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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汇编(15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

有哪些

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设备检查与维护

2. 工具使用与安全

3. 材料处理与存储

4. 工作环境与个人防护

5. 应急处理与事故预防

目的和意义

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设立旨在确保木工作业过程中的人员安全,防止意外伤害,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同时保障产品质量。通过规范的操作流程,可以减少因人为失误导致的设备损坏和产品缺陷,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生产安全水平和员工的工作满意度。

注意事项

1. 设备检查与维护:每次工作前,务必检查锯、刨、钻等工具是否完好,电线无破损,防护装置是否牢固。定期进行设备保养,及时更换磨损部件。

2. 工具使用与安全:使用电动工具时,保持双手干燥,避免穿戴松散衣物。切割时,确保木材固定,避免手部接触刀片。使用锤子时,避免打击手指。

3. 材料处理与存储:堆放木材要稳定,避免倒塌。切割后的小块木材应及时清理,防止绊倒。储存时,木材应远离火源和水源。

4. 工作环境与个人防护:保持工作区域整洁,照明充足。佩戴安全帽、护目镜、耳塞和防尘口罩,防止飞溅物、噪音和粉尘伤害。

5. 应急处理与事故预防:熟悉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定期进行安全培训。遇到突发情况,如机器故障或火灾,立即停机并撤离,按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书写要规范,错误示例:使用电动工具时,务必手部干燥,以免触电事故(应为:使用电动工具时,务必保持双手干燥,以防止触电事故)。

在执行这些规程时,每个木工都应牢记,安全是首要任务,任何疏忽都可能导致不可逆的后果。遵守规程,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团队和企业负责的表现。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

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范文

第1篇 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

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

一、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劈裂的材料。支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以木垫。木垫要钉牢,并用横杆和剪刀撑拉牢。

二、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三、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

四、支设4米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呆搭设工作台,系安全带,不4米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五、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梁底模上行走。

六、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硬砸或大面积整体剥落和拉倒。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七、锯木机操作前应进行检查,锯片不得有裂口,螺丝应上紧。锯盘要有防护罩,防护挡板等安全装置,无人操作时要切断电源。

八、操作要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手臂不得跨过锯片。

九、进料时必须紧贴垫靠,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慢推。接料要等料出锯片15厘米,不得用手硬拉。

十、短窄料应用棍推,接料使用挂钩。超过锯片半径的材料,禁止上锯。

十一、暴风、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模析、支撑。发现变形、下沉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惩危险的,立即排除。

十二、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余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设施。

第2篇 普通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支模拆模

1、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使用钢管、钢模应遵守相关操作规程。顶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垫木。木楔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刀撑拉牢。

2、采用桁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3、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使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4、支设4米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4米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5、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梁底模上行走。

6、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严格按照模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工完前,现场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7、拆除薄腹板、吊车梁、桁架等预制构件模板,应随拆随加顶撑支牢,防止构件倾倒。

二、木构件安装

1、在坡度大于25度的屋面上操作,应有防滑梯、护身栏杆等防护措施。

2、木屋架应在地面拼装。必须在上面拼装的应连续进行,中断时应设临时支撑。屋架就位后,应及时安装脊檩、拉杆或临时支撑。吊运材料所用索具必须良好,绑扎要牢固。

3、在没有望板的屋面上安装石棉瓦,应在屋架下弦设安全网或系安全带,并使用有防滑条的脚手板,钩挂牢固后方可操作。禁止在石棉瓦上行走。

4、安装二层楼以上外墙窗扇,如外面无脚手架和安全网,应挂好安全带。安装窗扇中的固定扇,必须钉牢固。

5、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6、钉房檐板,必须站在脚手架上,禁止在屋面上探身操作。

第3篇 包装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戴安全帽进入现场。

2.工作场所严禁吸烟,防火设备必须齐备有效。遵守手木工、机械禾工和所用工具、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3.直边刨、裁口刨等转动部分必须有安全装置,严禁擅自拆卸。暂脉不用的工具,不准放在木案、木排的边沿,以免掉落砍伤腿脚。

4.包装大型机器、设备时,不得爬上跳下,上下必须用梯子。

5.吊运木料及包装箱时,要遵守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箱体应保持水平,不准倾斜吊运,不准从人头上通过。吊运过程中发现有折断、滑落等危险情况时,应立即指挥吊车在适当地方落钩。不准用吊车抽拉压下面的木料。

