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巡视人员的确认:确定由专业安全管理人员或指定负责人进行巡视。
2. 巡视范围:包括施工现场的各个区域,如作业区、材料堆放区、临时设施区等。
3. 检查项目:安全防护措施、施工进度、工人们的安全行为、设备运行状况、环境卫生等。
4. 记录与报告: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详细记录,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1. 确保施工安全:通过定期巡视,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2. 保障工程进度:监控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3. 提升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保证装修质量。
4. 维护工作秩序:检查工人操作规范,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秩序。
5. 遵守法规要求:符合相关建筑法规和标准,避免因违规施工导致的法律责任。
1. 巡视前,检查人员应熟悉大厦装修图纸和安全规定,了解当前施工阶段的重点和难点。
2. 巡视过程中,保持警觉,注意观察细节,尤其是高风险区域如高空作业、电气作业等。
3. 对于发现的问题,应立即提出整改意见,必要时暂停相关作业,直至问题解决。
4. 避免干扰正常施工,与现场工作人员保持良好沟通,确保信息准确传达。
5. 记录需详细、准确,包括问题描述、位置、涉及人员等,以便后续追踪处理。
6. 对于重大隐患,应及时上报公司管理层,并跟进处理结果。
7. 巡视结束后,组织召开简短会议,通报巡视情况,提醒大家关注和改正问题。
8. 保持个人防护装备的完整,遵守现场安全规则,自身安全同样重要。
9. 定期更新巡视检查内容,适应工程进展和可能出现的新情况。
10. 鼓励工人参与自我监督,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以上操作规程旨在提高大厦装修现场的管理效率,确保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同时营造一个有序的工作环境。每位参与者都应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大厦装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大厦装修现场巡视检查操作规程
1.0 目的
对大厦装修实行规范化管理,维护大厦的整体统一性及租户的利益,确保大厦的使用安全。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大厦内租户外请装修公司的装修管理。
3.0 职责
3.1 工程部各专业班组负责装修现场的巡视检查工作,对装修单位的安全用电、用水、装修规范进行监督、管理。
3.2 巡视检查频率:在装修初期阶段,各班组应作到每天一次对装修现场进行检查,装修中期及后期阶段,应作到每三天进行一次检查。除此之外,各班组视施工进展情况,对装修现场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检查的同时填写《二次装修现场巡视检查记录表》。
4.0 检查内容
4.1 强电部分:由强电班负责
4.1.1临时施工用电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要求,接电时必须记录电表读数,由租户及装修单位签字确认。
(a) 施工用电线必须用地拖专用电缆;
(b) 配电箱必须用铁制品,不得使用木制品;
(c) 配电箱内开关必须要带有漏电保护及接地装置;
(d) 施工使用的电器工具的电源线必须用地拖专用电缆;
(e) 施工用照明必须使用日光灯,照明用电源线必须使用电缆线。
4.1.2固定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电气防火规范要求,由临时用电转换成固定装置时,必须由租户、装修单位及汇勤物业工程部确认电表读数。
(a) 电器开关容量不得少于设备容量;
(b) 电路的导线的电流流量要大于设备额定电流;
(c) 电源插座及所有电器设备必须要有接地线和漏电装置;
(d) 导线连线的中间接头必须要有锡焊接;
(e) 线槽以外的导线必须要用金属管加以保护,金属保护管要有导线跨接(消防局规范);
(f) 如租户占用全层,走道灯具必须配备蓄电池作紧急照明。
4.2 空调、给排水部分:由空调班负责
4.2.1空调冷冻水管连接应采用无缝钢管焊接;
4.2.2空调管保温材料应按要求采用玻璃纤维等难燃材料;
4.2.3空调冷凝水管及盘管风机闸阀位置应预留检修口;
4.2.4空调风管、水管的布局要合理,风管铁皮厚度要大于0.75mm,冷凝水管坡度要足够,使盘管风机冷凝水不会倒流;
4.2.5空调系统施工完毕后,监督、协助空调施工单位对空调水管进行冲洗及试水、试压试验;
4.2.6如租户加建茶水间或卫生间,检查供水管是否装有减压阀,排水管连接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2.7冷冻水总阀由空调班负责开关,内部装修完毕及场地清洁后,才供应冷冻水。
4.3 弱电部分:由弱电班负责
4.3.1紧急广播管路敷设必须采用镀锌铁管,蛇形管必须是金属材料(消防局规范);
4.3.2确认租户是否使用大厦现有的广播线路及扬声器;
4.3.3在弱电井内的施工必须要有弱电班员工在现场监管(交易所卫星讯号线、ddn专线等)
4.3.4每个楼层的移动电话天线必须安装在原位置。
4.5 公共部分:由三个班组共同负责。
4.4.1大厦整体结构、公共设施应保持完好,如租户要求改动必须经过工程部批准;
4.4.2大厦公共走道应保持畅通、不被占用;
4.4.3大厦幕墙玻璃及铝框应保持完好,隔断用龙骨应与幕墙保持一定距离;
4.4.4租户打凿地面的厚度不应超过25 mm,同时不得破坏钢筋结构。
4.5 消防部分:由大厦消防公司进行,三个班组负责监管。
4.5.1装修材料、隔墙、地面、吊顶及其它装饰材料应符合消防要求,为不燃或难燃材料;
4.5.2原有消防设施应保持完好,不被拆除、封堵;
4.5.3应按要求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火灾自动喷淋系统(空调班测试);
4.5.4各安全疏散出口的宽度不得小于1.4米;
4.5.5各安全疏散楼梯间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并向疏散方向开启;
4.5.6大厅、走道、出口应安装国家标准的疏散指示灯及应急照明灯(强电班);
4.5.7每个独立房间必须设有烟感探测器(弱电班测试);
4.5.8面积超过60平方米的房间疏散外门不应少于2个;
4.5.9租户自用的背景音乐系统应与大厦消防系统联动(弱电班测试)。
5.0 支持文件
1.
6.0 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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