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预检与准备
2. 车辆启动与运行
3. 行车安全规定
4. 紧急情况处理
5. 停车与保养
6. 交接班程序
本规程旨在规范齿轨车司机的操作行为,确保行车安全,提高运输效率,防止设备损坏,保障人员生命安全,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为铁路运输系统的稳定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1. 预检与准备
- 检查车辆各项设备是否正常,包括制动系统、转向装置、灯光信号、齿轨接触部分等。
- 确认燃油、润滑油及冷却水充足,无泄漏现象。
- 检视行车路线,了解天气状况和路况信息。
2. 车辆启动与运行
- 按照标准程序启动车辆,不得擅自改变操作流程。
- 保持恒定速度行驶,避免急加速或急刹车,减少齿轨磨损。
- 在弯道、坡道或视线不良处需提前减速,鸣笛示警。
3. 行车安全规定
- 时刻保持警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速或疲劳驾驶。
- 遇到障碍物或行人,应立即停车,确保安全后再行进。
- 保持与前后车辆的安全距离,避免发生碰撞。
4. 紧急情况处理
- 遇到突发情况,如车辆故障、轨道损坏等,应立即停车,启动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上级。
- 如遇火灾或其他危险,应迅速疏散乘客,按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5. 停车与保养
- 到达目的地后,按规定位置停车,关闭电源,做好防溜措施。
- 定期进行车辆保养,清洁、润滑关键部位,及时更换磨损部件。
6. 交接班程序
- 交接班时,详细记录车辆状态、运行情况及需要注意的问题。
- 与接班司机进行面对面交接,确保双方清楚当前车辆状况和待办事项。
执行此规程,每位齿轨车司机都应以专业精神对待工作,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不断提升自身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共同维护铁路运输的高效与安全。
第1篇 齿轨车司机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规程适用于英国亨斯莱特公司生产的jh一112/900型齿轨车司机(国产齿轨车司机可参照执行)。
本规程中未包括的内容,应按《煤矿安全规程》、产品说明书等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上岗条件
第2条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3条必须熟悉所使用齿轨车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各种保护的原理、检查试验方法及《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掌握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会按完好标准进行日常的保养和维护,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能正确处理一般性故障。
三、安全规定
第4条上岗操作前必须学习齿轨车有关专项运输规定。
第5条严格执行信号规定:一声(长)为停、二声为机车向跟车工方向运行、三声为机车向远离跟车工方向运行。
第6条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在齿轨车行驶中或尚未停稳前离开驾驶室。
第7条正常情况下,严禁在道岔、弯道及主要运输线路停车。
第8条利用主气罐外供阀给主气罐进行充气时,必须使用压缩空气或氮气,严禁使用其他气源。
第9条换档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换档程序,禁止在空档滑动;禁止尝试跳跃挂档,要保证依次换档。
第10条斜巷运输时,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制度。同一斜巷严禁2辆机车同时运行。
第11条机车运行前,必须在平巷进行齿轨模式超速制动试验,一切正常后方可投入正常运行。
第12条列车出现故障或发现不正常现象时,必须立即减速停车;有发生事故的危险或接到紧急停车信号时,必须紧急停车。
第13条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的前端(调车和处理事故时不受此限)。如果用机车顶推车辆,司机必须听从跟车工的指挥,速度不超过1米/秒。对车组列时,要随时注意插挂销链人员的安全,严格按跟车工信号行车。
