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操作前检查:确保天车及其电动葫芦无明显损坏,钢丝绳无断股、扭结,吊钩无裂纹变形。
2. 启动与运行:启动前鸣笛示警,缓慢起升,检查制动性能,运行过程中保持平稳,禁止超载。
3. 停止与降落:作业完毕后,将天车停放在指定位置,切断电源,吊钩升起,不得悬空停留。
4. 维护保养: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及时更换磨损部件,保持清洁,润滑良好。
本规程旨在规范天车含电动葫芦的操作流程,确保作业安全,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维护公司的财产不受损失,同时也是提高生产效率、保障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
1. 操作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熟知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
2. 工作中严禁酒后操作,不得疲劳作业,保持清醒头脑。
3. 操作时必须穿戴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工作服、防滑鞋等。
4. 指挥信号清晰明确,与地面人员保持有效沟通,避免误操作。
5. 起吊物品应捆绑牢固,防止滑落,对易碎、贵重物品采取特殊保护措施。
6. 遇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操作,报告并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7. 避免在人员头顶上方通过,防止物体坠落伤人。
8. 电动葫芦在运行过程中,禁止修理或调整设备,必要时应切断电源后再进行。
9. 不得私自改动设备设置,如限位装置、制动系统等,确保设备原始安全性能。
10. 保持工作区域整洁,防止杂物影响操作视线和行走安全。
以上规定旨在保障天车及电动葫芦的安全运行,每一位操作人员都应严格遵守,共同营造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
1. 非本岗位人员不可开天车。
2. 工作前必须戴好安全帽,对投入作业的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检查,确保完好,内容包括:限位器灵敏可靠、排绳器完好、吊钩有闭锁、钢丝绳无断股、操作手柄完好。
3. 现场指挥信号要统一、明确,坚决反对瞎指挥。
4. 使用的动力设备,必须接地、绝缘良好;移动灯具要使用安全电压。
5. 工作物必须捆缚牢固,经试吊确认无问题后,方可起吊。
6. 遇6级以上大风时,严禁露天作业。
7. 物件悬空时,严禁行人在吊物下停留或穿行。
8. 坚决遵守起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切实做到“五好”“十不”吊。
1)五好:思想集中好、上下联系好、扎紧提放好、统一指挥好、机械检查好。
2)十不吊:斜拉不吊,起载不吊、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指挥信号不明不吊,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吊物上面站人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六级以上强风无防护措施不吊,安全装置失灵不吊、光线阴暗看不清楚不吊。
15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