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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更新时间:2024-11-20

路基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有哪些

路基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 作业前准备

- 确保所有施工人员接受安全培训,并熟悉作业流程。

- 检查施工设备,如挖掘机、压路机等,确保其良好运行状态。

- 设置明显的施工现场警示标志和夜间照明设施。

2. 地基处理

- 进行地质勘探,评估土壤稳定性和承载力。

- 若有地下水,需采取排水措施防止地基沉降。

3. 施工过程

- 作业区应保持清洁,避免杂物堆积。

- 使用重型机械时,需有专人指挥,防止碰撞或误操作。

- 定期检查边坡稳定性,预防滑坡风险。

4. 劳动保护

- 工人必须佩戴安全帽、反光服和防护鞋。

- 在噪音和尘土大的环境中,使用耳塞和防尘口罩。

5. 应急措施

- 制定应急预案,包括医疗救援、火灾应对等。

-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

目的和意义

本规程旨在规范路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行为,减少工伤事故,保障工人生命安全,确保工程质量,维护项目进度,降低企业风险,同时也符合国家及行业的安全生产法规要求。

注意事项

1. 施工过程中,严禁酒后作业和疲劳工作,保证人员精神状态良好。

2. 严禁在无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入深坑或高处作业。

3. 遇到恶劣天气,如强风、暴雨,应暂停施工,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4. 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要遵守相关规定,远离火源。

5. 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6. 作业结束后,应清理现场,关闭电源,确保无遗留安全隐患。

以上规程需严格执行,任何违反规程的行为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每个工人都应以自身和他人的安全为重,时刻保持警惕,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的施工环境。

路基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一、路堑施工安全技术

1、路堑施工应保证排水通畅

开挖区要保持排水系统通畅,并与原排水系统相适应,排出的水不得危及路基、建筑物和农田;对边坡开挖过程中出现的地下水,要在采取了排水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对于岩溶地区的岩溶水应进行治理,不得任意抽水或者堵塞出水口;堑顶为土质或含有软弱夹层的岩石时,天沟应及时铺砌或者采取其它防渗措施;天沟、侧沟等引、截水设施严禁设在未处理的虚碴、弃土上,要平顺、畅通。

2、要注意边坡的稳定问题

施工前后要对坡面、坡顶附近进行检查,有裂缝和坍方迹象或有危石、危土时要立即处理;开挖坡面要尽可能接近设计坡度,坡面要清理干净;不能处理而又对安全构成威胁时,要暂停施工并向上级报告。

3、应自上而下进行,严禁掏底开挖,防止造成坍塌。

4、如果出现岩层走向、倾角不利于边坡稳定及施工安全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顺层开挖不挖断岩层;采取减弱振动的措施;在设有挡土墙的地段要短开挖或者马口开挖并设置临时支护。

5、人工开挖时间距不得小于2-3m;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存放工具;多人共同撬一石要有人指挥、动作要协调;在高于3m的坡面上作业要系安全绳,安全桩要牢固,禁止多人同系一条安全绳或多根安全绳拴在同一根安全桩上;要注意防滑。

6、作业要与装运工作错开,严禁上下重叠作业。

7、禁止安排有癫痫、高血压、严重贫血人员从事撬石和高边坡作业。

8、在行车线上施工要遵守有关的安全规定。

9、弃土应遵守的规定

要按计划、整齐地堆在一侧或两侧以及距离较远的荒山、空地。

弃土堆的位置和高度要考虑路堑和自身的稳定,并考虑地形以及其它设施的影响。弃土置于山坡上侧应连续堆放,置于山坡下侧应间断堆放。不得弃在河道内,不得挤压桥孔或涵管。

在地面横坡陡于1:5的路堤边坡上和浸水的路堤边坡上不得弃土;当路堑土质松软或者岩层倾向线路的地段不得在堑顶弃土;严禁在岩溶漏斗处和暗河口弃土;严禁贴近桥墩台弃土。

二、路基施工安全技术

1、路基应自下而上分层填筑,运卸与填筑压实作业面错开,防止互相干扰。

2、砌筑边坡的进度要与路基的填筑进度相协调,砌筑高度要与填土中心高度大致保持,以防止石头滚落。

3、使用机械运土时,途中的临时便道与正式公路交界处要设置安全标志,必要时设指挥人员;运输道路的线路和桥涵要满足荷载的要求,必要时设限载标志并进行加固。

4、使用机械填筑时,填土边缘要设标志杆;要指定会车地点;必要时设指挥人员;注意穿越架空电线路等的安全问题。

5、施工便道间的交叉口以及与铁路的交叉口要设标志,与铁路交叉的临时施工道口的设置和管理要按有关规定办理。

6、在水中填筑路基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在泥沼、低洼地带施工要先做好排水和防洪工作,并注意观测。