第14条要按信号指令行车。行驶中必须经常注意了望,注意观察人员、车辆、道岔岔尖位置、有无障碍物等,并注意观察各种仪表的显示。
第15条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米的间距。
第16条接近风门、巷道口、硐室出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等处所,以及前面有人、机车或视线有障碍物时,都必须降低速度,速度不大于2米/秒,并发出警笛,随时准备停车。
第17条必须听从跟车人员指挥,不准抢道或冒险行车。
第18条行车时,如遇到轨道有障碍物、掉道、脱钩时,要立即停车处理,对掉道的车严禁死拉硬拖,要采取适当的方法复道,处理时要保护好齿条和机车。
第19条当机车接近斜巷上下车场入齿段时,要慢速进入齿段,进入入齿段大约2米距离,如感觉机车齿条啮合不正常时,必须停车,将机车的粘着驱动改为齿轮驱动,同时将机车的操纵变速杆向前打在一档位置上,待检查上、下弯路及车辆连接一切正常后,方可按动喇叭鸣笛,准备行车。上、下弯路车辆连接及封车情况的检查由跟车工负责完成,一切检查正常后,方可通知机车司机,准许其斜巷运行。
第20条斜巷内行车,无特殊情况禁止停车,如需停车,必须放下油门操纵杆,关闭油门,将换向操纵杆打在中位,并利用服务刹车,放开安全踏板或者直接利用手刹进行制动,如遇紧急情况可使用紧急制动。斜巷内机车制动后启动和平巷内的启动一样,即将档位打在一档,换向手柄打在相应位置,各仪表指示数值在规定范围内,释放紧急制动和手刹阀,踏下安全踏板至中位,机车方可运行。
第21条在斜巷运行过程中,严禁进行换档操作;斜巷运输必须正常使用保险绳。
第22条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操作准备
第23条接班司机必须向交班司机详细了解齿轨车运行状况及存在问题等(交班司机要主动交待清楚),并对齿轨车认真进行如下检查:
1.驾驶室的顶篷和玻璃应完好。
2.连接器应良好。
3.喇叭音响应清晰、宏亮。
4.各操作手把、按钮应灵活。
5.砂箱内应有足够合格的细砂,撒砂装置应完好。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或向当班领导汇报。当齿轨车的闸、灯、喇叭、连接器、撒砂装置中,任何一项不完好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齿轨车。
第24条开车前跟车工必须认真检查车辆组列、装载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司机不得开车:
1.各车的连接不合格。
2.牵引车数、载荷超过规定。
3.载车上装载的物料的轮廓超过规定。
4.运送物料的齿轨车、车辆上搭乘人员(不包括跟车工)。
5.运送人员的列车附挂物料车或乘车人员不遵守乘车规定。
6.运送易燃、易爆或腐蚀性物品时,车辆的使用、组列或装载等不符合规定。
7.存在其他影响安全行车的隐患。
第25条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行车时,严禁将身体的任何部位探出车外。
五、正常操作
第26条启动前的检查:
1.目视检查机车外表及部件有无过多油污,有无可燃物或其他杂物。
2.检查各气、油管路是否完好、正常。
3.检查燃油泵是否有足够的油,燃油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4.检查燃油油箱供油开关是否打开,油路是否畅通,各油管接头有无松动、漏油现象。
5.放出燃油系统的空气,便于柴油机启动。
6.检查柴油机润滑油的油位是否在标准线之内,油的质量是否符合规定。
7.检查柴油机散热器内是否加满水,水管接头有无漏水现象。
8.检查乳化液油位和空气调节器水补充罐内的水位,并保证有足够的乳化油和冷却水。
9.检查配置在机车头部灭火器的完好情况,并保证能正常使用。
10.用主气罐排放阀排出主气罐内的水。
11.用紧急布沙箱排放阀排出紧急布沙箱内的水。
12.目视检查牵引装置有否损伤,确保没有松脱,安全链完好无损。
13.目视检查v型胶带完好正常。
14.检查驾驶室内仪表是否干净,玻璃有无破裂。
第27条启动程序:
1.检查主空气系统的压力是否达到7.6×105帕。若压力低于规定值时,应首先通过主气罐外供阀连接清洁、干燥的外部气源,给主气罐进行充气,直至压力达到规定值为止。
2.打开主空气隔离阀和空气启动器隔离阀。
3.按下信号复位按钮,使各指示重新设定。
4.按下紧急复位按钮,使紧急系统重新进入工作状态,直到压力达到4.5×105帕才锁定。
