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渣罐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 设备检查与准备
2. 安全防护措施
3. 爆破作业流程
4. 应急处理程序
5. 工作后清理与维护
钢渣罐爆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旨在确保工人的生命安全,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保护设备不受损害,同时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生产过程的稳定和连续。通过严格的规程执行,可以降低风险,增强团队的安全意识,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
1. 设备检查与准备:
- 在开始工作前,务必检查钢渣罐的完好性,确认无裂纹、变形或其他潜在危险。
- 检查爆破设备,如炸药、雷管等,确保其性能正常,符合安全标准。
- 了解当天作业计划,熟悉爆破区域的地形和环境。
2. 安全防护措施:
- 工人必须穿戴全套防护装备,包括头盔、防护眼镜、耳塞、防护服和防滑鞋。
- 设置安全警戒线,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作业区。
- 确保通信设备畅通,以便于紧急情况下的联络。
3. 爆破作业流程:
- 按照规定程序装填炸药,避免过量或不均匀装填。
- 连接雷管,确保线路连接正确,避免短路。
- 爆破前,再次确认周围安全,按预定信号启动爆破。
4. 应急处理程序:
- 若发现异常,立即停止作业,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 遇到突发情况,如火源接近、设备故障等,应迅速撤离并启动紧急报警系统。
5. 工作后清理与维护:
- 爆破后,清理现场,确保无遗留危险物品。
- 对设备进行常规维护,及时修复损坏部件,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在执行规程过程中,每位工人应始终保持警惕,遵守规章制度,对于任何可能的疏漏或异常情况,都应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作业安全。
1.爆炸物品的购置、运输、储存、领取、加工、使用及销毁,应严格执行公安部颁发的《爆炸物品管理规则》和公安部,原一机部等8部颁发的《关于爆炸物品管理规则的补充规定》以及主管部门,企业本身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
2.未经严格训练,考试合格,未持有爆破工作证、证明书者,不得参予爆破工作。
3.爆炸材料或物品搬运时,要防止碰撞或倾覆,并防止震动和摩擦。禁止将爆炸材料或物品放在衣袋里携带和在搬运途中逗留。用汽车搬运时,应禁止无关人员上车,并由保卫人员护送。车的前端应插红旗,以示标志。
4.爆炸材料的加工,应由专人在加工室内进行。加工室内的爆炸材料储藏量,不得超过24小时需用量。使用后多余的爆炸材料,应立即送回储藏室。
5.加工室周围10米之内禁止烟火,并设遮栏,室内禁止放入油类及与加工无关的物品。还应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6.加工操作台上,应铺以3厘米以上的胶皮板。加工时应戴口罩。加工导火线应细心检查有无缺陷(如局部粗大、扁形,外皮裂损,潮湿,折断等),如有,应割去。
7.雷管加工应分批进行,每批数量不准超过规定。雷管内有其它物体要清除时,应将雷管口朝下,用手指轻轻弹出来,禁止用任何东西插入雷管内或用嘴吹。在雷管中插入导火线时,注意不要损坏导火线顶端,并严格按照工艺要求进行安装。工作中要使用指定工具,禁止用牙咬。
8.装药包时,应用木质或有色金属制的锥子把药包插出一孔,其直径应适合雷管插入。不得强用雷管挤入药包。
9.炮眼的加工及炸药的填装,应遵守工艺规定,注意核对炮眼型式与炸药类型,导火线长度应相符合,并注意不要损坏导火线,禁止在热炮眼中装药或装药包;装药量不准超过规定。加工炮眼时,渣面上不准搁爆炸物品。
10.渣罐钢渣爆破时,必须有两名爆破工进行工作,禁止一人操作。渣罐应放平,并用安全卡子固定在铁轨上,爆破工作现场应由一人统一指挥。
11.点炮之前应检查掩蔽坑是否有效,警戒岗哨是否设立,危险区内无关人员是否撤离。一切妥当后,可发出爆破警报信号,以音响信号为主,分3次发出,每次相隔时间不少于规定,第3次之后才能由现场总指挥下令点炮。
12.点炮后,爆破工应迅速进入掩蔽坑,不准任意探头看。起爆5分钟后,发出解除警报信号。30秒之后,现场可恢复正常工作。
13.发生盲炮后,不准马上进行处理。应电话通知值班领导。在40分钟后方可允许一名爆破人员进入现场进行处理。在处理之前应先用水管注水冷却,最后才允许将爆炸管取出。如不能轻易取出时,应用水流将泥和炸药冲出。
——摘自《机械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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