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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操作规程

更新时间:2024-11-20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操作规程

有哪些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操作规程

1. 物品分类与存储

- 炸药:包括工业炸药、火工品等,应储存在专用的防爆仓库内。

- 引爆物:如雷管、导火线等,需单独存放并远离火源。

- 爆破器材:包括炸药包、爆破筒等,须妥善保管防止损坏。

2. 许可与审批

- 使用民用爆炸物品需取得相关许可证件,确保合法合规。

- 操作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3. 运输与押运

- 运输过程中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使用专用运输车辆。

- 押运人员应全程监控,确保安全无误。

4. 使用与爆破作业

- 爆破作业前制定详细安全方案,进行风险评估。

- 现场设置警戒区域,确保非作业人员远离。

5. 应急处理与事故报告

- 建立应急预案,对突发情况迅速响应。

- 发生事故后,立即上报并启动应急机制。

目的和意义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操作规程旨在规范爆炸物品的使用、存储、运输和爆破作业,降低潜在的安全风险,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通过严格的管理制度,可以预防非法使用和盗窃,防止恐怖袭击和非法爆炸活动,确保相关行业的正常运行。

注意事项

1. 所有操作人员必须熟知并遵守规程,任何违反规程的行为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

2. 存储区应定期检查,确保防火、防潮、防盗措施到位。

3. 运输过程中严禁烟火,避免剧烈振动或高温环境。

4. 爆破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操作,确保人员疏散彻底。

5. 应急预案要定期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快速、有效地应对。

6. 对于任何可疑行为或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7. 确保所有证件和许可文件的有效性,避免法律纠纷。

8. 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提高团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以上规程的执行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参与和严格遵守,以实现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高效与安全。任何疏忽大意都可能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每一位员工都是保障安全的重要一环。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操作规程范文

一、民用爆炸物品的储存:

1、炸药和雷管的储存量不能超过药库的设计储存量:

2、炸药雷管必须保持干燥,防止受潮变质。

3、炸药和雷管要分别存放,并按规定地点按不同种类分别存放,不准混放。

二、民用爆炸物品发放:

1、严格火药雷管的领退手续,领退要当面点清,数量必须与领单相符。

2、没有导通和未编号的雷管,严禁发出。

3、领取炸药和雷管必须使用专用箱子,否则不予发放。

4、药库必须建立总帐,及领退帐目,做到日清月结。

三、放炮工专用雷管空箱或空箱都要分别存放,并排放整齐。

四、民用爆炸物品的运输:

1、装卸与搬运炸药和雷管时,要轻拿轻放,不准扔、摔、碰、撞。

2、人力搬运炸药和雷管时每人每次一箱,不准扛运。

3、库内搬运采用人力搬运。

4、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开运输,炸药箱子要码放整齐。雷管箱子允许码放两层。不准倒放、立放。

5、汽车行驶速度,运输硝铵炸药时在正常情况下接普通货物速度行驶; 运输雷管时正常情况下,不许超过20km/h,天气不好不许超过10km/h。

6、运输民用爆炸物品必须按规定路线,不准擅自改行,不准在中途逗留,也不准其它人或货搭乘。

7、民用爆炸物品入矿后,运到卸药站。

8、在井筒内运输炸药雷管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别运送;

(2)矿车运输炸药时,堆放高度不得超过车皮高度的2/3;装罐笼时亦不得超过罐笼高度的2/3。

(3)在装有炸药的罐笼或吊桶内除放炮工或护送人员(库管人员外),不得有其它任何人员;

(4)运送炸药雷管罐笼升降速度:运送炸药或雷管时,不得超过2m/s;吊桶升降速度,无论运送何种炸药,都不得超过1m/s;

司机在起运和停止绞车时,不得使罐笼或吊桶发生震动;

(5)禁止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运送炸药和雷管;

(6)禁止将炸药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它巷道内。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操作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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