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铁炉工艺操作规程
混铁炉工艺是钢铁生产流程中的重要环节,主要用于储存和保温铁水,确保连续浇铸的稳定性和质量。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铁水接收:接收高炉产出的铁水,通过铁水罐运输至混铁炉。
2. 混匀作业:不同来源的铁水在混铁炉内混合,确保成分均匀。
3. 保温处理:利用燃料对铁水进行加热,维持适宜的浇铸温度。
4. 铁水排放:按需将混匀后的铁水排放至炼钢炉。
混铁炉工艺操作规程的存在旨在保证钢铁生产的连续性和高效性,具体表现在:
1. 提升生产效率:混铁炉可以储存大量铁水,减少因高炉停炉造成的生产中断。
2. 优化成分控制:通过混匀作业,可以均衡铁水的化学成分,降低后续炼钢过程的调整难度。
3. 保障产品质量:稳定的温度和成分控制,有助于提高钢材的质量和一致性。
4. 安全生产:规范的操作规程能防止因误操作导致的安全事故,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
在执行混铁炉工艺操作时,务必遵守以下要点:
1. 铁水接收时,确保罐体稳定,避免碰撞,防止泄漏事故。
2. 混匀作业需根据铁水成分和目标成分进行计算,避免过度混匀导致成分偏离。
3. 燃料添加要精确控制,过量可能导致铁水过热,不足则可能使铁水冷却,影响浇铸温度。
4. 监测并记录铁水温度和成分变化,及时调整操作策略。
5. 铁水排放前,确认炼钢炉准备就绪,避免铁水滞留导致氧化。
6. 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个人防护措施,如佩戴防护服、头盔和手套,防止高温灼伤。
7. 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操作,报告并处理,切勿擅自处理。
8. 维护设备良好运行状态,定期检查设备,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混铁炉工艺操作规程的实施,不仅关乎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更是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每位操作员都应熟悉并严格遵守规程,以确保钢铁生产流程的顺利进行。
一、主要工艺参数
1、公称容量: 900吨
2、烘烤及保温用介质: 高炉煤气+助燃空气(必要时补充少量氧气)
3、煤气压力:≥12kpa
4、烧嘴数量:3组
5、煤气最大流量3×1100m3/h
6、混铁炉铁水量:最小260吨。
二、主要操作要点
1、混铁炉炉衬由专业耐火材料厂家砌筑,并指导干燥烘烤,烘烤期间严格执行炉衬升温曲线,当炉衬内表面温度达到≥1050℃时方可兑铁投用。
2、混铁炉初次投用,应提前检查倾动系统、烧嘴系统、风机等工作状况,严禁带病投入使用;
提前在炉底铺入少量石灰,防止铁水冲坏炉底。
第一次在混铁炉兑入100吨左右铁水后,要反复摇炉三次,以均匀各处温度,以后每加入100吨左右要进行摇炉,同时注意观察倾动机构及滑道情况,确保倾动机构运转正常。
3、根据混铁炉内钢水重量,混铁炉必须做好刻度标记,以备控制合理的铁水量及三班铁水交接班。
4、混铁炉对铁水的质量要求:
铁水温度:≥1300℃
铁水成分:si ≤1.25%(并尽量控制si0.30~0.80%)
p≤0.10%s≤0.070% (并尽量控制s≤0.050%)
铁水带渣:包内含渣量≤0.8%
5、当班调度、出铁工要合理掌握混铁炉兑铁出铁的节奏,无特殊情况,要求高炉铁水全部兑入混铁炉,真正发挥混铁炉均匀成分、均匀温度的作用。同时保持正常的铁水周转,防止炉内铁水表面结壳。
6、兑铁操作
