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物品管理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职责范围
1. 负责爆破物品的入库、存储、领取、退库等管理工作。
2. 对爆破物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安全状态。
3. 完善并执行爆破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4. 协助相关部门进行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
二、操作流程
1. 接收爆破物品时,核对数量、品种、有效期等信息,确保无误后入库。
2. 存储爆破物品应遵循分类、分库存放原则,避免相互影响。
3. 发放爆破物品时,需严格审批手续,确保使用人资质合规。
4. 爆破作业完成后,及时回收未使用的物品,进行退库处理。
三、应急处理
1. 发现爆破物品异常,立即上报并采取隔离措施。
2. 遇到火灾、洪水等紧急情况,按应急预案执行疏散和抢救工作。
四、记录与报告
1. 定期更新库存记录,确保账实相符。
2. 及时编制并提交爆破物品管理报告,反映安全状况。
本规程旨在规范爆破物品的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通过明确管理员的职责,强化安全管理,降低爆破作业的风险,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爆破工程的顺利进行。
1. 爆破物品管理员应具备专业资质,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操作知识。
2. 工作中必须穿戴防护装备,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
3. 保持工作区域整洁,严禁烟火,避免引发事故。
4. 遇到不明情况,切勿擅自处理,应及时向上级汇报。
5. 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6. 确保爆破物品的储存环境符合安全标准,防潮、防火、防震设施完好。
7. 在交接班时,务必做好物品清点和交接记录,确保责任清晰。
本规程的实施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遵守和执行,以确保爆破物品的安全管理达到最高标准。每位员工都应视安全为己任,时刻保持警惕,共同维护良好的安全环境。
1.爆破物品在使用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不准敲击、掷滚、摔落和挤压。
2.不同厂家生产的不同品种的导爆管雷管不得混用。
3.凡使用爆破物品的单位必须健全领取、清退帐目。
4.发放有手续,领取有登记,清退有记载,实用有签字。
5.坚持检查证件制度,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库区。
6.严禁烟火、火源、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有毒、腐蚀物品带入库区。
7.不准在库区开会、住宿、会客和搞其它活动。
8.值班期间不准擅离职守,按时交接班。
9.失效、变质的爆炸器材一律不得使用。
10.销毁爆炸器材要取得公安机关同意,登记造册,有关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存档备查。
11.运输爆炸物品时必须有押运员,运输中押运员不得乘坐驾驶室,所有物品绑扎牢固、严防丢失。
12.爆炸物品使用单位、需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足配齐所需的各专职管理人员。
13.定人管理、定人领取、定人使用、定点使用、定点存放、定量储存。
14.单位设安全委员会,车间设安全领导小组,班组设安全员,形成安全网。
15.建立安全技术规程及岗位责任制,完善领取、发放、使用、清退四本帐本,以备公安机关检查。
16.必须坚持“安全第一”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密管理,确保安全。
17.各爆破工领取爆炸器材,不得代领代发,需见卡见人。
18.严禁爆破工身上携带雷管进人存放炸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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