5.同时按下重载启动按钮和驾驶员启动按钮直到发动机启动。发动机一旦启动,释放驾驶员启动阀按钮,保持压下重载启动按钮,当发动机油压表读数升至1×105帕时,释放重载启动阀按钮。若5秒后发动机液压表读数达不到1×105帕,应立即释放重载启动阀按钮使发动机停机,检查处理机车故障。
6.机车启动后,关闭空气启动器隔离阀。
第28条启动后的检查:
1.检查首尾灯工作是否正常。
2.检查气笛是否正常。
3.检查撒砂装置是否灵活有效。
4.检查驾驶室内各控制和安全装置工作是否正常。
5.检查驾驶室内各仪表指示是否处于工作状态,并记录下正确读数。
6.检查速度计是否处于工作状态。
7.检查选择的驱动模式(粘着/齿轨)是否正确。
8.测试全部制动器(包括机车安全操作踏板)的工作状况是否正常。
9.测听机车运转声音是否正常,运转是否有失速现象。
第29条运行操作:
1.机车全部检查一切正常后,鸣笛运行。
2.踏下机车安全操纵踏板至中位。
3.选择运行方向,操纵变向操纵杆打在向前或者向后位置。
4.操纵变速杆向前打在一档的位置。
5.释放常用/停放制动器,同时操纵油门操纵杆,加大油门增加发动机功率,机车运行。
第30条机车的制动:
1.逐级换档至一档降低机车的速度。
2.关闭油门,逐渐施加常用制动器(即服务手刹)直至机车静止。
3.利用停放制动阀来进行停放制动。
4.让发动机回复低速状态运行3分钟。
第31条停车按以下步骤操作:
1.检查手动制动阀是否施放。
2.按下机车停止按钮,使发动机停车。
3.关闭空气启动器隔离阀。
六、收尾工作
第32条每班工作结束后,须填写有关记录并履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岗位。
第2篇 齿轨车司机技术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英国亨斯莱特公司生产的jh—112/900型齿轨车司机(国产齿轨车司机可参照执行)。
本规程中未包括的内容,应按《煤矿安全规程》、产品说明书等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3条 必须熟悉所使用齿轨车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各种保护的原理、检查试验方法及《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掌握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会按完好标准进行日常的保养和维护,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能正确处理一般故障。
三、安全规定
第4条 上岗操作前必须学习齿轨车有关专项运输规定。
第5条 严格执行信号规定:一声(长)为停、二声为机车向跟车工方向运行、三声为机车向远离跟车工方向运行。
第6条 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在齿轨车行驶中或尚未停稳前离开驾驶室。
第7条 正常情况下,严禁在道岔、弯道及主要运输线路停车。
第8条 利用主气罐外供阀给主气罐进行充气时,必须使用压缩空气或氮气,严禁使用其它气源。
第9条 换档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换档程序,禁止在空档滑动;禁止尝试跳跃挂档,要保证依次换档。
第10条 斜巷运输时,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制度。同一斜巷严禁两辆机车同时运行。
第11条 机车运行前,必须在平巷进行齿轨模式超速制动试验,一切正常后方可投入正常运行。
第12条 列车出现故障或发现不正常现象时,必须立即减速停车;有发生事故的危险或接到紧急停车信号时,必须紧急停车。
第13条 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的前端(调车和处理事故时不受此限)。如果用机车顶推车辆,司机必须听从跟车工的指挥,速度不超过1米/秒。对车组列时,要随时注意插挂销链人员的安全,严格按跟车工信号行车。
第14条 要按信号指令行车。行驶中必须经常注意了望,注意观察人员、车辆、道岔岔尖位置、有无障碍物等,并注意观察各种仪表的显示。
第15条 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米的间距。
第16条 接近风门、巷道口、硐室出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等处所,以及前面有人、机车或视线有障碍物时,都必须降低速度,速度不大于2米/秒,并发出警笛,随时准备停车。
第17条 必须听从跟车人员指挥,不准抢道或冒险行车。
第18条 行车时,如遇到轨道有障碍物、掉道、脱钩时,要立即停车处理,对掉道的车严禁死拉硬拖,要采取适当的方法复道,处理时要保护好齿条和机车。