6.夜间工作时必须配备良好的照明。工作地点不准用火取暖。

7.带钉子的木板不许乱丢,应放到安全的地点或将钉子取出,打弯。

8.在包装箱上面锯木时一定要看好下面是否有人,不准往下扔料头、物件及手工具等,以免伤人。

9.底楞和包装箱各部位的连接螺丝必须拧紧,不得遗漏。

10.包装箱制作,批量较大的,箱与箱之间所搭桥板应放在专用梯子上,或两箱之间钉上紧固的横梁,将桥扳放上方可工作。

11.工作结束后,应清理好各种工具物件、材料,打扫好工作地的周围清洁,及时运出料和木屑。

——摘自《机械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4篇 木工裁口机操作规程

1.开车前应检查铣刀固定螺栓的紧固度,不得有过紧或过松的现象。

2.遇有硬节时应低速送料。木料送过刨口150mm后再进行接料。

3.当木料将铣切到端头时,应将手移到木料已铣切的一端接料。送短料时,必须用推料棍。

4.铣切硬木口一次不得超过深15mm、高50mm,铣切松木口一次不得超过深20mm,高60mm。严禁在中间插刀。

5.卧式铣床的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刀刃侧面,严禁迎刃而立。

6.作业后,切断电源,锁好闸箱,进行擦拭、润滑,清除木屑、刨花。

第5篇 木工机床安全操作规程

凡固定有专人操作的木工机床,操作者必须经过考试合格,持有本机床的《设备操作证》方可操作;没有固定专人操作的木工机床,使有人员亦应持有该机床的《设备操作证》方可使用机床。

一、认真执行下述木工机床通用规定:

(一) 工作前认真作到:

1、固定有专人操作的机床,操作者应仔细阅读交接班记录,了解上一班机床的运转情况和存在问题。

2、检查机床上及工作现场,如有与工作无关的杂物应清除之。

3、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完好。无防护装置的机床不准操作。

4、 检查操作应处于非工作的位置上。

5、 检查电器配箱应关闭牢靠,电气接地良好。

6、 检查润滑储油部位的油量应充足、密封良好。油标、油杯、油嘴等应齐全,安装正确,油眼无堵塞。按润滑图表规定进行加油。

7、停车一个班以上的机床应作空运转试车,确认运转正常后方可工作。

(二) 工作中认真作到:

1、固定有专人操作的机床,操作者应坚守岗位,认真操作,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离开机床时要停车,切断电源。没有回定专人操作的机床,使用人员有完机床后,应停车,切断电源。

2、刀具、木料应装夹正确,紧固牢靠。

3、传动及进给的机械变速,必须在刀具离开工件后停车进行。

4、注意木料不得有铁钉,严防损坏刀具。

5、密切注意机床的运转情况、润滑情况、温升情况、声音情况,发现有任何异常现象,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再工作。

6、机床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持事故现场,报告有关部门分析处理。

(三) 工作后认真作到:

1、将操作手柄放到非工作位置上,切断电源。

2、擦净机床,清扫工作场地。

3、固定有专人操作的机床,操作都应将班中发现的机床问题填到交接班记录本上,做好交班工作。

二、认真执行下述木工机床的特殊规定:

(一) 木工车床:

刀具应装在可调节的刀架上或手握着紧靠在刀架上进行车削,不准悬空有的拿着车削。

(二) 木工铣床:

1、工作时要待主轴运转正常后才能进刀铣削,使用大直径铣刀时应开慢车铣削。

2、主轴升降不宜过快,吃力深度不宜过大,手动进给要均匀。

3、需要主轴倒转时,须待刀具退离工件,主轴旋转停止后再进行换向。

4、фm木工铣床,只允许在1320转/分这一速度使用刀头,其余2010、2645、4080

三种转速不准使用刀头进行铣削。

(三) 木工刨床:

1、工作前用手动盘车,确认刀具转动灵活后才能开动机床。

2、机床开动运转正常后方可刨料。

3、平刨:(1)应根据木料的宽窄移动防护板。

(2)刨料时要注意检查木料上的节疤是死的还是活的,以免打出伤人。

4、压刨:刨料时要注意木料大头小尾,要根据木料大小予给适当吃力量,最大不得超过5厘米。

(四) 木工锯床:

1、圆锯机:

