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吊安全操作规程
固定吊是一种常见于工业生产环境中的起重设备,用于提升、移动和放置重物。为了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及设备的正常运行,以下列出固定吊的安全操作规程:
1. 检查设备:每次使用前,必须检查吊车的各部件,包括钢丝绳、滑轮、吊钩和制动系统,确认无损坏、磨损或异常。
2. 重量评估:明确负载的重量,不得超过吊车的最大额定载荷,避免超载导致设备损坏或事故。
3. 安全距离:保持与周围障碍物的安全距离,避免碰撞。
4. 吊装方法:正确选择吊具,确保负载平衡,防止倾斜或翻转。
5. 操作控制:启动和停止动作应平稳,避免急停或突然加速。
6. 监控负载:在提升和移动过程中,始终监视负载状态,避免晃动过大。
7. 信号配合:在多人协作时,使用标准手势或信号进行沟通,确保操作同步。
8. 紧急情况:遇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操作,采取应急措施,并报告给相关人员。
9. 维护保养: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10. 培训教育:所有操作人员需接受专业培训,了解设备操作和安全知识。
固定吊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旨在降低作业风险,预防工伤事故,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同时也有助于延长设备寿命,减少维修成本,提高生产效率。遵守规程能确保作业流程的标准化,避免因人为失误造成的损失,维护企业的稳定运营。
1. 操作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工作鞋和防护眼镜。
2. 不得在吊车运行时靠近或在吊物下方停留,以防意外发生。
3. 确保电源接地良好,避免触电风险。
4. 对于特殊形状或不规则负载,需采取额外的固定措施。
5. 在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条件下,应停止吊装作业。
6. 发现设备故障,立即停机并报告,未经修复不得继续使用。
7. 工作结束后,将吊车停放在指定位置,切断电源,做好交接记录。
以上规程需每位操作员牢记于心,严格执行,确保固定吊作业的安全和高效。任何违反规程的行为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务必引起高度重视。通过持续的培训和监督,我们可以共同创建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1、操作司机、指挥工作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2、固定吊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操作人员也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应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员负责。
3、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4、固定吊的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5、固定吊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固定吊载运人员。
6、固定吊机械必须按规定的固定吊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荷使用时,必须经过验算,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但不得超过限载的10%。
7、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电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将重物安全降到地面。
8、严禁使用固定吊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9、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0°。
10、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固定吊露天作业。在雨雪过后或雨雪中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11、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固定吊,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12、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制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作业完毕后,固定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m处。
13、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14、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给以断续铃声或报警。
15、两机或多机抬吊时,必须有统一指挥,动作配合协调,吊重应分配合理,不得超过单机允许起重量的80% 。
16、多机作业,应注意保持各机操作距离。各机吊钩上所悬挂重物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
17、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忽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物0.5米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18、物件起吊时,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放下垫好并将吊臂、吊钩及回转的制动器刹住,司机及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19、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20、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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