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栈桥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施工前准备:进行详尽的现场勘查,评估地质条件,确保栈桥设计符合安全标准。
2. 材料检验:所有钢材必须通过质量检测,确认无损伤、锈蚀或其他质量问题。
3. 设备检查:施工设备如起重机、焊接机等应定期维护检查,确保功能正常。
4. 安全培训: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需接受安全操作培训,明确各自职责及应急措施。
5. 施工过程:严格执行施工方案,确保每一步都符合安全规定。
6. 现场管理:设立安全监督员,随时监控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
7. 应急预案:制定详细应急预案,应对可能出现的危险情况。
钢栈桥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旨在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保护工人生命安全,降低财产损失,同时提升施工效率和工程质量。遵守规程能有效减少施工风险,维护企业声誉,保证工程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1. 遵守个人防护装备使用规定,如佩戴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等。
2. 焊接作业时,确保周围无易燃物品,采取防火措施。
3. 搭设栈桥时,务必稳固地基,防止滑移或倾覆。
4. 严禁超载使用吊车和其他机械设备,确保负载在安全范围内。
5. 保持现场整洁,及时清理杂物,防止绊倒或滑倒事故。
6. 在高处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网和防护栏杆,避免坠落风险。
7. 确保电气设备接地良好,防止触电事故。
8. 遇到恶劣天气,如强风、暴雨,应暂停户外作业。
9. 工作间隙休息时,不得在危险区域停留或打闹。
10. 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报告并采取措施,不得擅自处理。
以上各点,施工人员务必牢记在心,严格执行,以确保钢栈桥施工过程的安全与高效。只有全员参与,才能构建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顺利完成项目任务。
一、临时用电
1、场内架设的电线应绝缘良好,悬挂高度及线间距必须符合电业部门的安全规定。
2、现场架设的临时线路必须用与线路电压绝缘等级相符绝缘子支持,不得将电线缠绕在钢筋、树木或脚手架上。
3、在接近高压线操作时,其安全距离为:10kv及以下不得小于3m,20~35kv不得小于4m,44kv以上不得小于7m。
4、各种电器设备应配有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插座应外装防水箱并加锁,在操作处加设绝缘垫层。
5、在三相五线制中性点接地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做接零保护;在非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做接地保护,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ω,并不得在同一供电系统上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6、各种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一般应停电作业;如必须带电作业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派专人监护。
7、工地安装变压器必须符合电业部门的要求,并设专人管理。施工用电要尽量保持三相平衡。
8、现场的变(配)电设备处,必须备有灭火器材和高压安全用具。非电工人员严禁接近带电设备。
9、使用高温灯具,要防止失火,其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m,一般电灯泡距易燃物品不得小于50cm。
10、移动式电气机具设备应用橡胶电缆供电,并经常注意理顺;跨越道路时,应埋入地下或做穿管保护。
11、遇有雷雨天气不得爬杆带电作业;在室外无特殊防护装置时必须使用绝缘拉杆拉闸。
12、设置过江电缆保护标志,派员全天监控。
13、施工现场的临时照明
(1)明线路应用瓷夹固定。
(2)接头应牢固,并用绝缘胶带包扎。
(3)保险丝应按用电负荷量装设,不得使用铜丝代替。
14、能产生大量蒸汽、气体、粉尘等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式电气设备。有爆炸危险的工作场所应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15、电气设备的传动带、转轮、飞轮等外露部位必须安设防护罩。
16、检修电气设备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电气设备的检修必须由电工进行,他人不得任意操作;
(2)工作中如遇停电应拉下开关,切断电源;检修结束必须仔细检查各项设备的情况,没有异常,方可合闸;
(3)设备检修应在切断电源、设好防护后进行,并在开关处设置警示标牌,工作完成后方可拆除;如需进行送电试验时,必须在认真检查并有关部门联系后,方可进行。
17、应有自备电源,以免因电网停电造成工程损失和出现事故。自备电源和电网之间,要有联锁保护。
如违反此操作规程可能造成的危险伤害是:触电、电器火灾、停电等。
二、水上作业操作规程
1、 在通航江河上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应符合现行的《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开工前应报告当地港航监督部门。
2、施工所使用的船只应经船检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期间按规定应设置临时码头、船行标志及救护、消防等设施。
3、船只在通航前,应检查各部位的机械与设施是否良好,不得带病作业。
4、应掌握和及时了解当地的气象和水文情况,与有大风天气应检查和加固船只的锚缆等设施。
遇有雨、雾天,视线不清时,船只应显示规定的信号,必要时应停止航行或作业。
5、定位船及作业船锚碇后,应在涉及航域范围内设置警示标志。抛锚时,锚链滚滑附近不得站人。
6、船只靠岸后(或在两船间到运货物时)应搭设跳板、扶手或安全网,经踏试稳定牢固,方可上下人或装卸货物。
7、装船时严禁超载、偏载,必要时应加配重,调整平衡。卸船时应分层均为卸运。
8、打桩船、起重船施工前应了解作业区域的水深、流速、河床地质等有关情况,为船舶行驶、抛锚、定位做好安全准备工作。
9、抛锚、就位应保持船体稳定。如用两艘船体连结时,必须连接牢固,稳定可靠。
10、使用轮胎或履带吊车在船上打桩、起重作业时,船体应按施工要求进行加固,并在吊车轮胎(或履带)下加铺垫板。
11、牵引或在旁侧拖带作业船时,严禁超载,牵引(或拖带)用的钢丝绳必须联结牢固。
12、交通船应按规定的载人数量渡运,严禁超员强度。船上应配有救生设备。船行中途遇有阵风、雨时,乘船人员不得走动或站立。
三、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凡参加吊装的施工人员都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并听从指挥,统一行动,确保设备吊装的安全可靠。
2、开始吊装前,吊装人员必须详细检查被吊设备捆绑是否牢固,是否找准重心,吊点、吊环焊接是否牢固,必须具有保险系数;严禁超负荷使用吊索吊具。
3、设备及构件吊升时应平稳,避免振动或摆动。在设备构件就位前,严禁解开索具。
4、任何人不准随同吊装设备或吊装机具升降。
5、吊装设备或构件时,在作业范围内应设警戒线并有明显的标志,严禁非工作人员通行。在吊装时,施工人员不准在设备或构件下面及受力索具附近停留。
6、严禁在风速6级及以上时进行吊装工作,大型设备吊装时风速不能超过5级。
7、不得在大雾天及雷暴雨等恶劣气候吊装设备或拆除桅杆。夜晚进行吊装工作,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8、拖拉绳跨公路时,绳距路面不得低于7m,以免阻拦车辆通行,与带电线路距离应保持2m以上或设置保护架,严禁与电线接触,以防发生触电事故。水上吊装加固绳缆,注意涨落潮绳缆的调整,保持浮吊平稳。
9、在吊装过程中,如因故中断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不得使设备或构件悬空长时间停留。
10、薄壁、细长的设备或构件运输或吊装时,应适当采取加固措施,防止相临物体位移产生变形,吊装时应有专人观察,严禁人员入内。
11、设备尾部溜放滑轮组一般采用两套,其锚点的水平距离不小于设备的直径,溜放滑轮组与地面夹角不大于300。
如违反此操作规程可能造成的后果是:物体打击、物件坠落、人员挤压等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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