混铁炉兑铁时必须有专人指挥,由双125吨双钩天车进行,指挥兑铁时要求手势准确,适当控制铁流,防止外溅。每次兑铁后要及时关闭炉门,减少热量损失。
正常生产过程中当铁水温度低于1250℃或包内含渣超过1%不得兑入混
铁炉内。任何情况下,严禁向混铁炉兑入回炉钢水。
7、出铁操作
出铁时由125吨天车吊包出铁,必须有专人指挥,天车吊包与出铁口始终保持适当距离,既要防止铁水外溢又要防止出铁口压住铁水包,摇炉要慢而稳,防止过猛,并且严禁打倒转。
兑铁小车、出铁口、炉门升降系统以及炼钢铁水包应经常维护,清理粘铁、粘渣,保持兑铁小车、出铁口、炉门升降系统及受铁包的良好状况。
8、为了减少混铁炉内热量损失,混铁炉除需要观察以及清理内部铁渣等必须打开侧观察孔盖外,一定要保持观察孔盖关闭。
9、操作人员随时注意煤气情况,确保烧嘴良好的燃烧状况。除非处理铁水结渣壳等故障,尽量不要向炉内供氧;同时注意一旦出现煤气压力很低时,(如≤5kpa)应及时关闭助燃风机,防止空吹冷风的现象发生。
10、混铁炉必须建立起严格的交接班制度,每班应做好混铁炉兑铁出铁的原始记录,包括铁水数量及温度。同时应防止交接班时铁水数量过低。通常情况下混铁炉内存入铁水应在250吨以上,最少不得少于200吨。
11、在没有得到领导批准的情况下,严禁解限位放铁。
12、岗位人员应坚持做好混铁炉机械及电气系统的检查与维护,运转设备应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3、由于公司检修等原因,需要较长时间停供煤气,应采取其它方式对混铁炉进行保温(如采用燃油喷枪柴油烘烤等),保持炉膛上部温度1100℃以上,以防止铁水冷凝。
第2篇 混铁炉工艺技术操作规程
1. 停修炉前的准备工作
1.1 停炉前的60天,由生产科召集冶炼车间、修砌单位、机动科、技术科召开修炉会。特殊情况,由生产副厂长主持会议。
1.2 修炉会决定修炉类型后,耐材计划由技术科提交到公司经营部门,提交时间不迟于修炉会后的48小时,并将计划留技术科一份备案。
1.3 修炉用耐材由冶炼车间按确定的计划组织进厂,第一批耐材到达现场的时间不迟于停火后72小时。
1.4 修炉的内衬更换,分大修、中修和小修三种冷修类型。修炉和烘炉工作一律委托耐材承包厂家完成。
2.新炉验收制度
2.1 耐材砌筑验收:由冶炼车间向修砌单位最后签认,生产科、技术科确认。
3. 烘炉
3.1分大修烘炉和中小修烘炉。
3.1.1修炉的环境温度必须大于5℃。环境温度低于5℃时,须进行蒸汽保护。
3.1.2大修后点火
大修后的混铁炉比较湿,必须将油棉纱缠在烘炉管上,先点燃油棉纱后,再供煤气,前期保持微火烘炉,不得熄火,如遇熄火,先关掉煤气,待炉内无煤气后,再重新点火。
3.1.3 中小修点火
用煤氧枪或天然气引火,直接用煤气烘炉。
3.2烘炉前的准备工作
3.2.1烘炉前必须清理现场和炉膛内的废渣及泥料。
3.2.2检查炉内衬砖是否紧密完好。
3.2.3安装好烘炉管道,检查煤气管道和空气管道是否漏气。
3.2.4全面检查倾动系统、电路系统等设备。
3.2.5检查测温、流量等计量仪器、仪表是否正常
3.3混铁炉烘炉制度
3.3.1点火后,烘炉人员必须按烘炉制度进行烘炉,煤气用量大小必须按升温速度的要求进行调整,每小时作一次记录。(烘炉制度见下表)
温度范围 ℃ 升温速度
℃/小时 烘烤时间(小时) 备注
0~150 5 24
150 60 保温
150~300 5 30
300 60 保温
300~600 10 30
600 60 保温
600~800 10 20
800 36 保温
800~1000 20 10
1000 12 保温
1000~1200 20 10
1200 10 保温
总计耗时 362
4.铁水验收
4.1铁水到厂后,混铁炉工应立即报告生产调度室到厂时间,并按生产调度室通知的不同高炉号和罐号对应的铁水质量进行登记,若发现生产调度室所报罐号与实际不符时,则立即通知生产调度室处理。
4.2对到厂的铁水均应取样送理化室分析。
5.开新炉制度