第19条 当机车接近斜巷上下车场入齿段时,要慢速进入齿段,进入入齿段大约2米距离,如感觉机车齿条啮合不正常时,必须停车,将机车的粘着驱动改为齿轮驱动,同时将机车的操纵变速杆向前打在一档位置上,待检查上、下弯路及车辆连接一切正常后,方可按动喇叭鸣笛,准备行车。上、下弯路车辆连接及封车情况的检查由跟车工负责完成,一切检查正常后,方可通知机车司机,准许其斜巷运行。
第20条 斜巷内行车,无特殊情况禁止停车,如需停车,必须放下油门操纵杆,关闭油门,将换向操纵杆打在中位,并利用服务刹车,放开安全踏板或者直接利用手刹进行制动,如遇紧急情况可使用紧急制动。斜巷内机车制动后启动和平巷内的启动一样,即将档位打在一档,换向手柄打在相应位置,各仪表指示数值在规定范围内,释放紧急制动和手刹阀,踏下安全踏板至中位,机车方可运行。
第21条 在斜巷运行过程中,严禁进行换档操作;斜巷运输必须正常使用保险绳。
第22条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操作准备
第23条 接班司机必须向交班司机详细了解齿轨车运行状况及存在问题等(交班司机要主动交待清楚),并对齿轨车认真进行如下检查:
1. 驾驶室的顶蓬和玻璃应完好。
2. 连接器应良好。
3. 喇叭音响应清晰、宏亮。
4. 各操作手把、按扭应灵活。
5. 砂箱内应有足够合格的细砂,撒砂装置应完好。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或向当班领导汇报。当齿轨车的闸、灯、喇叭、连接器、撒砂装置中,任何一项不完好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齿轨车。
第24条 开车前跟车工必须认真检查车辆组列、装载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司机不得开车:
1. 各车的连接不合格。
2. 牵引车数、载荷超过规定。
3. 载车上装载的物料的轮廓超过规定。
4. 运送物料的齿轨车、车辆上搭乘人员(不包括跟车工)。
5. 运送人员的列车附挂物料车或乘车人员不遵守乘车规定。
6. 运送易燃、易爆或腐蚀性物品时,车辆的使用、组列或装载等不符合规定。
7. 存在其它影响安全行车的隐患。
第25条 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行车时,严禁将身体的任何部位探出车外。
五、正常操作
第26条 启动前的检查:
1. 目视检查机车外表及部件有无过多油污,有无可燃物或其它杂物。
2. 检查各气、油管路是否完好、正常。
3. 检查燃油泵是否有足够的油,燃油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4. 检查燃油油箱供油开关是否打开,油路是否畅通,各油管接头有无松动、漏油现象。
5. 放出燃油系统的空气,便于柴油机启动。
6. 检查柴油机润滑油的油位是否在标准线之内,油的质量是否符合规定。
7. 检查柴油机散热器内是否加满水,水管接头有无漏水现象。
8. 检查乳化液油位和空气调节器水补充罐内的水位,并保证有足够的乳化油和冷却水。
9. 检查配置在机车头部灭火器的完好情况,并保证能正常使用。
10. 用主气罐排放阀排出主气罐内的水。
11. 用紧急布沙箱排放阀排出紧急布沙箱内的水。
12. 目视检查牵引装置有否损伤,确保没有松脱,安全链完好无损。
13. 目视检查v型皮带完好正常。
14. 检查驾驶室内仪表是否干净,玻璃有无破裂。
第27条 启动程序:
1. 检查主空气系统的压力是否达到7.6bar。若压力低于规定值时,应首先通过主气罐外供阀联接清洁干燥的外部气源,给主气罐进行充气,直至压力达到规定值为止。
2. 打开主空气隔离阀和空气启动器隔离阀。
3. 按下信号复位按扭,使各指示重新设定。
4. 按下紧急复位按扭,使紧急系统重新进入工作状态,直到压力达到4.5bar才锁定。
5. 同时按下重载启动按扭和驾驶员启动按扭直到发动机启动。发动机一旦启动,释放驾驶员启动阀按扭,保持压下重载启动按扭,当发动机油压表读数升至1bar时,释放重载启动阀按扭。若五秒钟后发动机液压表读数达不到1bar,应立即释放重载启动阀按扭使发动机停机,检查处理机车故障。
6. 机车启动后,关闭空气启动器隔离阀。
第28条 启动后的检查:
1. 检查首尾灯工作是否正常。
2. 检查气笛是否正常。
3. 检查撒砂装置是否灵活有效。
4. 检查驾驶室内各控制和安全装置工作是否正常。
5. 检查驾驶室内各仪表指示是否处于工作状态,并记录下正确读数。
6、检查速度计是否处于工作状态。
7. 检查选择的驱动模式(粘着/齿轨)是否正确。
8. 测试全部制动器(包括机车安全操作踏板)的工作状况是否正常。
9. 测听机车运转声音是否正常,运转是否有失速现象。
第29条 运行操作:
1. 机车全部检查一切正常后,鸣笛运行。
2. 踏下机车安全操纵踏板至中位。
3. 选择运行方向,操纵变向操纵杆打在向前或者向后位置。
