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日常检查:确保电梯运行前各项设备完好,无异常声响或振动。
2. 启动与停止:遵循标准程序启动和停止电梯,不得超载或强行操作。
3. 故障处理:遇到故障时,立即按下紧急停机按钮,并通知专业维修人员。
4. 定期维护:按照制造商建议的周期进行保养,包括清洁、润滑和部件检查。
5. 应急预案:制定并演练应急预案,如火灾、停电等情况下的安全疏散。
电梯系统操作规程旨在保障电梯的安全运行,预防事故的发生,保护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延长电梯设备的使用寿命,减少因不当操作导致的维修成本。通过规范的操作流程,提高电梯系统的运行效率,保证日常运输工作的顺利进行,提升楼宇管理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熟知电梯的基本构造和工作原理。
2. 禁止非授权人员私自操作电梯控制系统,尤其是儿童和老人。
3. 在电梯运行过程中,禁止扒门、跳跃或倚靠电梯门,以防发生危险。
4. 发现电梯运行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切勿自行处理。
5. 维护期间,应在电梯入口设置警示标志,防止他人误入。
6. 保持电梯内部清洁,避免垃圾堆积影响设备正常运行。
7. 定期更新应急预案,确保其适应性与有效性。
8. 电梯年检合格证书需公示,便于乘客了解电梯的安全状况。
9. 遵守环保规定,妥善处理电梯维护过程中的废弃物。
以上规定务必严格执行,任何违反规程的行为都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管理层将定期对电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电梯系统的安全、高效运行。
第1篇 电梯系统操作规程
1.0电梯操作规程
1.1设定机房的环境温度
1.1.1机房内分体空调控制温度设定在250c,对机房内的温度不允许超过400c。
1.2按时开、关电梯轿厢电源
1.2.1工作日早上6:30时开启电梯电源。
1.2.2工作日晚上12:00时关闭电梯电源。
1.3电梯行驶前检查
1.3.1开启轿厢照明,将电梯上、下运行几次,检查有无异常。
1.3.2电梯层门关闭时,外面不能用手拨启。
1.3.3层门轿门未完全关闭时,电梯不能正常运行。
1.3.4平层准确度在规定范围内。
1.3.5检查轿门地槽有无杂物,禁止卡塞现象。
1.3.6光电开关反应灵敏,禁止人为遮挡光电开光。
1.4电梯运行
1.4.1在楼层电梯前室按动电梯召唤按钮“上行”或“下行”,指示灯亮。
1.4.2轿厢到楼层后(召唤按钮上会有楼层显示器),轿门自动打开,召唤指示灯灭。
1.4.3在轿厢内按动选层按钮,指示灯亮,轿厢开始运行。
1.4.4轿厢到达所选楼层后,选层指示灯灭,轿门自动打开。
1.5常见故障现象
1.5.1层、轿门完全关闭后电梯不能运行。
1.5.2轿厢运行速度显著变化。
1.5.3层、轿门与轿厢运行不能自锁。
1.5.4行驶方向与招唤方向相反。
1.5.5运行时有异常噪音,平稳性差。
1.5.6安全钳误动作,超载不能自动停梯。
1.5.7金属部位有麻电现象。
1.5.8轿厢中有焦糊臭味。
1.5.9轿厢运行中突然停止。
1.5.10呼叫对讲系统不能使用。
1.6注意事项
1.6.1遇闪电、雷雨天气对电梯运行进行监督。
1.6.2电梯严禁超载运行。
1.6.3客梯不许当作货梯使用。
