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井把钩工技术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设备检查与准备:确保提升设备、钢丝绳、罐笼、信号装置等处于良好状态。
2. 安全操作:严格执行安全规程,防止事故的发生。
3. 指挥调度:合理安排提升作业,协调各环节,确保提升效率。
4. 应急处理:熟悉并掌握应急措施,应对突发情况。
5. 维护保养: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立井把钩工技术操作规程旨在规范立井提升作业,确保生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设备故障,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通过严格执行规程,可以降低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风险,提升矿业生产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同时也有利于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形象。
1. 工作前务必检查提升设备,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报告。
2. 操作时保持专注,严禁酒后上岗,不得在操作过程中接打电话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 信号传递必须准确无误,避免因误解信号导致的安全隐患。
4. 在提升过程中,如遇到异常情况,如钢丝绳断裂、罐笼卡阻等,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不得擅自处理。
5.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6. 保持工作区域整洁,避免杂物堆积引发事故。
7. 遵守交接班制度,清楚了解设备运行状况和待处理问题。
8. 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故障。
9. 把钩工应与其他工种密切配合,确保提升作业的顺畅进行。
10. 在提升作业中,严禁超载,严格遵守装载规定,保证罐笼的平衡稳定。
以上各项规程的执行,需要立井把钩工具备专业的技能和高度的责任心,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立井提升作业的安全、高效。在实际操作中,要结合具体工作环境和设备状况,灵活运用规程,不断优化提升流程,确保矿业生产的持续改进和安全。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2条 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相关规定,掌握所使用设备的正确操作方法,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并能正确处理工作中遇到的突发情况。
二、安全规定
第3条 在绞车运行期间必须精力集中,随时注视指示信号、提升容器、连接装置、安全门、罐门、钢丝绳等设施的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
第4条 不准非工作人员在井口棚内逗留,严禁任何人在井口往井下扒瞧。严禁任何人从罐下通过。
第5条 人员不得与有爆炸性、易燃性或腐蚀性的物品同乘一
罐。
第6条 交接班及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炸材料。
第7条 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运送,装有爆炸材料的罐笼内,除护送人员外,不得有其他人员。
第8条 升降爆炸材料时,必须事先与井上下把钩工联系,并经当日矿级值班领导批准后方可装罐。严禁在井口和井底附近存放爆炸材料。
第9条 升降人员时严禁使用罐座;乘罐人数不得超过定员;严禁在同一层罐笼内人员和物料混合提升。
第10条 升降人员时,进车侧的挡车器必须闭合,一切车辆停止往井筒方向运动。
第11条 升降人员上下罐时,必须是一侧进罐,另一侧出罐,不准两侧同时上下。
第12条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现场交接班制度,交班时要交清本班安全情况和设备运转情况;接班后要检查所有安全设施的完好
状况,确认一切正常方可开始工作。
三、正常操作
第13条 升降物料时,要认真检查装车数量和重量是否超过规定。
第14条 升降物料时,按下列程序操作:
1. 罐笼到停罐位置立即推上罐座。
2. 罐停稳后拉开井口安全门和罐门。
3. 打开罐内大小罐挡,搬开进罐侧阻车器,向罐内推车装罐。
4. 车进罐后立即合上罐挡。
5. 经检查无误,关上罐门和安全门,搬开罐座后,向信号工发出可向下放罐的信号。
第15条 推车时,把装罐的车放过挡车器后立即搬回挡车器;任何时候不得把车辆提前放过挡车器。
第16条 道心有人时,严禁操作推车机。
第17条 使用平板车或特殊型专用车提升物料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不准超重、超长、超高和超宽。
2. 装车物料必须稳固,不偏载,捆绑牢靠。
3. 车辆在罐内位置适当,稳固、牢靠。
第18条 升降管子、轨道等长料时严格执行专项安全措施。
第19条 遇到罐内卡车或车在罐内掉道时,应与信号工联系后,使用绳索系牢的长柄工具处理。
第20条 提升人员时,当罐停稳后,必须由把钩工打开安全门和罐门,下完人后方可上人。任何人不得私自打开罐门抢上抢下。
第21条 提升人员时,开车信号未发之前,必须检查乘罐人员肢体或携带工具有无伸出罐外的情况,如有以上情况,必须纠正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
第22条 携带工具材料影响他人安全者,需安排妥善,乘专罐上下。
四、收尾工作
第23条 每班工作结束后,必须现场交接班,并履行交接班手
续后方可离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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