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氧站安全操作规程
一、设备操作
1. 启动前检查:确保制氧设备各部件完好,无漏气、破损现象。
2. 运行监控:运行期间,定期观察设备运行参数,如压力、温度、流量等,保持在正常范围内。
3. 停机程序:关闭设备时,遵循先减压后断电的顺序,避免设备损坏。
二、气体处理
1. 气体储存:氧气瓶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和热源。
2. 管道维护:定期检查管道密封性,防止氧气泄漏。
3. 应急措施:如发生泄漏,立即关闭气源,严禁明火。
三、人员管理
1. 人员培训: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了解安全操作知识。
2. 安全防护:操作时佩戴防护装备,如防静电服、安全帽、防护眼镜等。
3. 紧急撤离:设立应急疏散路线,遇到紧急情况迅速有序撤离。
制氧站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旨在保障制氧设施的稳定运行,预防和减少因操作不当引发的安全事故,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同时确保氧气供应的质量和连续性,为生产活动提供可靠保障。
1. 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调整设备参数或进行维修。
2. 遵守“先开气后开机,先关机后关气”的原则,防止气压波动影响设备。
3. 工作区域严禁吸烟和携带火种,保持环境清洁干燥。
4. 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切勿自行处理。
5. 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6. 对新进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其熟悉并遵守操作规程。
以上规程需严格执行,任何违反规程的行为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全体员工务必认识到安全操作的重要性,以确保制氧站的平稳运行和全体人员的安全。
第1篇 制氧站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氧气贮存球罐及管道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清理,把所有的焊接管、钢锈、垢泥、灰尘及其它杂质除掉,保持管道干净。贮存球罐和管道的气压试验,应用无油的空气或氮气。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1.15倍。
2.调节阀组的管道和快速切断阀前后管道都应采用铜管或不锈钢管。
3.氧气贮存与输送不得超过额定工作压力。为防止超压,应定期检验超压报警系统和压力自调系统,使管道在超压下自动放散。各种安全阀、减压阀、自动调节阀等应经常保持灵敏可靠,不得随意拆卸。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采取措施。
4.氧气管道禁止与油管和电缆敷设在一个地沟内。氧气输送过程中,阀门的开、闭应该缓慢进行。尤其是在压力较高的情况下,更应注意。
5.氧气贮存球罐、管道、阀门等应定期检查,不得有泄漏或裂缝,周围不应有易燃物,氧气放散不得在室内排放,室外排放必须引至安全地点。检查漏气时,绝对禁止用明火的方法检查,要用涂肥皂水的办法来辨别。
6.氧气贮存与输送区域,应视为危险区域。在此区域内严禁烟火。不许穿带钉鞋,不许铁器碰撞。机器间、充瓶间和仓库以及氧气站的周围20米以内严禁明火和抽烟,并应设遮拦和挂“禁止烟火”的警示牌。空分塔及其附属设备、装置应采取防止静电积聚措施,并应经常查看是否完好。
7.设备容器和管道,需动火检修时,应经有关部门批准,报消防队备案。动火前,应化验动火处的空气含量应低于爆炸极限,同时,应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工作时指定专人监护,以防万一。