1.6.4电梯不允许运载易燃、易爆品。
1.6.5电梯发生故障时严禁使用。
1.6.6不允许利用轿顶安全窗、轿厢安全门的开启来装运超长物件。
1.6.7电梯运行时,乘客不得靠在轿厢门上。
1.6.8轿厢顶部除固定的设备外,不得设置其它物品。
1.6.9电梯曳引机钢丝绳必须随时检查,如有损坏及时更换。
1.6.10电梯系统机械、电气联锁必须灵敏、可靠。
1.6.11电梯系统每年必须参加年审。
1.6.12电梯出现上述故障时,应立即通知电梯维修保养分包商处理。
2.0电梯困人救援规程
电梯系统发生故障困人,管理处立即组织专人对被困人员进行救援,救援中利用电梯对讲系统等通话方式通知轿厢内的乘客保持镇静,并说明轿厢随时可能移动,不可将身体靠在轿厢门上,也不要人为打开轿厢门,以免发生危险。同时,马上通知维修保养分包商。
2.1当轿厢处于接近候梯厅楼面位置(高于或低于候梯厅楼面不超过0.5米)
2.1.1根据电梯机房内电梯平层线对照表(非停电时,根据楼层指示)判断轿厢位置。
2.1.2切断电梯电源,以免电梯突然运行。
2.1.3用专用钥匙打开层门,配合轿厢内乘客打开轿门。
2.1.4协助乘客离开轿厢。离开时注意不能拥挤,注意安全。
2.1.5关闭轿厢门层门,让其锁住,用手不能打开为止。
2.2当轿厢处于远离候梯厅楼面位置时
2.2.1判断电梯轿厢位置与2.1.1相同。
2.2.2进入机房切断电梯电源。
2.2.3用专用工具拆除主电机轴端盖,装上手动柄座及旋柄。
2.2.4由两个救援人员各把持旋柄一端,另一救援人员手持掣动释放杆轻轻撬动制动杆,轿厢会由于自重而移动。
2.2.5当轿厢停于最高层候梯厅楼面以上或最低层候梯厅楼面以下时,不能用轿厢自重来移动,必须抓紧旋柄,撬开掣动杆,用人力旋转旋柄,使轿厢沿正确的方向移动。
2.2.6将轿厢动到最近的候梯厅楼面(以钢绳上平层线为基准),重复2.1.3、2.1.4、2.1.5程序。
2.3善后处理
2.3.1如是停电原因引起电梯困人,人员救助成功后合上电梯电源。
2.3.2如不是停电原因造成困人,救助成功后不能马上恢复电梯供电,待维修保养分包商排除故障后,电梯才能继续工作。
2.4注意事项
2.4.1因轿厢可能没在相应楼层上,用专用钥匙开启层门时必须注意安全,防止坠井事故。
2.4.2救援被困人员时必须切断电梯主电源。
2.4.3开启层门及轿门时动作要轻缓,切忌用力过大。
2.4.4人员救助中,乘客出轿门、层门时必须有专人搀扶。
2.4.5轿厢移动中速度不能太快。
2.4.6人员救助完毕后必须关好轿、层门(人在层门外不能用手打开)。
第2篇 物业园区电梯系统操作规程制度
物业园区电梯系统操作规程
1.0电梯操作规程
1.1设定机房的环境温度
1.1.1机房内分体空调控制温度设定在250c,对机房内的温度不允许超过400c。
1.2按时开、关电梯轿厢电源
1.2.1工作日早上6:30时开启电梯电源。
1.2.2工作日晚上12:00时关闭电梯电源。
1.3电梯行驶前检查
1.3.1开启轿厢照明,将电梯上、下运行几次,检查有无异常。
1.3.2电梯层门关闭时,外面不能用手拨启。
1.3.3层门轿门未完全关闭时,电梯不能正常运行。
1.3.4平层准确度在规定范围内。
1.3.5检查轿门地槽有无杂物,禁止卡塞现象。
1.3.6光电开关反应灵敏,禁止人为遮挡光电开光。
1.4电梯运行
1.4.1在楼层电梯前室按动电梯召唤按钮“上行”或“下行”,指示灯亮。
1.4.2轿厢到楼层后(召唤按钮上会有楼层显示器),轿门自动打开,召唤指示灯灭。
1.4.3在轿厢内按动选层按钮,指示灯亮,轿厢开始运行。
1.4.4轿厢到达所选楼层后,选层指示灯灭,轿门自动打开。