(1)工作前检查圆锯片应安装正确、紧固牢靠。用手动盘车应转动灵活。

(2)锯料时送料进给量不准过大,如因送料过大导致锯片转速减慢时,应立即将木料稍往回撤,待转数恢复后再送料。

2、普通带锯:

(1)工作前应调正锯条其松紧合适,齿顶高出飞轮边缘端面一些。

(2)根据需要调正工作台斜度时,要注意勿碰锯条和卡子,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将工作台调平。

(3)锯料时送料进给量不准过大,如因送料过大导致锯条转速减慢时,应立即将木料稍往回撤,待转数恢复后再送料。

(4)工作后将上飞轮下降使锯条放松。

3、48跑车带锯机:

(1) 工作前做到:

① 调正锯条使其松紧合适,齿顶高出飞轮边缘端面20毫米。

② 上下轧头有硬木块将锯条夹好不使锯条摆动,但不能夹得太紧使锯条发热。

③ 将上飞轮的木制防护罩门关好。

(2) 工作中作到:

① 锯料时将调节带锯移动的离合器分开,以备随时调节。

② 锯条上应经常擦些煤油或水,使其润滑和冷却。

③ 上轧头滑块应移到上轧头距离所锯木材50~100毫米处。

④ 应根据所锯木材体积大小,质地软硬而决定跑车速度。

⑤ 圆材锯方料时只要扎上钓就可以了,圆材锯薄时必须上下钓一起扎。

⑥ 当木材锯去边皮或一块木板后,跑车再退回时要防止木材因变形而碰撞锯条。

⑦ 当木材锯到中途发生故障,跑车要退回来时,应将装在跑车架上制止木架移动的操纵杆握住不使木架移动。

⑧ 不准在机床一动时加注润滑油或紧固螺栓等工作。

⑨ 机床停止使用或跑车上料时,应将跑车操纵杆控制器控制住。

(3) 工作后将上飞轮下降,使锯条放松。

第6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土木建筑木工

第一节 支模拆模

第1条 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顶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垫木。木楔要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刀撑拉牢。

第2条 采用桁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第3条 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第4条 支设4米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4米,可使用马凳操作。

第5条 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

第6条 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工完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第7条 拆除薄腹梁、吊车梁、桁架等预制构件模板,应随拆随加顶撑支牢,防止构件倾倒。

第二节 木构件安装

第8条 在坡度大于25度的屋面上操作,应有防滑梯、护身栏杆等防护措施。

第9条 木屋架应在地面拼装。必须在上面拼装的应连续进行,中断时应设临时支撑。屋架就位后,应及时安装脊檩、拉杆或临时支撑。吊运材料所用索具必须良好绑扎要牢固。

第10条 在没有望板的屋面上安装石棉瓦,应在屋架下弦设安全网或其他安全设施。并使用有防滑条的脚手板钩挂牢固后方可操作。禁止在石棉瓦上行走。

第11条 安装二层楼以上外墙窗扇,如外面无脚手架或安全网,应挂好安全带。安装窗扇中的固定扇,必须钉牢固。

第12条 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告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第13条 钉房檐板,必须站在脚手架上,禁止在屋面上探身操作。

第三节 木 工 机 械

平 刨 机

第14条 平刨机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否则禁止使用。

第15条 刨料应保持身体稳定,双手操作。刨大面时,手要按在料上面;刨小面时,手指不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得少于3厘米。禁止手在料后推送。

第16条 刨削量每次一般不得超过1.5毫米。进料速度保持均匀,经过刨口时用力要轻,禁止在刨刃上方回料。

第17条 刨厚度小于1.5厘米、长度小于30厘米的木料,必须压板或推棍,禁止用手推进。

第18条 遇节疤、戗槎要减慢推料速度,禁止手按节疤上推料,刨旧料必须将铁钉、泥砂清除干净。

第19条 换刀片应拉闸断电或摘掉皮带。

第20条 同一台刨机的刀片重量、厚度必须一致,刀架、夹板必须吻合。刀片焊缝超出刀头和有裂缝的刀具不准使用。紧固刀片的螺钉,应嵌入槽内,并离刀背不少于10毫米。

压 刨 机

(包括三面刨、四面刨)