三、路基附属结构物施工安全技术

(一)路基排水

路基要排除地面水和地下水,尤其对于松软的特种土和易软化的岩石路基,更应该做好排水工程,以确保路基边坡和基底的稳定。

路基排水设施应布局合理,与桥涵、隧道、车站的排水设施相连接,并有足够的过水能力。

路基排水设施应考虑农田水利的综合利用。

(二)路基防护

路基防护应安排在适宜的时间施工,并及时完成。

路基变破防护设施应在稳定的基脚和坡体上施工,在设有挡土墙或排除地下水设施地段,应先做好挡土墙或排水设施再做防护设施。

防护的坡体表面应先进行检查处理,并使防护设施与土石坡面密贴,排水畅通。

(三)路基加固

路基加固通常采用挡土墙、抗滑(锚固)桩等方法。

挡土墙在施工时应随开挖随下基随砌筑,并做好墙后的排水设施,及时回填或填筑路堤。

挡土墙开挖时要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做好临时支撑,基坑周围以内设临时排水沟,若有地下水要排水疏干措施。

在岩体破碎或土质松软、有水地段修建挡土墙宜在旱季进行,并适当分段集中施工,不宜长段开挖、长时间暴露。

挡土墙伸入路堤或嵌入地层部分应与墙体结合在一起砌筑。路堑挡土墙顶面应抹平与边坡相接,间隙应填实并封严。

挡土墙与桥台、隧道洞门连接时,应协调施工,必要时加临时支撑,保证相接填方或地基的稳定及施工的安全。

四、土石方施工机械的安全使用

(一)一般要求

机械启动前要把离合器分离或把变速杆防在空挡位置,确认周围无人或者障碍物时方可作业。

机械行驶中人员不得上下或传递物件,禁止在陡坡上转弯、倒车和停车,下坡不准空挡滑行。

停车以及在坡道上熄火时,必须把车刹住,刀片、铲斗落地。

钢丝绳禁止打结使用,并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或者降级使用。

(二)挖掘机

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斗不应过猛,一次进土高度不宜超过4m。

向汽车上卸土应待车子听稳后进行,禁止铲斗从驾驶室上方通过。

铲斗回转半径内遇有推土机时,应停止作业。

行驶时,臂杆应与履带平行,要制动住回转机构,铲斗离地1m左右。上下坡时坡度不宜超过20°。

装运装载机时,严禁在跳板上转向和无故停车。上车后应刹住各制动器,放好臂杆和铲斗。

(三)装载机

在新填的土堤上作业时,铲斗离坡边不得小于1m。

行驶时驾驶室外不得载人。

拖式铲运机上下坡的坡度不得超过25°,横坡不得超过6°。

多台铲运机同时作业时,前后距离不得小于10m,横向距离不得小于20m。

(四)压路机

在新填筑的路基上进行碾压时,应从中间向两侧碾压,碾压的路面应基本平坦,如有障碍物要事先清除。

两台以上同时作业时,间距不得小于3m,坡道上纵列行驶间距不得小雨20m。

严禁压路机拖拉其它机械或物体。

(五)自卸汽车

发动时应检查、试运行液压机构。

配合挖掘机装料时,自卸汽车就位后,拉紧手刹车,如挖斗必须经过驾驶室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

卸料时应选好地形,并检试上方和周围有无电线、障碍物以及行人。卸料后车斗应及时复原,不得边走边落。

向洼坑地方卸料时,必须与坑边保持适当的距离,防止边坡坍塌。

检修倾斜装置时,应撑牢车厢。

车厢内严禁站人。

第2篇 路基施工安全用电操作规程

一、所有电气设备的绝缘状况必须良好,各项绝缘指标应达到规定值,凡有裸露带电部位的电气设备和易发生电击危险的区域,都应有符合要求的防护,如围栏、护网、箱、匣等屏护设施。

二、电气设备及其相连机械设备的金属部分,可能由于绝缘损坏而带电的,必须根据供电系统的特点采取保护性接零或接地措施,手持式电动工具和符合安装条件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安装触电保安器。

三、施工用电的线路及设备,应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安装设置,并应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规定。使用期超过六个月则应符合正式电力工程的技术要求。

四、严禁将电线路搭靠或固定在机械、栏杆、钢筋、管子、扒钉等金属件上。电线路的架设高度,与建筑物的距离以及和公路、铁路等平行或交叉时,应符合铁道部现行的《铁路电力设计规范》的规定。

五、各种机床、金属设备上所有局部照明及其它易发生电击危险场所的照明和行灯应使用36v及以下的安全电压,在金属容器内或特别潮湿的环境中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安全电压的电源应用双线圈变压器,手持行灯应有绝缘良好的手柄和护罩。

六、对电气设备、绝缘用具必须定期检查、测试,防雷设施每年在雷雨季节之前应检测,手持电动工具应由专人管理,每月检查一次,绝缘用具每三个月测试一次。高压绝缘用具,每半年测试一次,凡不合要求的机具,严禁使用。

七、变、配电室不应使用易燃的材料建筑,门向外开,建筑结构应符合防火、防水、防漏、防小动物串入和通风良好的要求,在采用外来电源和自备发电机两个电源交替使用时,必须安设能防止沟通两个电源的连锁装置。

八、安全用电除应执行本规则外,还应按集团公司现行的《电力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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