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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服务收费操作规程

更新时间:2024-11-20

物业管理公司服务收费操作规程

有哪些

物业管理公司服务收费操作规程

1. 制定收费标准:根据物业服务的类型和质量,制定详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包括物业费、停车费、公共设施使用费等。

2. 明确收费依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如《物业管理条例》等,确保收费的合法性。

3. 编制预算:制定年度物业管理费用预算,包括人力成本、维修保养费用、公用事业费等。

4. 通知业主:定期向业主公布收费标准和变更信息,确保业主知情权。

5. 收费流程:设立专门的收费窗口或线上支付平台,方便业主缴纳费用。

6. 账目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系统,记录每一笔收支,定期进行审计。

7. 争议处理:设立投诉和申诉机制,妥善解决业主对收费的疑问或异议。

目的和意义

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收费操作规程旨在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保证收费的公正透明,保障业主权益,同时确保物业公司的正常运营。通过明确的收费流程,可以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减少误解和纠纷,增强业主对物业管理的信任,从而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注意事项

1. 按时公示:收费标准和变更必须及时公开,避免业主因信息不对称产生不满。

2. 精细化管理:收费项目应详细列出,避免模糊不清导致的争议。

3. 公平原则:收费应公平对待所有业主,不得因人而异。

4. 法律合规:所有收费行为必须符合相关法规,避免法律风险。

5. 响应及时:对于业主的疑问,物业公司应及时回应,解释清楚收费的依据和用途。

6. 财务透明:账目清晰,接受业主和相关部门的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合理。

7. 人性化服务:在执行收费规定时,应注重服务态度,体现人文关怀。

以上操作规程旨在为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指导,但实际情况需根据具体物业环境和业主需求进行灵活调整。在执行过程中,应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制度,以提升服务质量。

物业管理公司服务收费操作规程范文

物业管理公司服务收费标准操作规程

1.0目的

规范服务费用的收缴工作,确保如数、及时、安全地收回各项费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管理服务费及其他各项有偿服务费的收缴工作。

3.0职责

3.1项目处、财务/行政组负责按本规程办理各项费用的银行托收及现金收取工作。

3.2客户服务组负责对本部门相关有偿服务项目计费与审核。

3.3财务部负责物业各项应缴费用的统一控制。

4.0程序要点

4.1费用收取的范围

4.1.1物业管理服务费,指为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提供的公共卫生清洁、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和保安、绿化费用;

4.1.2公众代办性质费用,如为房屋所有人、使用人代缴水电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煤气费等费用。

4.1.3特约服务,如为满足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需要而提供的个别服务,包括房屋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的修缮、代购商品、家电维修等。

4.1.4修缮费用,指用于新建住宅保修期满后,房屋公用部位和公用设施设备养护、维修和更新的费用。

4.1.5其他各类多种经营服务费用。

4.2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缴程序:

4.2.1每季度初公司财务部向各项目处提供《费用收缴通知单》,项目处客户服务组将通知单发放到业主或住户,并请业主或住户签名确认。

4.2.2业主或住户因故无人时,客户服务组应将通知单妥善保管,设法送达。

4.2.3财务/行政组每月底将未缴、欠缴费用的业主或住户名单交给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发出《费用催缴通知单》,并请业主或住户签名确认。

4.2.4逾期仍未缴费者,客户服务人员应上门催收,特殊原因拖欠费用的,客户服务人员应作好记录并向项目经理报告。对特殊情况,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可再拖欠1个月,对无特殊原因而拖欠费用或拖欠三个月以上者,应由项目处发出第二份《催缴通知书》,限期交费。

4.2.5对超过限期仍未交付费用者,根据物业公司与业主或住户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规定,通知工程组停止供水、电、气等。在停止供应之前,项目处应事先通知业主或住户,作好协调解释工作。

4.2.6如果业主或住户连续6个月不交费,则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遵循法律程序解决。

4.2.7对以上业主或住户,根据《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计算出滞纳金。

4.2.8滞纳金的计算公式:本金_3‰_n(n为滞纳天数)。

4.3特约服务费用的收缴

各项目处参照国家规定,将有偿服务收费标准上墙,明码标价,本着便民、微利的原则,确保服务质量。

4.4水、电、煤、有线电视、电话费用的代收代缴:

4.4.1对已办理银行划账手续的住户,财务/行政人员应及时到银行抄录托收记录。

4.4.2对未办理银行划账,需用现金代缴的住户,收取现金后,开具收款收据办完后,将收费凭据返回给住户。

4.5费用收缴资料的保管

4.5.1财务人员应于每月末将费用收缴资料汇总编制记帐凭证、登记帐凭证、登记帐簿后交财务部经理审核。

4.5.2财务部经理经审核如有疑问应责令会计及时更正,如无疑问应将收费资料加密在财务部长期保存。

4.6本规程的执行情况作为财务/行政人员的绩效考评依据之一。

5.0记录

5.1《费用收缴通知单》mps-a2-08

5.2《费用催缴通知书》mps-a2-01

5.3《费用收缴明细表》mps-a2-02

5.4《应收管理费用明细表》mps-a2-03

《物业管理公司服务收费操作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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