第21条 机床只准采用单向开关,不准采用倒顺双向开关。三、四面刨,要按顺序开动。

第22条 送料和接料不准戴手套,并应站在机床的一侧。刨削量每次不得超过5毫米。

第23条 进料必须平直,发现材料走横或卡住,应停机降低台面拨正。遇硬节减慢送料速度,送料时手指必须离开滚筒20厘米以外,接料必须待料走出台面。

第24条 刨短料长度不得短于前后压滚距离;厚度小于1厘米的木料,必须垫托板。

裁 口 机

(包括立槽刨、线角刨、铲口刨)

第25条 按材料规格调整盖板。一手按压,一手推进。刨或锯到头时,将手移到刨刀或锯片的前面。

第26条 送料缓慢均匀,不得猛拉猛推,遇有硬节应慢推。接料需待过刨口15厘米。

第27条 裁硬木口,一次不得超过深1.5厘米,高5厘米。禁止在中间插刀。

第28条 裁刨圆形木料,必须用圆形靠山,用手压牢,慢速进料。

第29条 机器运转时,禁止在防护罩和台上面放置任何物品。

开 榫 机

(包括双头、燕尾开榫机)

第30条 要侧身操作,不要面对刀具。进料速度要均匀,不得猛推。

第31条 短料开榫,必须加垫板夹牢,禁止用手握料。1.5米以上的木料,必须两人操作。

第32条 发现刨渣或木片堵塞,要用木棍推出,禁用手掏。

打 眼 机

第33条 打眼必须使用夹料器,不得直接用手扶料。1.5米以上长料必须使用托架,调头时,双手持料,注意周围人和物。

第34条 操作中如遇凿芯被木渣挤塞,应即抬起手把。深度超过凿渣出口,要勤拔钻头。

第35条 清理凿渣要用刷子或吹风器,禁止手掏。

圆 盘 锯

(包括吊截锯)

第36条 操作前应进行检查,锯片不得有裂口,螺丝应上紧。

第37条 操作要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手臂不得跨越锯片。

第38条 进料必须紧贴靠山,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慢推。接料要待料出锯片15厘米,不得用手硬拉。

第39条 短窄料应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钩。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禁止上锯。

刮 边 机

(包括直边机)

第40条 材料应按压在推车上,后端必面顶牢。推进速度要慢,手不准送料到刨口。

第41条 刀部要设置坚固严密的防护罩。每次进刀量不得超过4毫米。

第42条 禁止使用开口螺丝槽的刨刃,装刀要拧紧螺丝。

第7篇 木工房操作规程

1. 在工作进行中,必须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操作,不得存放超出额定的易燃物品。

2. 使用电动工具前应清除工作范围内易燃易爆物品。

3. 下班前做好认真清查,检查区域内有无烟头及各种可燃物品,检查完毕后方可关电源锁门。

4. 需动火作业时,应认真做好防火工作,并办理动火证,事后应认真清理工作现场。

5. 存放油漆处应保证通风良好。

6. 在使用大量油漆时,特别是需喷漆作业时,必须打开通风设备加强通风,以防引起火灾。

第8篇 维修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认真遵守《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2.外出工作时,首先联系好工作内容地点,工作环境,以便采取安全措施。

3.高空检查房屋时,首先要检查屋架的结构是否牢固可靠,瓦的质量,不得盲目操作,脚要踏在檩条外行走,以防掉下摔伤。

4.凡登高进行安装维修作业,必须将随手用的工具、材料装在工具袋和箱内随身携带。

5.到井下作业时要遵守井下有关安全规定。

6.不准在高压线、设备和电器设备规定的安全范围外作业,必要时要停电或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7.在坡度大于30度的高空斜坡上工作时,一定要系安全带。

8.不准在冰冻、大浓雾、霜雪及风雨天施工。

9.模板工作遵守下列规定:

(1)支架、柱、柜架等模板要搭设脚手架或临时工作台,工作台宽度不准小于0.7米。架子不得用模板做的跳板。

(2)模板支架的拆除工作,必须根据设计中的规定或研究的方案、顺序和方法进行,拆除时必须采取措施,以免模板脱落伤人。

(3)工作中的废料、钉子等要分类堆放,拆除模板的钉子及时拔掉,停工后及时清理现场。

(4)柱梁板的模板应一次拆尽,未拆完而未加临时支撑的,该区域禁止通行。

10.凡高空作业用的工具、材料要用绳索或其他工具传送,禁止抛掷。

第9篇 四六排多轴木工钻床安全操作规程

四/六排多轴木工钻床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前应工作服、鞋、帽穿戴整齐,长发应包扎入帽,衣服的袖口要扣好等。