1.5常见故障现象
1.5.1层、轿门完全关闭后电梯不能运行。
1.5.2轿厢运行速度显著变化。
1.5.3层、轿门与轿厢运行不能自锁。
1.5.4行驶方向与招唤方向相反。
1.5.5运行时有异常噪音,平稳性差。
1.5.6安全钳误动作,超载不能自动停梯。
1.5.7金属部位有麻电现象。
1.5.8轿厢中有焦糊臭味。
1.5.9轿厢运行中突然停止。
1.5.10呼叫对讲系统不能使用。
1.6注意事项
1.6.1遇闪电、雷雨天气对电梯运行进行监督。
1.6.2电梯严禁超载运行。
1.6.3客梯不许当作货梯使用。
1.6.4电梯不允许运载易燃、易爆品。
1.6.5电梯发生故障时严禁使用。
1.6.6不允许利用轿顶安全窗、轿厢安全门的开启来装运超长物件。
1.6.7电梯运行时,乘客不得靠在轿厢门上。
1.6.8轿厢顶部除固定的设备外,不得设置其它物品。
1.6.9电梯曳引机钢丝绳必须随时检查,如有损坏及时更换。
1.6.10电梯系统机械、电气联锁必须灵敏、可靠。
1.6.11电梯系统每年必须参加年审。
1.6.12电梯出现上述故障时,应立即通知电梯维修保养分包商处理。
2.0电梯困人救援规程
电梯系统发生故障困人,管理处立即组织专人对被困人员进行救援,救援中利用电梯对讲系统等通话方式通知轿厢内的乘客保持镇静,并说明轿厢随时可能移动,不可将身体靠在轿厢门上,也不要人为打开轿厢门,以免发生危险。同时,马上通知维修保养分包商。
2.1当轿厢处于接近候梯厅楼面位置(高于或低于候梯厅楼面不超过0.5米)
2.1.1根据电梯机房内电梯平层线对照表(非停电时,根据楼层指示)判断轿厢位置。
2.1.2切断电梯电源,以免电梯突然运行。
2.1.3用专用钥匙打开层门,配合轿厢内乘客打开轿门。
2.1.4协助乘客离开轿厢。离开时注意不能拥挤,注意安全。
2.1.5关闭轿厢门层门,让其锁住,用手不能打开为止。
2.2当轿厢处于远离候梯厅楼面位置时
2.2.1判断电梯轿厢位置与2.1.1相同。
2.2.2进入机房切断电梯电源。
2.2.3用专用工具拆除主电机轴端盖,装上手动柄座及旋柄。
2.2.4由两个救援人员各把持旋柄一端,另一救援人员手持掣动释放杆轻轻撬动制动杆,轿厢会由于自重而移动。
2.2.5当轿厢停于最高层候梯厅楼面以上或最低层候梯厅楼面以下时,不能用轿厢自重来移动,必须抓紧旋柄,撬开掣动杆,用人力旋转旋柄,使轿厢沿正确的方向移动。
2.2.6将轿厢动到最近的候梯厅楼面(以钢绳上平层线为基准),重复2.1.3、2.1.4、2.1.5程序。
2.3善后处理
2.3.1如是停电原因引起电梯困人,人员救助成功后合上电梯电源。
2.3.2如不是停电原因造成困人,救助成功后不能马上恢复电梯供电,待维修保养分包商排除故障后,电梯才能继续工作。
2.4注意事项
2.4.1因轿厢可能没在相应楼层上,用专用钥匙开启层门时必须注意安全,防止坠井事故。
2.4.2救援被困人员时必须切断电梯主电源。
2.4.3开启层门及轿门时动作要轻缓,切忌用力过大。
2.4.4人员救助中,乘客出轿门、层门时必须有专人搀扶。
2.4.5轿厢移动中速度不能太快。
2.4.6人员救助完毕后必须关好轿、层门(人在层门外不能用手打开)。
第3篇 电梯系统安全操作规程工作守则
电梯系统安全操作规程与工作守则
1.0总则
1.1为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和灾害,特制定本工作守则及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本规程)。