8.氧气站工作人员的手套严禁有油类沾污。并应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任何时候不得离人,不准存放易燃物品。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9.工作人员有权阻止车间及一切部门采用氧气作介质试压、试漏、吹扫设备、吹风乘凉,以免引起人身事故。
10.站内应保持清洁,地板和机器附近应保持无油,也不许将油脂滴入基础上。
11.用四氯化碳清洗制氧装置时,室内要保持通风良好,门窗要打开,操作者要带防毒面具,穿工作服和戴手套。
12.所有测量仪表应定期校验确保性能良好。压力表每年校验不少于2次。压力容器及管道应按规定作定期检验,并有定检标志。
13.液氧中乙炔含量应每天分析一次,当达到报警极限时,必须放出部分液氧,并从下塔送大量液态空气送至上塔,使液氧稀释,直到乙炔含量符合要求。在装置内取液态氧、液态氮或液态空气放入杜瓦瓶时,要经批准,并设人监护。液氧或液空的排放要有专用管道和地沟,不得在车间或设备周围任意倾倒。
14.工作人员必须提高警惕,严防坏人破坏。非氧气站人员、无特殊出入证者,禁止入站。本站人员及经批准入站人员出入站房时,应按规定登记和遵守安全制度。
[二]制氧工
1.制氧操作人员需经安全技术教育,了解安全知识,掌握防范措施,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才可进行操作。
2.所有仪表、阀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完整、灵敏、可靠。仪表和安全阀应定期校验,压力容器、管道要定期作水压、气密试验。
3.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设备运转时,操作者应密切注意各部位压力和温度的变化,严禁超压、超湿运行。
4.操作氧压机、分馏塔、充气台及其它与氧气接触的设备和阀门时,所使用的工具、手套应绝对禁止沾污油脂,设备附近不准放置油桶、油壶等物。
5.氧压机运行时,应经常检查蒸馏水的供给情况,不准缺水或断水;经常检查氧压机上,下密封圈的密封效果,发现问题及时修复。避免油被活塞杆带入气缸。
6.定期分析液氧中乙炔的浓度,控制在规定数值以下,利用吸附法消除水分、一氧化碳和乙炔杂质时,应经常检查吸附器的效果是否良好。如果过滤器与乙炔吸附器一起再生,应在再生前排放其内的液体。再生后严密关闭吸附器进、出口阀门。设备、管道的修理工作应在卸掉负荷后进行。绝对不准在受压时拧螺钉等。
7.凡与氧接触的设备、容器、管道等需动火修理时,应首先进行吹洗、置换,经化验空气含氧量在22%以下,并报告有关部门,方可进行。动火时应有人监护。
8.修理或安装与氧气接触的零部件时,应进行脱脂。
9.禁止用氧气进行试压,检漏和吹扫工作。
10.进行化碱工作和用四氯化碳脱脂时,应戴防护眼镜的面具和橡胶手套,避免被火碱烧伤,加强通风及戴防护面具,预防四氯化碳中毒。用汽油清洗应戴多层防护口罩及胶皮手套,工作完后,皮肤外露部分要及时用肥皂水清洗。
11.放掉空分馏塔内液体时应认真、细致,避免冻伤。液体流经管道及地段不得有油脂,此时厂房内禁止动火作业。
12.分馏塔的加热气体,进口温度不准超过70℃。
13.低温阀门泄漏时,必须在结冻后处理。
14.制氧站内和周围20米内严禁烟火,不准用火检查是否漏气,并严防铁器撞击产生火花。
15.站内消防器材应齐备,定期检查消防器材。
16.站房内发生火灾等事故时,应立即进行抢救。同时应保护现场,报告领导。
17.非本站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厂房。外单位参观人员需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有人陪同方可进入。
[三)氧压机
1.操作氧压机的工作人员,必须做好启动前的准备工作,并检查蒸馏水、冷却阀、油面计、油表压力、旁通阀、送氧阀等是否安全可靠,并盘车试验,每次盘车时间不少于30分钟,并检查油压,机械转动是否正常。
2.当机械运转正常后,可逐步关闭ⅰ、ⅲ级回路管上的旁通阀,检查ⅲ级送氧阀要在全开位置,逐步关小ⅲ级放空阀,使压力逐步提高至正常规定,同时检查各级间压缩比正常,机械运转正常后,关闭氧气放空阀。
3.氧压机正常工作时,检查氧气压力和温度,各级经压缩后的氧气压力和温度不得超过规定值。