4. 操纵变速杆向前打在一档的位置。
5. 释放常用/停放制动器,同时操纵油门操纵杆,加大油门增加发动机功率,机车运行。
第30条 机车的制动:
1. 逐级换档至一档降低机车的速度。
2. 关闭油门,逐渐施加常用制动器即服务手刹直至机车静止。
3. 利用停放制动阀来进行停放制动。
4. 让发动机回复低速状态运行三分钟。
第31条 停车按以下步骤操作:
1. 检查手动制动阀是否施放。
2. 按下机车停止按扭,使发动机停车。
3. 关闭空气启动器隔离阀。
六、收尾工作
第32条 每班工作结束后,须填写有关记录并履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岗位。
第3篇 齿轨车司机:技术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英国亨斯莱特公司生产的jh—112/900型齿轨车司机(国产齿轨车司机可参照执行)。
本规程中未包括的内容,应按《煤矿安全规程》、产品说明书等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3条 必须熟悉所使用齿轨车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各种保护的原理、检查试验方法及《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掌握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会按完好标准进行日常的保养和维护,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能正确处理一般故障。
三、安全规定
第4条 上岗操作前必须学习齿轨车有关专项运输规定。
第5条 严格执行信号规定:一声(长)为停、二声为机车向跟车工方向运行、三声为机车向远离跟车工方向运行。
第6条 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在齿轨车行驶中或尚未停稳前离开驾驶室。
第7条 正常情况下,严禁在道岔、弯道及主要运输线路停车。
第8条 利用主气罐外供阀给主气罐进行充气时,必须使用压缩空气或氮气,严禁使用其它气源。
第9条 换档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换档程序,禁止在空档滑动;禁止尝试跳跃挂档,要保证依次换档。
第10条 斜巷运输时,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制度。同一斜巷严禁两辆机车同时运行。
第11条 机车运行前,必须在平巷进行齿轨模式超速制动试验,一切正常后方可投入正常运行。
第12条 列车出现故障或发现不正常现象时,必须立即减速停车;有发生事故的危险或接到紧急停车信号时,必须紧急停车。
第13条 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的前端(调车和处理事故时不受此限)。如果用机车顶推车辆,司机必须听从跟车工的指挥,速度不超过1米/秒。对车组列时,要随时注意插挂销链人员的安全,严格按跟车工信号行车。
第14条 要按信号指令行车。行驶中必须经常注意了望,注意观察人员、车辆、道岔岔尖位置、有无障碍物等,并注意观察各种仪表的显示。
第15条 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米的间距。
第16条 接近风门、巷道口、硐室出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等处所,以及前面有人、机车或视线有障碍物时,都必须降低速度,速度不大于2米/秒,并发出警笛,随时准备停车。
第17条 必须听从跟车人员指挥,不准抢道或冒险行车。
第18条 行车时,如遇到轨道有障碍物、掉道、脱钩时,要立即停车处理,对掉道的车严禁死拉硬拖,要采取适当的方法复道,处理时要保护好齿条和机车。
第19条 当机车接近斜巷上下车场入齿段时,要慢速进入齿段,进入入齿段大约2米距离,如感觉机车齿条啮合不正常时,必须停车,将机车的粘着驱动改为齿轮驱动,同时将机车的操纵变速杆向前打在一档位置上,待检查上、下弯路及车辆连接一切正常后,方可按动喇叭鸣笛,准备行车。上、下弯路车辆连接及封车情况的检查由跟车工负责完成,一切检查正常后,方可通知机车司机,准许其斜巷运行。
第20条 斜巷内行车,无特殊情况禁止停车,如需停车,必须放下油门操纵杆,关闭油门,将换向操纵杆打在中位,并利用服务刹车,放开安全踏板或者直接利用手刹进行制动,如遇紧急情况可使用紧急制动。斜巷内机车制动后启动和平巷内的启动一样,即将档位打在一档,换向手柄打在相应位置,各仪表指示数值在规定范围内,释放紧急制动和手刹阀,踏下安全踏板至中位,机车方可运行。
第21条 在斜巷运行过程中,严禁进行换档操作;斜巷运输必须正常使用保险绳。