1.2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安装、维保售后服务系统全体职工和承揽各项有关工程的企业及其工作人员。
1.3凡本公司售后服务系统每位职工和承揽各项有关工程的企业及其工作人员,每单位发给本规程壹册,应认真研读并严格遵守。除本规程外,还应遵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安全法规。
2.0现场作业人员安全职责
2.1作业人员职责
2.1.1各作业现场以现场施工负责人负责现场安全生产执行事宜。
2.1.2遵守本规程规定事项并服从主管人员监督和指挥。
2.1.3接受安全卫生健康检查和管理。
2.1.4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预防灾害的训练。
2.1.5提供安全建议,及时报告现场不安全情况,促进改善安全生产管理。
2.1.6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
2.1.7爱护和正确使用工具设备、器材及防护器具,每日作好作业前的安全检查和交底工作。关心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顾及上下、左右、前后情况。必须做到四个不作业,即:不违章作业,不酒后作业,不冒险作业,不野蛮作业。
2.1.8发生工伤事故,立即抢救伤员,保持现场并据实向领导报告事故发生经过。对事故上报要及时、正确,重大事故上报要立即以电话向公司报告派员调查处理。
3.0现场安全生产及设备维护与检查
3.1一般作业
3.1.1作业人员在施工前,先由现场负责人将施工环境,作业内容和安全注意事项向作业人员详细讲解,并在熟悉安全设施的情况下,方能动工。
3.1.2施工前确实检查工具。如发现有失效、打滑、裂口、异常情况时应先予以修复或更新。
3.1.3作业中应着工作服,佩带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鞋。严禁赤膊、赤脚或穿拖鞋工作。
3.1.4须共同作业的工作,不可勉强单独作业。
3.1.5工作服如有破损应即修补或重新领用,沾有油污易着火,需清洗干净,使用安全防护具应注意下列事项:
3.1.5.1禁止将安全帽放在地面上当凳子坐或足凳。
3.1.5.2安全帽切勿任意掷弃于地面或可能受损的地方。
3.1.5.3安全帽佩带前应检查帽壳及头带是否完好,发现破损、裂隙时,需立即更换,其上面印有的标志、号码不可拭去,保持完整美观。
3.1.5.4戴用安全帽前须切实系好帽扣,以免脱落。
3.1.5.5安全带(索)之绑缚不宜过松或过紧,保险绳索的长度应不超过1米。
3.1.5.6所有扣具必须牢固,可安全扣住。
3.1.5.7安全带(索)使用前应检查有无异状、油污损坏情况,发现有异状、有损坏的需立即更换。
3.1.5.8安全防护具如安全鞋、护目镜、防护手套等等需经常保养,使用前后详细检查,发现异状立即更换。
3.1.6施工现场的场地必须保持清洁、畅通,物料堆放整齐稳固,作业完毕后必须整理清洁工作场所,检查工具器材,确认妥当后方可离开。
3.1.7使用起重设备时,应先检查手拉葫芦齿轮档身链条、插销等是否正常,钢丝绳、绳索有否断股、断丝、缺口。绳夹头、吊钩是否牢固,手拉葫芦的标准荷重与被起工件重量是否相符。
3.1.8使用电器设备时,应先检查电具金属外壳是否有效接地或破损,绝缘不佳、插头不良等损坏的器材必须未修好前严禁使用。
3.1.9搬运递接器材物料应稳接稳送,不可用投掷方式接送。
3.2脚手架作业
3.2.1脚手架搭建的基本要求如下:
