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药库管理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入库管理
1. 接收药品时,核对品名、数量、生产日期及有效期,确保无误后方可入库。
2. 药品应分类存放,易燃易爆药品与其他药品分开,并标明警示标识。
3. 保持库内干燥通风,定期检查库房设施,如防火设备、通风设备等。
二、出库管理
1. 出库时需凭审批单进行,核对药品信息,防止错发。
2. 搬运药品应轻拿轻放,避免破损,特别是对易碎或有毒性的药品。
3. 出库后及时更新库存记录,确保账实相符。
三、日常维护
1. 定期盘点库存,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处理。
2. 药库区域严禁烟火,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3. 做好药品过期预警,及时处理临近过期的药品。
四、应急处理
1. 发现药品泄露,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穿戴防护装备进行处理。
2. 遇火灾,迅速启动消防设备,同时报警并疏散人员。
3. 对于意外伤害,应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并上报上级。
井下药库管理员安全操作规程旨在规范药品管理流程,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防止因药品管理不当引发的安全事故。通过严格执行规程,可以降低药品误用、失效或损坏的风险,确保井下作业的顺利进行,同时也有利于提高药库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1. 管理员必须熟知各类药品性质,正确识别和处理各类药品。
2. 在执行规程时,务必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防尘口罩、防护眼镜等。
3. 不得擅自调整药品存储条件,如温度、湿度等,以免影响药品性能。
4. 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5. 遇到不确定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不得私自决定。
6. 工作结束后,确保药库门窗关闭,切断电源,确保安全。
7. 注意个人卫生,防止药品污染,严禁在库区内饮食。
本规程旨在提供一个基本的操作框架,具体操作还需结合井下作业环境和药品特性进行调整。每位管理员都应认识到,遵守规程不仅是职责所在,更是对自身和他人安全的负责。
1. 必须严格遵守爆炸品安全管理法规和制度,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 库内最大储量:炸药不得超过三昼夜用量,雷管不得超过十昼夜用量。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开存放。存放炸药和雷管的硐室不准装灯。
3. 库内严禁烟火,照明线路必须是防火电线(铅皮电缆)和防爆灯。不许自己随意接灯或用电热取暖。不论库内人员和领料人员都不许打闹。
4. 班前不许喝酒,班中不许睡觉,不准擅离岗位。进坑要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上下班要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清点库存,要帐物相符,有关事项要交待清楚。
5. 无爆破证者绝不发给爆破材料;特殊情况必须有保卫科、安全科的证明信。发放爆炸物品和领取爆炸物品都必须轻拿轻放,当面点清。领料票字迹要清楚。
6. 库内人员不得违章作业,加工火雷管必须在硐室内进行,剪导火线不准短于1.8米。药库人员必须对爆炸品严格管理,严禁丢失、被盗、送人和私拿转借。
7. 经常检查爆炸品,发现不合乎安全规定要求的爆炸品,一律禁止发放。库内人员有权制止领料人员及其他人员的不安全行为。
8. 矿内运输爆炸品车上必须挂红旗,不准在人员集中的地方停车。严禁炸药和雷管混装。爆炸物品运送中严禁烟火。除专职押运人员外,任何人不准乘坐装有爆炸物品的车辆。车上禁止捎带杂物。
9. 泥球机开车前要检查机器设备。开车后发现异常声响立即停车,修好后方可使用。
10. 注意检查电源和开关,防止触电。发现问题立即找电工处理。经常保持机器设备清洁和搞好卫生,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或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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