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预作业检查:
- 检查设备整体状况,确保履带无损伤,吊钩、钢丝绳无裂纹。
- 确认油水、气压、电池电量正常。
- 检视制动系统功能是否完好。
2. 启动与运行:
- 按照制造商指导启动内燃机,注意怠速稳定后再进行操作。
- 行驶时保持低速,确保履带在平坦地面上平稳移动。
3. 起吊作业:
- 估算负载重量,严禁超载。
- 使用适当的吊具,并确保牢固固定。
- 起吊时慢速平稳,避免急停急起。
4. 作业现场安全:
- 设置警示标志,确保作业区域无闲杂人等。
- 观察周围环境,避免电线、建筑物等障碍物。
5. 维护保养:
- 定期更换机油、滤芯,保持发动机清洁。
- 检查履带张紧度,防止松脱。
- 每次作业后,清理设备上的泥土和杂物。
本规程旨在规范内燃机履带吊司机的操作行为,提高作业安全性,减少因操作不当导致的设备损坏和人员伤亡。通过严格的预作业检查和作业过程中遵守安全规则,可以确保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延长使用寿命,同时保障工地秩序,降低事故风险。
1. 司机必须持有有效操作证,熟悉设备性能及操作方法。
2. 作业前应佩戴安全帽、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装备。
3. 在视线不佳或恶劣天气下,应停止作业。
4. 严禁在吊物下方站立或行走,防止物体坠落。
5. 作业完成后,关闭电源,将设备停放于指定位置。
6. 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操作,报告并处理问题。
7. 记录每次作业的起吊重量、次数,以便追踪设备状态。
8. 不得私自调整设备设置,如有需要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执行。
本规程的实施需要每位履带吊司机严格遵守,通过持续的培训和自我监督,提升安全意识,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高效。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内燃机履带吊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要求。本规程适用于内燃机履带吊司机安全技术操作。
2.安全技术操作要求。
2.1 履带吊只限厂内使用,司机必须持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签发特种作业证。而且必须经厂内司机安全技术和起重机械安全技术两项培训和考核,并严格遵守厂内交通管理规则和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2.2 作业前
2.2.1 必须检查各操作系统是否正常,机械传动机构,制动器,信号系统,安全装置等必须齐全和灵敏可靠,严禁机件带病运行。
2.2.2 应空载运行起重机各机构,确认正常,方可作业。
2.2.3 检查钢丝绳,滑轮,吊钩是否完好无损。
2.3 作业中
2.3.1 起重作业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驾驶室,司机与起重挂钩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人员指挥。
2.3.2 起吊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手势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但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止信号都必须停车。
2.3.3 起重作业时,不准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起重臂杆和吊物下严禁有人站立,工作和通行。装卸车时,吊物不得越过汽车驾驶室,如必须越过时,驾驶室内不准停留任何人员。
2.3.4 起吊较重物件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0mm左右,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的有效性,确认正常后,方可继续作业。
2.3.5 不准吊拔埋入地下情况不明的物件,车在电路周围作业时,应与带电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2.3.6 履带吊行驶前,必须先查明地面基础及各种管系,电缆的分布情况,必要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履带吊不得在斜坡上横向行驶,更不准朝坡下转动起重臂。行驶路线与沟边应保持适当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m)。在回填土、砂路面行驶必须放宽距离防止压沉。
2.3.7 吊装物件短距离行驶时,起重臂杆和重物件须在起重机的正前方,并将起重物件用绳索拉住,缓慢行驶。行驶时,物件离地面不得超过0.5m。物件重量不允许超过额定起重量的2/3。严禁在斜坡地带吊重物回转起重臂杆,防止失去重心而造成倾翻。
2.3.8 空载运行时,回转盘,动臂杆等须制动住,以防摆动和自行下落。下坡路行驶时,不准空档滑行,以防失去控制而造成事故,转弯不得过急,如转弯半径很小,应分次转弯,以防翻车。
2.4 作业后
2.4.1 应将吊钩升起,臂杆停放40°-60°之间,如遇大风,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用制动器控住。
2.4.2 操纵杆放到空档位置。寒冬季节下班时应将水箱内的存水放光,防止冻裂。
2.4.3 维护保养设备,关闭门窗。
16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