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停炉和检修安全操作规程
正常停炉和检修工作是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的重要环节。本规程涵盖了停炉步骤、检修程序以及安全注意事项,旨在为操作人员提供清晰的操作指引。
1. 确保设备在停炉过程中不受损害,降低设备故障率。
2. 保障检修人员的生命安全,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
3. 通过定期检修,及时发现并修复潜在问题,提高设备运行效率。
4. 为下次开机运行做好充分准备,保证生产连续性。
1. 停炉前,务必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避免意外启动。
2. 按照预定的降温和减压步骤进行,不得骤然关闭燃料供应,以防热应力损伤设备。
3. 在炉膛温度降至安全范围(一般为室温)后,方可进行内部检查。
4. 检修期间,必须切断电源,挂上警示标志,以防误操作。
5. 使用专用工具进行拆卸和检查,避免对设备造成额外损坏。
6. 检查过程中,注意观察设备各部件的磨损程度和腐蚀情况,记录异常现象。
7. 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并制定维修方案,不得强行使用有缺陷的设备。
8. 保持工作区域整洁,避免杂物引发安全事故。
9. 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如防尘口罩、护目镜、手套等,确保工作人员安全。
10. 检修完成后,进行试运行,确认设备恢复正常,再逐步恢复生产。
请注意,检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轻微泄漏、异常声音等现象需引起重视,及时处理。务必遵循操作规程,不可随意更改或忽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确保每个环节都得到妥善处理,以保障设备的稳定运行和人员的安全。
1、停炉应缓慢行进,使锅炉各部均匀冷却。
2、停止送煤(减弱火力)和通风(先停送风机,再停引风机),关闭总汽阀。进水到正常水位,防止余热汽压上升。
3、当总汽阀关闭后,汽压仍有上升,可少量排污,不准用加强风力和大量排污来冷却锅炉。
4、链条炉可将较湿的煤移至距煤闸门1-2米处。
5、关闭风道闸门、灰门和炉门。
6、严密监视,防止烧煤复燃,并不断进行排污、进水,使水位保持略高于水位线,如锅炉仍有压力,则应有人值班监视。
7、换水不要过急,六小时后方可换水一次,经6-10小时后再放水一次,停炉18-24小时后炉水水温不超过70-80时,可将炉水全部放出待修理。
8、锅炉检修时,一切照明均应使用12伏-24伏的低压行灯。
9、炉内维修时不能过长,内外经常联系。
10、工作后要清点工具。
11、转动部件检修,应切断电源,挂上安全牌。
12、锅炉内部油漆必须戴防毒面具或防毒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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