2、操作机器时,不要戴手套。

3、决不可拆卸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及安全护罩。

4、电器柜、机器附近地面应保持没有灰尘以及各种液体,避免用压缩空气去清理机器及环境。

5、机器附近要有足够的照明,环境保持干燥洁净,工作区域内物件摆放整齐,并无杂物堆积的现象。

6、小心触电,决不用湿手触摸开关或操作机器。

7、当要开机或操作任何按键时,确保机器内没有人。

8、使用规定的保险丝,更换时必须关闭总电源。

9、任何电的故障都应由专业电器维修人员来处理。

10、机器运转过程中,操作者必须精力集中,严禁操作者在精神状态不佳的情况下工作。

第10篇 通风木工作业操作规程

1.工作前应把需用工具、材料准备齐全。

2.风门扇用单层或双层木板制成。单层木板厚度不小于35 毫米,木板接缝必须采用错口接法,错口宽度不小于20 毫米;双层木板门中间要加衬垫。

3.风门扇要穿带,上下两条门带规格要相同、平行不歪扭,且距门扇上下两头均留有一定间距。

4.风门扇安装使用前要加装铁门带(大型风门扇可到井下现场组装),即要与木门带平行地装2 条规格相同的铁门带,铁门带应长于木门带,靠门轴的一端应伸出一定距离,并卷成折页式圆筒。

5.风门扇必须进行防腐处理。

6.电锯、电刨必须由经过技术培训且考试合格的人员操作。工作时,应思想集中,确保安全。

7.应掌握木工房备有的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8.烘干木料时,不得脱离工作岗位,应经常检查火势及木料干燥程度,干燥后即速取出。

9.禁止在木工房内吸烟、生火炉;特殊情况必须生火炉时,要制定安全措施,并报上级批准。

10.木工房的材料要摆放整齐,工作完毕后,杂物要清扫干净,特别是火炉周围,离开前应有专人检查,火炉熄灭后方可离开。

11.安装、维修风门前,必须检查巷道顶板情况,做到安全施工。在主要运输巷道中安装维修风门时,要注意来往车辆,必要时应先与有关单位联系。

12.门框倾斜角度要符合要求,以保证安装的风门开关灵活。

13.井下使用的风门、调节风门等必须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14.一般应关闭风门进行维修,必要时可摘下风门扇到安全地点维修,但禁止两道风门同时打开。

15.维修风门时,要检查电缆孔、管路孔是否堵严,凡不用的孔口及调节风窗口要及时封堵严密。调节风量窗口处应备有足够的、合格的调节板。

16.拆除回收风门、木板墙、调节风门等木制品时,必须先检查巷道安全情况,应在安全情况下回收。

17.木板、门框及立柱上的铁钉要全部拔出,无法拔掉的必须打平,防止刺伤人。

第11篇 木工平刨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条 木工平创床的操作者,要经安全技术培训教育, 考核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证后,才允许独立操作。

第二条 木工平刨床应装有灵活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

第三条 开机前,应经过检查,才允许起动刀轴电机, 以防止飞刀事故。

(一)检查安全装置的性能是否正常可靠;

(二)检查刀轴的刀片是否夹紧;

(三)用点动一、二次刀轴电机来检查刀轴运转是否正常。

第四条 对带有吸尘装置的平刨床, 应在开机前先启动吸尘设备。停机后,才能停止吸尘装置工作。

第五条 拆装刀片时,必须先将刀轴固定好。装刀片时, 应先拧刀片的中间螺钉,后拧两头的螺钉,要检查所有螺钉都应拧紧。 如发现刀片变钝和缺口,必须先停机(切断机床电源),待刀轴完全停止后, 方可进行刃磨或更换。

第六条 禁止在木工平刨上刨削:

(一)非木质的构件;

(二)腐烂的木料;

(三)带有大节疤的木质窄料;

(四)带铁钉和水泥块的木料;

(五)长度短于木工平刨床工作台开口宽度6倍的木料;

