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矿山采场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安全责任制度
1. 确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2. 设立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检查与监督。
二、作业前准备
1. 进行风险评估,识别潜在危险源并制定防范措施。
2. 检查设备完好性,确保无故障运行。
3. 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三、开采作业
1. 依据矿山设计,合理规划开采顺序。
2. 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爆破器材,严格控制爆破参数。
3. 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边坡滑移和坍塌。
四、运输与装载
1. 保证运输道路平整畅通,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
2. 装载设备操作应平稳,避免超载或偏载。
3. 驾驶员需持证上岗,遵守交通规则。
五、机电设备管理
1. 定期维护保养设备,确保设备良好运行状态。
2. 设立电气隔离区,防止电气事故。
3. 严格执行停送电程序,防止触电事故。
六、环境保护
1. 实施矿山水土保持措施,减少环境污染。
2. 妥善处理废弃物,防止污染地下水。
3. 加强噪音控制,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七、应急救援
1. 制定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
2.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
3. 建立应急通讯机制,确保信息畅通。
本规程旨在规范露天矿山的安全生产行为,提高作业效率,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同时也有助于保护环境,实现矿山的可持续发展。通过明确职责、风险防控、设备管理和应急响应等环节,确保矿山采场的稳定运行,提升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经济效益。
1. 执行规程时,务必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擅自更改或忽视规定。
2. 安全生产是每位员工的责任,必须积极参与,互相监督,共同维护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3. 遇到突发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
4. 在日常工作中,要持续改进和优化规程,以适应矿山安全生产的新要求和挑战。
以上规程需全员知晓并严格执行,以确保露天矿山采场的安全生产,为企业的长久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1、采场必须遵循“先剥离、后采矿”的原则,严格按照设计开采水平斜进顺序,分水平台阶正规化开采,任何个人不得改变开拓方式或设计开采方案,各水平台阶应保持一定的超前距离,严禁以下部直角式开采,严禁作业人员上下重叠立体式的同时作业。
2、采场台阶高度水平坡面角,必须适应采剥、装运设备条件,达到下列要求:
① 机械开采时按设备性能确定台阶高度,台阶高度不得大于15m。
② 工作台阶坡面角,不得大于65°。
③ 采剥工作面禁止形成伞檐、悬体根底和空洞,最小平台宽度,必须保证运输和安全要求。
④ 班前、班后和下雨过后必须有专人(安全员)负责检查,清理浮矿石、泥土。发现隐患立即予以排除,方可继续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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