工作时注意运转部位的表面温度不得超过50℃,各级排气温度不得高于170℃。
4.经常检查蒸馏水供给情况,注意调节冷却器内进水的经常温度不得超过规定值。经常排除油水分离器内的水。
5.压力表、安全阀、温度计要定期校验,氧压机的压力表禁止与空气压力表交换使用。
6.曲轴箱内的油应保持足够的高度,不足时,应加够到油面计的1/2高度处。
7.油表压力为294~49千帕时,不许有油进入有氧气的地方。要特别注意活塞杆与密封周的密封性,如发现氧气与油脂接触,要及时进行脱脂工作。
8.禁止无关人员出入氧压机房,室内禁止吸烟和明火取暖,并应采取良好的通风措施。
9.事故紧急停车:
(1)停止电动机;
(2)打开皿级放空阀;
(3)关闭氧气进口阀,
(4)关闭ⅲ级送氧阀;
(5)半小时后或根据情况停止供油供水。
10.工作完毕后,切断电源,清理场地。
[四]气瓶间
1.操作人员必须树立高度责任感,严禁吸烟与带入火种。明火区应远离10米以上,禁止用油手及油手套开动阀门。
2.气瓶间必须将各种气瓶按规定分开存放,氢、乙炔气瓶禁止放在氧气瓶存贮间、充氧间或氧气站内。气瓶应直立放置并标有明显标记。放置必须整齐,并设有栏杆或支架加以固定,防止发生滚动。存放区要留有适当宽度的通道。
3.操作人员必须定期巡查压力表,气体管路,如发现不正常时,立即采取适当措施处理,并向有关人员报告。
4.冬季气瓶出口处结冻时,只许用蒸气、热水加热溶解。严禁使用明火烘烤。
[五]气瓶充氧工
1.必须熟悉充装设备、工艺及安全操作规定。
2.氧气瓶充装前应有专人检查,未经检查不准充气。检查时,应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严格进行技术检验;充装前,还应化验鉴别瓶内气体成分;充装时,气体流速不宜过快,防止气瓶过热。
3.压力表、安全阀要定期校验,保持灵敏准确。检查漏气应用肥皂水,禁止用火试验。
4.气瓶温度不得超过45℃,否则立即停止充氧。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禁止充装气体:
(1)瓶上沾有油脂,瓶嘴冻结;
(2)气瓶的漆色、字样和所装气体不符的;漆色、字样脱落,不易识别气瓶种类的;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的;
(3)气瓶漏气,气阀不良及瓶内无余气;
(4)安全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
(5)瓶体经外观检查有缺陷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
(6)已经超过检验期限的。
6.气瓶充装时,若发生着火,应迅速关闭阀门,停止气源后,再用灭火器材扑救。
7.灌瓶间、实瓶间、操作时,应防止气瓶倾倒,并轻卸轻放所有瓶子,应注意留有安全通道。
8.充气的卡具应灵活,确保锁紧可靠。
9.充装所戴的手套、工具、卡具等要防止被沾染油污。
第2篇 制氧站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氧气贮存球罐及管道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清理,把所有的焊接管、钢锈、垢泥、灰尘及其它杂质除掉,保持管道干净。贮存球罐和管道的气压试验,应用无油的空气或氮气。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1.15倍。
2.调节阀组的管道和快速切断阀前后管道都应采用铜管或不锈钢管。
3.氧气贮存与输送不得超过额定工作压力。为防止超压,应定期检验超压报警系统和压力自调系统,使管道在超压下自动放散。各种安全阀、减压阀、自动调节阀等应经常保持灵敏可靠,不得随意拆卸。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采取措施。
4.氧气管道禁止与油管和电缆敷设在一个地沟内。氧气输送过程中,阀门的开、闭应该缓慢进行。尤其是在压力较高的情况下,更应注意。
5.氧气贮存球罐、管道、阀门等应定期检查,不得有泄漏或裂缝,周围不应有易燃物,氧气放散不得在室内排放,室外排放必须引至安全地点。检查漏气时,绝对禁止用明火的方法检查,要用涂肥皂水的办法来辨别。
