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调度工技术操作规程
行车调度工作涉及到列车运行的安全与效率,是一项至关重要的任务。以下是行车调度工需遵循的主要规程:
1. 制定行车计划:根据铁路线路、车站设施和列车运行图,制定详细、合理的行车计划。
2. 监控运行状态:实时监控列车运行状态,确保列车准时、安全到达目的地。
3. 信息传递:与驾驶员、车站工作人员和其他调度员保持通信畅通,及时传达指令和信息。
4. 应对突发情况:迅速处理列车故障、恶劣天气、设备故障等突发事件,调整行车计划。
5. 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规定,防止事故发生,保障乘客和员工的生命安全。
行车调度工技术操作规程的目的是保证铁路运输系统的高效运行,确保列车安全、准时,同时降低运营成本。其重要意义在于:
1. 提升运营效率:通过精确调度,减少列车等待时间,提高铁路运输能力。
2. 确保行车安全:严格遵守规程,预防事故,保障乘客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3. 优化资源分配:合理调配人力、物力资源,降低运营成本。
4. 提高服务质量:通过高效调度,提高列车准点率,提升乘客满意度。
行车调度工在执行任务时,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 熟悉规章制度:全面了解并掌握铁路行车规则,确保操作合规。
2. 准确判断:面对复杂情况,需冷静分析,做出正确判断和决策。
3. 信息准确无误:传递信息时,确保内容清晰、无误,避免因沟通不当引发问题。
4. 持续学习:不断更新知识,了解新技术、新设备,提高专业技能。
5. 团队协作:与各部门密切合作,共同保障行车安全和效率。
以上规程旨在为行车调度工提供指导,确保铁路运营的顺畅与安全。在实际工作中,应结合具体情况灵活应用,不断优化调度策略,以实现最佳运营效果。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必须经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2条 必须熟悉本矿运输系统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能绘制电机车运行图表和填写行车记录,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认真履行职责。
第3条 必须掌握运输系统各个环节的车场、巷道、各巷道的长短、行车时间、轨道、道岔、行车信号、通讯设备、煤仓、翻车机、机车、矿车和提升主副井的情况,还要掌握各机车司机的情况,掌握各采、掘区队本班的生产情况及辅助单位的需用车辆情况,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调度作业。
第4条 必须坚守岗位,认真调度,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离岗时,必须由其他行车调度工或熟悉调度工作的运输队、组领导人员顶岗,并向顶岗人员交待清楚注意事项。
二、安全规定
第5条 对运输系统的信号集中闭塞装置或通讯、信号等设施要严格管理,正规操作,合理使用,使其充分发挥作用,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6条 必须在现场进行交接班。交接班时要交清下列情况:
1. 行车信号、安全设施情况,有无事故及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2. 上一班运输任务完成情况和煤仓贮煤情况。
3. 线路上有无施工人员及施工的地点、时间、内容、负责人等
情况。
4. 机车和矿车的数量及分布情况。
5. 各级领导的指示和上级调度部门的通知等。
第7条 运送特殊设备、材料及大型物件时,必须严格按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调度。
第8条 运输工作中设备或行车信号等发生故障时,要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处理,不准甩掉保护装置或带病运行。
第9条 运输工作中发生较大事故时,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组织力量进行处理。
第10条 运输工作中发生人身事故或其它重大事故时,要立即向领导和上级调度部门汇报,并采取应急措施,调动人力、物力、车辆进行抢救。
三、正常操作
第11条 根据领导的指示或上级调度部门的调度和上一班的遗留问题,结合本班的运输任务,统筹安排,及时调配车辆运送,努力提高电机车运输效率和矿车周转率。
第12条 随时了解各采区出煤和煤仓贮煤情况,对于出煤集中、
煤仓容量小的采区,要作为重点优先供车,尽量均衡运输,做到既不
影响生产,又不积压车辆。
第13条 随时掌握各掘进区(队)用车及存车情况,以便及时调配车辆。
第14条 在交叉道口或单轨区段的行车调度,按下列要求进行:
1. 利用信号集中闭塞系统或通讯、信号等手段及时掌握空、重车进出情况。
2. 如有两个方向列车要同时经过一个交叉道口或单轨区段时,要密切监视信号、集中闭塞装置的自动闭塞情况。
3. 无自动控制装置的,要提前发出信号,合理安排会车地点,一般情况要停空车让重车。
第15条 在运输线路上如有人要求施工或维修时,应按下列情
况办理:
1. 工作量不大,又不危及行车安全的施工或维修,可利用行车间隔时间进行,并明确告诉电机车司机前段有人工作,应注意观察。
2. 凡有碍行车安全的施工,须持有施工任务书和安全措施,并在施工地点可能来车方向各端60米处设置停车防护信号,方准施工。
3. 要根据施工或维修现场情况,通知电机车司机在经过该施工区段前停车或慢速通过。
第16条 在运输工作中,如遇到列车中有损坏的矿车或运煤列车中有装设备、矸石、杂物的车辆时,要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17条 根据本班的实际运输情况(包括运输任务、车辆周转、事故情况等),按时准确地绘制电机车运输行车调度图表,填写有关记录,并按要求及时上报。
四、收尾工作
第18条 每班工作结束后,须填写有关记录并履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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