电时,禁止带电作业

17.正确使用电工工具,所有绝缘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它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18.当有高于人体安全电压存在时严禁带电作业进行维修。

19.电气检修、维修作业及危险工作严禁单独作业。

20.电气设备检修前,必须由检修项目负责人召开检修前安全会议。

21.在未确定电线是否带电的情况下,严禁用老虎钳或其他工具同时切断两根及以上电线。

22.严禁带电移动高于人体安全电压的设备。

23.严禁手持高于人体安全电压的照明设备。

24.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器,且使用前需按保护器试验按钮来检查是否正常可用。

25.潮湿环境或金属箱体内照明必须用行灯变压器,且不准高于人体安全电压36v。

26.每个电工必须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方法,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按触电急救方案实施抢救。

27.配电室除电气人员严禁入内,配电室值班人员有权责令其离开现场,以防止发生事故。

28.电工在进行事故巡视检查时,应始终认为该线路处在带电状态,即使该线路确已停电,亦应认为该线路随时有送电可能。

29.工作中所有拆除的电线要处理好,不立即使用的裸露线头包好,以防发生触电。

30.在巡视检查时如发现有故障或隐患,应立即通知生产方然后采取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及其它临时性安全措施进行处理,避免事故扩大。

31.电流互感器禁止二次侧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二次侧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运行。

32.在有电容器设备停电工作时,必须放出电容余电后,方可进行工作。

33.电气操作顺序:停电时应先断空气断路器,后断开隔离开关,送电时与上述操作顺序相反。

34.严禁带电拉合隔离开关,拉合隔离开关前先验电,且应迅速果断到位。操作后应检查三相接触是否良好(或三相是否断开)。

35.严禁拆开电器设备的外壳进行带电操作。

36.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以及线路应按施工设计及有关电器安全技术规定安装和架设。

35.操作闸刀开关、磁力开关时必须将盖盖好,严禁脸部面对闸刀操作;

36.电气设备的外壳必须可靠接地或接零;

37.使用手电钻、角磨机等手动电动工具时,应确保可靠接地,若单相其插头必须符合单相三眼的要求,若双相必须符合三相四眼的要求;

38.不得将工具等重物压在导线上,以防止导线断裂发生事故;

39.一般禁止使用临时线,必须使用时应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并严格按照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架设;;

40.移动某些非固定电气设备,如风扇、吸尘器、电热器、电焊机等必须先切断电源;

41.雷雨天,不得进行攀高作业,不得随意开启浴室,不许靠近高压电杆、铁塔、避雷针导线接地的20米范围内,以免发生跨步电压触电;

42.在电器设备上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工作票制度执行,工作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

43.工作人员工作时必须有专职的监护人现场负责工作人员的监护任务,监护人如发现工作人员有违反安全规程或进行不安全工作的,应立即指正;

44.严格值班人员交接班制度,杜绝因为没有交接清楚而引起的设备及其他安全事故;

45.低压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要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并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46.生产中换柜内接触器时,必须谨慎,检查好电源来路是否可关断,严禁带电更换,防止发生危险。

47.在变电室内进行动火作业时,要履行动火申请手续,未办手续,严禁动火。

48.生产中不要紧固操作台的按钮或指示灯,如需急用必须谨慎,防止改锥与箱体连电造成停车。

49.生产中如需换按钮,应检查电源侧是否是跨接的,拆卸后是否会造成停车或急停等各种现象,没把握时,可先临时把控制线改到备用按钮上,待有机会时恢复。

50.电气设备烧毁时,需检查好原因再更换,防止再次发生事故。

51.换接触器时,额定线圈电压必须一至,如电流无同型号的可选稍大一些。

52.禁止使用不合格或劣质的电气设施。

53.电气的安全防护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

54.电气设备经检修后,应先经过试运行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55.电气设备应定期保养或修理,严禁带病作业。

