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安全例检人员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检查前准备:确保个人防护装备齐全,如安全帽、反光背心、工作手套等。
2. 车辆外部检查:包括轮胎、灯光、挡风玻璃、雨刮器、车牌等关键部位。
3. 发动机舱检查:检查机油、冷却液、刹车液等液体水平及状态。
4. 底盘检查:检查悬挂、刹车系统、传动轴等重要部件。
5. 内部检查:检查仪表盘、安全带、转向系统、空调系统等。
6. 刹车测试:进行静态与动态刹车性能测试。
7. 行驶试验:在安全区域内试驾,评估车辆整体性能。
8. 记录与报告:详细记录检查结果,对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车辆安全例检的目的是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预防潜在的安全隐患,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其重要意义体现在:
1. 保障驾驶员和乘客的生命安全,降低因车辆故障引发的事故风险。
2. 维护公司财产,及时发现并修复车辆问题,延长车辆使用寿命。
3. 符合国家交通法规要求,避免因未定期检查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4. 提升企业形象,展示对安全工作的重视和专业性。
1. 检查过程中,务必遵守安全规定,切勿在车辆未停稳或发动机运转时进行检查。
2. 注意个人安全,避免接触高温、旋转或带电部件。
3. 对于复杂或不确定的问题,应及时向资深技术人员咨询,避免盲目操作。
4. 记录要准确无误,不得隐瞒或篡改检查结果。
5. 对于发现的故障,应立即标记并通知维修部门,不得私自处理。
6. 定期参加培训,更新知识,提高检查技能。
7. 检查完毕后,将车辆恢复到正常状态,关闭所有电源并锁定车辆。
8. 保持工作区域整洁,及时清理废弃物,防止滑倒等意外发生。
车辆安全例检人员需时刻牢记,每一次细致入微的检查都是对生命安全的尊重和保障,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通过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我们共同构建安全、高效的运输环境。
一、工作程序
对进站经营客运车辆逐一对转向、制动、传动、灯光、轮胎、悬挂、车身随车安全设施等安全部位进行检查,作好原始记录,对查出的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否则,不得签发车辆辆例行检查单。若有不服从检查者,应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及科室负责人,便于及时制止和处理。
二、安全例行检查项目内容
1、转向:转向节及臂,转向横、直拉杆及球销应无裂纹和损伤;转向盘应转动灵活,操纵方便。
2、制动:无漏油、漏气现象;相关连接锁销齐全、牢固;刹车制动有效;气压表工作正常。
3、传动:离合器应结合平稳,分离彻底;中间轴承和万向节不得有裂纹和松旷现象;驱动桥壳不允许有裂纹。
4、照明:前照灯、雾灯、转向信号灯、示廓灯、制动灯、前位灯、后位灯、危险报警闪光灯齐全有效。
5、轮胎:轮胎不得有严重磨损(转向轮的胎冠花纹深度不得小于3 . 2mm ,其余轮胎胎冠花纹深度不得小于1 . 6mm ) ;轮胎不得有破裂和割伤(轮胎的胎面和胎壁上不得有长度超过25mm 或深度足以暴露轮胎帘布层的破裂和割伤);气压符合要求。
6、悬挂:不得有断裂、移位现象。
7、车身:安全窗和安全门处有醒目的红色标注和操作方法;安全窗采用安全玻璃的,在其附近应备有便于取用的击碎玻璃的专用工具。
8、随车安全设施:配备有危险警告标志牌、三角木、防滑链(在冰雪天气时);灭火器在有效期内
三、工作要求
1、熟练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站上的安全管理规定。
2、严守劳动劳动纪律及工作职责,不得离岗,串岗,不得在岗位上做与岗位职责无关的事。并妥善妥善处置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3、熟练掌握各种安检设施及器材,并能应用到工作中。
4、对车辆进行安全例检必须严格仔细,不得检“人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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