6.氧气贮存与输送区域,应视为危险区域。在此区域内严禁烟火。不许穿带钉鞋,不许铁器碰撞。机器间、充瓶间和仓库以及氧气站的周围20米以内严禁明火和抽烟,并应设遮拦和挂“禁止烟火”的警示牌。空分塔及其附属设备、装置应采取防止静电积聚措施,并应经常查看是否完好。
7.设备容器和管道,需动火检修时,应经有关部门批准,报消防队备案。动火前,应化验动火处的空气含量应低于爆炸极限,同时,应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工作时指定专人监护,以防万一。
8.氧气站工作人员的手套严禁有油类沾污。并应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任何时候不得离人,不准存放易燃物品。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9.工作人员有权阻止车间及一切部门采用氧气作介质试压、试漏、吹扫设备、吹风乘凉,以免引起人身事故。
10.站内应保持清洁,地板和机器附近应保持无油,也不许将油脂滴入基础上。
11.用四氯化碳清洗制氧装置时,室内要保持通风良好,门窗要打开,操作者要带防毒面具,穿工作服和戴手套。
12.所有测量仪表应定期校验确保性能良好。压力表每年校验不少于2次。压力容器及管道应按规定作定期检验,并有定检标志。
13.液氧中乙炔含量应每天分析一次,当达到报警极限时,必须放出部分液氧,并从下塔送大量液态空气送至上塔,使液氧稀释,直到乙炔含量符合要求。在装置内取液态氧、液态氮或液态空气放入杜瓦瓶时,要经批准,并设人监护。液氧或液空的排放要有专用管道和地沟,不得在车间或设备周围任意倾倒。
14.工作人员必须提高警惕,严防坏人破坏。非氧气站人员、无特殊出入证者,禁止入站。本站人员及经批准入站人员出入站房时,应按规定登记和遵守安全制度。
[二]制氧工
1.制氧操作人员需经安全技术教育,了解安全知识,掌握防范措施,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才可进行操作。
2.所有仪表、阀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完整、灵敏、可靠。仪表和安全阀应定期校验,压力容器、管道要定期作水压、气密试验。
3.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设备运转时,操作者应密切注意各部位压力和温度的变化,严禁超压、超湿运行。
4.操作氧压机、分馏塔、充气台及其它与氧气接触的设备和阀门时,所使用的工具、手套应绝对禁止沾污油脂,设备附近不准放置油桶、油壶等物。
5.氧压机运行时,应经常检查蒸馏水的供给情况,不准缺水或断水;经常检查氧压机上,下密封圈的密封效果,发现问题及时修复。避免油被活塞杆带入气缸。
6.定期分析液氧中乙炔的浓度,控制在规定数值以下,利用吸附法消除水分、一氧化碳和乙炔杂质时,应经常检查吸附器的效果是否良好。如果过滤器与乙炔吸附器一起再生,应在再生前排放其内的液体。再生后严密关闭吸附器进、出口阀门。设备、管道的修理工作应在卸掉负荷后进行。绝对不准在受压时拧螺钉等。
7.凡与氧接触的设备、容器、管道等需动火修理时,应首先进行吹洗、置换,经化验空气含氧量在22%以下,并报告有关部门,方可进行。动火时应有人监护。
8.修理或安装与氧气接触的零部件时,应进行脱脂。
9.禁止用氧气进行试压,检漏和吹扫工作。
10.进行化碱工作和用四氯化碳脱脂时,应戴防护眼镜的面具和橡胶手套,避免被火碱烧伤,加强通风及戴防护面具,预防四氯化碳中毒。用汽油清洗应戴多层防护口罩及胶皮手套,工作完后,皮肤外露部分要及时用肥皂水清洗。
11.放掉空分馏塔内液体时应认真、细致,避免冻伤。液体流经管道及地段不得有油脂,此时厂房内禁止动火作业。
12.分馏塔的加热气体,进口温度不准超过70℃。
13.低温阀门泄漏时,必须在结冻后处理。
14.制氧站内和周围20米内严禁烟火,不准用火检查是否漏气,并严防铁器撞击产生火花。
15.站内消防器材应齐备,定期检查消防器材。
16.站房内发生火灾等事故时,应立即进行抢救。同时应保护现场,报告领导。
17.非本站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厂房。外单位参观人员需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有人陪同方可进入。