(六)木块在10毫米厚×20毫米宽以下的薄料。

第七条 带有小节疤的木材和木质比较硬的工件应减小刨削量和放慢进给速度。

第八条 对于厚度小于25毫米的木条料和厚度小于20 毫米的板料,在刨削时,必须使用“送料压板”(见附图)推送木料。 禁止用手推送木料。

第九条 对于厚(高)度小于100毫米的木料不允许两根以上同时进行刨削,对于厚(高)度大于100毫米的木料,几根同时进行刨削其总宽度不得超过120毫米。

第十条 当一根木料的一个面需要多次进行刨削时, 每次刨削都应将木料从平刨床的前工作台向后工作台推送。 严禁将木料从后工作台向前工作台拖回后再进行刨削。

第十一条 机床的出屑道应保持畅通。清理机床出屑道时,应先停机,切断机床电源,待刀轴完全停止后,才能进行清扫。清扫时, 严禁用手或脚扒木屑。

第12篇 木工手电钻安全操作规程

1.手电钻的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使用时应戴绝缘手套,应设带漏电保护开关的电闸板。

2.操作时,应先启动后接触工件,钻薄工件要垫平垫实,钻斜孔要防止滑钻。

3.操作时应用杠杆加压,不准用身体直接压在上面。

第13篇 木工钻孔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场所及车间内严禁烟火,操作工必须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2)操作场所及车间内的木屑应按规定及时清扫,并堆放到指定的地点。

3)使用工具、钉子及其他零件应放在工具袋或专用箱中,不得乱放。

4)禁止穿凉鞋、拖鞋、高跟鞋或戴围巾、头巾进行工作,女工须将发辫罩入工作帽内。

5)钻孔时精力要集中,2人不得对面操作。

6)工作时应随时检查所加工的木料是否有裂纹、节疤、暗钉等妨碍物。

7)钻孔时,操作者应扎紧袖口、整好衣角、扣好衣扣、不准戴手套。

8)每道工序完成的产品必须按规定送到下一道工序或放置在规定地点,不准乱堆乱放。

9)下班及工作结束后,需切断机械设备上的电源,并将电源开关箱锁好,必须做到“人走场地净,活完物料清”。

10)非本岗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准使用木工钻孔机。

第14篇 木工机械手刨机安全操作规程

(1)应明确规定,除专业木工外,其他工种人员不得操作。

(2)应检查刨刀的安装是否符合要求,包括刀片紧固程度,刨刀的角度,刀口出空面高度等。刀片的厚度、重量应均匀一致,刀架、夹板必须平整贴紧,紧固刀片的螺丝应嵌入槽内不少于10mm。

(3)设备应装按钮开关,不得装扳把开关,防止开机。闸箱距设备不大于3m,便于发生故障时,迅速切断电源。

(4)使用前,应空转运行,转速正常无故障时,才可进行操作。刨料时,应双手持料;按料时应使用工具,不要用手直接按料,防止木料移动手按空发生事故。

(5)刨木料小面时,手按在木料的上半部,经过刨口时,用力要轻,防止木料歪斜时手按刨口伤手。

(6)短于20㎝的木料不得使用机械。长度超过2m的木料,应由两人配合操作。

(7)刨料前要仔细检查木料,有铁钉、灰浆等物要先清除,遇木节、逆茬时,要适当减慢推进速度。

(8)需调整刨口和检查维修时,必须拉闸切断电源,待完全停止转动后进行。

(9)台面上刨花,不要用手直接檫抹,周围刨花应及时清除。

(10)电平刨的使用,必须装设灵敏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目前各地使用的防护装置不一,但不管何种形式,必须灵敏可靠,经试验认定确定可以起到防护作用。

第15篇 木工镂铣机安全操作规程4

木工镂铣机的安全操作规程(四)

1、操作此机前,请详细阅读说明书。检查接地线是否接地牢固,各部件是否正常。操作位置是否光线明亮,无阴影。

2、上机操作时要做到三紧、三不、一注意。三紧:衣着紧身、紧腰、紧袖;三不:不系领带、不戴手饰、不带手套;一注意:注意保护眼睛。

3、弄清砂带的旋转方向,正确选用切削刀具,所使用的刀片或刀具不得有裂缝或凹凸,且处于中心,平衡、锋利。

4、机床达到最高速时才能开始工作。

5、此机器只适用于木件工作,且所加工木材不可有钉子,螺丝等会使刀具受损或变钝的异物。

6、操作员的手指应不触及机床的旋转部件,且在操作过程中不得移开碎片屑,调整机床或移碎片屑必须先切断电源。

7、如果发生有异况,应立即停机检查。

8、停机时机床必须完全停机后操作人员才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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