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技术操作规程
一、电力系统维护
1. 定期检查电力设备的运行状态,确保其正常运行。
2. 对电缆线路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故障。
3. 检测变压器油质,确保冷却效果和绝缘性能。
4. 监控电网电压、电流及频率,保持稳定运行。
二、电气设备安装
1. 根据设计图纸进行电气设备定位与安装。
2. 确保接地系统完善,降低触电风险。
3. 电线接头紧固,防止接触不良引发火灾。
4. 安装过载保护装置,预防设备损坏。
三、应急处理
1. 制定应急预案,培训员工应对突发停电。
2. 配备便携式发电机,为关键设备提供临时电源。
3. 建立快速响应机制,迅速排查故障原因。
4. 实施定期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供电技术操作规程旨在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确保企业生产活动不受电力问题影响。其重要意义在于:
1. 防止电力设备故障,减少因设备损坏导致的经济损失。
2. 确保员工人身安全,降低职业事故风险。
3. 维护电网稳定性,避免电压波动对生产质量的影响。
4. 提升企业形象,通过高效电力管理展示专业能力。
1. 执行操作前务必切断电源,防止触电事故。
2. 使用专用工具进行设备检修,避免损坏设备或引发安全事故。
3. 不得随意更改电气设备参数,以免破坏系统平衡。
4. 遵守操作规程,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行未授权的电力操作。
5. 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上报,切勿自行处理。
6. 注意个人防护,佩戴绝缘手套和安全帽等防护用品。
7. 保持工作区域整洁,避免杂物引发意外。
8. 定期培训,提升员工对供电技术操作规程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9. 在进行电气作业时,确保有专人监护,以防不测。
10. 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联系到相关人员。
供电技术操作规程的实施需要全体员工的配合与执行,只有严格遵守规程,才能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为企业生产和运营提供坚实的电力保障。
1、 严禁井下配电点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严禁由地面中性点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2、 井下电气设备的选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表10的要求。
3、 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4、 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度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
1)高压不应超过10000v;2)低压不应超过1140v;3)照明、手持式电气设备、电话、信号装置的额度电压都不应超过127v;4)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度电压不应超过36v。
5、井下低压配电系统同时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电压时,低压电气设备上,应明显标出其电压额定值。
6、井下低压电气设备,严禁使用油断路器,带油的起动器和一次线圈为低压的油侵变压器,但硐室内变压器、整流器不受此限。
7、井下高压电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侧,应有短路、过负荷和欠电压释放保护。井下由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低压电动机应具有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及远方控制装置。
8、为防止地面雷电波及井下引起瓦斯、煤尘以及火灾等灾害,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由地面直接接入井的轨道、管路在井口附近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两处的良好集中接地,井筒中不少于两处设置绝缘道夹板。2)通讯线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避雷器。
9、专用提升的进风的斜井巷中不应敷设电缆。
10、36v以上的或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等,都必须有保护接地,接地网上任意保护接地点测得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欧。
11、每一个掘进头的风机供电,必须保证双电源供电,风、瓦斯电闭锁必须灵敏可靠。
12、煤矿井下供电系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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