5.1空负荷试车时,应认真观察炉况,若无异常情况(如后墙抽砖、炉顶断砖、侧门变形等)方可进铁。
5.2开新炉应注意观察炉况,24小时后(至少进出铁水24罐以上),炉衬无异常情况时,可按正常工序操作
5.3兑铁水和出铁水
5.3.1 炉顶温度大于1200℃,保温时间充足后,报告车间调度室方可向混铁炉兑铁水。
5.3.2 兑铁水之前,必须再次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各设备及电器是否正常,确认无误后方可试车,试车(2~3次)角度按5°、25°、47°、-5°依次进行(试车时转动要缓慢)试车无异常方可兑铁水。试车后将向前最大倾角锁定为30°。兑铁时将混铁炉置于零位置。
5.3.3铁水进厂后,应立即兑入炉内,且尽量减少带渣量。
5.3.4 对铁水前向混铁炉炉底部倒入800~1000kg石灰,以减轻铁水对炉底的冲击。
5.3.5 兑入新炉的铁水总量必须兑足最低铁水贮量450吨以上(且兑铁水时注意缓慢倾倒,尽量少带渣).第一次兑铁100吨左右,每隔10分钟摇炉2次,使熔池内各处温度均匀,倾斜度不大于20°。2小时后可继续兑入铁水200吨,每隔10分钟摇炉2次,注意不能使铁水溢出。2小时后,在确认设备各部位运转正常,炉内墙体无变化情况下,方可继续兑铁投入正常使用。当炉内储铁量能满足转炉连续吹4炉钢以上铁水时,即可向转炉供铁水。
6.出铁
6.1倾动炉子时,出铁口下必须备有铁水包,防止倾动失灵烧坏设备。
6.2 混铁炉工接到调度通知的出铁量和时间后,及时把铁水开至出铁位置,出铁时,开始一定要缓慢出铁,摇炉不得过猛,铁水称量要准确,波动量控制在±500kg,并作好相关记录。
6.3铁水出完后,把铁水车开至起吊位置,并指挥起吊。
6.4出铁时,若发生停电或失控时,应立即拉掉电闸,打开气动松闸气阀 使炉体自动返回零位。
7.生产期间的热工要求
7.1 炉顶温度控制在1200~1300℃,不得超过1350℃。
7.2 煤气量控制原则上同炉内铁水量成反比,一般为1400~1600nm3 /h,压力4~8kpa。
7.3 主烧嘴的火焰长度必须超过2米,喷射于炉子中心线附近。
7.4 处理出铁口结渣、侧门积渣时, 可调节风量,使炉内处于“保温”状态,绝不允许关风作业。
7.5 回炉钢水严禁倒入混铁炉。
8. 混铁炉的热修补
8.1由冶炼车间提出,生产科安排具体实施。
9. 混铁炉超期服役
9.1 混铁炉的各类冷修期仍按原规定执行,到期必须安排检修,不得超期。但铁水吞吐量不得小于11万吨/月,否则修炉顺延。
9.2 特殊情况需超期使用时,须由生产科召集有关人员在出空铁水检查炉况后,再开会讨论超役与否,将讨论结果报生产副厂长作最终决定。
9.3 对已定必须超期使用的混铁炉,除决定修、停炉时间外,由技术科会同冶炼车间、生产科制定出相应的防范应急措施。
9.4 在超期使用期间,由生产科每周组织一次相关人员将铁水出空对炉况进行详细认真检查后,做出使用要求。
10.常规生产
10.1正常生产期间,炉内存铁量应保持不少于450吨,最大装入量1100吨。
10.2定期对电子称进行校对。
10.3对铁水槽应经常清理,集满残渣、残钢后应及时更换,出铁嘴残铁亦应经常处理。
10.4混铁炉长时间不出铁时,应定期摇炉。
10.5混铁炉前后墙和炉顶浸蚀严重时应定期喷补。
11.输气和停气
11.1开始向炉内供气时,混铁炉需要用烧嘴供气,如炉内有火种,应将烧嘴缓慢打开,着火后调整正常,然后配风。
11.2停气时,应先关死各烧嘴开关,再关闭总阀,然后将吹扫氮气开关和排放开关打开,将煤气排放到大气中。
11.3任何时候,先开煤气阀,后开空气阀;关闭时,先关空气阀后关煤气阀。
11.4若煤气压力小于4kpa时,必须马上关闭空气,然后关闭煤气,并立即与煤气调压站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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