[三)氧压机
1.操作氧压机的工作人员,必须做好启动前的准备工作,并检查蒸馏水、冷却阀、油面计、油表压力、旁通阀、送氧阀等是否安全可靠,并盘车试验,每次盘车时间不少于30分钟,并检查油压,机械转动是否正常。
2.当机械运转正常后,可逐步关闭ⅰ、ⅲ级回路管上的旁通阀,检查ⅲ级送氧阀要在全开位置,逐步关小ⅲ级放空阀,使压力逐步提高至正常规定,同时检查各级间压缩比正常,机械运转正常后,关闭氧气放空阀。
3.氧压机正常工作时,检查氧气压力和温度,各级经压缩后的氧气压力和温度不得超过规定值。
工作时注意运转部位的表面温度不得超过50℃,各级排气温度不得高于170℃。
4.经常检查蒸馏水供给情况,注意调节冷却器内进水的经常温度不得超过规定值。经常排除油水分离器内的水。
5.压力表、安全阀、温度计要定期校验,氧压机的压力表禁止与空气压力表交换使用。
6.曲轴箱内的油应保持足够的高度,不足时,应加够到油面计的1/2高度处。
7.油表压力为294~49千帕时,不许有油进入有氧气的地方。要特别注意活塞杆与密封周的密封性,如发现氧气与油脂接触,要及时进行脱脂工作。
8.禁止无关人员出入氧压机房,室内禁止吸烟和明火取暖,并应采取良好的通风措施。
9.事故紧急停车:
(1)停止电动机;
(2)打开皿级放空阀;
(3)关闭氧气进口阀,
(4)关闭ⅲ级送氧阀;
(5)半小时后或根据情况停止供油供水。
10.工作完毕后,切断电源,清理场地。
[四]气瓶间
1.操作人员必须树立高度责任感,严禁吸烟与带入火种。明火区应远离10米以上,禁止用油手及油手套开动阀门。
2.气瓶间必须将各种气瓶按规定分开存放,氢、乙炔气瓶禁止放在氧气瓶存贮间、充氧间或氧气站内。气瓶应直立放置并标有明显标记。放置必须整齐,并设有栏杆或支架加以固定,防止发生滚动。存放区要留有适当宽度的通道。
3.操作人员必须定期巡查压力表,气体管路,如发现不正常时,立即采取适当措施处理,并向有关人员报告。
4.冬季气瓶出口处结冻时,只许用蒸气、热水加热溶解。严禁使用明火烘烤。
[五]气瓶充氧工
1.必须熟悉充装设备、工艺及安全操作规定。
2.氧气瓶充装前应有专人检查,未经检查不准充气。检查时,应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严格进行技术检验;充装前,还应化验鉴别瓶内气体成分;充装时,气体流速不宜过快,防止气瓶过热。
3.压力表、安全阀要定期校验,保持灵敏准确。检查漏气应用肥皂水,禁止用火试验。
4.气瓶温度不得超过45℃,否则立即停止充氧。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禁止充装气体:
(1)瓶上沾有油脂,瓶嘴冻结;
(2)气瓶的漆色、字样和所装气体不符的;漆色、字样脱落,不易识别气瓶种类的;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的;
(3)气瓶漏气,气阀不良及瓶内无余气;
(4)安全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
(5)瓶体经外观检查有缺陷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
(6)已经超过检验期限的。
6.气瓶充装时,若发生着火,应迅速关闭阀门,停止气源后,再用灭火器材扑救。
7.灌瓶间、实瓶间、操作时,应防止气瓶倾倒,并轻卸轻放所有瓶子,应注意留有安全通道。
8.充气的卡具应灵活,确保锁紧可靠。
9.充装所戴的手套、工具、卡具等要防止被沾染油污。
第3篇 制氧站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氧气贮存球罐及管道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清理,把所有的焊接管、钢锈、垢泥、灰尘及其它杂质除掉,保持管道干净。贮存球罐和管道的气压试验,应用无油的空气或氮气。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1.15倍。
2.调节阀组的管道和快速切断阀前后管道都应采用铜管或不锈钢管。
3.氧气贮存与输送不得超过额定工作压力。为防止超压,应定期检验超压报警系统和压力自调系统,使管道在超压下自动放散。各种安全阀、减压阀、自动调节阀等应经常保持灵敏可靠,不得随意拆卸。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采取措施。
