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炼钢包烘烤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精炼钢包烘烤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设备检查:确保烘烤设备完好无损,包括烘烤枪、耐火材料、供气系统、电气系统等。
2. 环境评估:检查工作区域的安全状况,如通风、照明、地面平整度等。
3. 操作准备:正确穿戴防护装备,如防火服、防毒面具、隔热手套等。
4. 钢包预处理:清理钢包内部杂物,确认无残余金属和水分。
5. 烘烤过程:遵循预设的温度曲线进行烘烤,监控烘烤过程中的温度变化。
6. 应急预案:制定并熟悉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如火灾、气体泄漏等。
7. 完成后的冷却:遵循安全冷却程序,防止骤冷导致耐火材料损坏。
精炼钢包烘烤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旨在保证生产过程的安全和效率,防止因烘烤不当引发的事故,如爆炸、火灾等。通过规范操作,可以减少钢包内残留物对钢材质量的影响,延长钢包使用寿命,同时保护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
1. 作业前务必关闭所有可能的火源,禁止携带火种进入工作区。
2. 使用供气系统时,需检查气体纯度和压力,防止混合气体引发危险。
3. 在烘烤过程中,应避免直接接触烘烤设备,防止烫伤。
4. 确保通风设备运行正常,避免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积聚。
5. 遇到异常情况,如温度失控、设备故障,应立即停止烘烤,启动应急预案。
6. 完成烘烤后,不可立即接触钢包,等待其自然冷却,以防热辐射伤害。
7. 操作结束后,及时关闭电源,清理工作现场,保持设备清洁。
以上规程需严格执行,任何违反规程的行为都可能导致严重的安全事故。每位员工都应了解并掌握这些规程,以确保生产活动的安全、高效进行。
1.新砌的渣线包
新砌的渣线包应及时安排烘烤,立式(卧式)连续烘烤时间≥6小时,若因生产条件限制不能连续烘烤时间≥6小时:则可以累计烘烤时间≥6小时,但每次烘烤时间应≥2小时(11月—3月为≥3小时)方可以计入累计烘烤时间。
2.新砌的整包
新砌的整包应及时安排烘烤,立式连续烘烤时间≥8小时,若因生产条件限制不能连续烘烤时间≥8小时,则可以累计烘烤时间≥8小时。但每次烘烤时间应≥3小时(11月—3月为≥4小时)方可以计入累计烘烤时间。
3.新砌透气砖的精炼钢包
新砌透气砖的精炼钢包立式(卧式)连续烘烤应时间≥2小时(11月-3月≥3小时)。
4.钢包周转使用制度
4.1新砌的精炼钢包去湿烘烤后,应保证放汽时间≥2小时方可以卧式烘烤,投入生产使用。
4.2可以投入生产使用的室温精炼钢包卧式烘烤时间应≥6小时(12月-3月为≥8小时)。
4.3三(四、五)包周转时:采用立式烤包器烘烤保温,可以做到在六小时内精炼钢包保持在700-800℃以上;能够满足生产 需要;但遇到下列情况时:备用钢包应在保温四小时后,必须点火烘烤。
4.3.1冶炼c≤0.20%低碳钢
4.3.2真空脱气品种:
4.3.3钢包使用次数达到40次以上时:
4.3.4出现生产和设备热停,备用钢包将保温时间>6小时;
4.3.5冬季11月到春季3月
5.对达不到烘烤时间和烘烤温度的钢包因生产急需而投入生产时,应按如下工艺要求操作。
5.1.必须经生产指挥长签字同意后,由生产指挥长通知电炉、精炼班组并在冶炼操作记录签字。
5.2 lf炉样①温度要力争达到出钢温度下限。
5.3 lf炉冶炼过程要在出钢温度中上限保持20分钟以上;
5.4 出钢温度比工艺规程上限提高10℃:
5.5 不得冶炼c≤0.20%的低碳钢;
5.6 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包中粘铁,原则上应本班或下一班尽快洗出,一般情况下不能转为备用包,如转为备用则应在卧式烤包器烘烤,尽早安排洗出。室温粘铁包烘烤时间比正常精炼钢包延长3小时。
5.7 注余返回lf炉时,规定由吊包负责安装和拆卸液压缸及引流工作,同时加强滑动水口检查及透气砖检查清扫
58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