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气设备检查与维护
2. 电源接入与断开程序
3. 电气作业人员资格要求
4. 紧急情况处理措施
5. 防护设备使用规定
6. 工作现场安全规范
7. 电气线路布置标准
8. 电气设备操作流程
9. 电气火灾预防措施
10. 作业后清理与关闭程序
本电气装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旨在确保电气作业的安全进行,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同时保护企业财产免受损失。通过明确的操作步骤和安全规定,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因电气故障导致的生产中断,促进企业的稳定运行。
1. 电气设备检查前务必切断电源,避免触电风险。
2. 作业人员需持有有效电工证,未经培训不得进行电气作业。
3. 使用绝缘工具,防止电流泄露,确保人身安全。
4. 禁止在潮湿环境下操作电气设备,以防触电。
5. 接线时务必遵循“火线-零线-地线”的顺序,确保接地良好。
6. 定期检查电气线路,发现老化、破损应立即更换。
7.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防止过载引发火灾。
8. 设备运行中,禁止打开机壳,防止触电或机械伤害。
9. 发现电气设备异常,应立即停机并报告,由专业人员处理。
10. 操作完成后,关闭电源,清理工作现场,保持整洁。
本规程的执行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遵守,任何违反规程的行为都可能导致严重的安全事故。请每位员工牢记安全第一,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对于规程的疏漏或不理解之处,应及时向上级或安全管理部门咨询,以确保操作的正确性和安全性。
1.在运行中的电气装置上工作时分为以下三类情况。
a.在电气装置全部停电的工作,是指室内所有装置,包括架空线、电缆引入线已全部停电,通到邻室共用的低压母线及低压配电箱有遮栏,且工作人员在任何位置都不可能触及带电部分,通至相邻的具有电压超过10oov的电气室的门全部闭锁。
b.在电气装置部分停电的工作,是指电压超过10oov的装置部分停电或虽已全部停电,但有10oov以下的带电设备没有遮栏,或通到邻室共用的100ov以下的带电母线设备没有遮栏或邻室具有超过100ov电压,电气室门未全部闭锁。
c.在电气装置带电时的工作。
1.下列情况下可不需停电工作。
a.工作本身不需停电或绝对没有可能触及带电的导电部分。
b.若停电影响生产很大,而且工作量不多,时间不长,则可在不停电并不设遮栏的情况下,靠近设备或在带电部分或外壳上进行下列工作。
i.在设备外壳上进行的工作有清扫外壳、外壳零件、油位指示器玻璃和基础的小修、连接滤油装置等。
ⅱ.注油和取油样。
ⅲ.用钳形电流表测量电流,用绝缘棒测量接触点温度或测定母线的振动地点。用绝缘棒和仪表
变压器定相(在电气装置上带电进行定相时电压不能超过1okv)。
ⅳ.抄录带电设备的铭牌。
c.不停电工作,只准在地面或坚固的架台上进行,导电部分只能在工作人员的前面或一侧进行。如导电部分在工作人员的后面或两侧,不允许进行工作。工作人员与导电部分至少应保持下列距离:与6kv的带电设备的距离不小于0.7m;与10~35kv的带电设备的距离不小于1m。
d.在设备外壳上进行工作以前,应先检查设备的保护接地是否完好。当发现线路上有接地现象时,禁止在中性点不接地系统的设备外壳上进行工作。
e.不停电工作至少由两人进行,一人执行,一人监护。值班人员随同工作人员到工作地点检查工作条件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并在工作票上签字后,方准进行工作。
f.不停电工作,如工作人员与导电部分不能保证安全距离,则须使用特种移动式遮栏(如网罩,斜立挡板等)与导电部分隔开。
3.凡在电气装置上进行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应有负责人的命令(工作票或电话口头命令)。
电话口头命令仅能用于下述情况:
i.不准在设备、线路上或接近设备、线路上进行的单纯送、停电指示;
ii.在高压配电装置控制盘和继电器盘后的控制设备和继电器的清扫工作;
iii.由值班人员进行的加注润滑油和取油样以及用钳型电流表测量电流,用绝缘棒和仪表变压器定相。