3.2.1.1应选用有4年以上毛竹,小头有效部分直径应大于60毫米,凡青、枯黄、虫蛀、豁裂的竹竿均不可使用,扎丝应用竹篾条或符合安全要求的铁丝。
3.2.1.2当用钢管脚手架时,采用管径为50-65毫米的钢管,用相应的管接头或夹箍连接,凡腐蚀、弯曲及有裂纹的钢管均不可使用。
3.2.1.3木质脚手板的厚度须大于50毫米,宽度应大于200毫米,竹条编制不得小于400毫米宽度,适当加上横杆,长度根据井道内径尺寸而定,以伸出两边横杆各100毫米为宜,板的两端应该用18#以上镀锌铁丝与相应的横杆扎牢,防止滑动、跷头。
3.2.2脚手架的安全检查要求如下:
3.2.2.1脚手架所用的材料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2.2.2脚手架的平面布置、垂直布置、支撑杆是否齐全和符合图纸要求。
3.2.2.3脚手架的有关尺寸如四周间隙、横杆间距等应符合图纸要求。
3.2.2.4如采用竹篾绑扎时,应用直径为1.2毫米的铁丝与相应横杆重复扎牢。
3.2.2.5脚手架的承载能力应大于250kg/m2。脚手架上不准堆放杂物以防坠物伤人。
3.2.2.6施工架上不得有砂、油污、水等危害安全的物质,在作业前应详细检查。
3.2.3安装电梯及维修电梯时,井道的每个层门口,如已经拆除厅门,应设置挡板(安全遮拦),并标示明显的警告标志,防止误入发生事故,现场工作人员不得任意拆卸或使其失去效能。
3.2.4进出轿厢看清楚轿厢位置,以防踏空坠落发生意外。
3.2.4在施工中严禁站在电梯内外门的跨骑处进行操作,防止轿厢移动发生意外。
3.3卷扬机作业
3.3.1卷扬机(winch)作业时,应遵守下列事项:
3.3.1.1安装位置必须选择不漏水,不妨碍工作,不妨碍通行,不易掉落之处。
3.3.1.2固定卷扬机应使用膨胀螺丝四支予以固定,确认滑车固定处是否坚固,绝无从固定处脱落之危险。
3.3.1.3滑车装上后,挂钩开口处须锁锭,以防滑车摆动时,从开口处掉落。
3.3.1.4卷扬机本体须接地以防止漏电。
3.3.1.5钢丝绳放到最后还要留下二卷以上才可,即最大行程钢丝绳在卷筒上还要留下二卷以上。
3.3.1.6钢丝绳通过之处,不可与井道之物件相碰或摩擦。
3.3.1.7使用前须确认全体结构外观有无异状、钢丝绳磨损或断线情况。(磨损不能多于原直径的7%以上,断线10%以上,显著之折伤或腐蚀者皆不可使用)。
3.3.1.8吊车本体、钢丝绳紧结、滑车等固定
螺丝有无上紧须予确认,尤其使用后因振动膨胀螺丝极易松动应予以再上紧。
3.3.1.9试吊重负荷使物件离地约10公分上下操作观察各部螺丝、煞车、滑车、索扣、配件及u型钩有无异状。
3.3.1.10不能超过限载能力。
3.3.1.11吊运物品之下放严禁人员进入站立、走动或靠近。
3.3.1.12钢丝绳于卷筒上发生乱卷时须速予停止,重新整理,不可勉强使用。
3.3.1.13严禁乘吊人员。
3.3.1.14钢筋做成的吊钩禁止使用,须使用符合规定的u型钩。
3.3.1.15起动或上下须复诵口令后操作。
3.3.1.16钢丝绳卷到卷筒外部时,应马上停止使用。
3.3.1.17物品不可长久保持吊放状态,长久不用时应将物品卸下,同时关闭电源开关。
3.4吊装作业
3.4.1所使用的吊装工具与设备,应经严格仔细地检查,确认完好,方可使用。在吊装前必须充分估计重量,选用相应的吊装工具与设备。
3.4.2吊装前应准确选择好吊挂手拉链条葫芦的位置,使之能安全地承受吊装的最大负荷。吊装时,施工人员应站在安全位置上进行操作,手拉链条葫芦时不准硬拉,如拉不动时,必须查明原因,采取措施确保安全后再进行操作。
