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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更新时间:2024-05-12

船舶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有哪些

船舶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电工操作前准备

1. 检查工具设备:确保所有工具完好无损,绝缘性能良好,电气设备接地可靠。

2. 穿戴防护用品:佩戴绝缘手套、安全帽、防护眼镜和防静电鞋。

3. 工作许可证:进行电气作业前,必须取得有效的船舶电气工作许可证。

二、电气作业流程

1. 断电操作:在开始作业前,务必断开相关电源,并挂上“禁止合闸”警示牌。

2. 检测电压:使用验电器确认线路无电后,方可进行作业。

3. 维修保养:对电气设备进行必要的检查、清洁和润滑,确保其正常运行。

4. 接线作业:遵循电路图接线,确保接线正确无误,防止短路或接地故障。

5. 试运行:完成作业后,先进行空载试运行,确认无异常后再加载。

三、应急处理与安全预防

1. 火灾防范:配备并熟练使用消防器材,遇到电气火灾立即切断电源,使用干粉灭火器灭火。

2. 触电急救:若发生触电事故,立即切断电源,进行心肺复苏等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上级。

四、日常维护与管理

1. 定期检查: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维护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2. 安全培训: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电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 记录与报告:记录每次电气作业情况,对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目的和意义

本规程旨在规范船舶电工的操作行为,降低电气作业风险,保障船员生命安全,确保船舶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通过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可以有效预防电气事故的发生,减少设备损坏,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同时提升电工队伍的专业素质和应急处理能力。

注意事项

1. 电工必须具备专业资质,未经培训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2. 在潮湿环境下作业,应增加额外的绝缘防护措施。

3. 不得带电操作,除非特殊情况并采取了足够的安全措施。

4. 遵守船舶电气设备的操作和维修手册,不得随意更改设备设定。

5. 作业结束后,清理现场,恢复设备原状,确保工作区域整洁有序。

本规程旨在提供基本指导,具体操作应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运用,确保安全第一。每位电工都应牢记,安全是每个作业环节的首要任务,任何疏忽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

船舶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文

一、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船舶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船舶电工安全技术操作。

二、安全技术操作要求

船舶电工必须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签发的电工特种作业证,掌握本工种范围内的电气安全知识,掌握触电急救方法,方可从事作业。

三、作业前的安全技术要求

1.必须清楚作业项目的工艺技术要求,安全技术要求和应采取的安全组织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

2.检查所用工具、测量仪表等应完好、灵敏,安全可靠。

3.按规定穿戴使用好劳动防护用品。

4.检查船只施工设施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

四、作业中的安全技术要求

1.登船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扎好安全带,船舶电工不得单人从事作业。

2. 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有牢固可靠的接零(地)保护或装有漏电保护装置;并严格按gd 3787-1993《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执行。

3. 使用的钳子、螺丝刀、电工刀等工具的手柄必须是绝缘良好的;使用的喷灯不得有漏油、渗油或装油过满现象,也不得打气过多。

4. 进舱作业前必须检查确认舱内有无有毒有害气体和易燃易爆气体。

5. 船只固定照明由专门人员负责安装,其他电工人员不准私拉、乱动船只上的固定照明设备及线路,不许乱移大网灯,局部照明只允许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有防护罩的手提式照明灯。

6. 不准随意动用本工种范围以外的电气设备;不准私自捆绑物件吊运;不许乱动或拆卸船只上设置的一切安全设施;不许私自搭设吊板和拆除吊板;不许坐在舱口、甲板边沿休息;不许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能产生火花的作业;不许带负荷拉、合闸。

7. 高处作业吊板上不许放重物,所需另件和工具必须随身携带,防止坠落伤人。

8. 试验负荷用的设备要有专人监护,并应挂告示牌。

五、裁割电缆线的安全要求

1. 确认电缆型号规格,按电缆册注明的长度切割电缆时,应注意机械工具的使用安全。

2. 电缆轱辘库内吊运、路途运输、吊运上船,都应防止滚动。电缆轱辘上的电缆头要绑扎牢固,防止脱落。

3. 在船上处理电缆端头时,必须带手套,必须注意刀子前进方向,以防人身伤害和电缆伤害。

六、拉放电缆的安全要求

1. 拉放电缆所用的各焊件的焊接应由持证的专兼职电焊工操作,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2. 电缆上船后,不得堵塞通道。

3. 拉放电缆所用工具、绳索、小型起重机械等必须安全可靠,

4.拉放电缆前应将作业现场所有舱口、人孔等加盖防护,防止高处坠落伤害。

5. 应服从统一指挥,密切配合。

七、设备、器具安装的安全要求

1. 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用完后应立即撤下电源,不得过夜或只撤掉一根导线,防止触电或火灾事故。

2. 凡钻孔高度超过面部时,操作者必须戴上防护眼镜,操作手电钻等转动手持电动工具不许戴手套。

3. 设备安装要牢靠,电器设备必须有牢靠的接零(地)保护。

4. 蓄电池安装注意平放,正负极接线必须正确,要防止电解液溢出,酸碱电池切忌放于同一室内。

5. 为防止铅中毒,敷设铅皮电缆后,必须用热水和肥皂将手洗干净。

八、设备接线和通电前检查的安全要求

1.设备通电调试,必须有两人以上参加,互相紧密配合,经检查确认无误,方可接入电源。

2. 调试人员通电调试设备时,必须精神集中,细心观察,严禁无关人员接近。

3. 临时接线必须用绝缘导线,并执行有关临时用电规定,用完完及时拆除。

九、通电试验时的安全要求

1.遇有必须带电作业时,应事先通知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并要派有一定经验的熟练电工,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2. 在通电中突然出现部件损坏或故障,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找出故障原因加以排除或更换零部件后,方可继续通电。

3.通电试验时,配电盘、发电机及通电设备的绝缘电阻应达到规定值。

4.雨天试验发电机负荷时,负荷电阻不准露天放置。

5.作发电机负荷试验时,必须上下左右互相联系好,并设置专用通讯联络。试验中必须随时严密注意电压、电流、频率变化情况,配电盘周围必须铺设木踏板或胶皮垫,有关人员必须听从负责人口令,开关应由专人操作,负荷电阻要设专人值班看护,划出禁区。

6. 通电试验结束后,必须将电源开关置于“切断”位置。

十、航海试验的安全要求

1. 航海前应做好备航工作,认真检查设备器械仪表,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2. 航海中船电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精神集中,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不得饮酒。

3. 值班中如发现故障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上报。

4. 航海中船电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做好当班记录,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说明设备、仪表的运行情况,接班人员应检查各种设备的运行情况。

十一、船舶供电值班的安全要求

1.船舶供电值班人员,应严守交接班时间,按时到岗。

2. 值班时间不得脱岗和做与值班无关的事,精神要集中,按时巡查。

3. 在巡查中主要检查电气设备和照明设备的安全状况,如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并做好记录,还应及时视情况采取切断电源等应急措施。

4.对不使用的运行设备应及时停电。

十二、作业后

1.检查作业现场,确认安全可靠。

2. 收放好所有工具材料。

3.清除线头、线皮,整理清洁作业现场。特别是易燃易爆品必须清除干净。

大连船舶工业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07年10月

《船舶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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