b.至少应有二人在一起工作。
c.应完成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组织和技术措施。
1.用绝缘棒拉闸或通过操纵视构拉合刀闸及开关,均应戴橡胶绝缘手套。操作变配电站室外设备还应穿橡胶绝缘鞋。
2.装卸可熔保险器应戴防护目镜和橡胶绝缘手套,使用绝缘柄夹钳,并站在绝缘台上,并应
在无电压无负荷时进行。
3.远离带电部分不需停电和接地线的工作:
a.在遮栏外打扫房间;
b.清扫橡胶绝缘垫和栅栏,修理门;
c.悬挂警告牌;
d.更换灯泡等。
4.在不能接地的电气装置上的停电工作,也应视为带电工作。工作前应将已停电并隔离的部分对
大地放电,为防止突然来电,应在隔离刀闸的闸口上套上橡胶绝缘罩。若现场条件不可能采用以上措施,则须派专人加以监护,以免有人触接和误合刀闸。
8.站内配电装置和室外变电站内所使用的带形火炉或喷灯火焰与导电部分距离:电压在1okv及以下不得小于1.5mp电压在1okv以上的不得小于3m。不得在带电导线或带电设备下面及靠近变压器或油开关的地方用火炉或喷灯点火。
9.工作中所有“人”字梯或靠梯必须坚固牢靠,在地面光滑时梯角应套橡胶套,不准使用中间绑接的梯子。在不停电操作时,应派专人扶持梯子,安放梯子应考虑梯子歪倒时工作人员不至于触电。
10.高处工作传递物件,应使用绳索吊传,禁止上下抛掷。
11.在室外变电站铁架上工作,工作人员应将安全带拴在铁架上。
12.雷电时禁止在室外变电站及引向室内变电站的架空引入线刀闸上工作。
13.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装置上工作,必须按下列顺序完成各项安全措施。
a.断开电源后,应采取措施防止向工作地点反送电,拉开的开关刀闸应采取电气和机械闭锁。
b.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至工作地点的开关、刀闸的操作把手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牌的数目编号应与工作班的“工作完毕,可以放电”的标示牌数目编号相同。
c.部分停电时,施工地点与6kv以下的带电设备间的安全距离不小于0.4m,与35kv及以下的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不小于0.6m,并装设遮栏,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牌。
d.在准备进行工作的电气装置部分进行验电,验电所用验电器应在验电前先在带电的设备上试验,以确认其指示是否正确。
e.验明无电后,立即装上接地线,并三相短路,悬挂“在此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装设接地线以前,应详细检查。不合规定的接地线立即拆换。
14.在电气装置上进行的所有工作均应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技术措施。
15.对于每一事故,变配电负责人应立即召集有关部门人员认真分析,研究制定防护措施。
第2篇 变电站所电气装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在运行中的电气装置上工作时分为三类情况。
①在电气装置全部停电的工作,系指室内所有装置包括架空线、电缆引入线已全部停电,通到邻室共用的低压母线及低压配电箱有遮拦,且工作人员在任何位置都不可能触及带电部分,通至相邻的具有电压超过1000v的电气室的门全部闭锁。
②在电气装置部分停电的工作。系指电压超过1000v的装置部分停电或虽已全部停电,但有1000v以下的带电设备没有遮拦,或通到邻室共用的1000v以下的带电母线设备没有遮拦或邻室具有超过1000v电压,电气室门未全部闭锁。
③在电气装置带电时的工作。
2)下列情况下可不需停电工作。
①工作本身不需停电或绝对没有可能触及带电的导电部分
②若停电影响生产很大,而且工作量不多,时间不长,则可
在不停电并不设遮拦的情况下,靠近设备或在带电部分或外壳上进行工作。
③在设备外壳上进行的工作有:清扫外壳、外壳零件、油位指示器玻璃和基础的小修、连接滤油装置等。
④注油和取油样。
⑤用钳形电流表测量电流,用绝缘棒测量接触点温度或测定母线的振动地点。用绝缘棒和仪表变压器定相(在电气装置上带电进行定相时电压不能超过10kv)器剑直交查。
⑥抄录带电设备的铭牌。
⑦不停电工作,只准在地面或坚固的架台上进行,导电部分只能在工作人员的前面或一侧进行。如导电部分在工作人员的后面或两侧,不允许进行工作。工作人员与导电部分至少应保持下列距离。
