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物品仓库安全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人员资质:所有仓库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熟悉民爆物品性质及应急处理方法。
2. 仓库选址:仓库应建在远离居民区、重要设施和交通要道的地方,地势平坦,通风良好,具备防火、防爆设施。
3. 库房设计:库房应采用防爆结构,内部设置合理的存储区域,配备监控系统和报警装置。
4. 存储管理:物品分类存放,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定期检查,防止积压和过期。
5. 运输作业:运输过程中需遵守安全规定,使用专用运输车辆,押运人员全程监护。
6. 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火警、泄漏、盗窃等情况的处理程序。
7. 安全检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民爆物品仓库安全操作规程旨在确保民爆物品的安全储存和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通过严格执行规程,可以提高仓库管理水平,降低风险,同时提升公众对民爆物品管理的信任度。
1. 始终保持警惕,不得在仓库内吸烟或使用明火。
2. 携带手机和其他可能产生火花的电子设备进入仓库前应关闭。
3. 存取物品时轻拿轻放,避免碰撞和摩擦导致火花。
4. 严禁私自带入无关人员,防止未经授权的接触。
5. 定期演练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有效地响应。
6. 发现异常情况,如泄漏、异味、温度异常等,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7. 保持仓库整洁,避免杂物堆积引发事故。
8. 仓库内外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9. 对于过期或损坏的民爆物品,应按程序进行销毁,不得随意处理。
10. 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更新知识,提高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
民爆物品仓库安全操作规程的实施需要全员参与,只有将每一个细节落实到位,才能构建起坚固的安全防线。每位工作人员都应视安全为首要职责,共同守护这份责任重大的工作。
根据《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管理规程》(wj9049-2005),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民用爆破器材的性能及灭火方法,严格执行民用爆器材同库存放和单个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允许最大存量的规定,分品种定量贮存,分类管理,责任到人,做到先进先出,账物相符。
二、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库区,严禁穿带铁订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进入库房。
三、进入库区的车辆或人员必须进行严格登记,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严禁进入库区。
四、在收发产品时,库管员必须做到坚守岗位,人不离库钥匙不离身,并认真审核入库单、提货单,认真核实规格品种,清点数目,及时上报下账,做到账账、账物相符,人走上锁。
五、入库产品必须有验收合格证。如遇有特殊情况需入库时,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化学性质不稳定的废民用爆破器材或未进行相容性试验的新产品应单独存放,严禁和常规产品同库存放。
六、库管工作应做到“十二”无;即库内无尘土、无杂物、无水汽凝结、无漏雨、无渗水、无事故差错、无包装损坏、无锈蚀霉烂、无鼠咬虫蛀、库边无杂草、库房周围无易燃物、水沟无阻塞。
七、库内产品堆放应符合相应规定,利于行走,搬运方便,通风良好,堆放稳固。
八、入库的民用爆破器材封存标志应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封拆箱,开封检验或取样时,库管员应配合取样人员将产品移至指定地点。
九、产品应按生产批号成垛堆放,不同规格的民用爆破器材应分垛堆放。
十、仓库内装运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1.2m ,人行检查、清点通道宽度不小于0 .8m,通道上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堆垛边缘墙不应小于0.3m,及堆垛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1m,炸药成品箱的堆垛总高度不应大于1.8m,堆放雷管和其它起爆器材成品箱的堆垛总高度不应大于1.6m。
十一、民用爆破器材的装卸应按《 民用爆破器材安全装卸规定》执行。
丘北劲达民爆器材专营有限公司
二o一o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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