4.氧气管道禁止与油管和电缆敷设在一个地沟内。氧气输送过程中,阀门的开、闭应该缓慢进行。尤其是在压力较高的情况下,更应注意。
5.氧气贮存球罐、管道、阀门等应定期检查,不得有泄漏或裂缝,周围不应有易燃物,氧气放散不得在室内排放,室外排放必须引至安全地点。检查漏气时,绝对禁止用明火的方法检查,要用涂肥皂水的办法来辨别。
6.氧气贮存与输送区域,应视为危险区域。在此区域内严禁烟火。不许穿带钉鞋,不许铁器碰撞。机器间、充瓶间和仓库以及氧气站的周围20米以内严禁明火和抽烟,并应设遮拦和挂“禁止烟火”的警示牌。空分塔及其附属设备、装置应采取防止静电积聚措施,并应经常查看是否完好。
7.设备容器和管道,需动火检修时,应经有关部门批准,报消防队备案。动火前,应化验动火处的空气含量应低于爆炸极限,同时,应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工作时指定专人监护,以防万一。
8.氧气站工作人员的手套严禁有油类沾污。并应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任何时候不得离人,不准存放易燃物品。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9.工作人员有权阻止车间及一切部门采用氧气作介质试压、试漏、吹扫设备、吹风乘凉,以免引起人身事故。
10.站内应保持清洁,地板和机器附近应保持无油,也不许将油脂滴入基础上。
11.用四氯化碳清洗制氧装置时,室内要保持通风良好,门窗要打开,操作者要带防毒面具,穿工作服和戴手套。
12.所有测量仪表应定期校验确保性能良好。压力表每年校验不少于2次。压力容器及管道应按规定作定期检验,并有定检标志。
13.液氧中乙炔含量应每天分析一次,当达到报警极限时,必须放出部分液氧,并从下塔送大量液态空气送至上塔,使液氧稀释,直到乙炔含量符合要求。在装置内取液态氧、液态氮或液态空气放入杜瓦瓶时,要经批准,并设人监护。液氧或液空的排放要有专用管道和地沟,不得在车间或设备周围任意倾倒。
14.工作人员必须提高警惕,严防坏人破坏。非氧气站人员、无特殊出入证者,禁止入站。本站人员及经批准入站人员出入站房时,应按规定登记和遵守安全制度。
(二)制氧工
1.制氧操作人员需经安全技术教育,了解安全知识,掌握防范措施,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才可进行操作。
2.所有仪表、阀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完整、灵敏、可靠。仪表和安全阀应定期校验,压力容器、管道要定期作水压、气密试验。
3.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设备运转时,操作者应密切注意各部位压力和温度的变化,严禁超压、超湿运行。
4.操作氧压机、分馏塔、充气台及其它与氧气接触的设备和阀门时,所使用的工具、手套应绝对禁止沾污油脂,设备附近不准放置油桶、油壶等物。
5.氧压机运行时,应经常检查蒸馏水的供给情况,不准缺水或断水;经常检查氧压机上,下密封圈的密封效果,发现问题及时修复。避免油被活塞杆带入气缸。
6.定期分析液氧中乙炔的浓度,控制在规定数值以下,利用吸附法消除水分、一氧化碳和乙炔杂质时,应经常检查吸附器的效果是否良好。如果过滤器与乙炔吸附器一起再生,应在再生前排放其内的液体。再生后严密关闭吸附器进、出口阀门。设备、管道的修理工作应在卸掉负荷后进行。绝对不准在受压时拧螺钉等。
7.凡与氧接触的设备、容器、管道等需动火修理时,应首先进行吹洗、置换,经化验空气含氧量在22%以下,并报告有关部门,方可进行。动火时应有人监护。
8.修理或安装与氧气接触的零部件时,应进行脱脂。
9.禁止用氧气进行试压,检漏和吹扫工作。
10.进行化碱工作和用四氯化碳脱脂时,应戴防护眼镜的面具和橡胶手套,避免被火碱烧伤,加强通风及戴防护面具,预防四氯化碳中毒。用汽油清洗应戴多层防护口罩及胶皮手套,工作完后,皮肤外露部分要及时用肥皂水清洗。
11.放掉空分馏塔内液体时应认真、细致,避免冻伤。液体流经管道及地段不得有油脂,此时厂房内禁止动火作业。
12.分馏塔的加热气体,进口温度不准超过70℃。