3.4.3井道和施工场地的吊装区域下面和地坑内不得有人操作和行走。
3.4.4起吊轿厢时,应该用强度足够的保险钢丝绳将起吊后的轿厢进行保险,确认无危险后,方可放松链条葫芦,在起吊具有补偿绳及衬轮的轿厢时,不能超过补偿绳和衬轮的允许高度。
3.4.5钢丝绳扎头的规格必须与钢丝绳匹配,扎头的压板应安装在钢丝绳受力的一边,对直径16毫米以下的钢丝绳,使用钢丝绳扎头的只数应不少于3只,被夹绳的长度不应少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但最短不许少于300毫米,每个扎头间的间距应大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只准将两根相同规格的钢丝绳用扎头扎住,严禁三根或不同规格的钢丝绳用扎头扎在一起。
3.4.6吊装机器,应使用机器底座处于水平位置平稳起吊。抬、扛重物应注意用力方向及用力的一致性。防止滑扛、脱手伤人。
3.4.7顶撑对重时,应选用直径≥80mm的钢管或直径≥120mm的圆木(不准用变质的木材),操作时支撑要垫稳,不能歪斜,并要做好保险措施。
3.4.8放置对重块,应该用手拉链条葫芦等设备吊装,当用人力搬运时应二人共同配合,防止对重块坠落伤人。
3.4.9拆除旧电梯时,严禁先拆限速器。有条件的应搭脚手架,如无脚手架时,必须在有可靠的安全措施落实的情况下才可拆卸,并用注意相互配合。
3.4.8电梯安装维修工在吊装、起重设备和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守高空作业和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3.5焊接作业
3.5.1使用氧焊、电焊时应供给之护目镜及保护手套。工作前先检查器具有无破损,没有漏电端裂的迹象才可使用。乙炔氧焊钢瓶使用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3.5.1.1确知压力容器用途无误时,方得使用。
3.5.1.2压力容器使用时应加以固定,拨动时动作不得粗莽或使之冲击。
3.5.1.3使用氧焊时必须检查压力容器、压力表、调节器、软管及接头等处有无漏气或压力过高,使用后必须关闭总开关及调整阀门。
3.5.1.4软管接头必须使用专用软管夹。
3.5.1.5容器开关须使用专用。
3.5.2使用氧焊时遇有火嘴过热或有逆火情形时,必须马上关闭阀门。
3.5.3电焊时严防以电梯钢丝绳或导线为地线,不得任意搭接在机械的扶手铁梯上,应另配地线至焊接物夹好,才可焊接,以免烧损电梯钢丝绳及配线。
3.5.4注意电焊线切勿拖越于金属物件之锐角利边以免割裂漏电。
3.5.5电气焊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电焊工安全操作有关规定。
3.6电气作业
为防止电气灾害应遵守下列事项:
3.6.1为调整电动机械必须切断电源,其开关切断后须挂标示。
3.6.2开关之关闭应完全,如有锁紧设备应于操作后加锁。
3.6.3拔卸电气插头时应拉插头处。
3.6.4不得以湿手或湿操作棒操作开关。
3.6.5不得擅自操作非职权范围内的各项设备。
3.6.6如遇电气设备或电路着火须用不导电之灭火设备。
3.6.7不得以肩负方式揣带过长物件通过高压设备或其中间。
3.6.8不得利用灯具作为保暖或保温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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