56.经电机维修部新维修回的电机必须检查电机是否良好并将电机出线紧固后再用。

57.接用电设备电源时,先看好用电设备的额定电压选好合适空开,确认空开处于关断,检查旁边是否有触电危险再进行操作。

58.手动操作气阀或油阀时,必须检查好是否会对人或设备造成伤害,防止出事故。

59.安装或更换电器设备必须符合规定标准。

60.严禁用手触摸转动的电机轴。

61.严禁用手摆动带电大功率电缆。

62.烧毁电机要拆开确认查明原因,防止再次发生。

63.热继电器跳闸,应查明原因并处理再进行复位。

64.在检修工作时,必须先停电验电,留人看守或挂警告牌,在有可能触及的带电部分加装临时遮拦或防护罩,然后验电、放电、封地。验电时必须保证验电设备的良好。

65.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未拉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应视为有电,不得触及设备和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66.在电容器组回路上工作时必须将电容器逐个对地放电。

67.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和闸刀开关操作把手上都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工作地点两旁和对面的带电设备遮栏上以及禁止通行的过道上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牌。工作地点应悬挂“在此地工作”的警示牌。

68.在低压带电设备附近巡视,检查时,必须满足安全距离,设专人监护。带电设备只能在工作人员的前面或一侧,否则应停电进行。

69.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要严防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产生高电压。断开电流回路时,必须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线在电流互感器二次侧的专用端子上使之短路。严禁用导线缠绕。工作中不得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应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

70.电工对设备、设施、灯光及电路检修时,应根据车型和线路设置正确操作,避免因电路漏电、断路、短路现象引起高温着火,确保车床、仪表、设施工作正常,准确,灯光明亮,接触良好。

71.局部照明必须用36伏及以下的安全电压,在特别潮湿的现场和金属封闭容器内,用12伏电压,不准使用单线圈降压,变压器的一次线不得长于二米。

72.行灯变压器的外壳,必须牢固可靠的接地(接零)保护,严禁在接地接零线路上接熔断器和开关,更不准以工作零线代替保护零线。

73.在同一电网中,不准某些设备采用接零保护而加一些设备采用接地保护,接零保护和接地保护在设备和设备之间不准串联。

74.设备与电器安装完成后,必须经过检测试运行,方向正确后方可交付使用。

75.安装临时线路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与标准敷设,使用期不能超过一个月,需长期使用的设备,应及时敷设正式线路。临时线路不用时,需即时拆除。

76.在特殊情况下,不能停电作业时,须经领导批准,并在有经验的电工监护下,采取安全措施方可工作,严禁带负荷接线和断线。

77.使用测电笔时要注意测试电压范围,禁止超出范围使用,电工人员一般使用的电笔,只许在五百伏以下电压使用。

78.工作中所有拆除的电线要处理好,带电线头包好,以防发生触电。

79.所用导线及保险丝,其容量大小必须合乎规定标准,选择开关时必须大于所控制设备的总容量。

80.遇有雷雨天气时,在户外线路上和引入室内的架空引入线上及连接的刀闸上,工作的人员应停电工作。

81.在登高作业时,必须有人监护,工作前先检查安全带、脚扣、梯子、高凳等有无损坏,发现有安全隐患问题时要立即解决,梯子的角度要放得适当,触地端要采取防滑措施,高凳中间要有拉绳,不准人站在梯子上移动梯子,更不准站在高凳的最上一层工作。

82.登杆作业时,要先检查杆底部,如腐朽过甚要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在杆上所用的工具和物料,要用绳提,禁止投递,杆下监护人要戴安全帽并应在3米以外,登杆作业不能穿过下栅,带电导线到上栅工作,特殊情况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方可进行

83.工作结束后,必须全部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段,拆除警告牌,所有材料、工具、仪表等随之撤离,原有防护装置随时安装好。

84.操作地段清理后,操作人员要亲自检查,如要送电试验一定要和有关人员联系好,以免发生意外。

85.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时,值班人员司不经许可立即按操作程序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以利进行抢救,但事后必须即刻报告上级,并做好记录。

86.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电器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然后视装置、设备及着火性质使用干粉、1211、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或干沙灭火,严禁使用泡沫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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