13.低温阀门泄漏时,必须在结冻后处理。
14.制氧站内和周围20米内严禁烟火,不准用火检查是否漏气,并严防铁器撞击产生火花。
15.站内消防器材应齐备,定期检查消防器材。
16.站房内发生火灾等事故时,应立即进行抢救。同时应保护现场,报告领导。
17.非本站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厂房。外单位参观人员需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有人陪同方可进入。
(三)氧压机
1.操作氧压机的工作人员,必须做好启动前的准备工作,并检查蒸馏水、冷却阀、油面计、油表压力、旁通阀、送氧阀等是否安全可靠,并盘车试验,每次盘车时间不少于30分钟,并检查油压,机械转动是否正常。
2.当机械运转正常后,可逐步关闭ⅰ、ⅲ级回路管上的旁通阀,检查ⅲ级送氧阀要在全开位置,逐步关小ⅲ级放空阀,使压力逐步提高至正常规定,同时检查各级间压缩比正常,机械运转正常后,关闭氧气放空阀。
3.氧压机正常工作时,检查氧气压力和温度,各级经压缩后的氧气压力和温度不得超过规定值。
工作时注意运转部位的表面温度不得超过50℃,各级排气温度不得高于170℃。
4.经常检查蒸馏水供给情况,注意调节冷却器内进水的经常温度不得超过规定值。经常排除油水分离器内的水。
5.压力表、安全阀、温度计要定期校验,氧压机的压力表禁止与空气压力表交换使用。
6.曲轴箱内的油应保持足够的高度,不足时,应加够到油面计的1/2高度处。
7.油表压力为294~49千帕时,不许有油进入有氧气的地方。要特别注意活塞杆与密封周的密封性,如发现氧气与油脂接触,要及时进行脱脂工作。
8.禁止无关人员出入氧压机房,室内禁止吸烟和明火取暖,并应采取良好的通风措施。
9.事故紧急停车:
(1)停止电动机;
(2)打开皿级放空阀;
(3)关闭氧气进口阀,
(4)关闭ⅲ级送氧阀;
(5)半小时后或根据情况停止供油供水。
10.工作完毕后,切断电源,清理场地。
(四)气瓶间
1.操作人员必须树立高度责任感,严禁吸烟与带入火种。明火区应远离10米以上,禁止用油手及油手套开动阀门。
2.气瓶间必须将各种气瓶按规定分开存放,氢、乙炔气瓶禁止放在氧气瓶存贮间、充氧间或氧气站内。气瓶应直立放置并标有明显标记。放置必须整齐,并设有栏杆或支架加以固定,防止发生滚动。存放区要留有适当宽度的通道。
3.操作人员必须定期巡查压力表,气体管路,如发现不正常时,立即采取适当措施处理,并向有关人员报告。
4.冬季气瓶出口处结冻时,只许用蒸气、热水加热溶解。严禁使用明火烘烤。
(五)气瓶充氧工
1.必须熟悉充装设备、工艺及安全操作规定。
2.氧气瓶充装前应有专人检查,未经检查不准充气。检查时,应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严格进行技术检验;充装前,还应化验鉴别瓶内气体成分;充装时,气体流速不宜过快,防止气瓶过热。
3.压力表、安全阀要定期校验,保持灵敏准确。检查漏气应用肥皂水,禁止用火试验。
4.气瓶温度不得超过45℃,否则立即停止充氧。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禁止充装气体:
(1)瓶上沾有油脂,瓶嘴冻结;
(2)气瓶的漆色、字样和所装气体不符的;漆色、字样脱落,不易识别气瓶种类的;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的;
(3)气瓶漏气,气阀不良及瓶内无余气;
(4)安全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
(5)瓶体经外观检查有缺陷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
(6)已经超过检验期限的。
6.气瓶充装时,若发生着火,应迅速关闭阀门,停止气源后,再用灭火器材扑救。
7.灌瓶间、实瓶间、操作时,应防止气瓶倾倒,并轻卸轻放所有瓶子,应注意留有安全通道。
8.充气的卡具应灵活,确保锁紧可靠。
9.充装所戴的手套、工具、卡具等要防止被沾染油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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