第22条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操作准备
第23条 接班司机必须向交班司机详细了解齿轨车运行状况及存在问题等(交班司机要主动交待清楚),并对齿轨车认真进行如下检查:
1. 驾驶室的顶蓬和玻璃应完好。
2. 连接器应良好。
3. 喇叭音响应清晰、宏亮。
4. 各操作手把、按扭应灵活。
5. 砂箱内应有足够合格的细砂,撒砂装置应完好。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或向当班领导汇报。当齿轨车的闸、灯、喇叭、连接器、撒砂装置中,任何一项不完好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齿轨车。
第24条 开车前跟车工必须认真检查车辆组列、装载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司机不得开车:
1. 各车的连接不合格。
2. 牵引车数、载荷超过规定。
3. 载车上装载的物料的轮廓超过规定。
4. 运送物料的齿轨车、车辆上搭乘人员(不包括跟车工)。
5. 运送人员的列车附挂物料车或乘车人员不遵守乘车规定。
6. 运送易燃、易爆或腐蚀性物品时,车辆的使用、组列或装载等不符合规定。
7. 存在其它影响安全行车的隐患。
第25条 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行车时,严禁将身体的任何部位探出车外。
五、正常操作
第26条 启动前的检查:
1. 目视检查机车外表及部件有无过多油污,有无可燃物或其它杂物。
2. 检查各气、油管路是否完好、正常。
3. 检查燃油泵是否有足够的油,燃油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4. 检查燃油油箱供油开关是否打开,油路是否畅通,各油管接头有无松动、漏油现象。
5. 放出燃油系统的空气,便于柴油机启动。
6. 检查柴油机润滑油的油位是否在标准线之内,油的质量是否符合规定。
7. 检查柴油机散热器内是否加满水,水管接头有无漏水现象。
8. 检查乳化液油位和空气调节器水补充罐内的水位,并保证有足够的乳化油和冷却水。
9. 检查配置在机车头部灭火器的完好情况,并保证能正常使用。
10. 用主气罐排放阀排出主气罐内的水。
11. 用紧急布沙箱排放阀排出紧急布沙箱内的水。
12. 目视检查牵引装置有否损伤,确保没有松脱,安全链完好无损。
13. 目视检查v型皮带完好正常。
14. 检查驾驶室内仪表是否干净,玻璃有无破裂。
第27条 启动程序:
1. 检查主空气系统的压力是否达到7.6bar。若压力低于规定值时,应首先通过主气罐外供阀联接清洁干燥的外部气源,给主气罐进行充气,直至压力达到规定值为止。
2. 打开主空气隔离阀和空气启动器隔离阀。
3. 按下信号复位按扭,使各指示重新设定。
4. 按下紧急复位按扭,使紧急系统重新进入工作状态,直到压力达到4.5bar才锁定。
5. 同时按下重载启动按扭和驾驶员启动按扭直到发动机启动。发动机一旦启动,释放驾驶员启动阀按扭,保持压下重载启动按扭,当发动机油压表读数升至1bar时,释放重载启动阀按扭。若五秒钟后发动机液压表读数达不到1bar,应立即释放重载启动阀按扭使发动机停机,检查处理机车故障。
6. 机车启动后,关闭空气启动器隔离阀。
第28条 启动后的检查:
1. 检查首尾灯工作是否正常。
2. 检查气笛是否正常。
3. 检查撒砂装置是否灵活有效。
4. 检查驾驶室内各控制和安全装置工作是否正常。
5. 检查驾驶室内各仪表指示是否处于工作状态,并记录下正确读数。
6、检查速度计是否处于工作状态。
7. 检查选择的驱动模式(粘着/齿轨)是否正确。
8. 测试全部制动器(包括机车安全操作踏板)的工作状况是否正常。
9. 测听机车运转声音是否正常,运转是否有失速现象。
第29条 运行操作:
1. 机车全部检查一切正常后,鸣笛运行。
2. 踏下机车安全操纵踏板至中位。
3. 选择运行方向,操纵变向操纵杆打在向前或者向后位置。
4. 操纵变速杆向前打在一档的位置。
5. 释放常用/停放制动器,同时操纵油门操纵杆,加大油门增加发动机功率,机车运行。
第30条 机车的制动:
1. 逐级换档至一档降低机车的速度。
2. 关闭油门,逐渐施加常用制动器即服务手刹直至机车静止。
3. 利用停放制动阀来进行停放制动。
4. 让发动机回复低速状态运行三分钟。
第31条 停车按以下步骤操作:
1. 检查手动制动阀是否施放。
2. 按下机车停止按扭,使发动机停车。
3. 关闭空气启动器隔离阀。
六、收尾工作
第32条 每班工作结束后,须填写有关记录并履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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