a.与6kv的带电设备的距离不少于0.7m。
b.与10~35kv的带电设备的距离不小于1m。
⑧在设备外壳上进行工作前,应先检查设备的保护接地是否完好。当发现线路上有接地现象时,禁止在中性点不接地系统的设备外壳上进行工作。
⑨不停电工作至少由2人进行,1人执行,1人监护。值班人员随同工作人员到工作地点检查工作条件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并在工作票上签字后,方准进行工作。
⑩不停电工作,如工作人员与导电部分不能保证安全距离时,则需使用特种移动式遮栏(如网罩,斜立挡板等)与导电部分隔开。
3)凡在电气装置上进行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应有负责人的命令(工作票或电话口头命令电话口头命令仅能用于下述情况
a不准在设备、线路上或接近设备线路上进行的单纯送、停电指示;
b.在高压配电装置控制盘和继电器盘后的控制设备和继电器的清扫工作;
c.由值班人员进行的加注润滑油和取油样以及用钳形电流表测量电流,用绝缘棒和仪表变压器定相。
②至少应有2人在一起工作。
③应完成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组织和技术措施
4)用绝缘棒拉闸或通过操纵机构拉合刀闸及开关,均应戴橡胶绝缘手套。操作变配电站室外设备还应穿橡胶绝缘鞋。
5)装卸可熔保险器应戴防护目镜和橡胶绝缘手套,使用绝缘柄夹钳,并站在绝缘台上,并应在无电压无负荷时进行。
6)远离带电部分不需停电和接地线的工作:m0千小不高
①在遮栏外打扫房间;
②清扫橡胶绝缘垫和栅栏,修理门
③悬挂警告牌创备的申带器
④更换灯泡等。
7)在不能接地的电气装置上的停电工作,也应视为带电工作。
工作前应将已停电并隔离的部分对大地放电。为防止突然来电,应在隔离刀闸的闸口上套上橡胶绝缘罩。若现场条件不可能采用以上措施,则须派专人加以监护,以免有人触接和误合刀闸。
8)站内配电装置和室外变电站内所使用的带型火炉或喷灯火焰与导电部分距离:电压在10kv及以下不得小于1.5m,电压在10kv以上的不得小于3m,不得在带电导线或带电设备下面及靠近变压器或油开关的地方用火炉或喷灯点火。
9)工作中所有“人”字梯或靠梯必须坚固牢靠。在地面光滑时,梯角应套橡胶套,不准使用中间绑接的梯子。在不停电操作时,应派专人扶持梯子,安放梯子应考虑梯子歪倒时工作人员不至于触电。
10)高处工作传递物件,应使用绳索吊传,禁止上下抛掷。
11)在室外变电站铁架上工作,工作人员应将安全带拴在铁架上。
12)雷电时,禁止在室外变电站及引向室内变电站的架空引入线刀闸上工作。
13)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装置上工作,必须按下列顺序完成各项安全措施:
①断开电源后,应采取措施防止向工作地点反送电,拉开的开关刀闸应采取电气和机械闭锁。
②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至工作地点的开关、刀闸的操作把手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牌的数目编号应与工作班的“工作完毕,可以放电”的标示牌数目编号相同。
③部分停电时,施工地点与6kv以下的带电设备间的安全距离不少于0.4m,与35kv及以上的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不少于0.6m,并装设遮栏,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牌。
④在准备进行工作的电气装置部分进行验电,验电所用验电器应在验电前先在带电的设备上试验,以确认其指示是否正确。
⑤验明无电后,立即装上接地线,并三相短路,悬挂“在此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装设接地线以前,应详细检查。不符合规定的接地线立即拆换。
14)在电气装置上进行的所有工作均应执行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5)对于每一次事故,变配电负责人应立即召集有关部门人员认真分析,研究制定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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